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等检测设备采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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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等检测设备采购
诸暨市次坞镇道路绿化苗木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五年九月
诸暨市次坞镇道路绿化苗木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
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诸暨市次坞镇
联系人:
俞锋
电话:
/手机:
传真:
/
诸暨市次坞镇招投标办公室备案审查意见:
(盖章)
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一、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
诸暨市次坞镇道路绿化苗木采购项目
2、招标人:
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
3、报价方式:
单项品种单项报价(报价为将货物运至指定场所等所需的一切费用)
4、评标办法:
单项品种报价采用最低标中标办法。
每一投标人可以参加单个品种投标,也可以参加多个品种投标;单项报价不足3家投标人(不含3家)报价的,该单项标的按终止招标处理。
5、信息发布时间:
2015年9月23日8:
30至9月24日17:
00
6、投标时间地点:
2015年9月25日10:
00时(诸暨市次坞镇政府四楼会议室)
7、投标时所需携带资料:
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苗场法人本人参加的,带上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苗场法人委托经办人的,经办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8、联系人方式:
俞锋(招标人)
涂相管(招标办)
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
诸暨市次坞镇招投标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
一、投标总说明
编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内容
诸暨市次坞镇道路绿化苗木采购项目
2
招标人
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需取得有效的苗木经营执照。
在公示期间,预中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前推两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不退),逾期不到,则取消中标资格。
4
报价方式
自行报价(价格为将苗木运至指定场所所需的一切费用)
5
投标时间地点
时间:
2015年9月25日10:
00时
地点:
诸暨市次坞镇政府四楼会议室
6
投标时所需携带资料
携带资料:
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苗场法人本人参加的,随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苗场法人委托经办人的,经办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7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时间:
2015年9月25日9:
30时止
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到87228055
8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地点
时间:
2015年9月25日10:
00时前
地点:
诸暨市次坞镇政府四楼会议室
9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
2015年9月25日10:
00时起
地点:
诸暨市次坞镇政府四楼会议室
10
评标办法
单项品种报价采用最低标中标办法。
每一投标人可以参加单个品种投标,也可以参加多个品种投标;单项报价不足3家投标人(不含3家)报价的,该单项标的终止招标,经审批后重新招标。
11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在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汇款到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逾期不予受理。
未中标者,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者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指定银行:
诸暨市农村合作银行次坞支行
户名:
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
帐号:
2130
12
工程价款
支付方式
每完成一个单项品种供货,支付该项苗木款的30%,余下的70%待质保期过后14日内结清(无息),质保期内的死苗等由中标单位无偿运输到指定地点,质保期为一年。
13
其他事项
1、投标、签订合同时,要求苗场法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到场,否则作废标处理;
2、承诺书和授权委托书要求苗木场法人签字或盖章,不签字或盖章的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必需根据自身实力合理投价,中标后无能力履行合同的,则没收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第二名预中标人进行公示,第二名预中标人弃标的,没收投标保证金,第三名预中标人进行公示,以此类推,直至取得中标人。
4、投标文件由封面、投标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承诺书和苗木报价书组成、装订成册后密封递交(一式两份);
5、一般情况下,招标人会提前2-3天通知中标单位组织供货,中标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如造成延误的,每天扣除工期延误费用为该批次苗木总价的20%(除特殊天气外);
6、经招标人验收后,不合格的苗木均作退回处理,相应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7、在公示期间,预中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前推两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不退),逾期不到,则取消中标资格,并吃没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须知
(一)采购内容
诸暨市次坞镇道路绿化苗木,其中包括洋紫薇、青珊瑚、夹竹桃、红叶石楠球、水生美人蕉、高杆红叶石楠、再生花、银杏、草皮、无患子、鸡爪七、金边阔叶麦冬草、意大利白杨、爬山虎,具体规格要求、参考数量详见附表一
(二)采购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单项报价采用最低价中标办法。
(三)投标时间
1、时间:
2015年9月25日10:
00;
地点:
诸暨市次坞镇政府四楼会议室
2、投标时须携带:
(1)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苗场法人本人参加的,带上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苗场法人委托经办人的,经办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有关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和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
投标保证金交至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开标前凭汇款单再由镇财务科统一出收据。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自动抵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弃标、毁标的;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定合同的。
(五)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本。
2、投标文件内容包括:
封面、投标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报价书等组成。
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盖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应写全称;
(2)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密封。
4、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为苗木含税报价,包括运费和其它不可预见风险。
(2)报价以单项报价为准;
(3)不允许出现同一品种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作废标处理;
(4)报价单需要打印,手写的作废标处理。
5、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中的计价一律采用人民币表示。
(六)开标
1、开标会议在招投标监管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投标人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开标。
2、单项品种投标人不足3家时,该标的招标活动中止,将另行组织招标。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视为无效:
(1)未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或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处未签字的;
(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鉴定和公布
1、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修改内容以和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2、唱标
唱标内容应做好开标记录。
(九)评标
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和履行招标人规定的相关承诺条件的前提下,依据单项报价高低进行排位,单项报价采用最低标价中标法,该报价投标单位为第一预中标单位。
若同一标的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中标报价,则采用相同中标报价者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十)合同签订
招标结束后,镇招标办将在官方网站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结束后,中标人到镇招标办领取《中标通知书》,凭《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定相应合同。
签订合同时要求苗场法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到场。
(十一)验收
招标单位根据《诸暨市次坞镇道路绿化苗木采购项目协议书》中第五条款,苗木质量验收措施,对不符规格或质量不合格的苗木一律实施退货处理,一切损失由乙方自理。
(十二)付款方式
每完成一个单项品种供货,支付该项苗木款的30%,余下的70%待质保期过后14日内结清(无息),质保期内的死苗等由中标单位无偿运输到指定地点,质保期为一年。
附件一
序号
苗木名称
树苗规格
单位
最高限价(元)
1
洋紫薇
D3-4cm,蓬径120cm,高度150cm,泥球直径21cm
株
32.5
2
青珊瑚
H130cm-150cm,泥球直径15cm-18cm
株
9
3
夹竹桃
H120cm-150cm,泥球直径13cm-16cm
株
5
4
红叶石楠球
球形蓬径80cm
株
15
5
水生美人蕉
H30cm-40cm
株
0.45
6
高杆红叶石楠
D3-4cm,分叉点在80cm以上,泥球直径18-21cm
株
26.5
7
再力花
H30cm-40cm
株
0.45
8
银杏
Φ(胸径)10cm,蓬径350~400cm,泥球直径65~70cm
株
320
9
草皮
百幕大
平方
5.75
10
无患子
Φ(胸径)6cm,蓬径350~400cm,泥球直径65~70cm
株
180
11
鸡爪七
Φ(胸径)2cm,蓬径50~60cm,泥球10~20cm
株
15
12
金边阔叶麦冬草
H30cm
丛
0.36
13
意大利白杨
Φ(胸径)10-11cm,蓬径200-300cm,高度800-1000cm,泥球65~75cm
棵
200
14
爬山虎
H100cm以上
棵
0.7
附注:
以上全部苗木全部都为全冠移植的熟苗。
树苗规格和参考数量
附件二
本
诸暨市次坞镇道路绿化苗木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二0一五年九月
附件三:
投标函
致:
诸暨市次坞招标办
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投标人全称)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活动,并进行投标。
为此:
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2、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招标文件涉和的各项要求和权利。
3、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或资料。
5、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投标人负责人姓名、职务:
投标日期: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诸暨市次坞镇招标办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镇招标办组织的诸暨市次坞镇道路绿化苗木采购项目活动,全权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委托人无转委权。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五:
承诺书
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
本单位在供苗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建设法律、法规和诸暨市有关市场管理规定,维护诸暨市正常的苗木市场秩序,守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如果在供苗等方面发生下列不良行为的,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或退出供苗。
