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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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XX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XX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县清房办:

  根据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对全局办公用房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先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严格按照市、县有关要求,由局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各干部职工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我局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

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根据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和市县工作要求,迅速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

并按照文件要求,积极进行办公人员调整。

  3、严明纪律,加强督查。

要求办公室严格按照市县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坚决杜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错报、漏报等现象。

  二、自查情况

  我局现有办公楼一座,建筑面积为。

共有办公用房6间建筑面积;公共服务用房3间使用面积(会议室1间,收发室1间17,其他用途1间9);特殊业务用房6间使用面积(其中:

压力表校检室1间,组织结构代码证办证大厅1间,实验室1间,业务培训室1间,职工宿舍2间共);出租办公用房5间共;办公楼公摊部分建筑面积。

我局核定编制12名,现使用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人均建筑面积。

按照文件规定要求,未超出国家规定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办公用房专项清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县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违建违规用房事件发生。

目前已成立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及财务人员为成员的清房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清理的范围要求,核算标准,做到应清尽清,应报尽报。

并按时限要求,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XX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xx】17号)的要求,我乡政府认真对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对查处问题进行了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我乡政府没有楼堂馆所项目。

  二、我乡政府占地面积约亩,院内建有一座单面二层楼,为政府办公楼,建筑面积为585平方米,现有科级干部11人,一般工作人员17人,按规定使用面积应为336平米,由于本单位没有单独的宿舍,干部职工都是宿舍和办公室共在一屋。

剩余249平米,用做会议室、综合会议室、接待室、档案资料室、文印室、收发室、配电室、锅炉房、通信室、食堂餐厅、人防设施,消防设施。

截止9月10日,我乡政府对本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重新调配,现已不存在超标使用情况。

XX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县政府办:

  遵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XX县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精心组织,全面部署,扎实深入地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工作。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

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认真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XX县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的通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XX县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行事历》等文件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二)强化领导部署。

为切实加强对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查指导、数据汇总等工作。

在充分调研、认真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从目标任务、清理范围和内容、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

  (三)积极调查摸底。

我局机关核定编制19名,实有人员21名。

其中现有乡科级干部9名(正职3名,副职3名,副主任科员3名)。

现有办公楼为“十一五”期间国家中西部地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国债项目建设,位于甘肃省XX市XX县水洛镇东关街39号,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00平方米,属政府划拨原卫生防疫站用地,办公楼为6层框架结构,第二层为办公用房,其余为商品家属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总共平方米,XX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

  (四)全面开展自查。

我局目前系统办公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摊建筑面积平方米,由于XX年地震灾害导致卫生局办公场所成危房的原因,其中平方米借县卫生局办公使用。

其中办公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会议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局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2名副局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工会主席和纪检组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副局长兼财务会计办公用房平方米;参保化所5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政务受理2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以上建筑面积平方米为办公用房。

接待室平方米、水房平方米、洗手间平方米,以上为公共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过道和楼道平方米,总共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实际办公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按编制19人,人均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存在问题

  一是机关办公用房短缺。

我局在用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为746平方米,由于XX年地震灾害导致卫生局办公场所成危房的原因,其中平方米借县卫生局办公使用。

原有核定编制19名,目前实有人数21名,我局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人均占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11月份XX县食品药品机构改革新编制为46名,我局将借用卫生局办公用房收回后为原有的746平方米,人均占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国家规定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人均面积不够标准平方米,机关办公用房按标准短缺。

  二是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短缺。

机构改革后,1名正职领导干部办公室使用面积均为9平方米,10名副职领导干部办公室使用面积均为6平方米,按国家规定标准为人均使用面积,需要69平方米,按标准短缺。

  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一是办公用房总体设计上,考虑到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了适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机构的增设、人员的扩编、检验检测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的建设。

在主体设计和施工上落后于超前规划,致使面积不够。

二是项目建设上,主体设计中房间进深和开间过大、单体办公室面积轻微偏大造成,建筑结构不尽合理,属于项目建设缺陷。

  三、整改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从三个方面着手,全力抓好整改。

  

