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措施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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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措施最新.docx

全州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措施最新

全州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措施(最新)

为切实做好X州农业产业扶贫工作,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和支撑作用,实现农业产业发展助推打赢X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

根据《X省全力推进X州X州深度贫困脱贫攻坚实施方案(X—X年)》《X省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年X省产业扶贫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的通知》(X农计〔X〕32号)《X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农业产业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案的通知》(X农计〔X〕40号)《中共X州委X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省全力推进X州X州深度贫困脱贫攻坚实施方案(X—X年)的任务分解〉的通知》(怒发〔X〕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X州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措施。

一、精准发展农业产业

(一)全面推进产业发展。

按照推进深度贫困地区产业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以绿色发展为重点,结合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撑、环境容量、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和产业覆盖面等因素,结合贫困农户经营能力和脱贫需求,因地制宜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农业产业,认真对照X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全力推进X州X州深度贫困脱贫攻坚实施方案(X—X年)》中X州各项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精准编制县级农业产业项目库、乡级路线图、村级施工图和贫困户明白卡,着力打造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特色优势产业,实现村村有扶贫产业、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

(牵头单位:

州农业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

州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快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根据《X省全力推进X州X州深度贫困脱贫攻坚实施方案(X—X年)》要求,按照“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布局,对照产业发展县级项目库,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做好精准施策,为精准脱贫打下坚实基础,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现有农业产业基础和贫困农户的发展意愿,进一步加强指导贫困户精准选择产业、优选项目,优化产业生产布局,重点强化现有农业产业提质增效,注重农业产业基地培植、加工流通、品牌建设、市场开发等环节链建设,不断提高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至少有1—2项产业增收受益。

(牵头单位:

州农业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

州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质效并重发展特色种植业。

按照打造“绿色香料”“绿色食品”的发展战略,坚持“规模化布局、片区化推动、组织化引领、产业化发展”的总体思路,围绕绿色香料、高山杂粮、特色经作、优质中药材、木本油料等产业,着力构建特色生态农业产业体系。

在原有种植区实施提质增效的基础上,以园区建设为核心,辐射带动周边适种区,进一步扩大生产基地,强化产、学、研平台建设,引进企业开发系列农产品,加强市场开发和品牌创建,着力打造以草果、砂仁、花椒为主的“绿色香料产业园”,以高山杂粮、水果蔬菜产品为主的“绿色食品生产地”,逐步构建生产、加工、销售一体的产业链。

使X特色种植产业在助推脱贫攻坚,带动辐射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更加突出显现。

(牵头单位:

州农业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

州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因地制宜发展养殖业。

深入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退耕还林和退牧还草等重点工程,积极培育壮大种畜繁育、饲料加工企业,通过生产合作、股份合作、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养殖大户+贫困户”的产业扶贫模式,对进城入镇和抵边集中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探索建盖统一圈舍,集中圈养、托养等方式,加快推进种草养畜、集中圈养、生态养殖等综合模式创新,创建特色畜产品优势区,推广标准化、绿色化生产技术,积极推进特色畜牧业发展,培育壮大特色畜禽养殖保种扩繁基地建设,重点抓好黄牛、高黎贡山猪、山羊、生态土鸡等特色养殖和畜禽产品的加工开发。

在中蜂产业建设上,积极探索培育多种蜜源植物搭配,培育四季花开不败的蜜源基地,加强中蜂养殖技术培训,有条件的自然村每个村培育1至2名养蜂能手,采用就地育王、就地分蜂循环发展的模式扶持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中蜂养殖。

(牵头单位:

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

州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夯实产业发展配套基础。

围绕农业产业扶贫建设15万亩高标准农田的目标,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土地整治、机耕路、生产便道、生产运输索道、“五小”水利、山区水网及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实施,全面开展贫困村山、水、林、田、路等综合治理,推进旱改水项目,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补足基础设施短板,不断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以及土地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为产业发展和种植结构调整打下良好基础。

根据草果种植面积和区域分布,做好规划设计,建设生产运输索道50千米。

(责任单位:

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农业局、州水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精准开展技术服务培训和示范带动

(六)建立助农专家团队。

按照农业产业发展的布局,加强与国家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加工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研究院、省农业科学研究院等科研院所的对接联系,不断获得最前沿的信息和技术,选准选好农业产业及优良品种,避免小而全、散而泛的现象。

州县两级农林部门要抽调精干技术力量,组成助农专家团队,定期不定期深入村组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和服务,确保每个乡镇都有1支助农专家团队,各县市组建成立后,要将助农专家团队人员名单分别报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备案,州县两级要分别建立专家库。