1、未取得苗木经营执照承揽供苗的;
2、将供苗权利转包他人或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
3、转让、出借、涂改、伪造苗木经营执照的;
4、相互串通投标的;
5、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6、违反园林绿化苗木采购协议书,不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承诺的;
7、不守诚信,没有能力按中标价供苗,侵害交易对方权益的;
8、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或无能力履行合同;
9、无正当理由拖延供苗时间的;
10、供应的苗木数量、规格(胸径、地径、高度、冠幅、土球等)达不到对方要求的;
11、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月日
附件六:
苗木报价单
序号
苗木名称
树苗规格
单位
最高限价(元)
投标价(元)
1
洋紫薇
D3-4cm,蓬径120cm,高度150cm,泥球直径21cm
株
32.5
2
青珊瑚
H130cm-150cm,泥球直径15cm-18cm
株
9
3
夹竹桃
H120cm-150cm,泥球直径13cm-16cm
株
5
4
红叶石楠球
球形蓬径80cm
株
15
5
水生美人蕉
H30cm-40cm
株
0.45
6
高杆红叶石楠
D3-4cm,分叉点在80cm以上,泥球直径18-21cm
株
26.5
7
再力花
H30cm-40cm
株
0.45
8
银杏
Φ(胸径)10cm,蓬径350~400cm,泥球直径65~70cm
株
320
9
草皮
百幕大
平方
5.75
10
无患子
Φ(胸径)6cm,蓬径350~400cm,泥球直径65~70cm
株
180
11
鸡爪七
Φ(胸径)2cm,蓬径50~60cm,泥球10~20cm
株
15
12
金边阔叶麦冬草
H30cm
丛
0.36
13
意大利白杨
Φ(胸径)10-11cm,蓬径200-300cm,高度800-1000cm,泥球65~75cm
棵
200
14
爬山虎
H100cm以上
株
0.7
附注:
以上全部苗木全部都为全冠移植的熟苗。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七:
诸暨市次坞镇道路绿化苗木采购项目协议书
--格式
采购单位名称:
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供苗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诸暨市次坞镇道路绿化苗木采购项目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恪守。
条文如下:
(一)、采购项目:
诸暨市次坞镇道路绿化苗木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洋紫薇、青珊瑚、夹竹桃、红叶石楠球、水生美人蕉、高杆红叶石楠、再生花、银杏、草皮、无患子、鸡爪七、金边阔叶麦冬草、意大利白杨、爬山虎,具体数量以实际种植需要量为准。
(三)、价格保证措施:
为保证中标价格的执行,乙方不得因价格低之故不履行合约;如有违反甲方对于苗木质量要求的情况经通知后不改正的或有延误甲方工期情况的,甲方有权从它处采购该项目的苗木,而实际采购价如高于乙方中标价,采购价与乙方的中标价部分差额甲方可从乙方的苗木款中扣回并要求乙方另行赔偿该项苗木款的10%。
对延误工期的,另行扣除该项苗木款的20%作为赔偿措施。
协议执行期限内因市场波动甲方发现有低于乙方中标价的价格项目,甲方也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另行采购低价苗木,否则乙方也有权向甲方索要其中的差价和另行要求甲方赔偿该项苗木款的10%作为补偿。
(四)苗木质量保证措施:
乙方提供的苗木要求生长良好且无病虫害并做到:
1、乔木树干通直,苗木规格中的Φ(胸径)指离土球表面120cm处树杆直径,泥球的标准为胸径的6-8倍,且结实不松散,树冠四面匀称;
2、灌木冠形密实匀称,泥球好;
3、苗木起吊上车,树皮要求完好不破损。
4、由乙方负责办理植物检疫证、木材出口证。
5、以上质量要求得到保证甲方予以验收合格。
6、苗木自起挖开始,须在2天内运达甲方种植场地。
(五)、苗木质量验收措施:
甲方订购苗木时,一般情况甲方会电告乙方进行订购,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和时组织苗木。
乙方要确保苗木规格、质量到位,并提早通知甲方,由甲方安排人员验收和卸货。
验收人员要根据招标文件所列规格严格验收措施,确保规格、质量到位。
对不符规格或质量不合格的苗木一律实施退货处理,一切损失由乙方自理。
验收后,甲乙双方需签验收单作为存根。
(六)、发货时间要求和措施: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和时送达(一般情况下甲方应提前2—3天通知乙方准备),如遇连续暴雨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期,否则甲方为避免影响工期,有权从别处苗场订购。
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七)、苗木保证金措施:
苗木养护由甲方负责,在正常的种植季节内乙方所提供的苗木成活率要求在95%(含)以上,如果成活率在95%以下,将扣除10%苗木款。
为保证本协议第三条的顺利履行和苗木成活率,乙方在签定本协议书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壹万元保证金(投标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转为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在本年度种植季节结束,最后一批工程决算后随同苗木款退还。
如中标后乙方不愿或没有能力履行标价的,押金一律没收。
(八)、苗木款结算:
每完成一个单项品种供货,支付该项苗木款的30%,余下的70%待质保期过后14日内结清(无息),质保期内的死苗等由中标单位无偿运输到指定地点,质保期为一年。
(九)、双方责任义务和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按时保质交付苗木,对于苗木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甲方有权退货,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退货以后乙方不能重新提供符合质量苗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十)、安全要求:
乙方要注意安全生产,安全运营。
乙方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与意外事故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十一)、因特殊原因,难以执行本协议书的双方均需向对方申明,在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暂缓执行。
(十二)、甲方因公司转制等特殊原因,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合同。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诸暨市次坞镇招标办备案壹份。
附:
《诸暨市次坞镇道路绿化苗木采购项目协议书附表》
甲方:
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代表:
乙方:
代表:
年月日
诸暨市次坞镇道路绿化苗木采购项目
协议书附表
招标单位
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
中标单位
法人代表(或
委托代理人)
苗木名称
规格
中标价(元/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