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程设施设计复习题与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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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设施设计复习题与答案
第一章绪论
一、交通工程设施系统概念、组成及功能
1、概念:
交通工程学是研究交通发生、发展、分布、运行与停驻规律,探讨交通调查、规划、设计、监理、运营、管理、安全的理论、方法以及有关设施、装备、法律、和法规,协调道路交通中人、车、路与环境的相互关系,是道路交通更加安全、有效、快速、舒适、方便、经济的一门工程技术科学。
交通工程设施系统是指根据交通工程学的原理和方法,为是道路网整体通行能力最大,交通事故最少,排除故障、恢复交通运行最快,对生态环境影响最小,提供车辆安全、快速、高效、舒适、环保行驶,适应道路现代化管理,能回收信贷资金而建立的有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系统。
2、组成:
1)交通安全设施系统:
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隔离设施、防眩设施、视线诱导设施、速度控制、其它安全设施(避险车道、防撞桶、减速带、减速丘)。
2)管理设施系统:
监控系统、收费系统、通信系统
3)服务设施系统:
服务区、停车区、公共汽车停靠站
3、总功能:
确保行车安全,为用路者提供良好的服务,通过科学管理以充分发挥公路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
具体功能1)通过主动引导,被动防护,全是保障,隔离封闭,提高交通安全性
2)提高通行能力和交通运行效率3)保证车辆连续运行4)加快建设资金的回收速度
5)降低交通能耗和交通对环境的影响6)提高出行的舒适和方便程度
二、公路设计新理念及改善交通安全的主要工程策略:
1.新理念:
a.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安全至上的理念;
b.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理念;
c.坚持质量第一,树立让公众满意的理念;
d.坚持合理选用标准,树立设计创作的理念;
e.坚持系统论的思想,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理念;
f.坚持可持续发展,树立节约资源的理念。
2.主要工程策略:
1)防止车辆因各种原因驶离正常行驶车道,冲向路侧区域;
2)尽量避免冲出路外的车辆侧翻或路侧危险物发生碰撞;
3)如冲出路外车辆不可避免地将与路侧危险物发生碰撞,尽可能减低碰撞事故的严重性。
三、新理念及工程策略在交通工程设设计上的应用:
1.宽容设计:
允许驾驶员犯错误驶出路外,即:
设计人员提供尽可能减少事故发生或降低事故严重成都的设计对策。
优先次序为:
(与工程策略相似)
A.尽量使车辆保持在正常车道内行驶(策略:
合理是指标志标线,加强诱导);
B.及时提醒驶出车道即将冲出路外的驾驶员返回(震动标线、路肩震动带、越界提醒);
C.降低冲出路外的可能性(放缓边坡、路肩硬化、消除路基边缘边坎、改宽大矩形边沟为浅蝶型边沟、提供更宽的路侧净区);
D.减少事故的严重性(设置护栏,缓冲消能设施,进行标志,共用设施栏杆可解体)。
2.路侧安全净区:
是防止路侧事故最为理想的对策,宽容设计的本质体现;指位于车行道外侧边缘与路权限界范围内的区域。
不应存在能导致碰撞伤害的坚硬危险物,车辆不应倾覆。
3.运行速度:
指当交通处于自由流状态,天气良好时,在路段特征点上测定的第85个百分位上的车速。
4.安全性评价:
从公路使用者行车安全的角度对公路设施的规划、研究、设计成果或现有公路路况影响行车安全的潜在因素进行评价。
(越早评价,越安全)
5.全寿命周期成本,设施形式的选择上
6.灵活设计:
设计新理念监理在灵活应用现有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和法律基础上,在不降低安全性及尊重自然、环保的前提下,达到更符合公路沿线可持续发展需要和公众利益的目标。
一、交通安全设施系统设计概述:
1.设计概述:
(1)交通标志:
布设、版面设计、支撑方式选择、结构设计、结构验算、材料选择。
(2)交通标线:
布设、路段线条设计、交叉口线条设计、立交出入口线条设计。
(3)护栏:
布设、防撞等级确定、结构形式选择、结构设计、结构验算、材料要求。
(4)隔离设施:
布设、隔离栅形式选择、结构设计、桥梁护网结构设计、材料要求。
(5)防眩设施:
布设、结构形式选择、结构设计、材料要求。
(6)视线诱导设施:
布设、轮廓标设计、突起路标设计、线形诱导标设计、分合流诱导标设计、材料要求。
(7)其它:
避险车道、防撞桶、防撞垫、减速带、减速丘等的设计。
第二章交通标志
道路交通标志是以颜色、形状、字符、图形等向道路使用者传递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
补充:
一.交通标志设置的基本要求
(1)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综合考虑,布局合理,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信息过载的现象。
信息应连续,重要的信息应重复显示。
(2)交通标志一般情况下应设置在道路行进方向右侧或车行道上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左侧或左右两侧同时设置。
二.交通标志设计程序及设计布设原则
1设计程序
(1)设计资料搜集(交通信息、地理信息、交通管制信息)
(2)交通条件和道路条件的分析(道路网的结构与功能、道路网的交通流分布及特征、道路本身的特征)(3)道路交通标志的布设(解决在何处布置交通标志以及交通标志采用什么具体内容的问题)(4)交通标志布设设计的复核(整体性逻辑性人性化角度进行优化)(5)交通标志的版面设计(解决如何保证交通标志如何被正确识别和理解的问题)(6)交通标志的结构设计及理分组(考虑其在承受荷载时的力学强度、刚度和稳定性)(7)交通标志使用后的设计成果追踪
2.设计原则
(1)必须符合规范
(2)必须符合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3)必须满足道路使用者出行的信息需求(4)必须考虑交通安全的需求
3.布设原则
(1)布设必须从整个系统的角度考虑,要注意各标志种类和标志信息的协调
(2)布设应具有逻辑性(3)布设应该考虑所有的道路使用者,指路标志需要同时兼顾短途出行和长途旅行的需求(4)提供的信息应充分满足驾驶员的需求,既不要信息不足也不要信息过载(5)交通标志信息尤其是之路信息在路网范围内应保持连续性构成完整的信息链条(6)布设必须考虑交通的安全性原则(7)布设必须考虑路网的交通组织
三.标线的性能要求
(1)视认性好
(2)夜间的反光性能好(3)施工时干燥迅速(4)附着力强(5)经久耐用(6)耐厚性好,抗污染抗变色(7)施工方便容易安全性好(8)防滑性好(9)经济合理
四.反映标线性能的技术指标
(1)逆反射性
(2)色度性能(3)不沾胎的干燥时间(4)耐磨性、耐水性、耐碱性(5)加热稳定性固体含量(6)玻璃珠含量
3.3.1交通标志按其作用分类,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
a)主标志:
1)警告标志:
警告车辆、行人注意道路交通的标志;2)禁令标志:
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3)指示标志:
指示车辆、行人应遵循的标志;4)指路标志:
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5)旅游区标志:
提供旅游景点方向、距离的标志;6)道路作业区标志:
告知道路作业区通行的标志;7)告示标志:
告知路外设施、安全行驶信息以及其他信息的标志。
b)辅助标志:
附设在主标志下,对其进行辅助说明的标志。
3.3.2交通标志按显示位置分类,分为路侧和顶上两种,对应的支撑形式为柱式、路侧附着式、悬臂式、门架式、顶上附着式。
3.3.3交通标志按光学特性分类,分为逆反射式、照明式和发光式三种,其中照明式又分为内部照明式和外部照明式。
3.3.4交通标志按版面内容显示方式分类,分为静态标志和可变信息标志。
3.3.5交通标志按设置的时效分类,分为永久性标志和临时性标志。
3.3.6按标志传递信息的强制性程度分类,分为必须遵守标志和非必须遵守标志。
