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行政许可法的原那么和制度.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3836055 上传时间:2022-11-25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0.7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浅析行政许可法的原那么和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浅析行政许可法的原那么和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浅析行政许可法的原那么和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浅析行政许可法的原那么和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浅析行政许可法的原那么和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浅析行政许可法的原那么和制度.docx

《浅析行政许可法的原那么和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析行政许可法的原那么和制度.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浅析行政许可法的原那么和制度.docx

浅析行政许可法的原那么和制度

浅析《行政许可法》的原那么和制度

论文摘要

《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公布,2004年7月1日开始实施。

属于标准约束政府行为、救济和爱惜老百姓的法律,其制定是依法行政、理性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是完善市场体制和适应入世的需要;是转变职能、深化改革的需要;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其公布实施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是继《行政诉讼法》、《行政惩罚法》和《国家补偿法》以后又一部行政监督法,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里程碑,是廉政制度建设的亮点,是走向法治政府的一场自我革命。

所谓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照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它有操纵风险、配置资源、提供公信和和谐平稳的功能。

分为一般许可、特许、认可、核准和记录五种类型。

政许可的设定,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范围创设行政许可的行为。

它属于立法行为的范围。

争议最多的是,哪一级国家机关有权通过什么形式设定行政许可?

哪些事项能够设定?

哪些事项不能设定?

通过反复研究论证,针对实践中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的问题,明确规定了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和权限。

关键词行政许可法、原那么、制度、监督

《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公布,2004年7月1日开始实施。

属于标准约束政府行为、救济和爱惜老百姓的法律,其制定是依法行政、理性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是完善市场体制和适应入世的需要;是转变职能、深化改革的需要;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其公布实施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是继《行政诉讼法》、《行政惩罚法》和《国家补偿法》以后又一部行政监督法,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里程碑,是廉政制度建设的亮点,是走向法治政府的一场自我革命。

所谓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照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它有操纵风险、配置资源、提供公信和和谐平稳的功能。

分为一般许可、特许、认可、核准和记录五种类型。

本文要紧探析行政许可法的原那么和制度。

一、行政许可法的七大原那么

总结实践体会,借鉴国外成功体会,行政许可法遵循合法与合理、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原那么的整体思路,把制度创新摆在重要位置,规定了合法原那么,公布、公平、公正原那么,便民原那么,救济原那么,信任爱惜原那么,行政许可不可转让原那么,监督原那么。

(一)合法原那么是指设定和实实施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它要求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时,在实体和程序上都要合法。

设定行政许可,应当符合立法法确信的立法体制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实实施政许可必需由法定机关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二)公布、公平、公正原那么。

公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某种活动或行为进程和结果的公布,其本质是对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爱惜;三公原那么是对合法原那么的补充,有关规定必需事前公布,对老百姓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要实施阳光工程避免腐败的发生。

从设定上看,整个进程都是开放的,通过座谈论证,举行听证会等,反复征求群众意见,并把结果在报刊杂志或网站上发布周知。

世贸规那么规定:

内部文件不能作为行政许可决定的依据。

从实施上看,①主体要公布,如具体由谁负责法规清理工作,清理的数量和结果都要公布。

②要在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如设立电子墙或公告栏。

③期限公布④结果公布。

敢公布才会公正,才经得起群众的考验。

如申报课题,结果授予谁?

征用土地结果审批给谁?

这些都要让群众知情。

对一些有数量限制的,应当通过公布招标、拍卖,或统一考试择优录用,不适宜利用抓阄或抽签来决定。

(三)便民原那么。

便民确实是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在行政许可进程中能够廉价、便利、迅速地申请并取得行政许可。

便民原那么是我国法律制度的重要价值取向,也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使权利应当固守的大体准那么。

尽可能减少环节,降低本钱,效劳群众,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有关部门联合办公,实行相当集中行政许可,统一办证,只要符合条件当场办理,立等可取,手续不完整的要一次性告知。

一些文字错误许诺当场更正,提倡“人性化”效劳,以人为本,换位试探,宁可麻烦行政机关也不要麻烦老百姓,真正做到人民政府为人民。

如此能够减轻了申请人“跑图章”的负累,使申请人与审批机关直接接触的范围减小,次数减少;脸难看、门难进,不给益处不办事的状况会有所改观,造成官员腐败的客观条件将随之减少。

