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1.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3822501 上传时间:2022-11-25 格式:DOCX 页数:38 大小:33.3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麻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8页
麻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8页
麻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1.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8页
麻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1.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8页
麻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1.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麻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1.docx

《麻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麻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1.docx(3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麻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1.docx

麻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1

麻江县义务教育学校兑现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

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为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顺利实施,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9〕15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黔教人发〔2009〕147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关于黔东南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09〕162号)和县人民政府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关于呈请审批〈麻江县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请示》批复同意的意见等精神,结合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广大教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遵循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基本原则。

尊重教育规律,充分发挥校长的引领作用,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把职业道德放在首位,注重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分类考核,讲求实效,力戒繁琐;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三、范围和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四、考核内容

(一)校长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

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及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依法治校,学习教育理论和管理知识,组织实施素质教育,有效实施学校管理,廉洁自律,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

重点考核校长政治思想素质、管理能力和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勤政廉政、学校稳定和学生安全保障等实绩。

(二)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

教书育人,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定职责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

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要把教师是否遵循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利益,切实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作为教师绩效考核是否合格的基本要求。

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等情况。

德育工作要结合所教学科特点,考核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等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及取得成果的情况;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等情况。

要鼓励教师尤其是优秀骨干教师担任班主任,把班主任的工作任务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心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情况。

(三)其他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

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

重点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服务态度和劳动纪律等。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分学期和学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县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

对教师的绩效考核小学以片区中心学校为单位进行,各教辅站配合教育局做好指导工作并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汇总,各中学以校为单位进行考核和汇总。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学期和学年度两次兑现,1—6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年度考核结果兑现、7—12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第一学期考核结果兑现。

各中学和片区中心学校要建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本校(辖区)切实可行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并在本校广泛征求意见,公示,中学的直报县教育局批准,小学的先报相关教辅站审查同意后再报县教育局批准,并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后,在本校公布实施。

(一)对校长的绩效考核。

各中学校长和片区以上中心学校校长绩效考核由县教育局组织考核小组和学校教职工评分,总分为100分。

主要考核校长政治思想素质、管理能力和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勤劳廉政、学校稳定和学生安全保障等实绩。

其中:

县考核小组考核评分占50分,教职工考核评分占40分,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除乡镇所在地中心小学外的其他完小为村两委)及社会评价占10分。

(二)对教师的绩效考核。

教师(含副校长、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和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在县教育局和教辅站(小学部分)的指导下,由学校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

主要考核教师的职业操守、育人成效、专业水平、教学常规、教学效果、教研成效等方面。

其中:

教师的考核,考核小组评分占60分,校长及中层以上领导评分占30分,学生及社会评价评分占10分;小学部分三年级及以下任课教师,不组织学生评分,只开展社会评价。

社会评价指征求当地党委、政府或村组干、学生家长意见的评分。

若开展社会评价有困难的,可以只组织学生评分。

(三)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

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

学校考核小组评分占60分,校长及中层以上领导评分占30分,学生及社会评分占10分(如学生及社会评价无法进行的岗位,此项分值加为校长及中层领导评分)。

主要考核其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方面。

(四)班主任津贴。

按所在学校应发放的班主任津贴总额,由学校按月考核分等次发放。

班主任津贴每年按10个月计算发放。

主要考核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关爱学生、教育学生、转化学生、评价学生、沟通家长、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学额巩固等方面。

(五)教育教学工作奖的兑现。

学校对学期或学年度考核达合格等次以上的教职工按三个等次发放教育教学工作奖(奖金)。

其中获一、二、三等奖人数分别占本校教职工总人数的20%、70%和10%。

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不参与教育教学工作奖(奖金)的分配。

校长按县教育局考核结果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奖金)兑现也分为三个等次,按所在学校教职工对应等次奖金标准兑现。

绩效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在学期和学年水平检测中,初中按学校分类(一类学校:

第二中学;二类学校:

下司中学、谷硐中学、碧波中学、贤昌中学;三类学校:

杏山中学、宣威中学、龙山中学、景阳中学、坝芒中学),各类学校教师所教学科学生人均分分别低于该科全县人均分10%、20%、30%的;小学按学校分类(一类学校:

杏山小学、向阳小学、下司小学、谷硐小学;二类学校:

除一类以外的其他乡镇中心学校;三类学校:

除一类二类外的其他片区中心学校;四类:

其他村级完小、初小和教学点),各类学校教师所教学科学生人均分分别低于该科本乡镇人均分(全县统考科目的按全县人均分)15%、20%、25%、30%的(小学实施寄宿制的学校,各乡镇可按5%的幅度降低部分班级的标准,具体降幅由各乡镇制定报批后执行);非统考科目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由学校自行制定;

2.排挤学生,造成学生流失严重的(小学流失率超过1%,中学流失率超过3%);

3.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4.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经举报查实的;

5.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6.未按法定程序表达诉求越级上访的;

7.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8.学校或班集体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第一责任人;

9.受记过以上行政、党(团)纪律处分的;

10.有违反社会公德及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11.以非正常理由不接受县教育局或校、站工作安排的。

(六)各学校在制定考核方案时,按照“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确定分配方式和方法,向教育教学成果突出的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应适当给予倾斜。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考核结果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依据。

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分局指导分配部分和学校自主分配部分,教育局指导分配部分为班主任津贴、农村边远教师补贴、校长津贴;学校自主分配部分为课时津贴、教育教学奖等。

局指导分配部分从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取,学校自主分配部分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取局指导分配部分后余额,各校具体标准由局核定下达到各校。

(一)班主任津贴。

在全县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拿出一定额度,发放班主任津贴(具体标准见附表)。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贴。

为鼓励广大教师扎根基层,稳定农村边远教师队伍,从全县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拿出一定额度发放农村边远学校教师补贴(具体标准及学校分类名单见附表)。

农村边远教师补贴兑现时只发给仍在校本部工作的教师。

身份为所列边远村校的教师,若现在工作岗位不在校本部的,不予发给。

(三)校长津贴。

在全县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拿出一定额度发放校长津贴(具体标准见附表)。

(四)教育教学成果奖和超课时津贴。

从局下达到各校的自主分配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各校根据学校实际设立的超课时津贴后剩余部分以教育教学工作奖考核兑现。

教育教学工作奖分一、二、三等奖分两期发放。

每个奖次之间级差最低为500元。

在超课时津贴设定中,结合学校实际初级中学按每课时补贴不高于8元、小学每课时不高于6元的标准核定。

教育教学成果奖方案报县教育局批准;超课时津贴中学报县教育局批准,小学报教辅站批准,县教育局备案,小学原则上以乡镇统一标准。

七、其他规定

(一)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工伤治疗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各中小学绩效考核方案考核,视其结果可按第二或第三等次发放。

在职人员在工伤治疗期满后,不能正常工作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第三等次发放。

(二)在职人员一学年累计请事假10天以上(含10天)不能参评一等奖,累计20天以上(含20天)不能参评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累计30天以上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在职人员一学年累计请病假20天以上(含20天)不能参评一等奖,累计40天以上(含40天)不能参评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累计60天以上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病事假不包含婚、丧、产等有关法定假期。

(五)在职人员一学年累计旷工1天以上(含1天)不能参评一等奖,累计3天以上(含3天)不能参评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累计5天以上的不享受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在职人员带薪进修学习或培训时间在6个月内(含6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第三等发放。

在6个月以上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县教育局同意组织派遣选送学习的除外)。

(七)借用在非教育系统工作的教师,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借用在教育系统其他岗位的教师,要按照所到单位或学校提供的工作表现情况书面材料,参与原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视其工作表现享受第二等次或第三等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支教人员在支教期间由派出学校、支教学校、教辅站和县教育局进行考核并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等次,考核结果由支教单位报原工作单位。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是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考核,以考核促进学校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学校要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健全制度,完善体系。

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后,各学校要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每学期对本校教职工进行一次绩效考核。

各校要积极探索、创新绩效考核的机制与方法,规范考核程序,完善考核内容,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八、本细则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学校领导绩效考核表

2.教师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表

3.教师教育教学情况评价表

4.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学生调查表(中学生用)

5.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学生调查表(小学生用)

6.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表

7.工勤人员绩效考核表

8.班主任工作考核表

9.教职工绩效考核社会评价表

10.麻江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相关津贴发放标准

11.麻江县义务教育阶段发放边远学校教师补贴学校分类名单

 

附件1:

学校领导绩效评价量表

(考评小组和教职工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评价标准等级分值

得分

分值

项目

分值

因素

A

B

C

D

20分

工作量

14分

行政管理

按学位行政会分工的工作职责为准

能积极、主动出色地履行各项职责(14)

