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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的设备制度

设备检查制度

1、设备检查小组成员:

组长:

朱定林

成员:

王东君高新厚、闫金林、段振江、董方、王建、各片区工段长、维修主修

2、设备检查时间:

每月组织小组成员对各区域设备至少检查二次。

3、设备检查内容:

1.对各区域设备的运转状况进行检察,记录各设备的“跑、冒、滴、漏”等情况。

2.对各区域设备的故障情况进行排查,记录观测故障发展状况。

3.对各区域设备评比,对评比较好的设备责任人进行奖励,对评比较差的设备责任人予以处罚。

奖罚额度为每项50元。

4.每周检查发现的问题汇总后公布,由区域责任人限期整改,下次检查发现未整改的故障隐患,又无具体的整改计划和期限。

对责任人加倍处罚。

5、约束机制

每月必须至少检查二次,否则对检查组成员每人罚款50元。

 

考核和员工培训制度

一、基本工作能力要求

1.具有熟练操作能力。

2.避免操作失误。

3.设备保养的完好性。

4.具有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能力。

二、员工培训

1.车间组织工程师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培训工艺知识、第二个月培训机械知识、第三个月培训电气知识。

2.每周一和周二下午4:

00分别对窑操作员和生料磨操作员进行培训。

3.培训时签到,培训人留档备课笔记,受训人留档听课笔记。

检查发现无笔记每缺一次罚款50元。

三、考核机制

1)设备故障没有及时发现,造成相应主机停车,每次处罚当班人员和设备承包人,包括设备主修和主电各100.00元;造成窑上止料的,每小时按200元处罚责任人。

2)设备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包括各袋收尘管道漏气)而被车间或工段发现,每次处罚设备承包人,包括设备主修和主电各50元;处罚当班人员50元。

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而未及时处理,每次处罚100元。

3)因责任造成事故,影响设备正常运行,每次处罚50元。

影响主机设备正常运行的,每次处罚100元,超过1小时按100元/小时累加处罚。

造成窑上止料的,每小时按200元累加处罚责任人。

4)若接班及时发现上班遗留的问题,处罚上班并奖励本班。

5)凡车间和工段要求做的事情必须无条件完成,否则最低罚款50元。

(定有罚款额度的执行相应规定,有异议应提前反映)。

6)若罚款本月兑现不完的,分摊到以后逐月扣除。

三、激励机制

1.及时发现关键或隐蔽问题并及时处理的,每次奖励50-100元。

发现重大隐患的,上报公司申请嘉奖。

提出可行性技术改造方案并能实现效益的给予重奖。

问题汇报检查落实程序

1.各岗位每一轮第一个白班要把责任区设备的运行情况或缺陷,包括安全隐患、设备隐患、跑冒滴漏等设备情况以文字形式上报值班主任汇总,自己有能力处理的必须处理,值班主任再汇总以文字形式将设备上报钳工班班长、电器问题上报电工班班长、工艺问题上报对应工段长。

2.设备电器问题,钳工(或电工)班班长在一个工作日内把修理责任人的批复情况(格式如附表)以文字形式上交车间分管工程师,逾期不交车间分管工程师在下周一前联系问题汇报人检查落实,落实情况拿出处理意见于下周一上交车间。

3.工艺问题,相应工段长自行解决,并于下周一例会上回复相应值班主任,接受值班主任监督。

没处理或不达标每项罚款50元,以后每延长两天加罚50元。

特殊情况由车间领导决定。

4.上报设备电器问题在指定时间没处理或不达标,每项罚款50元,以后每延长两天加罚50元。

特殊情况由钳工(或电工)班班长书面说明原因(备注栏)报车间分管工程师,并再次指明完成日期,否则视为没完成。

5.车间分管工程师不落实,则按每项次20元罚车间分管工程师。

每周一车间例会上,分管工程师应将落实情况通报,各值班主任监督本班提出的问题是否得到了处理,有疑问和要求当场提出,不提出视为问题已圆满解决,各工段长于周二对本工段提出已解决的问题进行复查,发现弄虚作假,直接按每项次20元处罚落实不实的分管工程师和值班主任。

