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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县学前三年行动计划

江城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13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办学体制,合理规划结构布局,推进城乡学前教育机构标准化建设,切实解决目前我县学前教育布局结构不合理,师资队伍不健全,教育质量不高,幼儿“入园难”等突出问题,力争在三年时期内,初步建成以乡(镇)集镇为重点的中心幼儿园,构筑全县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基本格局,不断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切实提高学前教育整体水平,满足广大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推进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0〕12号)、《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全国学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本着“建立公益性、普惠性,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的原则,以政府办园为主导,社会参入,公办民办并举,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为幼儿和家长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服务。

二、现状分析

(一)学前教育机构分布及适龄儿童入园(班)情况分析

截止2010年秋季学期,全县现有各类学前教育机构11所,其中民办10所,公办1所,所有民办教育机构均分布在城区内,布局结构十分不合理,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现有教职工181人,专任教师91人,校舍11632平方米,室外场地8572平方米,设备42台/套。

全县现有3-5岁适龄人口13582人,在校学前班人数3679人,在园幼儿3322人(公办幼儿园944人,民办幼儿园2378人),未入园比例约占75%。

(二)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前教育机构布局结构不合理。

我县城区学前教育机构占全县比例100%,农村地区学前教育还需大力建设和发展。

(2)校园面积狭窄,全县在园儿童3322人,校园面积20340平方米,生均校园面积6.12平方米,与湖北省农村幼儿园建设最低标准(生均15平方米)比较,相差8.88平方米。

(3)校舍面积不足,教学及各种功能用房不能满足办学需要。

全县学前教育机构校舍面积为11632平方米,生均3.5平方米,与湖北省农村幼儿园建设最低标准(生均10平方米)比较,相差6.5平方米。

(4)各学前教育机构开班班额过大,教室数量不足。

目前全县平均班额为42人,最大班额达63人,严重超出湖北省农村幼儿园建设最低标准(小班25-30人,中班30-35人,大班35-40人)。

(5)室外活动场地狭小。

全县共有室外场地8572平方米,生均2.58平方米,与湖北省农村幼儿园建设最低标(生均4平方米及以上)比较,相差1.42平方米。

(6)师资力量薄弱,教学教法单一,教学设备简陋。

全县学前教育机构共有教职工181人,专任教师91人,目前全县学前教育在培养幼儿知识、技能以及活动开展方面没有按照现行相关标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符合从事学前教育学历专业的达标率不高,师资水平有待于提高和加强培训。

(7)近年来,国家、省十分重视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学校投入力度较大,非义务教育阶段特别是学前教育经费投入较小,我县属国家重点贫困县,单纯依靠地方财力,难以满足我县学前教育的发展。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并举、优质协调、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为适龄幼儿提供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按照逐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要求,科学规划我县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布局,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规范民办办学行为,提高学前教育整体办学水平,突出重点,统筹实施,力争利用三年时间,逐步建成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龙头,加快推进中心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到2013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地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力争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65%。

(二)具体目标

2011-2013三年内,重点规划完成全县6所学前教育机构的建设任务,规划总投资5096万元。

其中:

1、规划新增建设用地47325平方米,规划投资1042万元。

2、新(扩)建校舍建设面积25784平方米,规划投资3354万元。

3、新建活动场所9680平方米,规划投资387万元。

4、购置设备幼儿设施设备651台/套,规划投资313万元。

5、配备专业的幼儿教师316人(其中需新增幼儿教师282人)。

(三)中期目标

2014-2016年,规划完成全县4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和6所农村幼儿园的建设任务,规划总投资7111万元。

其中:

1、规划新增建设用地24150平方米,规划投资725万元。

2、新建校舍建设面积14552平方米,改建校舍建设面积6900平方米,共规划投资2302万元。

3、新建活动场所9500平方米,规划总投资3800万元。

4、购置设备幼儿设施设备570台/套,规划总投资285万元。

5、配备专业的幼儿教师238人。

(四)长远目标

2017-2020年,规划完成全县16所农村幼儿园的建设任务,规划总投资3675万元。

其中:

1、规划改建校舍建设面积15018平方米,规划投资901万元。

2、新建活动场所6600平方米,规划总投资2664万元。

3、购置设备幼儿设施设备400台/套,规划总投资200万元。

4、配备专业的幼儿教师167人。

四、编制依据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2、《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等教育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3号)》

4、《国家教育委员会、建设部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教基字【88】108号)

5、《教育部关于加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2007】16号)

五、年度建设任务

2011年度:

规划新建中心幼儿园2所(绿水乡中心幼儿园、翔凤镇幼儿园),共规划新增建设用地11550平方米,新建校舍面积6947平方米,新建室外活动场地3080平方米,购置设施设备184台/套,规划总投资1466万元,配备专业幼儿教师77人。

其中:

绿水乡中心幼儿园规划新增建设用地6300平方米,新建校舍面积3789平方米,新建室外活动场地1680平方米,购置设施设备100台/套,规划投资799万元,配备专业幼儿教师42人。

翔凤镇幼儿园规划新增建设用地5250平方米,新建校舍面积3158平方米,新建室外活动场地1400平方米,购置设施设备100台/套,规划投资667万元,配备专业幼儿教师35人。

2012年度:

规划新建中心幼儿园1所(百福司镇中心幼儿园),扩建城区幼儿园1所(江城县民族幼儿园),共规划新增建设用地6300平方米,新(扩)建校舍面积8689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1680平方米,购置设施设备172台/套,规划总投资1472万元,配备专业幼儿教师126人。

(其中需新增幼儿教师92人)。

其中:

百福司镇中心幼儿园规划新增建设用地6300平方米,新建校舍面积3789平方米,新建室外活动场地1680平方米,购置设施设备100台/套,规划投资799万元,配备专业幼儿教师42人。

江城县民族幼儿园规划扩建校舍面积4900平方米,购置设施设备72台/套,规划投资673万元,配备专业幼儿教师84人。

(其中需新增幼儿教师50人)。

2013年度:

规划新建中心幼儿园2所(旧司乡中心幼儿园、大河镇中心幼儿园),共规划新增建设用地16875平方米,新建校舍面积10148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4920平方米,购置设施设备295台/套,规划总投资2158万元,配备专业幼儿教师113人。

其中:

旧司乡中心幼儿园规划新增建设用地7875平方米,新建校舍面积4736平方米,新建室外活动场地2520平方米,购置设施设备151台/套,规划投资1016万元,配备专业幼儿教师53人。

大河镇中心幼儿园规划新增建设用地9000平方米,新建校舍面积5412平方米,新建室外活动场地2400平方米,购置设施设备144台/套,规划投资1142万元,配备专业幼儿教师60人。

六、资金筹措

(一)2011-2013年规划总投资额度:

5096万元,其中征地补偿1042万元;新(扩)建校舍总投资3354万元;室外活动场地387万元;配置设施设备313万元。

(二)筹措方式:

申请省级补助3567万元(比例占70%),地方配套1529万元(比例占30%)。

七、具体措施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合力建设和打造我县完整地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坚持以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教育工作者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终身学习观念,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

坚持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学前教育摆在推进社会发展更加重要的位置,为全面推进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实地保障。

(二)科学规划,合理实施。

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当地人口结构、经济结构等特点,统筹城乡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按照合理布局,优先突出重点项目建设,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集中力量,尽早尽快地构筑起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的基本格局,提供满足社会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我县学前教育建设规划到实处。

坚持“以县为主”的管理模式,加强成立以县长牵头,分管县长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长为成员的江城县学前教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解决学前教育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制定保障规划落实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强化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人责任,制定学前教育发展年度考核制度,强化工作措施和奖惩工作机制,开通学前教育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各乡镇对本地学校工程建设规划进行一次性办理,有关工程建设费用要全部予以减免。

(四)强化规划管理,规范操作,标准化实施建设。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完善配套、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控力度,依照制定的建设方案,有序地实施建设,对工程招投标、工程预算、工程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接受社会各界的全方位监督,制定学前教育建设方案评估机制,提高项目实施科学决策能力,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校园环境绿色化、教师队伍交流制度化、学校管理规范化。

逐步从办学条件的均衡向办学质量的均衡过渡,循序渐进地推进江城教育的和谐发展。

(五)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确保资金足额到位。

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支持,学前教育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拓宽公办幼儿园办公经费的资金投入渠道,采用财政预算内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和继续向学生家庭收取保教费相结合的办法,增加对公办幼儿园的投入;鼓励社会各种力量捐资助学,或投入并参与学前教育事业,形成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强大合力;建立贫困家庭幼儿、残疾幼儿的救助机制,每年参照义务教育“一补”资金补助标准及救助比例实施;参照义务教育长效维修机制标准,建立幼儿园长效维修机制。

(六)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拓宽办学模式,规范民办幼儿园的管理。

积极引导、支持社会资金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建立由教育部门提供场所,个体或企业投资的联合办学模式。

加强公办示范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之间的经验交流,并向民办幼儿园派驻优秀公办教师,提高办学质量。

建立幼儿园重新审查备案和民办园年审制度,对本地所有各类幼儿园进行重新审查、备案和发放《办园许可证》。

对民办幼儿园办学条件不达标的要采取督促整改,加强指导,积极扶持等方式,建成更多符合标准甚至示范性的幼儿园。

(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办学能力。

结合本县实际情况,严格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合理确定师生比,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

切实维护幼儿教师权益和各种待遇。

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力量再培训体系,确保师资队伍建设可持续性地发展。

 

附件一:

江城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程项目汇总表

附件二:

江城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区县情况汇总表

江城县教育局

二○一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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