能积极、主动较好地履行各项职责(11)

能履行各项职责,工作无明显失误(8)

能履行一定管理职责,工作有失误(5)

6分

教学工作

按规定兼课、听课达到规定要求

节数达到标准(6)

接近标准(5)

有兼课(4)

无兼课(3)

40分

工作表现

12分

工作态度

1、事业心强,有开拓奉献精神。

2、勤政廉政,实行校务两公开。

3、热爱师生,作风民主求实。

4、为人正派,办事公道,不搞小团体。

能全面达到四项指标要求(12)

能达到四项指标要求(10)

能基本达到大部分指标要求(8)

不能达到大部分指标要求,或某方面有明显缺陷(6)

28分

管理水平

1、政策水平:

能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能依法治教,能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

2、理论水平: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现代教育理论,准确把握素质教育内在规律,掌握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形成自己的管理特色。

3、组织能力:

能自觉执行上级指示,协调上下级各种关系,调动班子与教职工积极性,热情工作。

4、管理过程:

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职责分明,中心工作突出,计划、决策科学、合理,常规管理规范,措施得力,任务落实,无重大事故发生,深入教学第一线。

能全面达到四项指标要求(28)

能达到四项指标要求(23)

能基本达到大部分指标要求(18)

不能达到大部分指标要求,或某方面有明显缺陷(13)

40分

工作绩效

8分

三风

领导班子作风、教师教风、学生学风

三风优良(8)

三风较好(6)

三风一般(4)

三较差

(2)

8分

五育

学校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

全面发展,各具特色(8)

全面发展,有一定特色(6)

重视五育,有一定成效(4)

发展不均衡,成效不理想

(2)

20分

五率

学生健康达标率、操行优良率、辍学率、违法犯罪率、教学质量达标率均达省级评估标准。

达省评估A级标准(20)

达省评估B级标准(16)

达省评估C级标准(12)

达不到省评估C级标准(8)

4分

三化

校园实现环境绿化、美化、净化

达省评估A级标准(4)

达省评估B级标准(3)

达省评估C级标准

(2)

达不到省评估C级标准

(1)

满分

100分

说明:

本表仅供各校开展绩效考核时参考。

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本表内容或重新设计考核表。

附表2:

教师教育教学绩效评价考核表

(考评小组用)

学校:

教师:

时间: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指标内容

评价标准等级分值

得分

分值

项目

分值

因素

20分

考勤

20分

工作考勤

出勤情况。

满勤(20分)

病假15天,事假7天或迟到早退2次以下(工作量由学校自定)(16分)

病假20天,事假10天或迟到早退4次以下(工作量由学校自定)(12分)

病假20天以上,事假10天以上或迟到早退6次以下(工作量由学校自定)(8分)

35

 

 

 

20分

职业操守

1、忠于职守,教书育人;2、尊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3、尊重学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4、坚持德育以课堂为主渠道,注重在教学中渗透人生观、价值观的引导;5、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全体学生,落实有困难学生的帮困措施;6、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7、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他人;8、接受任务不推诿,完成任务不拖延。

完全做到

(20分)

大部分做到(18分)

一般做到(15分)

基本未做到(10分以下)

14分

教学

常规

1、备课严肃认真,教案齐全、规范,切合教学实际;2、精心组织教学,教学切合学生实际,不出现知识性错误;3、辅导及时、有针对性、能坚持;4、作业量适合,批改及时认真并督促订正;5、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学习成效,能对测试反映的信息做出及时的反馈;6、能坚持教后反思;7、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完全做到

(15分)

大部分做到(12分)

一般做到(8分)

基本未做到(6分

以下)

45分

 

 

 

25分

成效

1、学生身心健康发展;2、学生德育操行评定好;3、班风学风有明显好转;4、学生热爱并积极参与班级生活;5、学习困难学生有较大进步。

完全做到

(25分)

大部分做到(20分)

一般做到

(15分)

基本未做到(10分以下)

8分

教学效果

按同年级期中或期末考试成绩平均分为参考,根据学科不同,由各校制定具体的档次。

(12分)

(10分)

一般

(8分)

较差

(5分以下)

7

教研成效

1、上公开课或指导青年教师上公开课及获奖情况。

省级以上(4分)