(四)救济原那么。

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以为行政机关实实施政许可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请求国家予以补救的制度。

相对人在行政法上有十种权利:

申请权,参与权,知情权,听证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述权,诉讼权,索赔权和抗击权。

法定的救济途径是复议、诉讼和补偿。

而要行使救济权就必需先拥有陈述权和申辩权,要让人有发言的权利和机遇,不要因为相对人申辩而加重惩罚。

(五)信任爱惜原那么。

联邦德国最先适用此原那么,它是指治理相对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到法律的爱惜,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确实需要改变的,关于由此给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以补偿。

这是民法老实信誉原那么的引申,意思是政府要言而有信,说到做到。

对合法行为要补偿,对违法行为要补偿,如为防治“禽流感”,政府在疫区3千米内对家禽进行捕杀、燃烧和深埋,给农户必要的补偿;个别乡镇政府拖欠先行工程款致使连锁反映,要带头清理,取信于民。

(六)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那么。

它是指除法律、法规规定能够转让的行政许可外,其它行政许可不得转让。

行政许可种类繁多,达2600多种类型,涉及到专业知识、技术标准等问题,与主体人身关系紧密,绝大多数不能继承或生意。

(七)监督原那么。

它是指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增强对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和从事行政许可活动的监督。

包括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和行政机关对相对人监督两方面:

上级行政机关通过行使层级监督权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进行检查监督;实行“谁许可谁监督”原那么,如司法部门颁发《律师资格证书》和《律师执业执照》,就要增强对律师队伍的治理,成立律师惩戒委员会,同意群众投诉。

二、行政许可法的三大制度

(一)行政许可的设定制度

行政许可的设定,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范围创设行政许可的行为。

它属于立法行为的范围。

争议最多的是,哪一级国家机关有权通过什么形式设定行政许可?

哪些事项能够设定?

哪些事项不能设定?

通过反复研究论证,针对实践中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的问题,明确规定了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和权限。

第一、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

明确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是行政许可法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所谓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确实是依照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的价值取向,确信在什么事项能够设定,什么事项不能设定行政许可。

解决那个问题,必需妥帖处置政府治理与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自主决定的关系,政府治理与市场竞争机制的关系,政府治理与社会自律的关系,行政许可方式与其它行政治理方式的关系等。

因此,行政许可法依照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进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踊跃性、主动性,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增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和谐进展的大体要求,对设定行政许可的范围作了两方面的规定。

一、明确规定行政许可的设立范围。

依照行政许可事项的性质、功能和适用程序,把审批项目要紧限定在五个方面:

①直接涉及国家平安、公共平安、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爱惜和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平安等特定活动,需要依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②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和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给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③提供公众效劳而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信具有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特殊技术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④直接关系公共平安、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平安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依照技术标准、技术标准,通过检测、查验、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⑤企业或其它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信主体资格的事项。

这种许可事项的特点是:

未经记录就没有从事某种活动的主体资格,一样没有数量限制,不能转让。

二、能够不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范围。

在能够设定许可的事项中通过以下方式能够予以解决的,能够不设定行政许可:

①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应该留给他们自己去做主,政府或自律组织都不要去干与,比如,家庭聘请保姆、企业招聘秘书,这种事项政府没有必要去治理。

②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剂的。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应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凡是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解决的问题,政府就没必要要用行政许可的方式去治理。

③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自律治理的。

自律治理一样本钱比较低、效率比较高,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现行的许多资格、资质的许可、产品质量的许可等,将退出行政许可的范围,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的自律治理来替代。

④行政机关采取事后监督等其它行政治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行政治理的方式多种多样,许可制度作为一种事前监督治理方式,其主观性强,运作的本钱高、风险也大。

因此需要政府治理的事项,也应当优先考虑采取事后监督治理的方式。

第二、行政许可的设定权

行政许可的设定权,是指哪一级国家机关有权设定行政许可、以何种形式设定行政许可、设定行政许可有哪些限制和设定行政许可需要遵循哪些规那么。

它属于立法行为,包括四方面的内容:

①、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确实是有权设定行政许可的国家机关。

共有四个主体: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其它国家机关包括国务院各部委,都无权设定行政许可。

