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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区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港口区2018年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区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农村〔2017〕23号)和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防财农村〔2017〕7号),以及上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农民意愿为前提,村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积极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继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增加财政投入,完善奖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尊重民意原则。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必须尊重民意,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为前提,将政府投入和农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2、讲求实效原则。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综合考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

镇政府要加大规划指导力度,合理确定奖补项目,重点支持农民需求迫切、反映强烈、受益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适当向经济薄弱村倾斜,提高项目社会效用和公益性质。

3、公开透明原则。

健全各项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筹资筹劳方案的议定、财政奖补项目的申请、奖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确保村民议事程序规范化、资金申请真实化、建设项目实态化。

4、突出重点原则。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要区分轻重缓急,重点突出,讲求实效。

采取以镇为单位,实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统筹使用财政奖补资金,加大对重点项目的奖补力度。

(三)目标任务

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搞好部门协调,统筹规划,选定项目,确保质量,稳步推进,使全区绝大部分自然村村内道路基本实现硬化,村民喝上清洁卫生的水,村容村貌有较大改观,社会事业明显进步,推动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跃上新台阶。

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内容

(一)“一事一议”的责任划分及财政奖补范围。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称一事一议),是指村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给予适当财政奖补。

村内小型水利、村内道路、植树造林、人畜饮水、清洁能源、环卫设施和文化设施等村民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以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主,国家适当给予补助;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环境卫生和植树等由农民自己负责。

奖补范围只限于村(屯)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投劳为基础,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屯)水渠(灌溉区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以及村内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植树造林、自来水公共设施、文化基础设施以及卫生基础公共设施等公益事业。

超过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筹资投劳限额标准和农民意愿及承受能力,以及采取借款和按户、车、地、牲畜摊款筹资完成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奖补。

“一事一议”项目的财政奖补资金实行限额控制,以自然村为单位,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万元。

因特殊情况超过30万元的,报市综改办审批,并报自治区综改办备案。

(二)“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重点。

1、优化村庄布局,加强中心村和农村新社区的建设。

以农村社区化为方向,悬着区位条件好、经济基础强、带动作用明显、人口的相对聚居好的自然村或行政村,优先支持中心村、历史文化名村、重点景区周边村、特色产业村、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村人口向中心村镇集聚,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进一步向农村延伸覆盖,使乡土文明融入现代文明,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生活的幸福指数。

2、改善人居环境,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把道路硬化、卫生净化、村庄亮化、环境美化作为建设重点,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使美丽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布局合理、功能配套,乡风文明,村容村貌整洁有序,人畜饮水安全达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完备。

3、提升生态环境,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以生态村建设为载体,充分利用广西丰富的生态资源,大力发展城郊休闲度假、生态农业观光、民俗风情体验等不同类型的农村旅游业,形成特色乡村休闲度假区、旅游特色村、农家乐等互动协调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延长产业链和拓展农业新功能。

4、发展农村服务业,壮大村集体经济。

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大力开展代耕代种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集中运输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通讯、文化、餐饮、旅游、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让农村居民安全、便利消费、盘活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支持引导各地开发集体资源、盘活集体资产、经营集体资金,探索以入股、租赁等形式发展符合农村事迹的产业,壮大集体经济。

5、培育特色文化村,弘扬农村生态文化。

加强对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的保护。

把历史文化底蕴的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特色文化村,把传统村落打造成为弘扬具有广西特色民俗文化重要载体。

6、发展健康向上的农村文化,营造文明乡风。

大力发展健康向上的农村文化,组织村民开展爱国主义、精神文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势政策等宣传教育,引导制定实施村规民约,培养健康、文明、生态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逐步形成崇善向上、勤劳致富、邻里和睦、尊老爱幼、诚信友善的文明乡风。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对象。

在自然村、组受益群体范围内,按照筹资投劳政策和程序进行“一事一议”并完成的财政奖补范围内公益事业项目。

财政奖补资金要全部用于原议事范围内的公益事业建设,任何部门和个人不能平调。

(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业主。

2018年我区一事一议项目分两部分资金实施,一部分(附表1):

村级道路和篮球场及戏台部分继续由项目所在地村委负责实施建设,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给予适当财政奖补。

