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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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展教育的积极性,优化发展环境,营造良好氛围。

各部门要积极配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教兴宁、人才强区战略,提

升我区教育整体实力和发展水平,更好地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跨

越式发展,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

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宁夏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宁夏中

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宁

夏教育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

“十一五”时期,宁夏教育事业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教育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快发展,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形成了具有区域特征和民族特色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

“两基”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

2010年,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50.9%。

全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4.71%,每万人口高中阶段在校生421人,14个县(市、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通过自治区级评估验收,18个县(市、区)实现了创建“教育强县(区)”目标。

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在校生达12.5万人(含东西部合作办学),比“十五”末增长111.86%,普通高中与中职招生比为51.2︰48.6,建成了自治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高等教育办学质量稳步提升,高校在校生11.68万人,其中在读研究生3209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5.1%,宁夏大学进入“211工程”第三期建设计划。

民族教育得到切实加强,组织实施了“百所回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累计建成标准化回民中小学123所,创办了六盘山高中和育才中学,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学生比例达38.49%,已超出全区少数民族人口自然比例。

民办教育发展迅速,在校学生10.4万人,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教育投入大幅增加,“十一五”期间(不含2010年),全区教育经费累计投入255亿元,年均增长22.2%,在全国率先成功化解义务教育债务,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教育信息化取得突破性进展,2010年底,全区乡镇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和45%的村完小接入互联网,中小学生机比达12︰1,发展水平位居西部前列。

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三免一补”政策,国家助学制度进一步完善,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

教师队伍学科结构不断优化,学历层次显著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改革顺利推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

基础教育课程、高考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改革有序推进,成效显著。

这些成绩的取得,为我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二五”时期,我区教育仍将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教育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中,既面临重大发展机遇,也面对新的挑战。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国务院支持宁夏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落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将为我区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自治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新型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打造黄河金岸、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生态移民和内陆开放型经济等重大战略的实施,为我区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教育投入的不断加大以及“十一五”时期奠定的良好基础,是我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保障。

但与此同时,当前我区教育发展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人民群众期盼优质教育与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较为突出,“择校热”等影响教育公平的现象依然存在;人才培养质量、科技创新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依然不足;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教育创新、增强教育发展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的矛盾有待解决;教育经费需求与投入不足的矛盾仍然突出;缩小山川、城乡和校际之间发展差距的任务还很繁重。

因此,“十二五”时期,我区教育承载着前所未有的历史使命,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挑战。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树立强烈的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抢抓机遇,应对挑战,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坚定不移地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为自治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为调整产业结构服务,为改善民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新期盼服务。

二、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宁夏教育规划纲要》,大力实施科教兴宁和人才强区战略,紧紧围绕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的总体要求,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加快改革人才培养体制为主线,以服务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更新教育发展理念,创新教育体制机制,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夯实教育发展基础,加快教育强区建设步伐,统筹城乡、山川和各级各类教育,努力实现我区教育规模、结构、质量与效益的协调统一,提高教育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全面实现《宁夏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教育强区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规划目标。

根据《宁夏十二五规划纲要》总体战略目标,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接受更加优质、更加公平教育的需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重点,以优先发展和改革创新作保障,实施“教育强区”战略,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跨越。

1.教育事业发展目标。

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高,全区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城市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一年、二年、三年教育毛入园(班)率分别达90%、70%和60%以上。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六年和初中三年巩固率分别达到90%、93%以上;2012年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在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育质量方面的初步均衡。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2012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5%以上;2015年毛入学率达87%以上。

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规模保持在4万人以上、在校生规模保持在12万以上、职业教育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规模保持在1万人以上,高职年招生规模达1.5万人以上、在校生规模4.5万人以上。

2015年普通高校本科年招生规模达到1.6万人,高等教育在校生总规模达到15万人左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6%。

2015年残疾儿童入学率达85%。

各级各类教育在校少数民族学生比例与少数民族自然人口比例相当。

实现教师全员培训。

实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光纤接入互联网。

2.体制机制建设目标。

现代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协调持续发展。

各类教育的管理机制基本建立,政府管理教育职能得到有效转变,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进一步落实,基层学校和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有效调动和发挥,学校办学活力进一步显现。

以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为核心的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进展,改革试点成效显著,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教育经费不断增加,持续投入保障机制逐步建立,教育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明显改善。

3.服务社会发展目标。

全区人力资源得到持续开发,15岁以上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5年。

城乡、校际之间教育发展差距显著缩小,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满意度显著提高。

职业教育培训覆盖城乡,教育移民深入推进,成为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和扶贫开发的重要形式和有效推力。

高等学校科研水平不断提高,成为推动我区现代农业、新型工业、优势特色产业和文化、医疗卫生事业等领域发展的有生力量,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引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基地。

专栏1:

“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项目

2010年

2015年

学前教育

幼儿园在园人数(万人)

13.79

16

学前一年毛入园率(%)

90

学前二年毛入园率(%)

70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50.9

60

九年义务

教育

在校生(万人)

96.1

92

小学六年巩固率(%)

83.49

90

初中三年巩固率(%)

91.34

93

高中阶段

教育

在校生(万人)