6.车间每晚值班人员必须详细记录查岗时间和相关岗位人员所处的位置,以及值班期间车间生产情况,每缺一项罚款20元(包括:

矿山下料情况、生料磨生产情况、煤磨运转情况、回转窑生产情况、标准化巡检情况、中班和零点班各一次查岗情况等)。

每周一上午由检查值班记录情况,以书面形式将缺项上报生产部长,不检查落实或落实有误每项次罚20元。

7.车间各种事故必须有分析和处理意见公布,事故发生地工段长必须在事故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处理(处罚)意见上报车间,否则每次处罚50元。

对工段长没有履行职责的处罚,设备事件由首席机械工程师追究,工艺及劳动纪律事件由首席工艺工程师追究、电器类事件由首席电器工程师追究。

8.附表

项次

项目内容

修理人

技术要求

完成日期

损坏及修理情况

验收情况

备注

设备三级巡检制度

(公司级)

1.目的

为了切实保障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对生产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监控和资料积累。

2.范围

适合全公司设备的检查

3.概述

3.1三级巡检具体为:

一级为三班制巡检工,要求每8小时至少对所辖设备巡检一次,并做好记录;二级为车间级巡检,参与人员为车间工程师;每周不少于两次检查所辖区域设备;三级为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带队,技术部、生产部相关设备管理人员参与;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公司主机设备进行检查。

3.2通过巡检及时指导和解决操作者在使用及保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3及时配合生产,排除突发故障,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3.4督促操作人员合理使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按规定进行保养。

3.5对重点设备应做到优先巡检、优先维修、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车间巡检制度

1.主机设备和关键设备各值班主任和段长要特别关注,做到巡检到位、检查到位,设备运转状态做到心中有数,并定期安排检查和检修。

2.实行三级巡检制,一级巡检是生产主(副)修或岗位工,安定时定点巡检要求进行,每班一次;二级巡检是电工和维修工,每天一次,由电工班班长和维修班班长负责;三级巡检是主任、工程师,由机械工程师协助对口副主任巡检,每周不少于两次;各级巡检必须作好设备运转状况记录。

3.如有违规,按《考核制度》第5条处罚。

4.各巡检工要按照车间规定的定时定点要求巡检相关设备,否则每次罚款500元,同时罚相应值班主任500元。

5.巡检人员按设备管理系统设置的巡检路线、巡检时间、巡检项目,对设备按要求进行巡检,要认真检查各设备的温度、振动、响声、流体压力、电流等参数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判断设备运转状况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情况又不能及时处理的,应立即报告中控人员和值班主任。

6.巡检人员巡检前先使用巡检棒刷人员卡号信息,人员卡号不得互窜,巡检完毕后应将巡检棒中的数据上传到系统中,再将棒交给下班人员并说明本班需注意事项。

7.巡检后应在巡检系统中填写本班的巡检记录说明实际巡检情况是否正常。

应记录设备的电流、油温、水温、声音、振动,并判断是否正常,记录要详细、完整、真实。

8.负责所管辖区域的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转;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物料库存测量。

9.巡检过程中,除携带巡检棒外必须携带配备的全部常用工具,未携带配备的全部常用工具的,罚款20元。

10.巡检时,应对存在隐患的设备重点检查,并作好记录,如存在事故进一步发展情况时,即时向值班主任汇报,同时告知机械、电气人员。

对巡检中发现的故障如能自行处理,在处理完后要及时将故障记录信息记录到CERP故障记录中,并于日后查询。

11.日常巡检过程中,依据设备润滑要求,按规定作好设备的润滑检查工作,并及时将异常情况汇报润滑工和相关领导。

12.加强与中控室的联系,详细真实的填写巡检记录表,对设备的跑、冒、滴、漏状况进行处理,并作好详细记录。

13.发现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征兆,应立即报告,情况紧急时,有权采取紧急停车措施,事后报告值班主任。