禁令标志和指示标志具有同等的效力,道路使用者应遵守;其他标志仅提供信息,如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禁令、指示标志套用于无边框的白色底板上,为必须遵守标志;禁令、指示标志套用于指路标志上,仅表示提供相关禁止、限制和遵行信息,只能作为补充说明或预告方式,不应取代相应的禁令、指示标志。
3.4颜色交通标志颜色的基本含义如下:
a)红色:
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用于禁令标志的边框、底色、斜杠,也用于叉形符号和斜杠符号、警告性线形诱导标的底色等;b)黄色或荧光黄色:
表示警告,用于警告标志的底色;c)蓝色:
表示指令、遵循,用于指示标志的底色;表示地名、路线、方向等的行车信息,用于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底色;d)绿色:
表示地名、路线、方向等的行车信息,用于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指路标志的底色;e)棕色:
表示旅游区及景点项目的指示,用于旅游区标志的底色f)黑色:
用于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和部分标志的边框;g)白色:
用于标志的底色、文字和图形符号以及部分标志的边框;
h)橙色或荧光橙色:
用于道路作业区的警告、指路标志;i)荧光黄绿色:
表示警告,用于注意行人、注意儿童的警告标志。
3.5形状交通标志形状的一般使用规则如下:
a)正等边三角形:
用于警告标志;b)圆形:
用于禁令和指示标志;c)倒等边三角形:
用于“减速让行”禁令标志;d)八角形:
用于“停车让行”禁令标志;e)叉形:
用于警告标志“铁路平交道口叉形”标志;f)方形:
用于辅助标志,指路标志,指示标志,文字性警告、禁令和指示标志,告示标志等。
3.6边框和衬边
3.6.1标志边框的颜色应与标志的图形或字符的颜色一致标志衬边的颜色应与标志底色一致
3.6.2相同底色标志套用时,应使用边框;不同底色标志套用时,套色的禁令标志一般不使用衬边,套色的指路标志一般不使用边框,道路编号标志套用于指路标志上,也可使用边框
3.7字符
3.7.1道路交通标志的字符应规范、正确、工整。
按从左至右、从上至下顺序排列。
一般一个地名不写成两行或两列。
根据需要,可并用汉字和其他文字。
标志上的汉字应使用规范汉字,如果标志上同时使用汉字和其他文字,除有特殊规定之外,汉字应排在其他文字上方。
如果标志上使用英文,地名用汉语拼音,相关规定按照GB17733,第一个字母大写,其余小写;专用名词用英文,第一个字母大写,
其余小写,根据需要也可全部大写。
交通标志常用名词的中英对照参见附录A。
3.7.2除特殊规定外,指路标志汉字高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汉字字宽和字高相等。
字高可考虑设置路段的运行速度(V85)进行调整
3.10设置位置
3.10.1警告标志前置距离一般根据道路的设计速度参照表9选取。
也可考虑所处路段的最高限制速度或运行速度等按表9进行适当的调整。
3.10.2禁令、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禁止、限制或遵循路段开始的位置。
部分禁令、指示标志开始路段的路口前适当位置应设置相应的指路标志提示,使被限制车辆能够提前绕道行驶。
3.10.3指路标志设置位置应符合每一具体标志的规定。
3.10.4除另有规定外,标志安装应使其板面垂直于行车方向,视实际情况调整其水平或俯仰角度。
a)路侧式标志应尽量减少标志板面对驾驶员的眩光;
b)标志安装角度宜根据设置地点道路的平、竖曲线线形进行调整;
c)路侧标志应尽可能与道路中线垂直或成一定角度。
其中,禁令和指示标志为0°~45°;指路和警告标志为0°~10°d)门架、悬臂、顶上附着式标志的板面应垂直于道路行车方向,并且板面宜倾斜0°~15°,
3.11逆反射材料及照明
除另有规定外,标志应采用逆反射材料制作标志面或安装照明设施,也可以根据地形、日照情况采用主动发光方式
3.11.2.2选择反光膜应综合考虑以下原则或因素:
a)标志背景环境影响大、行驶速度快、交通量大的道路宜选用逆反射性能好的材料;b)警告、禁令、指示标志等图形标志宜选用逆反射性能好的材料;c)曲线路段及平面交叉,宜选用大观测角度下仍具有良好逆反射性能的材料;d)门架标志、悬臂标志和顶上附着式宜选用逆反射性能好的材料;e)指路标志字膜的逆反射性能宜高于底膜的逆反射性能;一般情况下,字膜和底膜材料的使用年限宜一致。
