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锅炉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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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4.1锅炉操作规程

其内容应包括:

设备投用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启运与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正常停运及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设备的维护保养。

操作规程应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使用的炉型结构、燃烧设备等的特殊要求而制订。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1、凡操作锅炉的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锅炉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持证上岗。

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

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行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

交接班时要检查锅炉是否完好。

2、锅炉及安全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锅炉运行前应具备的条件和检查项目:

(1)检查所有锅炉辅机是否正常,并对燃烧系统进行硫化试验。

(2)检查锅炉水位在正常偏低位置,各部位正常无泄漏。

(3)检查安全附件应处在正常的位置上,水位表、压力表应处在开的位置上;

(4)各操作部位应有良好的照明设施;

(5)除氧器能正常运行;

(6)软化水设备能正常运行,软化水应符和GB1576的标准,软水箱内水位正常,水泵运行无故障。

4、锅炉点火

(1)锅炉所有联锁保护试验合格,操作仪表盘完整,指示正确,信号指示灯完好,DCS系统正常;

(2)开启主汽门,开启高低过疏水及集汽集箱疏水门,开启主汽隔离门前疏水门,开启对空排汽电动门,打开布袋除尘器提升阀,保证烟道畅通;

(3)启动#燃油泵,调整油泵出口压力1.8MPa,建立油循环,做雾化试验,记录最低雾化油压MPa;

(4)启动#引风机、一次风机,保持炉膛出口压力-50—-100Pa,调整一次风在最小流化临界风量,记录临界流化风量数据:

一次风机电流:

A,一次风机入口风门开度:

%,左侧一次风量:

m3/h,右侧一次风量:

m3/h,一次总风量m3/h.

(5)启动#返料风机,调整一次风左右侧热风出口风门挡板在50%,进行点火,点火枪进入点火位置,启动高能点火器,2—4秒后开启油枪入口阀,通过观火孔观察着火情况,着火后退出点火枪。

如点火失败,马上关闭油枪,进行吹扫,吹扫时间不低于5分钟,投入另一侧油枪进行点火,根据燃烧情况及升温情况适当调整各油枪的油压,控制燃烧器的混合风风量,使水冷风室内温度小于750℃。

(6)根据汽包水位及时启动给水泵上水。

开始上水后,及时关闭省煤器再循环电动门.

(7)压力升至0.1-0.2MPa时,关闭汽包和集汽集箱空气门.

(8)压力升至0.2-0.3MPa时,冲洗就地双色水位计,并与电接点水位计进行核对,通知仪表及检修人员冲洗仪表管和热紧检修设备的螺栓,进行全面排污一次.

(9)床层温度升至500℃时,启动给煤机开始少量投煤.

(10)床温800℃之间,燃烧正常后,将油枪撤出,停止燃油泵运行,关闭各油枪进油阀门。

开启左右一次风主风门,关闭点火风门,适当调整给煤机的转速和一次风量.

(11)床温850℃时,启动二次风机,(锅炉负荷低于30%可不启动二次风机)燃烧正常后,投入锅炉联锁开关.

(12)压力升至0.5MPa时,开启电动主汽门,全开后,关闭主汽旁路门(如因暖管时间短发生水冲击时,应待暖管充分后开启主汽门)

(13)压力1.5MPa,关本体各疏水门及主汽隔离门前疏水门开启各取样阀、连续排污阀,通知化验人员,化验汽水品质是否合格,进行全面排污

(14)主汽压力升至2.0MPa时,稳定压力对锅炉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升压,等故障消除后继续升压.

(15)压力升至2.5MPa,冲洗汽包水位计,并通知化验人员取样化验汽水品质后,待一切正常后继续升压并做好并炉的准备工作.

5、炉水控制指标:

炉水碱度6~26mmol/L,炉水含氧量≤0.1mg/L,给水硬度≤0.03mmol/L,炉水PH值10~12。

6、正常停炉:

(1)对设备全面检查一次,将停炉前存在的设备缺陷统计好并记录在运行日志上。

(2)对返料松动风室及炉膛底部风室放灰一次。

(3)通知汽机、电气、行车人员停止向_#锅炉停止投放垃圾、污泥。

(4)逐渐减煤减煤减风降负荷运行,这是注意调节减温水流量控制主汽温度在额定范围内,直至解列减温水以维持主汽温度.

(5)关闭_#锅炉左右煤闸门,待给煤机走空后,停给煤机.

(6)停止_#锅炉二次风机.

(7)待主汽流量降至10t/h以下时,关闭锅炉主蒸汽电动门,视压力情况与过热器温度情况开启汇汽、高低过集箱疏水门及二道主汽门前疏水门和向空排气门.

(8)停炉后注意汽包水位,防止缺水、满水不上水时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

(9)当床温降到500℃时,停止冷渣机(如果是发生受热面爆管时停炉,必须要尽快放光床料)关闭冷渣机入口门将桶内渣放尽,停运送、引风机,关闭冷渣机、引风机、一次风机、二次风机冷却水(冬季不关)。

关闭所有调节挡板和风门,此时料层维持在6.5KPa左右,将返料器内灰放尽.

(10)断开锅炉所有联锁开关及保护.

(11)停止石灰石给料机及活性炭给料机,停止送入石灰石和活性炭,停止石灰石输送风机及活性炭输送风机.

(12)停炉后尾气处理飞灰输送系统继续运行2~3个小时,以便将系统内的灰排尽.

(13)停炉后一小时关闭低过集箱疏水门,视压力下降情况关闭其他疏水阀,防止压力急剧下降.

(14)停炉后4~6小时内,应紧闭所有孔门和烟道挡板,关闭引、送风机及二次风机的出入风门,以避免锅炉急剧冷却。

(15)经4~6小时后,可打开引、送风机出入口风门和烟道挡板逐渐通风,并进行必要的放水、上水。

(16)经16小时后,锅炉可再放水、上水一次。

如有加速冷却必要时,可启动引风机,适当增加放水和上水次数.