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每名农林技术人员挂钩联系1—2个村委会,及时解决农业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乡镇农林技术人员挂钩联系情况要报县市农业局、林业局备案。

州县专家团队和乡镇农林技术人员要制定和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分析和研究农业产业发展问题、措施和办法。

(责任单位:

州科技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开展技能技术培训。

根据贫困群众的致贫原因和脱贫培训需求,统筹相关部门培训资源,科学分类参训对象,列出培训清单,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严格组织实施,坚持务实操作培训为主,课堂教学为辅,紧紧围绕前期、中期、后期三个环节开展产业发展技能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的培训要实现全覆盖,不断提高贫困群众运用和掌握技能技术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熟练掌握1—2项实用技术,并能够运用到生产实践中。

对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开展种植养殖技能、经营服务技能培训,按照0.1万元/人次的标准补助,由各县市在整合产业扶贫资金中单列技能培训经费,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人社和农业部门要对培训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评估。

(牵头单位: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

州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八)发挥能人带动作用。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农业部门要对辖区内在外创业、回乡创业人员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建立带动农业产业发展能人库。

充分利用外出创业人员在思想观念、资金技术、市场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引导他们回乡领办、创办、合办农业产业化企业、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每县建立3—5个乡村能人孵化基地,每个自然村要培养3—5名致富带头能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农业产业,实行“能人+托管代养”的方式带领贫困户,实现能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

按照乡村能人领办创办项目的规模、效益及带贫扶贫效果,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为乡村能人提供贷款,按照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给予贴息支持。

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民营企业、专业大户等主要负责人确定为乡村能人的,可按照带动脱贫3户—30户、30—50户、50户以上等划分标准,最高给予20万元奖补资金。

具体奖补措施由各县市统筹整合财政和产业扶贫资金,根据自身实际制定。

(牵头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农业局;责任单位:

州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大力培育经营主体

(九)引进龙头企业。

抓住“中国光彩事业﹒X行”活动平台,紧紧围绕“绿色香料”“绿色食品”开展招商引资,引进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行业优势企业,参与X特色农特产品全产业链投资建设,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和“农业+旅游+购物+电商”模式,鼓励和引导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土地托管、流转等方式参与农业产业发展。

探索尝试易地搬迁后土地托管产业建设新模式,在整村搬迁或搬迁比例较高的村寨开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合作共营的利益联接新机制,打好组合拳,让离地农民离乡不离土、进城地不荒,城中有收入、乡下有支撑。

对被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国家级50万元、省级10万元、州级5万元。

对认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国家级20万元、省级5万元、州级2万元。

由各县市在整合产业扶贫资金中单列奖励资金,制定具体奖励措施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积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大胆引进有一定实力的外地企业,推广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等有效模式,通过采用“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或“公司+村集体经济+贫困户”等多种形式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引导农户以土地入股形式,建立与新型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培育壮大一批产、工、销一体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适度规模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改变农户分散的单打独斗式生产向集中连片的群体化生产转变,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着力解决小、散、弱“小生产”与“大市场”不匹配,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等问题,提高农业产业发展组织化水平。

(责任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一)壮大集体经济。

要积极发展现代种养业,鼓励村级组织结合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由村集体组织领办和创办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等示范项目,带动农民发展优势明显和特色鲜明的种养业,形成“一村一品”农业产业发展格局。

要加快发展村级合作经济组织,鼓励村级组织牵头成立农民专业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和资金互助合作等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采取“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形式,以有偿、微利的服务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要加大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在保持村集体现有的资产资源稳定不变的基础上,整合集体所有的村部、厂房、校舍、仓库、山林、果园、渔塘、“四荒”等资产资源,通过参股和出租等形式,盘活存量,提高资产资源的利用率。

深入开展部门帮村、村企结对活动,结合新农村建设、“挂包帮”工作,实行包村责任制。

乡党政领导至少联系一个村,推动发展村集体经济。

要确保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发展资金100万元用于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可采取合作、入股等方式投入农业产业发展,建立风险可控机制,确保资金不受损、不流失,实现保值增值有收益。

(责任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做好产品的精深加工

(十二)着力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

通过延伸产业链实现农业综合效益的最大化,大力支持和发展特色农林产品储藏、保鲜、制干、分级、包装等产地初加工。

加快推进绿色香料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培育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企业通过科技创新,提升农产品加工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就地就近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不断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努力开创加工引导生产、加工促进消费的格局,促进产业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鼓励和支持民间能人、企业加大对农产品的开发、包装和销售。

(责任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发展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十三)构建电子商务体系。