3.11.3照明
3.11.3.1交通标志的照明应采用白色光源安装于标志板结构内部或其上方或其他适当位置。
3.11.3.3外部照明为将光源安装于标志板上部,照亮标志面的照明方式
3.12支撑方式
3.12.1柱式
3.12.1.1柱式一般有单柱式、多柱式。
柱式标志内边缘不应侵入道路建筑限界,一般距车行道或人行道的外侧边缘或土路肩不小于25cm。
3.12.1.2标志板下缘距路面的高度为150cm~250cm。
设置在小型车比例较大的城市道路时,下缘距地面的高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小,但不宜小于120cm。
设置在有行人、非机动车的路侧时,设置高度应大于180cm。
3.12.1.3单柱式是标志板安装在一根立柱上,适用于中小型尺寸的警告、禁令、指示等标志。
3.12.1.4多柱式是标志板安装在两根及两根以上立柱上,适用于长方形的指示或指路标志
3.12.2悬臂式
3.12.2.1标志下缘离地面的高度应大于该道路规定的净空高度。
3.12.2.2悬臂式适用于以下情况:
a)柱式安装有困难;b)道路较宽、交通量较大、外侧车道大型车辆阻挡内侧车道小型车辆视线;c)视距或视线受限制;d)景观上有要求。
3.12.3门架式
3.12.3.1标志下缘离地面的高度应大于该道路规定的净空高度。
3.12.3.2门架式标志适用于以下情况:
a)多车道道路(同向三车道以上)需要分别指示各车道去向;b)交通量较大、外侧车道大型车辆阻挡内侧车道小型车辆视线;c)交通流在较高运行速度下发生交织、分流和合流的路段,如:
互通式立体交叉间隔距离较近标志设置较密处、高速公路与高速公路相交的互通立体交叉主线区域等;d)受空间限制,柱式、悬臂式安装有困难;e)出口匝道在行车方向的左侧;f)景观上有要求。
3.12.4附着式
3.12.4.1标志附着安装在上跨桥和附近构造物上,按附着板面所处位置不同分顶上附着式、路侧附着式两种。
3.12.4.2附着式标志的安装高度应符合3规定。
3.12.5如果标志支撑结构位于路侧净区内应确保其不对驶离道路的车辆构成危害,否则宜采用解体消能结构或设置相应的防护、警告设施。
3.17可变信息标志
3.17.5设置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设置可变信息标志:
进入互通立交前2km以远路段;b)长隧道入口前;c)潮汐车道起始路段;d)可变导向车道进入路口前;e)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路段。
4警告标志
4.1.1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前方有难以及时发现的道路危险,需谨慎行动。
4.1.2警告标志的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形。
“注意信号灯”标志的图形为红、黄、绿、黑四色。
“叉形符号”“斜杠符号”为白底红图形。
4.1.3警告标志的形状为等边三角形或矩形,三角形的顶角朝上。
4.2分类:
交叉路口标志急弯路标志反向弯路标志连续弯路标志陡坡标志连续下坡标志窄路标志窄桥标志双向交通标志注意行人标志注意儿童标志注意牲畜标志注意野生动物标志注意信号灯标志注意落石标志注意横风标志易滑标志傍山险路标志堤坝路标志村庄标志渡口标志驼峰桥标志路面不平标志路面高突标志路面低洼标志过水路面铁路道口标志注意非机动车标志注意残疾人标志事故易发路段标志慢行标志注意障碍物标志注意危险标志施工标志建议速度标志隧道开车灯标志注意潮汐车道标志注意保持车距标志注意分离式道路标志注意合流标志避险车道标志用于可变情报板的注意路面结冰、注意雨(雪)天谨慎驾驶、注意雾天不利驾驶、注意不利气象条件谨慎驾驶警告标志用于可变情报板的注意前方车辆排队标志
5禁令标志
5.1.1禁令标志表示禁止、限制及相应解除的含义,道路使用者应严格遵守。
5.1.2禁令标志的颜色,除个别标志外,为白底,红圈,红杠,黑图形。
图形压杠。
5.1.3禁令标志的形状为圆形,但“停车让行标志”为八角形,“减速让行标志”为顶角向下的倒等边三角形。
5.1.5禁令标志设置于禁止、限制及相应解除开始路段的起点附近。
5.1.6对于车辆如未提前绕行则无法通行的禁令标志设置的路段,应在进入禁令路段的路口前或适当位置设置相应的预告或绕行指示标志。
