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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小学新课程改革中的教育理念
中小学新课程改革中的教育理念
“以学生发展为本,基于学生发展,关注学生发展,为了学生发展”,这是我国新一轮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
本章阐述了在新课程改革理念的指引下,我国中小学的学生观、教学观和课程观等方面所产生的重要变革。
第一节中小学新课改理念下学生观的变革
一、中小学学生在教学活动过程中的地位
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地位一直是教育史上争论的重大问题,其中主要有两种对立的观点。
一种是“教师中心论”,它把教师看成是可以随意涂抹的一张白纸,一个可以任意填灌的装知识的容器,学生对教师来说,处于一种从属地位。
另一种是“学生中心论”,它把学生视为教育过程的中心,“儿童变成了太阳,而教育的一切措施则围绕着他们转动,儿童是中心,教育的措施便围绕着他们而组织起来”,①全部的教育教学都要从学生的兴趣、需要出发,教师只能处于辅导地位。
这两种观念都不适当地贬低或抬高了学生的地位,是不科学的。
现代教育理论认为,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学生既是认识的客体,又是认识的主体。
学生作为教育教学认识的客体是指学生相对于社会的要求、新的教学内容和教师的认识来说都处于一种被动状态,需要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将一定社会要求转化为学生内部需要,将新的教学内容转化为学生的素质。
承认学生的客体性和客体地位,就是强调教育和教师的主导作用。
然而,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外界的一切影响并不是简单地输送或移植给学生,必须经过学生主体的主动吸收、转化,学生是活生生的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是学习的主人。
教师的作用只是外因,任何知识技能的领会与掌握都要依靠学生独立自主的学习,教师不可能包办代替;任何有效的教学必须以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特别是学习规律为前提。
因此,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处于主体地位,是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体。
中小学新课程改革,从学生的地位来看,就是要改革传统的把学生看成是教学活动过程中的被动的、依赖的客体地位,弘扬学生的主体性,认为主体性是人的本质的最根本属性,发展人就是发展人的最本质属性,教育的基本功能就是发展人、完善人。
新课程视野下的学生主体性至少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
(1)自主性。
学生在教育教学中的自主性,首先表现在他具有独立的主体意识,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和自觉积极的学习态度,能够在教师的启发指导下独立感知教材、理解教材,把学科课程内容变成自己的精神财富,并能够运用于实践;其次,学生能对学习活动进行自我支配、自我调节和控制,充分发挥自身潜能,主动去认识、学习和接受教育影响,积极向教师质疑、请教、相互研讨,从而达到自己所预期的学习目标,这点在学生的自主学习活动中表现尤为突出。
(2)能动性。
学生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的能动性,首先表现在他能根据学校教育的要求积极参与并以此作为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其次,是指学生在学习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自觉、积极、主动的特性,如在学习中主要表现为有迫切的学习愿望、强烈的学习动机、高昂的学习热情和认真的学习态度。
在学习过程中,主动安排与合理分配学习时间和顺序,主动获取知识,并能按照各自的方式,把它纳入到自己已有的认知结构中去充实、改造和发展。
(3)创造性。
创造性包括两层涵义:
一是对外在事物的超越。
主体通过变革和改造旧事物,产生新颖、独特的新事物,创造性常常与改革、发明、发现联系在一起。
二是对自身的超越。
主体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改造自身,使“旧”我转变为“新”我,实现自身的否定之否定。
创造性对学生而言,更多的是指以下方面:
在学习上能举一反三,灵活运用知识,有丰富的想像力,喜欢出“新点子”和解难题;爱标新立异和发表与别人不同的见解;善于利用所学知识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包括小发明、小制作、小设计等。
创造性这个概念不仅与学生的学习活动及结果相联系,更重要的是指向学生主体的品质、特征和属性。
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完整地统一于学生的主体性之中。
自主性是核心,能动性是基础,创造性是灵魂。
二、现代中小学学习方式的基本特征
学习方式是人们在学习时所具备的或偏爱的方式,是学习者一贯表现出来的具有个性特色的学习策略和学习倾向的总和。
它带有明显的个性化和相对稳定性的特征。
从本质上讲,现代学习方式是以弘扬人的主体性为宗旨、以促进人的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由许多具体方式构成的多维度、具有不同层次结构的开放系统。
认识并把握现代学习方式的本质特征是我们创造性地引导和帮助学生进行主动的、富有个性的学习的重要保证。
1.主动性
主动学习是现代学习的首要特征,它对应于传统学习方式的被动性,二者在学生的具体学习方式环境中表现为:
我要学和要我学。
我要学是基于学生对学习的一种内在需要,要我学则是基于外在的诱因和强制。
学生学习的内在需要一方面表现为兴趣。
兴趣有直接和间接之分,直接兴趣指向过程本身,间接兴趣指向活动结果。
学生有了学习兴趣,特别是直接兴趣,学习活动对他来说就不是一种负担,而是一种享受、一种愉快的体验,学生会越学越想学、越爱学,有兴趣的学习事半功倍。
另一方面表现为学习的责任。
学习是谁的事情,谁应当对学习承担责任?