14.生产主(副)修应在保障自身安全情况下执行值班主任及车间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积极协助他人处理生产中出现的突发问题。

15.认真检查各种仪表显示并将异常情况及时反馈到中控室。

16.在巡视过程中发现突发性事故,在汇报的同时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17.此规定望认真执行,如有违反按规定处罚。

情节严重者上报公司处理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1、设备事故分类

设备事故按停机时间长短、影响产量的多少或损失大小、性质严重程度,分为一般设备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特大设备事故三类。

1.1、一般设备事故。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一般设备事故:

1.1.1、生产工艺流程中的三班连续运转设备发生损坏,影响主机停机1~8h,或非三班连续生产的设备(如装卸输送设备、破碎机等)发生损坏,影响主机每班生产作业计划产量在25%~40%之间的。

1.1.2、动力设备发生损坏影响全车间停电不足20min的,或主机生产线停电不足25min的。

1.1.3、设备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0.1~2万元(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折合损失,下同)。

1.2、重大设备事故。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重大设备事故:

1.2.1、生产工艺流程中的三班连续运转设备发生损坏,影响主机停机8h以上6天以下的;非三班连续生产的设备(如装卸输送设备、破碎机等)发生损坏,影响主机每班生产作业计划产量在40%以上18个班以下的。

1.2.2、动力设备发生损坏影响全车间停电20min及以上的,或主机生产线停电在25min及以上的;有时虽未超过上述时间但影响主机停机8h以上的。

1.2.3、压力容器、输气等系统的设备爆炸事故;高速设备的飞车事故;建筑物倒塌事故;或因设备事故造成人身死亡事故的。

1.2.4、设备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者。

1.3、特大设备事故。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特大设备事故:

1.3.1、构成重大设备事故,并造成人员重大伤亡事故的。

1.3.2、因设备事故直接引起局部火灾、爆炸、厂房倒塌等灾难的。

1.3.3、设备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的。

2、设备事故计算时间从事故发生停止运转到开机正常运转的时间为事故时间。

由于发生严重设备缺陷被迫立即停车的,即使接近检修计划的停机时间,也应按事故处理计算时间,但事先主动掌握(有记录等凭证)设备的缺陷和不正常现象,及时地采用措施,虽然造成停产情况,可不按事故论,作为非计划检修停机单独统计。

3、发生设备事故时,中控操作工、主修工均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态的扩大,并立即报告车间领导。

车间迅速组织力量处理。

同时车间领导报告公司领导。

4、事故发生后,工程师必须做好详细记录。

必要时应绘制简图或拍摄照片,以作为设备的检修和改进的依据。

对造成设备事故者要按事故的分类和性质按规定处理。

做到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干部和员工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设备管理规定

1.岗位工和生产主(副)修施行设备分片或分台套的管理办法,责任人对辖区设备完好率、安全正常运行和环境及岗位卫生负责。

2.岗位工和生产主(副)修值班期间除完成正常的巡检任务后,可侧重于本责任区的设备维护及卫生处理。

3.发现设备故障,岗位工或生产主(副)修应立即处理,并做详细的记录,若不能处理的设备故障应立即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查,注意故障发展,必要时有权采取紧急停机措施并上报。

4.因工作不力未能及时发现设备隐患,造成事故的,按规定处罚。

5.生料区域因责任事故致使生料磨停机每次罚款100元,超过一小时后按50元/小时累加处罚,造成大窑止料自止料起按200元/小时处罚;熟料区因责任事故造成大窑止料自止料起按200元/小时处罚;燃煤区域因责任事故致使煤磨停机每次罚款100元,超过一小时后按50元/小时累加处罚,造成大窑止料自止料起按200元/小时处罚。

6.所有备用设备必须完好,必须具备随时可以启动的条件。

7.非正常检修的停机时间(除另有安排)责任人应对系统设备进行检查,若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上报协调处理,不能无故不进行设备检查保养。

8.出现设备事故,经分析认定包括责任人和当班人员的责任人大小,并按照设备事故有关规定处理,接班1小时后当班人员负较大责任,并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处罚。