5.1.7除特别说明外,禁令标志上不允许附加图形、文字。
5.2分类:
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会车让行标志禁止通行标志禁止驶入标志禁止机动车驶入标志禁止载货汽车驶入标志禁止三轮机动车驶入标志禁止大型(或小型)客车驶入标志禁止挂车、半挂车驶入标志禁止拖拉机驶入标志禁止三轮汽车驶入标志禁止低速货车驶入标志禁止某两种车辆驶入标志禁止非机动车进入标志禁止畜力车进入标志禁止人力(客、货)三轮车进入标志禁止人力车进入标志禁止行人进入标志禁止向左(或向右)转弯标志禁止直行标志禁止向左向右转弯标志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或直行和向右转弯)标志禁止掉头标志禁止左转及掉头标志禁止超车标志解除禁止超车标志禁止停车标志禁止长时停车标志禁止鸣喇叭标志限制宽度标志限制高度标志限制质量标志限制轴重标志限制速度标志解除限制速度标志停车检查标志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驶入标志海关标志区域禁止及解除标志
6指示标志
6.1.1指示标志表示指令车辆、行人行进的含义,道路使用者应遵循。
6.1.2指示标志的颜色,除个别标志外,为蓝底、白图形。
6.1.3指示标志的形状分为圆形、长方形和正方形。
6.1.5指示标志设置于指令开始路段的起点附近。
6.1.6有时间、车种等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
除特别说明外,指示标志上不允许附加图形。
附加图形时,原指示标志的图形位置不变。
6.2分类:
直行标志向左(或向右)转弯标志直行和向左转弯(或直行和向右转弯)标志向左和向右转弯标志靠右侧(或靠左侧)道路行驶标志立体交叉行驶路线标志环岛行驶标志单行路标志步行标志鸣喇叭标志最低限速标志路口优先通行标志会车先行标志人行横道标志车道行驶方向标志专用道路和车道标志停车位标志
7指路标志
7.1.1指路标志表示道路信息的指示与引导,为驾驶者提供去往目的地所经过的道路、沿途相关城镇、重要公共设施、服务设施、地点、距离和行车方向等信息。
7.1.2指路标志的颜色,除特别说明外,一般道路指路标志为蓝底、白图形、白边框、蓝色衬底;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指路标志为绿底、白图形、白边框、绿色衬底。
7.1.3指路标志的形状,除个别标志外,为长方形和正方形。
7.1.5指路标志信息依据重要程度、道路等级、服务功能等因素分层:
a)A层信息:
指高速公路、国道、城市快速路,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等控制性城市,及其它本区域内相对重要的信息;
b)B层信息:
指省道、城市主干道路,县及县级市,及其它本区域内相对较重要的信息;
c)C层信息:
指县道、乡道、城市次干道路、支路,乡、镇、村,及其他本区域内的一般信息;
d)根据地区特点,可继续下分
7.1.6指路标志信息选取应遵循以下原则:
a)关联、有序;b)便于不熟悉路网的道路使用者顺利到达目的地;c)信息量适中:
同一方向指示的信息数量不宜超过两个,整个版面的主要信息数量不应超过6个。
同一方向需选取两个信息时,应在一行或两行内按照信息由近到远的顺序由左至右或由上至下排列
7.1.7图形选取原则:
指路标志的图形选取应简洁、清晰、明了。
7.1.9指路标志版面中指示的距离的数值应遵循以下原则:
7.1.9.1计算基准点距离的计算基准点的选取方法如下:
a)一般道路指路标志:
1)指示信息为一般道路时,若所指示道路与当前道路直接相交,则以平面交叉口为计算基准点;若通过其他道路相连,则以连接道路与所指示道路的平面交叉口为计算基准点。
2)指示信息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时,以一般道路与高速公路连接线平面交叉口或减速车道起点作为计算基准点。
3)指示信息为地区信息时,若为特大城市或大城市,以该城市中心环线的入口为计算基准点;若为无环线的特大城市或大城市,中、小城市(区、县),或乡村,以其中心区(老城区)或政府所在地为计算基准点。
4)指示信息为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等较大型重要地物时,以其建筑物本身或外围大门为计算基准点。