(一)加快工作进度。

加大教育动员力度,不断统一思想认识,消除等待观望情绪,坚持边清边改、即知即改,按照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整改工作进度,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二)调整办公布局。

按照“高效、合理、节俭、实用”的原则,调整办公布局。

超出规定标准的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调整到使用面积较小的单间办公室,或者进行分割改造使用,压缩办公面积。

超出规定标准的科室,由面积大的办公室调整到面积小的办公室。

因结构原因不宜改造的办公用房,部分科室合署办公或者增加使用人员。

  (三)调整使用功能。

增设食品药品稽查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特殊业务办公用房2处400平方米。

今年11月份,县政府进行了县乡食品药品体制机制改革,重新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职能设置上将工商、质监分别承担的流通和生产环节的食品监管职能划归食药监管局。

组建成立食品稽查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核定总编制46名。

职能增加和机构扩编,需要基础设施予以保障。

依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指导意见》(国食药监办〔XX〕142号)第七条:

为保证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满足基本工作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旗)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必须设立特殊业务用房;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旗)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构特殊业务用房面积应不低于400m2、340m2、200m2。

我局计划建设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处,面积200平方米,承担全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业务工作;配备食品药品稽查局特殊业务用房1处面积200平方米,主要包括执法装备库、罚没物品库、执法处理室、执法档案室、集中受理室等。

用于保障全县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XX县区直管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

由于机关办公用房不够标准,通过调整使用功能,增设特殊业务用房2处面积200平方米,将尽力压缩办公用房。

使办公用房管理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

  附: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xx〕17号)精神,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重要性迫切性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在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违规修建楼堂馆所,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以及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等现象,对党风政风、党群干群关系、党和政府形象带来了损害,在社会上和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中办发〔20xx〕17号文件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高度,明确提出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并对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作了具体部署,充分体现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坚定决心。

各级党政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办发〔20xx〕17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重要性迫切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二、立即开展党政机关新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清查登记和整改处置工作

  各级党政机关要立即着手对新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进行清查,逐条对照中办发〔20xx〕17号文件要求,认真核实,对存在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清查登记单位的范围包括:

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省直党政机关的清查登记工作首先由各部门各单位进行自查,并完整准确地填报统一的登记表格(由省机关事务局另发)。

在此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要提出整改处置意见,形成自查报告。

登记表格、自查报告和整改处置意见要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省机关事务局汇总后,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将视情组织督促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各市的清查登记和整改处置工作由各市党委、政府负责。

  三、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

  各级要在贯彻落实中办发〔20xx〕17号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规范和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体制和制度,实行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调配、统一维修,逐步把办公用房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切实提高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要切实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管理。

省级办公用房权属尚未登记的,授权省机关事务局进行权属登记;办公用房权属没有登记到省机关事务局名下的,要统一变更至省机关事务局名下,纳入统一管理。

市及市以下办公用房权属管理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

要严格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

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各部门各单位“三定”规定及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

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部门和单位,在搬入新建或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应及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不得继续占用和自行处置。

各部门各单位办公用房不能满足需要的,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确需租用办公用房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要严格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管理。

符合中央规定办公用房确需维修改造的,要严格落实审批许可、评估论证、计划编制、造价审核、批前公示等制度,由县级以上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统一审批和组织实施。

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统一制定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标准和工程消耗量定额。

  四、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政治性强,涉及面广,任务艰巨。

各级党政机关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落实。

要把这项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作为查摆整改问题的重要方面,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取得实效,切实体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中办发〔20xx〕17号文件精神,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强化监督,确保中央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20xx年8月25日前,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将落实中办发〔20xx〕17号文件的情况、办公用房清查登记表格、自查报告和整改处置意见报省机关事务局汇总。

9月15日前,各市要将落实中办发〔20xx〕17号文件的情况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中办发〔20xx〕17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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