教师当然应该对学生的学习负责,但是如果学生自己意识不到学习的责任,不能把学习跟自己的生活、生命、成长、发展有机联系起来,这种学习就不是真正的自我学习。
只有当学习的责任真正从教师身上转移到学生身上,学生自觉地担负起学习的责任时,学生的学习才是一种真正的有意义的学习。
2.独立性
独立性是现代学习方式的核心特征,它对应于传统学习方式的依赖性。
如果说主动性表现为我要学,那么独立性则表现为我能学。
每个学生,除有特殊原因外,都有相当强的潜在的和显在的独立学习能力,不仅如此,每个学生同时都有一种独立的要求,都有一种表现自己独立学习能力的欲望,他们在学校的整个学习过程也就是一个争取独立和日益独立的过程。
低估、漠视学生的独立学习能力,忽视、压制学生的独立要求,从而导致学生的独立性不断丧失,这是传统教学的根本弊端。
本次教学改革要求教师充分尊重学生的独立性,积极鼓励学生独立学习,并创造各种机会让学生独立学习,从而让学生发挥自己的独立性,培养独立学习的能力。
值得强调的是,在基础教育阶段,对待学生的独立性和独立学习,还要有一种动态发展的观点,从教与学的关系来说,整个教学过程是一个“从教到学”的转化过程,也即从依赖到独立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的作用不断转化为学生的独立学习能力;随着学生独立学习能力的由弱到强、由小到大的增长和提高,教师的作用在量上也就发生了相反的变化,最后是学生基本甚至完全的独立。
3.独特性
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独特的内心世界、精神世界和内在感受,有着不同于他人的观察、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方式。
也就是说,学生有着独特的个性,每个学生的学习方式本质上都是具有独特个性的体现。
实际上,有效的学习方式都是个性化的,没有放之四海皆有效的统一方式,对某个学生是有效的方式,对他人却未必如此。
正如多元智力理论所指出的,每个人的智慧类型不一样,他们的思考方式、学习需要、学习优势、学习风格也不一样,因此每个人的具体学习方式是不同的。
这意味着我们提倡转变学习方式,要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独特个性和具体生活,为每个学生固有个性的发展创造空间。
独特性因此成为现代学习方式的重要特征。
独特性同时也意味着差异性,学生的学习客观上存在着个体差异,不同的学生在学习同一内容时,实际具备的认知基础和情感准备以及学习能力倾向不同,决定了不同的学生对同样的内容和任务的学习速度和掌握它所需要的时间及所需要的帮助不同。
现代学习方式尊重学生的差异,并把它视为一种亟待开发和利用的教育教学资源,努力实现学生学习的个体化和教师指导的针对性。
4.体验性
体验是指身体性活动与直接经验而产生的感情和意识。
体验使学习进入社会领域,因为有了体验,知识的学习不再是仅仅属于认知、理性范畴,它已扩展到情感、生理和人格领域,从而使学习过程不仅是知识增长的过程,同时也是身心和人格健全与发展的过程。
体验性是现代学习方式的突出特征,在实际的学习活动中,它表现为:
第一,强调身体性参与。
学习不仅要用自己的脑子思考,而且要用自己的眼睛看,用自己的耳朵听,用自己的嘴说话,用自己的手操作,即用自己的身体去亲身经历,用自己的心灵去亲自感悟。
这不仅是理解知识的需要,更是激发学生生命活力,促进学生生命成长的需要。
基于此,本次课程改革特别强调学生参与,强调“活动”,强调“操作”,强调“实践”,强调“考察”,强调“调查”,强调“探究”,强调“经历”。
第二,重视直接经验。
重视直接经验,从课程上讲,就是要把学生的个人知识、直接经验、生活世界看成重要的课程资源;尊重“儿童文化”,发掘“童心”“童趣”的课程价值。
从教学角度讲,就是要鼓励学生对教科书的自我解读、自我理解,尊重学生的个人感受和独特见解,使学习过程成为一个富有个性的过程。
从学习角度来讲,就是把直接经验的改造、发展作为学习的重要目的,间接经验要整合、转化为儿童的直接经验,成为儿童素质的有机组成部分,否则,就失去其教育意义和发展人的价值。
5.问题性
问题是科学研究的出发点,是开启任何一门科学的钥匙。
没有问题就不会有解释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想、方法和知识,所以说,问题是思想方法、知识积累和发展的逻辑力量,是生长新思想、新方法、新知识的种子。
学生学习同样必须重视问题的作用。
现代教学论研究指出,从本质上讲,感知不是学习产生的根本原因,产生学习的根本原因是问题。
所以现代学习方式特别强调问题在学习活动中的重要性。