b)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指路标志:
1)入口预告及入口标志中指示的距离的数值,以被交道路与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连接线平面交叉口或减速车道起点作为计算基准点。
2)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主线设置的指路标志指示服务区、停车区、停车场等各种设施信息时,均以通往相关信息的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出口的减速车道渐变段起点为计算基准点3)出口预告及出口标志中指示的距离的数值,以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出口的减速车道渐变段起点为计算基准点
7.1.9.2数值的确定指路标志版面上的距离的数值为标志设置点与相关信息的计算基准点的间距,与计算基准点间存在多条路径时,以通常习惯路径计算距离。
7.2一般道路指路标志
7.2.1分类一般道路指路标志按照标志的功能分为路径指引标志、地点指引标志、道路沿线设施指引标志、其他道路信息标志。
其中路径指引标志设置在一般道路交叉口前后,其他类型指路标志设置在一般道路路段上。
7.2.1.1路径指引标志如下:
a)交叉路口预告标志;b)交叉路口告知标志;c)确认标志;
7.2.1.2地点指引标志如下a)地名标志;b)著名地点标志;c)分界标志;d)地点识别标志;
7.2.1.3道路沿线设施指引标志如下:
a)停车场(区)标志;b)避车道标志;c)人行天桥标志和人行地下通道标志;d)残疾人专用设施标志;e)观景台标志;f)休息区标志;
7.2.1.4其他道路信息标志如下:
a)绕行标志;b)此路不通标志;c)车道数变少标志;d)车道数增加标志;e)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标志;f)线形诱导标;g)里程碑;h)百米桩;i)公路界碑;
7.3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指路标志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指路标志按照标志的功能分为路径指引标志,沿线信息指引标志,沿线设施指引标志。
7.3.1.1路径指引标志如下:
a)入口指引标志:
包括入口预告标志,地点、方向标志,命名编号标志,路名标志;
b)行车确认标志:
包括地点距离标志,命名编号标志,路名标志;
c)出口指引标志:
包括下一出口预告标志,出口预告标志,出口标志及出口地点方向标志。
从互通式立体交叉被交道路驶入高速公路,直至下一互通式立体交叉出口,以上各类标志一般情况下宜按照下列顺序设置:
入口预告标志→地点、方向标志→命名编号标志(路名标志)→地点距离标志→命名编号标志(路名标志)→下一出口预告标志→出口预告标志→出口标志及出口地点方向标志。
7.3.1.2沿线信息指引标志如下:
a)起点标志;b)终点预告标志;c)终点标志;d)著名地点标志e)分界标志f)交通信息标志;g)里程牌和百米牌;h)停车领卡标志;i)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标志;j)车距确认标志;k)特殊天气建议速度标志;l)隧道出口距离预告标志;
7.3.1.3沿线设施指引标志如下:
a)紧急电话标志;b)报警电话或路政电话标志;c)收费站标志;d)ETC车道指示标志;e)计重收费标志;f)加油站标志;g)紧急停车带标志;h)服务区预告标志;i)停车区预告标志;j)停车场预告及停车场标志;k)连续服务区、停车区预告标志;
l)爬坡车道标志;j)超限检测站标志;
7.4方向标志与指路标志一起使用,用于指示道路地理方向,包括“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每个方向的角度范围为正向左右各45o
8旅游区标志
8.1.1旅游区标志是为吸引和指示人们从高速公路或其它道路上前往邻近的旅游区,在通往旅游景点的叉路口设置的标志,使旅游者能方便的识别通往旅游区的方向和距离,了解旅游项目的类别。
旅游区标志分为指引标志和旅游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