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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口退税管理方法.docx

新出口退税管理方法

新出口退税管理方法

篇一:

新制度下出口退税办理方法

国税函〔2021〕643号

国家税务总局急件国税函〔2021〕6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后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江苏、浙江、福建、山东、___省国家税务局,大连、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2号),自2021年12月1日起,在你地区进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

为使试点工作顺当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出口退税申报、审核规定试点地区试点期间企业报关出口的货物,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时无须向税务部门供应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

试点地区税务部门对企业在试点期间报关出口的货物办理出口退(免)税,不再审核企业的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及相应的电子核销信息;对试点地区已经试行申报出口退(免)税免予供应纸质核销单的出口企业,税务部门也不再审核其出口收汇核销电子数据。

二、试点前后政策连接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21〕39号)规定,出口企业在2021年12月1日前报关出口且截至该日尚未核销的出口业务,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在2021年12月1日前已核销的出口业务,试点地区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出口收汇已核销信息传送税务部门。

试点地区税务部门审核企业2021年12月1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前报关出口货物的出口退(免)税时,对2021年12月1日前已办理正常核销和逾期核销及逾期未核销的出口业务,按试点前的出口退税相关规定办理(出口收汇已核销信息以试点地区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于2021年12月31日前传送给税务部门的为准);对2021年12月1日前其他未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的出口业务,比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办理。

三、试点后外汇部门与税务部门交换的数据和信息及实现交换的方式

(一)外汇部门向税务部门供应的数据和信息外汇部门对企业的分类管理信息,出口企业货物贸易收汇逐笔数据和

B、C类企业的总量核查数据。

(二)税务部门向外汇部门供应的信息税务部门对出口企业的分类管理信息,以及检查发觉的收汇特别信息;出口退税骗税企业信息。

出口退税审核关注商品名目。

(三)业务数据和监管信息交换实现方式及利用国家外汇局与国家税务总局搭建专线,实现两部门之间业务数据和监管信息的挺直传输,国家税务总局将数据清分到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用于出口退税审核的参考和预警分析。

四、加强出口退税管理规定对外汇部门确定的C类出口企业,在分类监管期内申报的出口退(免)税业务,税务部门应按出口退税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各地要利用外汇部门相关业务数据和监管信息,结合实际状况,加强出口退税预警分析监控工作。

五、试点地区税务部门应加强与外汇部门的协作,共同做好试点工作。

如遇问题请准时与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联系。

六、试点期间,试点地区暂停执行与本通知相抵触的有关出口退税规定。

七、试点地区有关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升级事宜,将另行通知。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李星松(408977773)14:

47:

57

国家税务总局急件国税函〔2021〕6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后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

江苏、浙江、福建、山东、___省国家税务局,大连、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2号),自2021年12月1日起,在你地区进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

为使试点工作顺当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出口退税申报、审核规定试点地区试点期间企业报关出口的货物,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时无须向税务部门供应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

试点地区税务部门对企业在试点期间报关出口的货物办理出口退(免)税,不再审核企业的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及相应的电子核销信息;对试点地

区已经试行申报出口退(免)税免予供应纸质核销单的出口企业,税务部门也不再审核其出口收汇核销电子数据。

二、试点前后政策连接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21〕39号)规定,出口企业在2021年12月1日前报关出口且截至该日尚未核销的出口业务,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在2021年12月1日前已核销的出口业务,试点地区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出口收汇已核销信息传送税务部门。

试点地区税务部门审核企业2021年12月1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前报关出口货物的出口退(免)税时,对2021年12月1日前已办理正常核销和逾期核销及逾期未核销的出口业务,按试点前的出口退税相关规定办理(出口收汇已核销信息以试点地区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于2021年12月31日前传送给税务部门的为准);对2021年12月1日前其他未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的出口业务,比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办理。

三、试点后外汇部门与税务部门交换的数据和信息及实现交换的方式

(一)外汇部门向税务部门供应的数据和信息外汇部门对企业的分类管理信息,出口企业货物贸易收汇逐笔数据和B、C类企业的总量核查数据。

(二)税务部门向外汇部门供应的信息税务部门对出口企业的分类管理信息,以及检查发觉的收汇特别信息;出口退税骗税企业信息。

出口退税审核关注商品名目。

(三)业务数据和监管信息交换实现方式及利用国家外汇局与国家税务总局搭建专线,实现两部门之间业务数据和监管信息的挺直传输,国家税务总局将数据清分到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用于出口退税审核的参考和预警分析。