另一部分(附表2):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由所在地镇政府负责实施建设。

(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标准。

按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政策规定,在农民年人均筹资不高于15元,筹劳7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按20元标准折算)的限额内,财政按总额(不超过155元)的50%给予奖补(约77.5元),财政奖补资金由中央、自治区和县(市、区)财政各负担的比例分别为40%、35%和25%。

五保户、现役军人、军烈属等按规定免除出资出劳义务的人员可以不出资出劳;家庭确实有困难,不能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筹资义务的,可以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予以减免。

为了减轻农民负担,用村集体积累和村办企业自有资金代替农民筹资开展的公益事业建设,也列入财政奖补对象,其补助标准与自筹相同。

2018年港口区“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标准:

1、2018年我区的“一事一议”村屯道路硬化项目按28万元/公里进行奖补(折算按路面混凝土每立方米奖补400元),包含混凝土、清除表土及夯实、碎石调平层、涵洞、路肩、路碑、工钱、税费等一切费用。

2、村级太阳能路灯按不高于5000元/盏给予奖补,标准是6米灯杆、蓄电池是12V120AH、太阳能板120WP,太阳能路灯按规定须进行政府采购的应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3、篮球场及戏台项目包干奖补不高于10万元/个项目,其中:

(1)、篮球场6.6万元(工程主要包含4部分:

①硬化720平方米、厚0.2米,包括平整土地、清除表土及夯实,混凝土标号C25;②透明固定式篮球架;③球场划线;④立碑;硬化部分每建设少1立方米对应扣减400元/立方米)。

(2)、戏台部分3.4万元[工程主要包含:

①戏台台面硬化16米×10米×厚0.1米;②背景墙16米长×3米高(屏风墙设4道构造柱);③戏台围墙(两边留有阶梯)36米长×1米高和戏台垫层;④墙面抹灰、刮腻子,屏风墙瓦顶16米,戏台面积计划标准16米×10米,每少建设1平方米,对应扣减212元/平方米]。

(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来源。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由中央和自治区、我区本级财政资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整合和预算安排组成。

2018年港口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076万元,其中:

中央236万元、自治区571万元、区本级承担269万元。

各镇应积极倡导社会各界积极捐赠赞助,鼓励和支持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努力形成政府奖补、部门扶持、社会捐赠、乡村自筹和农民筹资投劳相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

三、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的具体实施

(一)监督指导。

2018年我区一事一议项目继续给村委作业主,村民的项目,村民自己建设,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给予适当财政奖补。

因此各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实施组,加强领导,指导督促好各村项目建设。

(二)建设要求。

2018年我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道路硬化工程原则上要求硬化厚度为20公分,统一使用425标号水泥,混凝土标号C25,严格按水泥道路硬化施工标准进行施工。

其他的项目建设按国家建设项目规范进行。

一事一议项目建设须在项目建设地树立统一规格的项目标识牌。

(三)奖补程序。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按照“先规划、后申报,先审批、后建设,先实施、后奖补”的原则,实行自下而上,先建后补的奖补程序。

(四)项目选择。

区综改办根据本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部署及资金安排情况选择项目,主要是:

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坚持农民自愿,量力而行;直接受益,注重实效;因地制宜、重点支持村班子团结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村民筹资热情高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适当向贫困村倾斜的原则。

(五)程序步骤。

在下达资金的额度,按如下步骤进行:

1、由村召开村民会议,将项目建设情况形成报告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签到,村民决议书,通过村民选举成立理财、监督小组(三人以上,两个小组人员不得重复),①村民理财小组的职责:

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帐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②村民监督小组的职责:

负责监督项目的设计、质量、项目的进度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

2、由村民小组(屯)向村委提出申请,经村委编制项目建设初步预算(含群众筹资情况)向镇财政所提出项目申请;

3、各镇财政所根据村委上报的项目经镇政府的审查后,区财政局、财政所、村委、屯组织人员现场测量,由村委预算项目经费,交由财政所、区财政局审核后,经区政府审批,由区财政局向村下达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金额;

4、村级的筹资酬劳要有表决签字记录表,并于财政一事一议项目奖补书下达后七个工作日内全部存入财政专户;

5、项目筹资公示(第一次公示);