9.对设备运行参数进行调整,必须事先征得相关工程师的同意,同时记录并告知相关人员。

10.车间成立设备检查小组,每周不定时对系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设备隐患(除自己不能解决且已上报的)进行罚款。

11.车间安排检修或料满期间,责任人对自己承包的设备提出检修计划,无故不提或计划不周密,每次罚30元。

12.车间随时有权对设备、润滑、环境和设备卫生进行检查,并根据车间规定进行奖惩。

13.各岗位在积极完成巡检任务的同时,对巡检发现的影响设备安全运转隐患问题,应按规范程序汇报。

14.各生产岗位发现的影响设备安全运转隐患问题,当班期间各岗位应及时汇报至本班值班主任,值班主任要积极协调并组织处理。

若有客观原因(人员不够、技术能力不足等)不能处理,该班值班主任应以书面形式汇报给机械工程师处,不得隐瞒不报,若隐瞒不报造成生产受到损失,值班主任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如因检查巡检不到位,没有发现安全运转隐患造成损失的,当班人员、设备承包责任人及包片维修工、值班主任均承担相应责任。

15.机械工程师根据所报问题性质,合理分配问题给相关负责人,并且在一周内必须处理完,如果逾期处理不完应及时向车间汇报。

问题在哪里滞留车间就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口副主任负责监督落实。

问题处理后的情况由机械工程师负责收集汇总,然后交车间领导。

 

备品、配件管理规定

根据公司备品、配件零库存的管理精神,车间各工段、班组在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的同时,要认真做好设备的备品、配件管理工作,保持备品、配件有合理的库存量,确保车间生产的连续稳定,为此,特做以下规定要求:

1、加强巡检,及时发现设备安全运行隐患,为准备配件争取有效时间。

2、依据设备运转状况和易损件更换周期,各工段、班组将所需备件提前15天报至机械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处,由工程师负责落实,并汇总审报。

3、备品、配件领取时需办理出库手续,金额1000元以上由部长签字审批,1000元以下的需车间副部长签字审批,工具及杂品类由部长统一审批领取,并且工具类要在车间登记备案,严禁乱领乱用。

4、领料员要检查所领备品、配件的外观及内在质量,必要时可借助仪器检测,如所领备件规格型号不符合实际的要求,应退还仓库,做调货处理,以保证备件的性能满足设备需要。

5、备品、配件的使用数量和领取数量要相同,多领取的备件领料人应退交仓库保管。

6、备品、配件使用后维修人员应告诉相关岗位工注意事项,岗位人员和维修人员应加强跟踪观察,检验其使用状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7、对于拆下的旧设备构件,有维修价值的维修人员要分类妥善保管,待维修后备用,禁止乱堆乱放。

8、现场存放的备品、配件各片区责任值班主任要做好防雨、防晒和防盗工作,装配表面应涂防锈油,旋转部分应填充润滑脂,以免备件锈蚀失效和丢失等。

工具管理规定

根据岗位性质和工种特点,各工段和班组配置了不同的维修工具、通讯工具和测量仪器等,为确保工具的及时性、快捷性和有效性,特做以下管理规定:

1、 工具的领取和发放

参照《备品、配件管理规定》第三条执行:

工具类由部长统一审批领取,并且工具要在车间登记备案。

2、 工具的使用

依据工作环境条件和工作对象的特点,合理选用适合的工具类型和规格,若因使用不当造成工具损坏的,当事人应照价赔偿所损工器具。

3、 工具的保管

3.1工具使用后要清洗整洁,除去油污和灰尘,必要时可以涂防锈油。

3.2岗位配置的随身携带工具若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使用人要照价赔偿。

3.3公用工具类各工段应制定相应工具责任人,原则上为谁使用谁保管,责任人负责公用工具日常的维护和管理,若因管理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失,责任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工器具价值1000元以上的承担10~30%的赔偿责任,价值1000元以下的承担10~50%的赔偿责任。

