集聚区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3897882 上传时间:2022-11-26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7.7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集聚区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集聚区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集聚区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集聚区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集聚区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集聚区管理办法.docx

《集聚区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集聚区管理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集聚区管理办法.docx

集聚区管理办法

长沙市现代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创建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能级,引导服务业集聚发展、集约发展,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长沙市现代服务业示范集聚区(以下简称示范集聚区),是指以某一服务业产业为主体,相关服务业产业相配套,空间相对集中,具有资源集合、产业集群、服务集成功能,在产业升级、创新引领、改革示范、集聚融合等方面走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的服务业企业集群区域。

第三条示范集聚区的范围包括:

依法设立的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集中区),以及依据地方规划重点布局的服务业发展区域等。

类型主要包括:

电子商务、旅游休闲、会议展览、文化创意、科技研发、现代物流、现代金融、检验检测、健康养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集聚区。

第四条创建评定示范集聚区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统筹规划,合理配置资源,规范有序推进。

示范集聚区的监督管理要坚持依法、科学、长效原则,建立奖惩机制,做到优胜劣汰,有进有出。

第五条市发改委负责示范集聚区的规划指导、创建评定、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创建评定

第六条创建示范集聚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示范集聚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符合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长沙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等,业态特色鲜明,功能定位合理,发展目标明确。

(二)示范集聚区必须要有管理机构,有较为完善的创建工作方案和建设发展规划,发展目标明确、功能定位合理、业态特色鲜明,在空间上形成连片区域。

申报名称须反映区内主导产业特色,符合服务业分类规范。

(三)示范集聚区内企业年营业收入总额达10亿元以上,有1家以上全市行业内规模技术水平领先的骨干企业。

骨干企业辐射力强,专业化配套体系完善,主导产业突出,规模和水平居市内同行业前列。

(四)示范集聚区必须有科学的统计核算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

第七条创建申请。

各区县(市)、开发区的服务业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市级示范集聚区的推荐申报工作,向市发改委提出申请。

市级示范集聚区每年定期申报认定一次。

第八条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单位所在区县(市)、开发区服务业牵头部门的上报文件和真实性承诺函;

2、《长沙市现代服务业示范集聚区申报表》;

3、示范集聚区创建工作方案;

4、示范集聚区建设发展规划(区域范围、发展目标、发展重点、保障措施等);

5、依法批准的用地审批文件或土地总体利用规划;

6、入驻企业目录及企业营业(销售)收入、税收等与创建条件有关的情况;

7、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8、管理机构情况;

9、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二)申报材料中有关数据以各级统计机构和职能部门公开数据为准,相关佐证材料必须具有法律效力。

(三)上述申报材料要求提供原件三份及电子版。

第九条审核评定。

市发改委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以及实地考察,提出审核评定意见,并将审核评定的示范集聚区上报市加速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第十条公布及授牌。

市发改委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示范集

聚区,发文公布并授予“长沙市现代服务业示范集聚区”标牌

第三章管理服务

第十一条市发改委及各产业牵头部门要在规划布局、项目申报、资金安排等方面,对示范集聚区予以重点指导和支持。

第十二条示范集聚区每半年向市发改委报送一次集聚区发展情况。

市发改委对示范集聚区的管理及相关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第十三条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对示范集聚区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复核,对合格的予以确认,确认合格的示范集聚区方能申报省级示范集聚区;对不合格的集聚区第一次黄牌警告,第二次红牌撤销称号,发布有关公告并摘牌。

第十四条示范集聚区因故需要变更建设规划或其他重大事项发生变化,应及时报告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重新审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长沙市现代服务业示范集聚区

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盖章)

申报负责人:

填报日期:

年月日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

、基本情况

拟申报示范集聚区名称

土地集约利用情况

拟申报示范集聚区规划面积(公顷)

拟申报示范集聚区已开发面积(公顷)

集聚区建筑容积率

拟申报示范集聚区空间布局图(附表后)

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

年度

j—一

20_年

20_年

20_年

营业收入(亿元)

利润总额(亿元)

年末从业人数(人)

累计固定资产投资额(万元)

进出口总额(万美元)

其中,出口额(万美元)

、主导产业集聚情况

主导产业情况

主导产业名称

主导产业营业收入

(亿元)

同比增长率(%

占集聚区营业收入比重(%

企业情况

企业数量(个)

限额以上企业数量(个)

主导产业企业数量

(个)

采用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所占比重(%

主导产业营业收入排名前五位的企业名称

营业收入(亿元)

主要产品或服务门类

技术和服务水平

上下游产业配套情况说明

三、公共服务体系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

公共服务平台名称

是否为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单位

服务内容或方向

职业教育或专业培训机构情况

机构名称

教育培训方向

规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情况

四、创建工作方案暨产业规划编制情况

创建工作方案要点

(包括集聚区基本情况,产业发展现状,产业发展思路、目标、主要项目,创建工作相关政策和主要措施等)

产业规划要点及论证情况概述

(发展重点、提升方向、主要措施等)

五、“示范集聚区”管理和所在地政府支持情况

“示范集聚区”管理机构

机构名称

“示范集聚区”相关工作联系人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管理机构负责人

管理机构联系人

规划部门联系人

统计及信息报送部门联系人

所在地区县(市)政府支持发展的有关举措概述

(发展规划、财政政策、政务服务、人才发展等方面)

集聚区所在地的服务业牵头部门审查意见

-I早]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意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学科竞赛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