全面精准梳理全州农特产品的品种、数量、产量、上市时间、储备情况等信息,建立农特产品数据库,选定好线上销售产品,分析研判市场行情,有序引导贫困群众选择种植养殖品种。

借助“中国光彩事业﹒X行”活动消费扶贫机制,加强与京东、苏宁、来伊份、腾讯为村、步步高、物美等电商大集团对接,实现X农业产品线上专柜销售合作。

充分发挥珠海帮扶协作和定点扶贫优势,加强与珠海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对接联系,开设“X特色农产品专柜”,构建“怒品出山”供销利益联结机制,实现X农特产品直供珠海市场。

(责任单位:

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四)发展冷链物流。

鼓励有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加强基础设施、生产能力等方面的资源共享,优化冷链流通组织,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由基础服务向增值服务延伸。

鼓励冷链物流平台企业充分发挥资源整合优势,与小微企业、农业合作社等深度合作,为小型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创造条件。

新建6个冷库(其中泸水市新建1个4800立方米冷库,福贡县新建1个5000立方米冷库,贡山县新建3个各1000立方米冷库,兰坪县新建1个3500立方米冷库),总库容16300立方米,实现特色农产品集中收购,集中贮存,统一销售,规模生产,规模经营。

(责任单位:

州农业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六、加快推进绿色发展

(十五)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继续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土壤污染监管和修复,积极探索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生态保育型的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实现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回收、病虫害绿色防控等,促进生态农业循环发展。

(责任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六)加快推进品牌建设。

按照《中共X州委X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造“三张牌”助推X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怒发〔X〕7号)文件要求,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合作社等组织推进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三品”认证工作,加强对品牌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品牌意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品牌影响力。

州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业务和技术指导,重点围绕打造X“绿色香料”“绿色食品”等特色优势农业产品,每个县市确保每年新申报认证2—3个以上产品,着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有文化内涵的特色农产品品牌。

(责任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七、加强金融支持

(十七)切实解决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

综合运用融资担保、政策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信贷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机制,加快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备案、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强化各金融机构服务农业产业的责任担当,加大农业产业建设贷款支持力度,着力破解“三农”融资难的问题。

加大扶贫再贷款的投放力度,每年各县市扶贫再贷款额度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充分发挥金融对农业产业发展的助推作用,满足农业产业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对生态效益显著,经济效益明显的产业要优先提供贷款担保,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

州金融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创新产业发展新机制

(十八)鼓励发展股份合作。

鼓励支持土地有偿流转向种植大户,将草果、特色养殖、中药材、蔬菜、砂仁、核桃、漆树、花椒8大产业作为重点培植、优先扶持的对象,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以利益联结为纽带,以流转、托管、土地经营权入股、就业等方式从事重点产业建设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流转土地达100亩以上,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50户以上,户均年纯收入达1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或种养大户,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由各县市在整合产业扶贫资金中单列奖励资金,制定具体奖励措施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九)创新利益联结机制。

支持各类组织及个人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引领农民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分享产业链收益。

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带薪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引导农民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分享产业链收益。

引导贫困村将集体资源、资产、资金及个人资产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多种模式,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和企业返聘股民务工等多种方式,让农户分享产业建设各环节收益;加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支持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每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加入1—2个专业合作社,有条件的建档立卡户每户发展2项以上种养业。

(责任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九、完善保障措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州级统筹协调、县市负总责、乡镇组织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党委、政府为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正职负总责,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

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市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县市农业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

乡镇党政正职为农业产业扶贫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专人分管负责,成立领导小组并落实具体工作人员,认真抓好产业扶贫项目建设统筹工作。

要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干部的作用,做好宣传发动、人员召集、跟踪反馈等工作,州级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成立行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抓落实。

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扶贫项目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十一)加强资金保障。

各县市人民政府加强对产业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农业产业建设资金和奖励资金落实到位。

保障工作正常运转。

要加大统筹力度,整合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要严明财经纪律,严格把关审核,对采取虚假、谎报、造假等方式骗取、套取奖励资金的,要按照相关财经管理规定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责任单位:

州纪委监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州审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二)强化督查考核。

各部门按要求尽快建立完善考核奖励办法,建立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的督导、考核、问责机制,将该项工作纳入县市党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内容,各级监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就业扶贫工作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对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奖励,对工作不到位、进展缓慢或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或执纪问责。

要严明财经纪律,严格把关审核,对采取虚报、谎报、造假等方式骗取、套取奖励资金的,要按照相关财经管理规定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责任单位:

州政府督查室、州考核办、州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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