一方面强调通过问题来进行学习,把问题看作是学习的动力、起点和贯穿学习过程的主线;另一方面通过学习来生成问题,把学习过程看成是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问题意识的形成和培养。
问题意识是指问题成为学生感知和思维的对象,从而在学生心理造成一种悬而未决但又必须解决的求知状态。
问题意识会激发学生强烈的学习愿望,从而注意力高度集中,积极主动地投入学习;问题意识还可以激发学生勇于探索、创造和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
总之,问题意识是学生进行学习特别是发现学习、探究学习、研究性学习的重要心理因素。
显然,上述五点特性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包含的,它们虽是从不同的角度提出的,却是一个有机整体。
我们正是必须从整体的高度来全面把握现代学习方式的精神实质,惟有如此,才能有效地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阅读材料3-1:
建构主义的学习观
建构主义源自关于儿童认知发展的理论,由于个体的认知发展与学习过程密切相关,因此利用建构主义可以比较好地说明人类学习过程的认知规律,即能较好地说明学习如何发生、意义如何建构、概念如何形成,以及理想的学习环境应包含哪些主要因素等等。
总之,在建构主义思想指导下可以形成一套新的比较有效的认知学习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实现较理想的建构主义学习环境。
建构主义的学习观认为学习不是由教师把知识简单地传递给学生,而是由学生自己建构知识的过程。
学生不是简单被动地接收信息,而是主动地建构知识的意义,这种建构是无法由他人来代替的。
学习不是被动接收信息刺激,而是主动地建构意义,是根据自己的经验背景,对外部信息进行主动地选择、加工和处理,从而获得自己的意义。
外部信息本身没有什么意义,意义是学习者通过新旧知识经验间的反复的、双向的相互作用过程而建构成的。
因此,学习,不是像行为主义所描述的“刺激——反应”那样。
学习意义的获得,是每个学习者以自己原有的知识经验为基础,对新信息重新认识和编码,建构自己的理解。
在这一过程中,学习者原有的知识经验因为新知识经验的进入而发生调整和改变。
同化和顺应,是学习者认知结构发生变化的两种途径或方式。
同化是认知结构的量变,而顺应则是认知结构的质变。
同化-顺应-同化-顺应……循环往复,平衡-不平衡-平衡-不平衡,相互交替,人的认知水平的发展,就是这样的一个过程。
学习不是简单的信息积累,更重要的是包含新旧知识经验的冲突,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认知结构的重组。
学习过程不是简单的信息输入、存储和提取,是新旧知识经验之间的双向的相互作用过程,也就是学习者与学习环境之间互动的过程。
三、中小学新课改理念下学习方式的变革
社会的发展以及教育自身的需求都从不同角度推动着中小学学习方式的变迁。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明确指出“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从课程变革和实施的角度看,中小学课程改革关于学习方式的目标中至少包含三个方面的含义:
1.倡导学生的学习方式由他主学习转向自主学习
传统的学习方式是与传统的传递——接受的教学方式相对应的。
在传统的过于强调单一、被动、灌输知识的教学方式下,学生形成的是被动、过于接受的学习方式。
新课程中小学学习方式的变迁,就是要转变过分强调接受的学习方式,也就是转变这种他主、被动的学习状态,把学习变成人的主动性、能动性和独立性不断生成、张扬、发展和提升的过程。
学习方式的转变意味着学习观的变革,即学习不再被看成是一种外在的控制力量,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积极的、主动的过程,任何外在的、被动的,不与学生内在主动性结合的学习,很少能取得好的学习效果。
基于这样的学习观念,从教育价值观念上看,教育不再是一种促进学生学习过程的产生的外在的强加的手段,而是以一种积极的方式,促使学生的学习由被动转向主动的过程,从而使教育真正发挥促进人发展的功能。
也正是基于此,这次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是以弘扬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和独立性为宗旨的自主学习。
2.转变学习方式就是要突出学习过程中发现、探究和研究等认知过程
学生的学习方式一般可分为接受和发现两种,其中接受学习是以往课堂学习中运用最多的一种学习方式,从两者的内容上看,他们是对立的。
