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号文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职称评审条件.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3859050 上传时间:2022-11-25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9.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5号文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职称评审条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5号文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职称评审条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5号文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职称评审条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5号文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职称评审条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5号文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职称评审条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5号文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职称评审条件.docx

《5号文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职称评审条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5号文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职称评审条件.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5号文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职称评审条件.docx

5号文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职称评审条件

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职称评审条件(2011年制定)

粤政职评[2011]5号 

第一条   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门专业,也是一门科学。

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资格职称是根据思想政治工作特点和需要设置的。

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资格职称的名称和档次为:

政工员、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

高级政工师为高级专业资格(副教授级),政工师为中级专业资格,助理政工师、政工员为初级专业资格。

第二条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职称评定的适用范围和参评对象是:

企业(包括非公企业及新经济组织),事业单位、社区(街道居委会)、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中从事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在岗人员。

具体包括:

1、党委(党组)的负责人和组织、宣传、党办、纪检、研究、统战等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2、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专职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3、专职团委书记、副书记;

4、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

5、编制在行政序列的政工部门(宣教、党群、组织、精神文明、人事、监察、老干)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6、单位工会、共青团组织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7、保卫、计生、信访、维稳、人民调解、人民武装、监察等部门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党建工作指导员。

第三条   申报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职称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社会主义事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掌握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具有履行思想政治工作相应职责和实际工作的能力;思想品德优良,密切联系群众。

第四条   申报政工员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2年;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并报相应的政工职评办直接认定政工员专业资格。

二.水平能力条件

1、了解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论观点,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做一般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三、继续教育和考核条件

1、参加过政工职评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或政工专业培训,成绩合格。

2、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达到称职及以上。

第五条   申报助理政工师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中专、高中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6年,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并报相应的政工职评办直接认定助理政工师专业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政工员资格后满2年;

3、中专、高中毕业,取得政工员资格后满4年。

二.水平能力条件

1、比较熟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论观点,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在工作中加以运用和贯彻;

2、比较熟悉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中国国情,了解中共党史、中国革命和建设史等有关知识,具有从事本职工作的实际能力和经验,能起草职责范围内的一般文稿;

3、联系群众,能帮助群众解决一般思想认识问题,并有一定的工作实绩。

三、继续教育和考核条件

1、近2年来参加过政工职评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或政工专业培训,成绩合格。

2、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达到称职及以上。

第六条   申报政工师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2年;

2、研究生毕业,取得助理政工师资格满2年或初次评定须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政工师资格满3年或初次评定须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政工师资格满4年或初次评定须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7年;

5、中专、高中毕业,取得助理政工师资格满8年或初次评定须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5年。

二、外语和计算机条件

1、具备一定的外语应用能力,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或省政工职评办组织的相应档次的职称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2、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模块)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符合规定要求的合格证书。

三、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条件

1、熟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论观点,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加以运用和贯彻;

2、掌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基本原则、中共党史、中国革命和建设史及教育、法律等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本职工作,有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经验,并有较好的工作实绩;

3、密切联系群众,能独立在群众中进行宣传、讲解,有一定的开拓创新能力,有较强的调研和文字表达能力,能起草职责范围内的文稿;

4、取得现资格以来或近5年来,在国际、国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上,或在县处级以上单位主办并经新闻出版部门登记注册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上发表思想政治工作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在地市、省直厅局、省级行业政工部门、职评办、政研会组织编写出版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集上发表论文1篇(第一作者)。

四、继续教育和考核条件

1、近2年来参加过政工职评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或政工专业培训,成绩合格。

2、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近5年内每年考核结果达到称职及以上。

五、破格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资历条件的限制,破格申报政工师资格:

1、获得省党建学会、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优秀论文一、二等奖,或获得地级市、省直有关厅局和省级行业党建学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2、获得省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宣传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纪检干部、优秀统战干部、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职工之友)、优秀团干部、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五一劳动奖章和地级市劳动模范称号;

3、省部级杰出人才称号获得者或人才工程入选者。

第七条   申报高级政工师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政工师资格满3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政工师资格满4年;

3、研究生或双学士学位毕业,取得政工师资格满5年;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政工师资格满6年;

5、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政工师资格满7年。

二、外语和计算机条件

1、具备一定的外语应用能力,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或省政工职评办组织的相应档次的职称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2、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模块)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符合规定要求的合格证书。

三、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条件

1、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论体系,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结合实际较好地运用和贯彻;