州县级

(3分)

校级

(1分)

未参加(0分)

2、参加课题研究或撰写论文、教学案例、设计等。

参加省级及以上课题研究、论文发表或获奖(4分)

参加州县级课题研究或州县级论文发表或获奖(3分)

参加校级课题研究或校级交流(2分)

有教学经验总结(1分)

满分

100分

说明:

本表仅供各校开展绩效考核时参考。

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本表内容或重新设计考核表。

附表3:

教师教育教学情况评价考核表

(年级组或学科教研组评分用)

学校:

教师:

时间:

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

等级标准

得分

A等

20分

B等

16分

C等

12分

D等

8分

职业操守

20分

1、忠于职守,教书育人;2、工作认真负责,乐于承担工作;3、尊重学生,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4、一视同仁,关心学生身心健康;5、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6、顾全大局,服从组织;7、团结协作,尊重他人。

专业水平

20分

1、基础扎实或刻苦钻研业务;2、熟悉教材,教案水平较高;3、教法多样,课堂气氛活跃;4、善于启发学生积极思考;5、重视学生学习习惯培养和学法指导;6、练考落实,批改、评讲及时。

教学效果20分

1、学生学有兴趣,学习积极性高;2、学生善于学习,学习方法得当,学习能力增强。

3、学生学有所获,各层次的学生学习都有提高。

4、学生思维能力强、想象力丰富,实践和创新意识强。

育人成效

20分

1、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2、班风、学风正;3、学生学习、生活习惯良好;4、组织各类活动多,班级向心力强;5、有困难学生得到尊重、关心和爱护。

教研教改

20分

1、勇于承担公开课,师生反映良好;2、听课严肃认真,评课较有见地;3、参与承担教改课题;4、组织课外辅导,学科竞赛获奖;5、撰写总结、论文,有一定价值。

满分100分

说明:

本表仅供各校开展绩效考核时参考。

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本表内容或重新设计考核表。

 

附表4:

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学生调查表

(中学生用)

班级:

学科:

亲爱的同学:

你好!

这是一份关于任课教师教学情况的调查表,采用无记名方式,请放心作答。

你的回答对于师生彼此之间增进了解、共同进步很有意义。

请在每个题号后你认为合适的一格内打“√”(但全部选同一竖栏的答卷无效)。

非常感谢你的合作!

项目(满分100分)

赞成或满意程度分为

(5分为最高,依次递减,2分为最低)

5

4

3

2

总分

1

善于发掘学生的优点、经常鼓励学生

2

对学生公平、一视同仁

3

教学负责、要求严格

4

教学方法灵活,善于启发学生思考

5

学生参与课堂活动或发言的机会多

6

尊重、关心学生

7

学习本门课程很愉快

8

每堂课的重点突出、有讲有练

9

教师语言表达准确、清晰、逻辑性强

10

批改作业及时、认真

11

教师有幽默感、风趣、乐观

12

积极运用多媒体教学,效果好

13

课堂气氛活泼有趣,并且井然有序

14

教师知识渊博,令人佩服

15

板书简明扼要、布局合理

16

无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

17

课堂讲解清楚、深入浅出

18

主动、耐心、细致地辅导学生

19

班上大部分学生喜欢这位教师

20

完全能听懂教师讲课

得分

说明:

本表仅供各校开展绩效考核时参考。

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本表内容或重新设计考核表。

附表5:

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学生调查表

(小学生用)

班级:

学科:

亲爱的同学:

你好!

这是一份关于任课教师教学情况的调查表,采用无记名方式,请放心作答。

你的回答对于师生彼此之间增进了解、共同进步很有意义。

请在每个题号后你认为合适的一格内打“√”(但全部选同一竖栏的答卷无效)。

非常感谢你的合作!

项目(满分100分)

赞成或满意程度分为

(5分为最高,依次递减,2分为最低)

5

4

3

2

总分

1

很关心我,经常找我谈心

2

很风趣、随和,我喜欢和老师在一起

3

很负责,要求严格

4

老师讲课清楚,我能听懂

5

老师会经常表扬、鼓励我

6

会启发学生动脑、动手、动口,我积极参加

7

老师课上得很有意思,我很感兴趣

8

老师字写得很漂亮,普通话说得好

9

上课会常用一些教具、电教设备,对我很有帮助

10

老师对学习有困难的同学很好、很耐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