②、行政许可的设定形式,确实是什么样的标准性文件才能设定行政许可。

共有五种: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决定;地址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

其它标准性文件包括国务院各部委的规章,都无权设定行政许可。

③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

行政许可法对设定行政许可的权限作了三方面的规定:

一是,凡是行政许可法规定能够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法律都能够设定

二是,对能够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能够设定。

必要时,国务院能够通过发布决定的方式来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或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三是,关于能够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地址性法规能够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地址性法规的,因行政治理需要,确实需要当即实实施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够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址性法规。

但法律对此又作了四点限制:

地址性法规、地址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确信的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组织的设立记录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域的个人或企业到本地域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效劳;不得限制其他地域的商品进入本地域市场。

④、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的规那么。

为了提高设定行政许可的合理性、可行性,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行政许可必需遵循以下规那么:

一是,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明确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条件、程序和期限。

二是,起草标准性文件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社会及经济产生的阻碍和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形。

三是,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应当按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判,关于随着形势的进展再也不需要实实施政许可的,应当对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

(二)行政许可的实施制度

行政许可的实施,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有关组织依法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具体办理行政许可的行为。

这是重要的行政执法行为。

针对行政许可实践中存在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比较混乱、缺乏程序约束和实实施政乱收费等问题,行政许可法对实实施政许可的主体、程序和费用等作了明确规定

第一、实实施政许可的主体。

行政许可原那么上只能由行政机关实施,但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形动身,又作了两点补充性规定。

一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治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如证券会、保监会和银监会在法定授权范围内能够自己的名义实实施政许可;二是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能够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实施政许可。

第二、实实施政许可的程序。

行政许可法用大量的篇幅对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期限、听证、变更与延续、专门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这是方便申请人,保证行政机关公平公正、及时办理的关键所在。

一是有关方便申请人的程序。

规定申请人能够通过信函、电报、、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没必要事事都亲自到行政机关办理,行政机关应当把有关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全数资料等在办公场所公示,便于申请人查询;申请人对公示内容有疑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以说明、说明并提供准确、靠得住的信息。

二是有关行政机关及时公正地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

行政机关在审查相对人申请时,发觉手续不完整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发觉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并认真听取其意见;对涉及公共利益或他人重大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举行听证,并依照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天内作出决定;结果应当公布,群众有权查询。

第三、实实施政许可的费用。

为了制止行政许可乱收费现象,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实实施政许可和对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除非法律、法规还有规定。

即便依照规定要收费,也要发布法定项目和收费标准,使收取的费用全数上缴国库,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原那么。

(三)行政许可的监督和责任制度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重许可、轻监管、只许可不监管,不该准予许可的乱许可或该许可的不准可等问题,行政许可法确立了监督和责任制度。

第一、关于监督检查制度。

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增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实实施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其违法行为。

一是书面监督检查制度。

原那么上采取书面监督方式,通过核查被许可人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如此能够避免执法扰民,减少企业负担;二是实地监督检查制度。

通过书面监督难于达到检查成效的,能够进行实地检测如对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测,对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三是属地管辖制度。

原那么上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若是被许可人在辖区外从事违法活动,违法行为地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查处,并把其违法事实、处置结果抄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

四是举报制度。

鼓舞个人或组织踊跃举报违法行为,有权机关应当及时作出核实、处置。

第二、关于法律责任制度。

依照权责一致的原那么,对行政机关违法设定、实实施政许可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要紧有三方面:

一是违法设定行政许可的,有权机关应当责令其更正,或依法予以撤消;二是违法实实施政许可的,包括违背程序实施许可、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时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该许可不准可、不该许可乱许可或乱收费的,由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更正,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以行政处分,组成犯法的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补偿。

三是实施后不履行监督职责的,由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更正,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以行政处分,组成犯法的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汪永清.行政许可法释义[M].北京。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9月。

[2]湛中乐.行政许可法有效解答[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9月。

[3]福建省《行政许可法》宣传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行政许可法大体知识.福建教育出版社,2003年11月。

[4]杨海坤.中国行政法学.北京:

人事出版社,.

[5]杨海坤,黄学贤.中国行政程序法典化[M].北京:

法律出版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学科竞赛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