但是,从人类学习的角度说,任何一种学习方式都有自身的价值,接受学习对于获取一些基础性知识具有重要意义,而发现学习对于学生创造性学习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价值。
我们可以这样说,这两种学习方式都是学生获取知识、促进自身发展的重要手段,学习方式没有好坏之分。
从教学实际上看,接受学习方式和发现学习方式是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的关系。
我们之所以变革学习方式,是因为传统的学习方式过分突出接受和掌握,甚至走上另一个极端,忽视和冷落了发现和探究。
这种学习方式实行的结果是,学生对于书本知识的学习变成了仅仅是死记硬背书本知识,以及为了巩固知识而进行的机械重复的训练,使学生的学习成为被动、接受和记忆的过程。
这种狭隘的学习观,窒息人的思维和能力,摧残了人的学习兴趣和热情。
有的学者在对学生分析的基础上,认为学生是有着完整人的生命表现形态,是处于发展中的以学习为义务的人。
“学生”一词可以从人的自然存在、社会存在和精神存在三个层面来解读:
学生学习——掌握生存的常识和技能,以便独立地面对世界;学生学习——遵从生活的规律和规范,以便和谐与人相处;学生学习——探索生命的价值与意义,以便有尊严地立于天地间。
①以这种方式来解读学生,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学生观念,在关注知识、技能的同时,凸现学习过程中学生的发现、探究和研究等认知活动,使学习过程成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
通过教育强调发现学习和探究学习、研究学习,形成以自主、合作、探究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学习方式,成为新课程改革的一个重点。
3.转变学习方式,要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的
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现代社会对人的基本要求。
新课程改革,我们要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构建旨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学习方式以及对应的教学方式。
在教学中,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新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批判意识和怀疑精神,鼓励学生敢于怀疑、敢于质疑、敢于超越教师,同时,更加注重学生独立性的培养以及富有个性化的理解与表达。
在教学中,也要通过构建富有自主、合作、探究为特征的现代学习方式,使学生能积极从事实践活动,培养学生乐于动手、勤于实践的意识和习惯,注重合作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切实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
课程改革目标中有关学习方式变革,实质上是教育价值观、人才观和培养模式的变革。
我们只有深入把握学习方式变革的含义和实质,才能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努力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构建自主、合作、统计为特征的现代学习方式。
阅读材料3-2:
探究式学习探究式学习的18条原则
(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研究室任长松)
原则1:
应提倡多样化的学习方式及其相互促进。
原则2:
应在多样化的科目中开展探究式学习。
原则3:
应强调探究式学习的多样化设计模式。
原则4:
探究学习应面向全体学生,并关照个别差异。
原则5:
应给探究式学习的开展提供足够的支持条件。
原则6:
问题的设计应首先关注“儿童的问题”,面向生活,面向社会。
原则7:
探究学习的重点不在探究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技能上
原则8:
探究中要辩证地处理学生自主与教师指导。
原则9:
探究中教师首先要充分地倾听学生。
原则10:
探究过程中要珍视并正确处理学生已有的个人知识和原始概念,引导学生积极反思。
原则11:
珍视探究中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
原则12:
在探究过程中要强调学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学生间的相互倾听)。
原则13:
在探究过程中体验挫折与成功。
原则14:
不必一次探究透、探究完。
原则15:
不仅强调探究中的动手,更要强调动脑。
原则16:
不同学段,对探究的水平要提出不同的要求。
原则17:
把探究式学习与现代技术(如多媒体与互联网)相结合。
原则18:
探究式学习的评价应以形成性评价为主。
四、中小学新课改理念下学生观的变革
“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是新课程的最高宗旨和核心理念。
新课程倡导如下的学生观。
(一)学生是发展的人
学生的发展是指学生在遗传、环境和学校教育以及自我内部矛盾运动的相互作用下身体和心理两个方面所发生的量、质、结构方面的变化的过程与结果。
①由于影响学生发展的内外因素都是发展变化并相互作用的,不同的个体有不同的发展道路,其发展呈现多种可能性。
新课程把学生看成是发展的人,包含以下几个基本含义
第一,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
它要求教师应努力学习,掌握学生身心发展的理论,熟悉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并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而有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地发展。
第二,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第三,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
作为发展的人,也就意味着学生还是一个不成熟的人,是一个正在成长的人。
从教育角度讲,它意味着学生是在教育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是在教师指导下成长起来的,在学生成长过程中教师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学生是独特的人
把学生看成是独特的人,包含以下几个基本含义:
第一,学生是完整的人。
学生并不是单纯的学习者,而是有着丰富个性的完整的人。
在教育活动中,作为完整的人而存在的学生,不仅具备全部的智慧力量和人格力量,而且体验着全部的教育生活。
要把学生作为完整的人来对待,就必须反对那种割裂人的完整性的做法,还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给予学生全面展现个性力量的时间和空间。
第二,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
独特性是个性的本质特征,在教育活动中,珍视学生的独特性和培养具有独特个性的人,应成为我们对待学生的基本态度。
独特性也意味着差异性,不仅要认识到学生的差异性,而且要尊重学生的差异性。
差异性不仅是教育的基础,也是学生发展的前提,应视为一种财富而珍惜开发,使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都得到完全、自由的发展。
第三,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学生和成人之间是存在很大差别的,学生的观察、思考、选择和体验,都和成人有明显不同。
所以,“应当把成人看作成人,把孩子看作孩子”。
(三)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把学生看成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包含以下几个基本含义:
第一,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依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教师要想使学生接受自己的教导,首先就要把学生当作不依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当作具有独立性的人来看待,使自己的教育和教学适应他们的情况、条件、要求和思想认识的发展规律。
教师不但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学生,而且,连自己的知识也是不能强加给学生的。