26.7

27

毛入学率(%)

84.71

87

职业教育

中职在校生(万人)

12.5

12

高职在校生(万人)

2.9

4.5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

13.8

13.4

在校生(万人)

11.68

12

其中:

研究生(万人)

0.32

0.33

毛入学率(%)

25.1

36

特殊教育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75

85

人力资源

开发

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8

9.5

三、发展任务

(一)完善现代教育体系。

教育事业的发展要更好地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加快构建涵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民族教育、民办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有机衔接的更加完善的现代教育体系。

1.推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

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将特殊教育、学前教育、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的基础职业教育纳入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明确教育公共服务的公益性,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着力巩固提高“两基”成果,重视特殊教育,普及学前教育,加强基础职业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的总供给水平。

推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财政应优先安排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改进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以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的教育公共财政分配方式,自治区和市、县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向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倾斜,重点扶持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困难群体和薄弱环节。

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根据自治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面向以“三大农业示范区”建设为主的现代农业,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为主的新型工业,面向以现代物流业、旅游业和金融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加大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

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大力开展以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为主的职业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和劳动者素质提高。

积极开展中职教育东西部联合招生与合作办学,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

促进同一层次职业院校之间、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之间的相互衔接,构建职业教育课程、培养模式、学制、专业相贯通的“立交桥”,拓宽技能型人才培养渠道,为学生多元发展提供政策机制保障。

进一步完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制度,调动行业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以增加政府投入为基础,积极推进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培训,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

3.稳步发展高等教育。

稳步发展本科教育,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加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力度,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积极支持民办高校发展,进一步扩大高等教育办学规模。

到2015年,完成宁夏医科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验收工作,争取银川科技职业学院升格为“银川能源学院”,新建“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重视发挥政策指导、资源配置和教学评估的作用,引导和促进各高等学校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合理定位,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克服同质化倾向。

推进宁夏大学“211工程”项目建设、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和重点骨干高职院校建设。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4.积极发展继续教育。

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导向为主的非学历继续教育,大幅度提高继续教育参与率,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积极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大力发展社会化职业培训机构,建设以现代信息技术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与公共教育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优势实现教育资源的最大开放,提高教育资源社会共享率。

倡导全民阅读,推动全民学习,加快学习型组织建设。

5.支持发展民办教育。

民办教育是现代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设立发展民办教育公共财政专项资金,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合作办学或独立办学。

重点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积极支持民办学前教育、民办中职教育、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高民办教育在各级各类教育中所占比例。

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

对具备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的民办高等学校,按规定程序予以审批。

(二)促进教育机会公平。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

树立公平教育的理念,完善促进公平的资源配置制度,着力促进教育机会公平。

到2015年,全区农村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初步均衡,高中阶段教育更加协调,教育资助制度更加完善,人民群众对教育发展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1.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提高幼儿入园率。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幼儿园办园体制。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设一批公办标准化和示范性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发展服务。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展学前教育,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

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切实改善办园条件。

加强学前教育保教队伍建设,按照规定配齐配足教职工,切实落实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的工资待遇、专业发展、职务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政策。

合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

继续推进自治区级示范园创建活动。

加强对学前教育发展的督导。

专栏2:

学前教育发展与普及工程

“十二五”期间,在全区22个县(市、区)各新建1所标准化幼儿园、191个乡(镇)新建或改建1所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合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中富余的安全校舍资源,建设一批农村幼儿园,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

加强城市标准化幼儿园建设,把学前教育纳入教育发展和城市建设规划,根据3岁—6岁幼儿的入园需要在城市街道和大型小区建设国有民办、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的标准化幼儿园,每个县(市、区)创建一批示范性幼儿园。

2.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实施《宁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县域内均衡发展。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设施、食堂、厕所等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实验条件达标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建立和完善区域内学校间的协作机制,建立合理的校长、教师流动和交流制度,切实缩小区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差距,有效缓解“大班额”、“大通铺”等现象。

建立和完善反映义务教育均衡状况的监测体系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查制度。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提高每一所学校办学水平,促进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在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目标的基础上有新的提高,教育强县(区)目标全面实现。

 

3.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加快建立政策调控、有效分流新机制,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确保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实现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不断提升高中阶段适龄人口毛入学率,确保2012年全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实施标准化高中建设工程,每个县(市)建成1所—2所标准化普通高中学校,发挥六盘山高中和育才中学办学优势,支持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深入开展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认定工作,提高普通高中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

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全面建成自治区职业教育园区,支持人口在20万以上县(市)建设1所职教中心,支持每个地级市依托高职学院(或职教中心)建成一个综合性职业教育实验实训基地,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

建立和完善自治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实现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与共享。

4.关心支持特殊教育。

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力度,改善现有特殊学校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职业教育能力。

 

5.健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扩大资助覆盖面,加大资助力度,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制度,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并逐步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体系。

改进和完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继续着力改善中南部地区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确保没有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失学。

 

(三)加大发展统筹力度。

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挥政府统筹发展、投入引导、政策支持、监督指导的优势,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不断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实现民族教育优先发展,推进教育移民带动生态移民攻坚计划的深入实施。