(17)停炉16小时后启动风机,放空床料.

(18)锅炉压力降至0.2~0.3MPa,可将炉水放尽,当压力低于0.2MPa时,应开启汽包空气阀,以使放水工作顺利进行。

(19)短期停炉,可采用余热烘干法对锅炉进行保养,当压力降至0.3MPa时,放光炉内水及省煤器内的存水,利用余热将表面烘干,然后紧闭所有阀门。

7、事故停炉:

(1)当发现锅炉本体产生异常现象,安全控制装置失灵应按动紧急断开钮,停止锅炉运行;

(2)锅炉给水泵损坏,调解装置失灵,应按动紧急断开钮,停止锅炉运行;

(3)当电力燃料方面出现问题时应采取按动急断开钮;

(4)当有危害锅炉或人身安全现象时均应采取紧急停炉;

8、临时停电注意事项:

(1)迅速关闭主蒸汽阀、防止锅筒失水;

(2)关闭电源总开关和各风门挡板;

(3)关闭锅炉表面排污阀门防止锅炉出现其它故障;

(4)关闭除氧器供气阀门;

(5)按正常停炉顺序,检查锅炉燃料,汽、水阀门是否符合停炉要求。

9、司炉人员在正常运行时应注意事项:

(1)锅炉运行时,水位表的水位须保持在正常附近,并须有轻征征波动。

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并保持水位表的明亮、清晰、清浩、不漏水和不漏汽。

(2)锅炉运行时,应注意观察压力表,保持正常压力,不让指针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红线标记。

(3)安全阀每星期手动排汽一次,每月升压自动排汽一次。

防止阀芯租阀座粘住。

(4)每班定期排污一次。

禁止用手锤和其他物体敲击或用加长手柄强力开启排污阀。

(5)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

检查和保持各安全附件、控制仪表灵敏、可靠;检查锅炉受压元件,管道、阀门、人手孔等处无泄漏,各种铺机设备运行正常。

(6)运行操作应当保持汽压、水位和燃烧正常,保证用汽量的需要,贯彻“安全供热、节约能源”的原则。

(7)保持锅炉房整洁,填写好运行记录。

4.2巡回检查制度

应明确定时检查内容、路线及记录项目。

序号

巡回检查的内容

时间

1

压力、水位、温度是否正常

连续监视

2

燃烧工况是否正常

1-2小时一次

3

燃料输送系统是否正常

1-2小时一次

4

送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挡板位置是否合适

1-2小时一次

5

给水系统中水箱水位、水泵运行情况,和给水调节阀、逆止阀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1-2小时一次

6

排污阀和管道有无渗漏等异常情况

1-2小时一次

7

各类仪表及自控装置是否正常

1-2小时一次

8

锅炉本体受压部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

1-2小时一次

9

锅炉炉墙有无开裂、倾斜等情况

1-2小时一次

10

检查各转动机械的润滑系统是否需补给润滑剂

每班一次

4.3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规定锅炉本体、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

4.4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应按规定班次和规定的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并详细了解上班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应提前做好交班准备工作,保持各部位运行正常为接班者做好准备工作。

3、交接班时,如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者,需做到“五交”、“五不交”。

“五交是”

(1)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正常;

(2)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3)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运行记录齐全、正确、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锅炉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1)不交给吃过酒的司炉人员;

(2)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3)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人员;

(5)锅炉压力、水位、温度或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待,并将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的记入运行记录交接班中。

6、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将上级有关运行及供汽等方面的指令告知交接人员。

7、交接班者在交接班记录薄中签字后,发现了设备的缺陷,原则上由接班者负责。

4.5水质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锅炉房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经当地质监部门考核发证的水质化验员。

2、锅炉结构,型号的不同选用相适应的水处理方法。

并及时进行化验和处理,以确保锅炉水质符合要求。

一般情况下,要求化验时间和项目如下。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原水硬度,碱度,PH值,悬浮物的化验。

有条件的单位应做水质全分析。

(2)当采用炉外化学处理时,每四小时至少进行一次给水,(软水)的硬度和PH值。

炉水的总碱度和溶解固形物(或Cf)等数据的化验。

对于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4T/H的锅炉,在水处理设备运行工况稳定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化验时间,但每班不少于一次。

(3)采用炉内加药处理时,给水和炉水的有关指标每天至少化验一次。

(4)蒸发量大于2T/H的锅炉,给水应进行除氧.对于供汽轮机用汽的锅炉,给水溶解氧应小于等于0.05mg/;若采用化学除氧,则应监测炉水的亚硫酸根含量。

3、锅炉水质应符合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

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锅炉及水处理方法,把水质标准中的相应要求列出来。

4、及时、正确、清晰、完整做好水质化验记录,并将记录数据保存一年以上。

4.6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系要富部位,为确保安全,防止发生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外为参观学习人员,凭单位介绍信经厂保卫部门和锅炉房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3、当班人员应遵守运行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委不脱岗、睡岗或误操作。

4、锅炉房内设施,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5、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

6、保持锅炉房照明充足,道路畅通,消防设施齐全完好。

4.7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房设备、环境应做到清洁、明亮,工具、备品备件应做到摆放整齐。

2、明确划分锅炉房设备、内外环境卫生区的责任区域,做到定时定人清扫整理。

3、规定废渣、废水、废油和除尘设施的灰的处理要求。

4.8记录制度

为及时掌握锅炉运行工况及设备状况,为达到安全经济运行的目的,应进一步做好下列记录工作:

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2、交接班记录。

3、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4、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5、单位主要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

6、事故记录。

各项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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