6、由村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村应确保工程质量和树立统一的项目标识牌。

(对项目实施前、中、后的状况拍照存档);

7、项目实施过程受镇政府、财政部门、交通部门、农业部门以及村监督小组、受益群众的全程监督;

8、资金拨付。

由村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申请的资金额须经村监督小组和理财小组的全部人员签字确认。

项目资金按进度拨款:

项目正式开工后拨付项目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备料款),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由各村委按审计要求组织材料报区审计局审定结算后,工程款支付至审计结算总价的95%(含已支付的),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保金,一年保修期满,经验收合格后拨付;

9、项目收支情况公示(第二次公示);

10、项目养护。

按“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由村委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养护。

(六)档案管理。

各镇人民政府、财政所要将“一事一议”所有程序记录和原始材料汇总归档和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监管系统,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档案及数据库,实行档案化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对村级财政奖补资金的审查、监督与管理,实行专人、专帐运行。

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配套改革措施

(一)健全民主议事机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4号)精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规范议事程序,坚持民主表决,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

所议之事要符合大多数农民的需要,议事过程坚持民主程序,实施过程和结果接受村民监督。

不得平调使用筹集的资金和劳务,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奖补资金,不得强行以资代劳,防止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加重农民负担的口子。

(二)建立村务公开制度。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内容、筹资投劳的数量、预决算结果、奖补金额等要纳入村务财务公开内容,及时向村民公布在村务公开栏。

(三)完善项目管理制度。

按照项目化管理要求,所有项目必须签订合同,施工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项目要有监理、监督,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项目资金实行镇级报帐制,加强监督检查,财政奖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项目管理费用开支,严防虚报、套取、截留和挪用。

项目实施和管理实行“六制”:

1、审批制。

村级议定的一事一议项目要经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区财政局审批后实施。

2、公示制。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内容、筹资筹劳数量、奖补金额、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等情况按照村务财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向村民和社会公布(需经二次公示)。

3、报账制。

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和群众意愿,建立一事一议项目计划,量力而行,分步实施。

项目资金拨付实行报账制,只有在村民筹资、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资金到账,项目开工后,才能由村级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经镇签审核意见后由财政部门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4、负责制。

村两委主要领导对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负总责。

项目实施原则上由村集体自主实施,如有施工单位,应由村委会应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5、验收制。

项目完成后,由村委提出验收申请,经区政府办、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局、镇等部门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按资金拨付要求进行结算项目款,验收结果作为资金报帐拨付主要依据。

6、责任追究制。

对项目完成标准和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停止拨付财政奖补资金,经查明原因的,视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项目监管。

村级道路硬化项目在工程开工时,要向区交通局报批,项目工程监管主要由村的监管小组负责,镇政府,财政部门,交通部门各部门按各自职责进行监管。

(五)规范档案管理。

区、镇建立“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档案和项目数据库,收集整理村民议事情况表、“一事一议”筹资投劳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投劳项目方案、预(决)算、奖补项目的申请表、项目竣工验收清算报告,奖补项目申请表、项目预算书、项目实施前后对照图(照片)、施工合同、质量验收报告,等相关原始材料分村汇总归档,实行规范化管理。

(六)形成管护长效机制。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和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并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

村级组织要立足自身实际建立健全村内公益设施管护制度,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做到建管结合,确保村内公益设施长期发挥应有效益。

五、组织领导

各镇、各部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解放思想,要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明确分管副镇长负责此项工作,分派专人负责材料的收集,搞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起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责任。

村民委员会要组织农民规范实施“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要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广泛开展民主议事,鼓励和引导农民积极筹资筹劳,实施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

项目申报阶段。

2018年1-2月,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群众的需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第二阶段:

审批方案阶段。

2018年3-4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我区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市综改办及自治区综改组办备案。

第三阶段:

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阶段。

2018年5-10月起,区综改办牵头组织镇、村人员对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定出具体项目实施示意图,奖补资金下达后,村要按相关程序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各部门按各自分工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

第四阶段:

总结阶段。

2018年11月起,项目实施完成后,各部门要认真进行经验总结,做好向自治区综改办、市综改办报告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情况,同时做好项目的资料归档工作。

防城港市港口区财政局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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