四、加强出口退税管理规定对外汇部门确定的C类出口企业,在分类监管期内申报的出口退(免)税业务,税务部门应按出口退税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各地要利用外汇部门相关业务数据和监管信息,结合实际状况,加强出口退税预警分析监控工作。

五、试点地区税务部门应加强与外汇部门的协作,共同做好试点工作。

如遇问题请准时与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联系。

六、试点期间,试点地区暂停执行与本通知相抵触的有关出口退税规定。

七、试点地区有关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升级事宜,将另行通知。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篇二:

出口退税规定

关于重申项目出口退税环节有关留意事项的通知

各部门:

由于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在近两年内改变较大,现将与我公司业务有挺直关系的规定摘录整理并重申如下:

一、近两年来国家对出口退税各环节的新要求:

1.增值税发票开出的最晚时间是在出口报关后90天。

超期税务局不予办理退税。

2.全部增值税发票都需要在开出之日起的90天内,交税务局进行认证。

否则不予退税,或视同没有从供货厂家取得增值税发票。

3.海关出口报关的全部信息都通过联网传输到税务局,每一笔海关出口报关单均必需要有相同品名数量的增值税发票去办理认证。

即便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零,也应取得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并交税务机关认证。

否则税务机关视同没有取得增值税发票,而将出口商列入非正常出口___里备案,并将要求出口商补交相应的增值税款后,才能从税务局的非正常___里去掉。

4.税务局对取消退税的货物视同内销处理,并征收增值部分的国内增值税。

对同一报关单中既有退税货物又有非退税货物(视同内销货物)的,要求出口商先补交视同内销部分的增值税后,方可退税。

5.以集团公司名义签约由我公司办理退税的,或我公司的代理项目在厂家所在地退税的,每一张报关单都需要在60天内到税务局办理《代理出口证明》,过期不予办理且无法退税。

6.出口报关需要填写FOB价,应剔除运费及其他费用后,申报报关单金额。

二、出口退税环节中简单消失的问题:

针对出口退税中可能消失的问题,整理如下,提请大家在签约及执行项目中留意:

1.增值税发票少开导致退税金额削减;或同一张报关单对应的个别增值税发票开立超期,对应的报关单已经先期去办理了退税,从而错过了退税的时间,无法再办理退税。

建议项目选购人员和商务人员要建立选购和收取发票台帐,双方准时复核对帐,避开漏开和晚开发票的状况。

2.业务人员取得增值税发票后没有准时交给财务,结果超过开票日起90天内的认证期而无法办理认证和退税。

建议合同上要明确规定要求厂家何时(留出办理认证的时间)、足额提交增值税发票;业务人员收到发票后要准时交财务去办理认证。

3.厂家通过降低价格做交换条件,要求不开或少开增值税发票,从而造成税务局的海关信息上没有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出口商进入税务局非正常出口___的同时还需交纳相应的增值税款。

建议在合同上要求厂家足额开立增值税发票,并制定惩处措施。

4.同一报关单上既有可退税的货物也有无法退税的货物(视同内销)或补供的货物,结果在办理退税前,必需先将无法退税的货物交纳国内增值税后,才能办理退税。

建议储运人员要与选购人员准时沟

通,要区分退税和不退税及补供货物,不要填写在同一张报关单内。

5.不能准时把相关资料提交财务,造成拿不到税务机关开具的《代理出口证明》,无法办理退税。

建议在与货运商签定合同时,要求其在30-45天内返还报关单,业务部门在发货后的45天内将报关单交财务。

6.增值税发票与报关单数量、单位和品名不全都,造成无法认证和退税。

建议在开具发票时肯定要和报关单的相关信息保持全都。

7.报关单金额包含运费及其他费用,使得报关单金额与增值税金额相比差额特别,格外对视同内销的出口货物,带来虚假的增值。

建议在发运时,要将运费及其他费用剔除,报关金额为FOB金额。

请各部门结合项目的具体状况,在签约和执行项目中引起足够的重视,提前进行内部协调和掌握,同时与计财部保持准时沟通,以免为日后退税造成被动,给公司带来损失。

计财部

2021年11月5日

篇三:

出口退税掌握制度

出口退税风险掌握制度出口退税作为我国的一项长期税收政策,它的实施对于促进对外贸易和国家经济增长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出口退税涉及范围广部门多,存在的风险也大,为加强管理,保证公司的出口退税工作顺当开展,现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管理,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保证

(一)成立管理小组:

组长:

总经理李明远,副组长:

财务负责人王巧云,成员:

财务部办税员李燕、合同部单证员李侠、合同部外汇核销员武文晶

(二)明确责任:

责任主管领导:

组长及副组长;

其他挺直责任人员:

各成员。

二、风险识别

信誉风险

目前我公司的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B级指标具体分值为:

税务登记状况纳税申报状况、账簿凭证管理状况、税款缴纳状况、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状况、出口退税的规范涉及全方面,若有违法行为,下一次信用等级评比时会进行降级。

三、防范风险

(一)建立和完善出口退税管理的举措

1、建立和健全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公司应制订出《国际业务商务管理流程》,明确公司财务部和合同执行单位相关岗位在执行国际业务时应履行的职责,规定【出口退税企业内部风险掌握体系建设状况报告】

各出口关键环节所必需的合规性文件及须办理的手续;制订出《出口退税业务管理流程》,具体说明办理出口退税过程中所涉及的岗位、职责、相关单证及提交时间等,明确出口退税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明确各个业务部门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2、明确规范和约束供应商和货运代理商在出口退税环节中的职责。

在签订设备和材料选购合同时,明确商定供应商必需配合企业做好出口退税工作,商定有惩处条款,确保供应商提交增值税发票时不消失遗漏和差错。

选择有实力的货运代理商,以保障企业在货物出口后能够准时拿到合格的报关单。

(二)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与连接工作

出口退税工作统合性比较强,时间性要求严格,涉及部门广泛,对外涉及国税、外汇局、海关、货代公司、报关

行,对内涉及销售部、合同部、财务部、物流部,加强沟通和协调,理顺退税业务所涉及各个环节工作的连接,以促进公司各相关业务部门和人员高度重视和办理出口退税工作。

明确相关单证传递的流程、时间要求和操作规范,做好登记和保管单据交接记录,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明确分工,财务部应设专职办税员,负责具体的审单、申报和备案工作。

各相关业务部门应设专人负责编制出口形式发票、收集和审核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出口报关单、退税业务单据在传递过程中消失不准时或者丢失的现象,业务人员未能准时办理远期收汇证明等事项,将导致出口退税无法正常办理,全部部门必需通力合作才能完成【出口退税企业内部风险掌握体系建设状况报告】税工作顺当开展。

(三)各级人员的高度重视,提高防范退税风险的意识。

公司领导层、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主动加强学习,准时了解和把握国家退税政策变动对企业的影响。

财务部门作为出口退税工作的主办部门应随时跟踪国家退税政策的变动状况,结合公司的特点和现状,向公司领导层供应有益的参考看法;财务部的办税员,是税企联系的纽带,其素养的凹凸挺直影响出口退税的质量和效益。

办税员要有基本的外贸学问、会计专业学问、税收学问,加强办税员力量的培训,按办税员岗位工作说明和程序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业务素养和对外交往力量。

办税员实行岗位轮换,

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的前提下,不定期对办税员进行岗位轮换,以防止差错和弊端,也可使新顶岗人员可能提出新的工作设想,提高工作效率。

办税员对申报的差错要准时调整,准时与相关部门沟通。

出口退税政策性强,各成员应加强学习与沟通,把握最新的政策与动态,主动参与国税、海关、外汇局等相关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政策宣讲会、政策辅导会议,与同行保持肯定的联系,猎取最新的信息。

(四)单据的合规性检查

1、报关单的合规:

报关单的信息要做到精准填列,货物金额要与执行合同执行部门供应的商业发票金额保持全都。

报关单上的其他重要信息掌握点包括贸易方式,合同协议号,批准文号,提运单号,运抵国等正确填列。

2、其他单据的确认:

收货方与订货方不全都,汇款方与订货方不全都的,当中涉及样品或者托付代理选购等其他事项,需要业务部门的领导签字确认。

(五)有关备案单证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4号,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税货物的下列单证,

按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挨次,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名目》,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装货单;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

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

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状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像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单证备案。

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假如核查时,没有齐备的备案资料,税务机关有权责令收回已审核批准的退税款(到帐的都要求退库)。

因此,我们应当理解为出口退税的业务流程到正式申报时并没有完结,后续掌握未做好同样会影响退税工作的进行。

四、风险后续管控

的确由于经办人员的差错造成过期未申报,按税务规定执行,转免税或视同内销;准时与税务管理部门沟通,努力使公司的损失减到最少。

北京明信诚远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30日

《新出口退税管理方法》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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