2、能结合思想政治工作基本理论、优良传统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和解答,具有较系统的中共党史、中国革命和建设史以及教育、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能正确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能组织、指导完成重要的综合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成绩比较显著;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以及组织、指导、教育、疏导、培训辅导、调查研究等方面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起草或主持起草过重要的文件、报告、讲话;

4、取得现资格以来或近5年来,在国际、国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上或在地厅级以上单位主办的新闻出版部门登记注册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上发表思想政治工作论文(第一作者),或在正式出版的著作、书籍中发表的有关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独立章节的执笔者)。

四、继续教育和考核条件

1、近2年来参加过政工职评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或政工专业培训,成绩合格。

2、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近5年内每年考核结果达到称职及以上。

五、破格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条件的限制,破格申报高级政工师资格:

1、获得全省或全国行业党建学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2、获得全国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纪检干部、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职工之友)、优秀团干部、精神文明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和省劳动模范称号;

3、国家级杰出人才称号获得者或国家级人才工程入选者;

4、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第八条   直接申报参评高级政工师资格人员的范围、条件

一、参评范围

参评条件符合第七条第二、三、四款要求的以下人员,可列入直接参评范围:

1、从部队转业到企事业、非公经济组织、社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单位的政工人员;

2、从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非公经济组织、社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单位的政工人员;

3、因各种非个人原因未参加过任何专业资格职称评审的在岗政工人员。

本条款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内有效。

2015年1月1日后,除了党政机关、军转干部,其他参评人员必须逐级晋升,不得越级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4年;

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6年;

3、研究生或双学士学位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8年;

4、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9年;

5、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5年。

三、直接申报参评人员的政工工龄计算

党政机关干部在原单位政工部门、岗位工作时间或任职正科级以上职务后的工作时间;部队服役期间在政工部门、岗位工作或任排长以上职务后的工作时间;党政机关工作、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了其他专业技术职称的时间,可作为政工工龄累加计算。

第九条  外语和计算机免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申报评审各档次资格可免考外语:

1、申报评审当年满45周岁(时间计算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

2、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者;

3、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4、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满1年者(须出具国家留学生人员服务机构或驻外使领馆的有效证明)。

二、具备下列条件,申报评审相应档次专业资格可免考外语:

1、硕士学位获得者、大学本科外语专业毕业者,申报评审高级政工师可免考外语;

2、硕士学位获得者、大学本科外语专业毕业者、大学专科外语专业毕业者,申报评审政工师可免考外语。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相应科目(模块)的考试:

1、取得计算机专业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者;

2、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满3年以上者;

3、初次认定政工专业初级资格者;

4、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或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者;

5、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二级以上合格证书者;

6、申报评审当年年龄满40周岁(时间计算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者。

第十条 为保证资格评审的公开、公正,对申报高、中级政工专业资格职称的人员实行评前公示制。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各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前应将申报者的基本情况及申报事项张贴于单位的公告栏或单位工作人员能看到的显眼位置。

各单位人事部门和政工职评办要做好公示意见的收集、整理、核实工作,填写《政工专业资格申报评审公示情况登记表》并出具意见,随申报评审材料一并上报。

如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者,由本单位核实后暂缓申报。

第十一条   任现职以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参评:

1、近5年内,其中有一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不称职者;

2、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者。

第十二条   已获得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因工作变动转到思想政治工作岗位的人员,经单位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申报评审同档次政工专业资格需在政工岗位工作满1年,申报评审高一档次政工专业资格需在政工岗位工作满2年,并满足所申报档次资格要求的年限、业绩成果、外语计算机成绩的要求。

其政工年限的计算可考虑原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以有效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准),也可按岗位变动前后实际从事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累加计算。

第十三条   本资格评审条件所列“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在全日制学校就读和参加后续教育毕业所取得的学历,其有效凭证是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第十四条   本资格评审条件不适用于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单位的人员。

第十五条   符合申报规定,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提供有效的证书、证明和业绩材料,并按规定报名者,各级政工职评办予以受理和审核,否则不予受理。

第十六条   填写《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评审表》要严格按照表格栏目要求,具体、如实,一岗一填。

申报人单位人事(组织)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确认,审核人要签署姓名,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如申报人在填写申报表时,有造假行为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再申报。

第十七条   本《资格评审条件》从公布之日起(2011年6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试行三年。

此前公布的有关规定若与本《资格评审条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资格评审条件》为准。

本《资格评审条件》由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广州、深圳市可依照省的评审条件,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报省政工职评办批准后执行。

 

 

广东省政工职评办

2011年5月16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数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