强加,不但加不进去,而且会挫伤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扼杀他们的学习兴趣,窒息他们的思想,引起他们自觉或不自觉的抵制或抗拒。
第二,学生是学习主体。
第三,学生是责权主体。
从法律、伦理角度看,在现代社会,学生在教育系统中既享有一定的法律权利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是一个法律上的责权主体。
同时,也承担一定的伦理责任和享受特定的伦理权利,也是伦理上的责权主体。
学生是责任利体,学校和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学生是责权主体,学校和教师要引导学生学会对学习、对生活,对自己、对他人负责,学会承担责任。
视学生为责权主体的观念,是建立民主、道德、合法的教育关系的基本前提。
强化这一观念,是时代的要求。
①
第二节中小学新课改理念下教学观的变革
一、中小学新课改理念下教师角色的转变
(一)教师的角色
角色是一个社会学概念,指的是一个人在社会群体中的身份以及与其身份相适应的行为规范。
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生活在不同的团体里,因而要担当不同的角色,于是就形成了“角色丛”,人都是处在这种“角色丛”中。
教师从严格意义上来理解,他不是一个角色,而是角色丛。
因此,对教师角色的理解就产生多义。
美国学者雷道(F·Redl)和华顿保(W·Watenbery)研究认为,一个教师兼有以下十种不同的角色:
①社会的代表;②知识的源泉;③裁判员或法官;④辅导者;⑤学生行为优劣的观察者;⑥认同的对象;⑦父母的替身;⑧团体的领导者;⑨朋友;⑩情感发泄的对象。
①
对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角色认识,必须要有两个基本前提:
一是教师角色与教育者角色的界限。
如把教师角色等同于管理者(如校长、书记)的角色,就有可能把教师角色泛化,反而不利于教师发挥积极性、创造性。
因此,教师角色尽管是多样的,但它却具有一定的范围。
二是教师角色是价值认识,还是事实认识的问题。
许多学者对教师角色的认识都建立在期望基础上,即教师应该是什么角色。
这对于有效发挥教师作用是有引导作用的,然而教师角色作为完整的认识对象,不仅是“应该”和“必须”,而且是“可能”,应根据现代教学的性质和教师的特点来客观地加以认识。
现代教学活动不仅是师生的文化传授活动,而且是师生的相互交往活动、情感交流活动、教学共同生活的创造活动等。
教师作为主体,其作用的客体为教材、学生个体与集体、自我、教学活动,同时教师还作为客体为学生主体所认识。
因而,基于以上认识,我们认为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角色是:
①学习者和学者;②知识的传授者;③学生心里的培育者;④教学活动的设计者、组织者和管理者;⑤学生学习的榜样;⑥学生的朋友。
①
总之,教师的角色是多方面的,既有显性的,也有隐性的;既有认知方面的,还有情感方面的。
这些角色统一于教育教学活动之中,作为教师,要熟练地运用积极角色技能,成功地扮演相应角色,避免角色不清、角色紧张、角色冲突和角色失败。
(二)教师角色的转变
基于以上对教师角色的认识及中小学新课程设置及教育理念的巨大变化,教师要尽快适应新课程,就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转换角色。
1.从师生关系的角度看教师的角色转换
师生关系是教学中的基本关系,良好的师生关系是顺利完成教学任务的保证。
传统的师生关系强调教师的权威地位,强调知识的灌输,相对而言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和需要,这既不符合学生的心理特点,也与现代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是必须进行转换的。
(1)知识传授者角色的转变。
新课程强调,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合作者、引导者,教学过程是师生交往、共同发展的互动过程。
在新课程中,传统意义上的教师教和学生学,将不断让位于师生互教互学,彼此形成一个真正的“学习共同体”。
教学过程不只是忠实地执行教案的过程,而且是师生共同开发课程、丰富课程的过程,课程变成一种动态的、发展的,教学真正成为师生富有个性化的创造过程。
作为传统的知识传授中的教师的角色应发生如下变化:
①由重传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