1.优先发展民族教育。

继续实施“百所回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回民中小学实现标准化建设目标,整体提升回民中小学办学质量与水平。

发挥六盘山高中和育才中学的示范作用,扶持回族聚居市、县建设民族职业教育院校或职教中心。

实施少数民族重点专业支持计划,从办学经费、师资培养、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支持高校加强阿拉伯语、清真食品加工、穆斯林用品生产加工等民族专业品牌建设,促进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

在全区回民中小学中挖掘开发具有少数民族特点的校本课程,引导学校形成鲜明的民族办学特色。

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提高民族地区师资队伍整体水平,优化教师学科结构,全面提高民族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2.统筹教育资源配置。

推动各地政府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发展规划,统筹产业、教育、科技发展,促进产教、科教深度融合、联动发展。

建立健全全区统一的学校布局调整机制,统筹全区学校布局调整。

“十二五”末,普通高中调整到60所左右,校均规模达到2500人以上;初级中学和小学分别调整到260所、2000所以内,幼儿园从373所增加到600所左右。

通过“合并、共建、联办、划转”等形式,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着力构建东西部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区内山川相济、城市支援农村、川区支援山区的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格局。

统一城乡教育规划、建设标准、经费投入、师资配备和管理体制,鼓励城乡学校结对、捆绑发展,探索城乡教育联动发展新模式。

加大义务教育经费统筹力度,在各类教育重点项目的实施中,对贫困地区、民族聚居区给予倾斜。

3.加快调整人才培养结构。

加大对人才培养工作的调控与指导,引导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加快人才培养结构调整。

根据自治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加快培养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人才;加快培养化工、冶金、建材、医药、轻纺等传统产业,煤炭、电力、煤化工、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等特色产业以及物流、金融等现代服务业紧缺人才;加快培养服务“三农”的高素质人才。

通过建立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机制、初次就业率调查机制、学科专业评估机制等手段,推动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调整和改造结构过剩性学科专业,根据人才市场的需求情况,及时调整供过于求的学科专业培养规模。

4.深入推进教育移民。

把教育移民作为推动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开发的重要驱动力,加强统筹教育移民过程中人口迁入地与迁出地教育同步协调发展。

在充分调查和论证的基础上,把教育移民和学校布局调整纳入生态移民和扶贫开发的总体规划之中,积极组织实施宁夏中南部地区县内、县外和区外教育移民工作,不断扩大移民迁入地优质教育资源规模,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切实增强教育的吸引力。

实施面向移民子女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开展中职教育东西部合作联合招生办学,向东部发达地区输送中职学生,实现稳定就业;将中南部地区初中优秀毕业生选拔集中到教育资源相对发达的地市级以上城市接受优质普通高中教育,并实施教育资助帮扶政策。

 

(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提高质量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

树立以提高质量为重点的教育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深化教学改革,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健全教育质量保障机制,为全体学生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加强未成年人德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并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注重德育实效,创新德育工作模式与评价机制;积极推动学校、家庭、社会教育有效衔接,促进学校德育工作健康发展。

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心理身体素质,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

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扎实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制度,使85%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重视学生心理健康与养成教育,培养健全人格;加强美育,丰富学校艺术教育内容和形式,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专栏10:

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工程

制定《全区中小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工程实施计划》。

加强全区中小学体育艺术设施建设,配齐配好体育艺术器材,开展教师培训,实施体育竞赛、艺术展演、表彰奖励等活动,使每个学生都能掌握2项终身受益的体育基本技能和1项艺术特长,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深化教学改革。

继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扎实推进“基础教育综合管理质量工程”,建立和完善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和学生学业评价体系。

改革职业教育专业课程体系,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推进学科建设和课程改革,大力推进高校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和共享,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实习基地建设,加强学校社团建设,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

3.加强创新人才培养。

推进教学方式改革,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推广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方法,强化实践教学,广泛开展分组实验、学科与技能竞赛、研究性学习、创新性实验等多种形式,使学生在日常学习、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和创新活动中获取知识、得到锻炼。

加强区属高校重点特色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高学科建设和科研创新水平。

推进“研究生培养创新计划”,强化系统严格的科研训练,逐步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项目资助制,促进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的紧密结合,加快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建设。

加强学术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科研环境。

 

4.建立教育质量保障机制。

引导各地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正确认识我区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切实把教育投入及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

进一步树立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切实加大对师资队伍、条件装备、实习基地的投入,逐步提高学校公用经费标准,提高管理水平。

加大对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估与监管,逐级建立周期性的督导、评估和检查制度,促进学校的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

(五)加强教育交流合作。

教育交流与合作是转变教育观念、深化教育改革、提高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水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

切实加强我区教育与国内外教育发达地区的联系与合作,扩大对外开放,拓宽交流渠道,提升合作层次,促进教育交流合作水平和服务自治区对外开放战略能力不断提高。

1.强化国内交流与合作。

主动加强与东南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学校的联系,寻求建立交流合作的长效机制。

鼓励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建立校际间的交流合作,通过人员培训、挂职锻炼、教研交流等形式,促进教育观念的转变、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积极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协作计划”项目,加大对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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