3.4班组交接的公用工具(对讲机、测震仪、测温仪等)谁使用谁保管谁承担全部责任。

3.5设备配置的专用拆卸、安装工具应存放仓库,并办理入库手续以备案。

3.6工具外借应经车间相关负责人(副主任)同意,归还时经手人应负责核实工具质量,发现损坏(失效)时,应及时报车间另做处理,隐瞒不报者承担第3.3款赔偿责任。

3.7车间或工段将不定期对工具进行检查,发现缺件、坏件的按规定处罚,并令责任人限期补全。

3.8因工具丢失影响到车间生产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对相应责任人做相应处理。

4. 工具的报废和更新

4.1工具正常失效的,经工段负责人鉴定后可以旧换新。

4.2工具质量有问题影响使用时,可以报车间无偿更新。

 

年度检修管理制度

一.年度检修区域划分:

一期回转窑系统:

1)石灰石堆场及粘土、砂岩破碎:

(包片调度主任:

李林杰责任副修:

李长安)

2)生料磨系统:

(包片调度主任:

张保国责任主修:

朱海涛)

3)熟料系统:

(包片调度主任:

付卫责任主修:

刘阳责任副修:

陶长海)

4)煤磨系统:

(包片调度主任:

张保春责任主修:

杨树华)

二.年度检修责任划分:

1.各责任主(副)修在检修前应协助包片调度主任做好区域检修计划,上报车间审核。

2.各责任主(副)修应协助包片调度主任根据设备运转情况在检修前上报区域备品备件计划,上报车间审核。

3.各责任主(副)修在检修前应协助包片调度主任提供区域检修所需人员配置情况,上报车间审核。

4.检修期间责任主(副)修经包片调度主任同意后有权调配本片区生产主(副)修及岗位人员协助处理区域检修事宜,对不服从管理者根据车间管理制度处罚。

5.检修期间各系统岗位人员受包片调度主任管理,服从调度主任安排。

6.对检修中发现的隐患,对发现人根据车间规定予以奖励。

三.年度检修追究制度:

1.检修结束后,由各检修责任人填写检修存档表,根据表格内容如实填写。

2.对已检修设备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一年内根据设备运转周期,如片区主机出现设备事故,对设备检修人和承包人予以处罚,钳工班长负连带管理责任;片区辅机出现停机事故,除对设备检修人和承包人予以处罚,包片调度主任负连带管理责任。

(生料系统主机:

生料磨、循环风机、尾排风机、循环提升机、入库提升机;熟料系统主机:

回转窑、高温风机、入窑提升机、熟料斜车、窑头排风机;煤磨系统:

煤磨、转子秤、煤粉通风机)

3.检修区域设备因没有安排检修而造成停机事故,除对包片调度主任予以处罚,设备承包人及包片主(副)修负连带责任。

4.因外协单位原因造成事故,除追究外协单位责任外,监督人员负连带管理责任。

5.以上处罚标准均按照《设备管理规定》执行。

 

各岗位规定

维修钳工岗位管理规定

一.责任主(副)修职责:

1.责任主(副)修每天坚持对辖区主机设备巡检二次(上午和下午各一次),并作好每次巡检记录。

发现少巡检一次罚款50元,漏记一次记录罚款20元。

2.巡检过程中发现的设备及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处理和记录。

自己能处理的必须及时处理,并对维修质量负责,因维修不当(质量差)或巡检维护保养不到位肇成设备事故,按《设备管理规定》第5条处罚。

因其他原因不能处理的设备隐患,包片主修应详细制订监测预防方案,并增加巡检次数,观察运转情况,防止事态恶化扩大,未制定预防方案的处罚责任主修50元。

3.责任主(副)修应建立辖区设备台帐,详细记录设备名称及其易损件和备品备件的规格型号、使用情况和库存情况,易损备品备件的更换周期和更换时间。

每月检查设备台帐一次发现台帐内容不全、不规范的罚款20元。

4.责任主(副)修应作好辖区设备的维修记录。

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和处理措施并分析故障原因。

检查发现每漏记一次罚款20元。

5.责任主(副)修应根据辖区设备运转情况,于每月25号前提交下月备件计划,详细注明备件型号及所用部位。

否者每次罚款20元。

6.责任主(副)修应根据辖区设备情况,充分利用设备停机间隙合理安排设备的检查、维护与保养,并做好检查维护保养记录以备案。

7.责任主(副)修根据辖区设备情况,在每次大修前要提交详细的大修计划和大修所需备品配件计划,否者处罚责任主修50元。

8.责任主(副)修在处理设备事故过程中,有权合理调配副修及值班维修工并安排相关工作任务,如有不服从主修安排的人员将给予每次100元罚款。

9.责任主(副)修24小时要保证联络通信畅通,因联络不畅而影响故障处理的每次罚款50元。

下班期间辖区设备发生事故时应随时到现场处理,(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达必须予以说明)并及时通知副修到达现场协助处理事故。

当班期间如出现10分钟联系不上的情况按脱岗处理;30分钟联系不上按旷工处理。

10.责任主(副)修在设备处理及设备检修过程中,承担本人及其他协同人员的安全责任。

及时办理停送电操作票等安全手续,充分考虑各方面的不安全因素,并消除后方可施工。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指挥每次扣罚岗位工资的20%。

11.责任主(副)修有义务对跟随自己新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指导,使新员工能尽快掌握岗位知识。

12.设备事故处理完毕后,责任主(副)修必须安排人员将维修现场整理干净。

现场不得遗留维修工具、更换的新旧零部件、焊条及其他杂物。

如有困难,可通知当班调度主任协助清理。

否则罚款20元。

13.班组公用工具不经许可严禁私自借出,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元。

14.事故抢修期间,各辖区主(副)修应互相配合,服从事故辖区主修安排,配合工作期间的安全事宜由事故辖区主修负责。

三.白班维修工(副修)职责:

1.副修应全力配合责任主修的工作,服从主修安排,无故不服从安排的人员一经查实每次扣罚100元。

2.副修当班期间,应积极配合主修处理设备事故,协助主修作好备品备件的准备及更换零部件的修复。

3.副修人员休息时应及时与班长或指定主修联系沟通,服从安排,强行休息按旷工处理。

4.副修人员当班期间,应保证联络畅通,出现联络不上的情况时按脱岗处理。

副修人员下班期间,亦应保证有效的联络方式,保证可以随时联系。

无故联系不上影响事故处理每次罚款50元。

5.副修人员因工作需要单独施工时,独自承担施工中的安全责任。

6.副修人员巡检过程中发现的设备及安全隐患,应及时与辖区主修联系,予以处理。

发现隐患隐瞒不报,每次罚款50元。

四.生产值班维修工职责:

1.值班维修工负责当班期间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处理生产中的突发事故,并协助当班主修和岗位工及时处理生产中的“跑、冒、滴、漏”等现象。

2.值班维修工在当班主修指导下作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协助当班主修处理设备故障。

设备出现故障接到通知后5分钟内必须赶到现场,无故不到按脱岗处罚。

3.值班维修工当班期间必须服从当班调度主任和当班主修的领导,服从当班调度主任和主修的合理安排。

不服从安排每次罚款100元,情节恶劣的将予以辞退。

4.值班维修工应严格遵守当班班组的各项管理制度,否则将根据车间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5.值班维修工的维修质量受当班主修的监督,因维修质量造成返工现象,除对责任人予以处罚,当班主修负连带管理责任。

6.值班维修工当班期间发生的问题必须处理彻底,不能故意推诿、扯皮,事故处理不完不得交接班。

交接班过程中发生问题必须征得接班人员同意后,方可交班。

强行交班人员按早退处理。

发生推诿、扯皮现象每次罚款100元。

7.接班人员到岗后,应详细询问上班设备运转情况及应注意的事项,积极协助上班人员处理故障。

交班人员不得故意隐瞒设备故障状况,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8.遇到无法处理的故障或具有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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