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往昔务实发展取得丰硕成果.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3760427 上传时间:2022-11-25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3.7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回顾往昔务实发展取得丰硕成果.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回顾往昔务实发展取得丰硕成果.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回顾往昔务实发展取得丰硕成果.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回顾往昔务实发展取得丰硕成果.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回顾往昔务实发展取得丰硕成果.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回顾往昔务实发展取得丰硕成果.docx

《回顾往昔务实发展取得丰硕成果.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回顾往昔务实发展取得丰硕成果.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回顾往昔务实发展取得丰硕成果.docx

回顾往昔务实发展取得丰硕成果

回顾往昔务实发展取得丰硕成果

展望未来开拓进取谱写锦绣篇章

安徽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从1991年起步,同年4月邮电部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站正式挂牌运转,1991年8月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会,会议主题是“加快机构组建,扩大监督工作影响”。

同期我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站正式成立,并经过两年的努力,完成了所辖地市质监机构的组建,监督工作深入到通信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已显示出一定作用。

多年来,随着质量监督工作深度和力度的不断加大,工程建设各有关参建单位的质量意识有了显著加强,工程质量不断提高,虽历经邮电分营、电信重组、政企分开等多次改革,通信工程质监始终机构存在、队伍不散,仍然发挥了其应有作用,对促进我省通信建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创业艰难百战多(1991-1998)

监督工作的起步和发展。

1991年8月,根据邮电部《通信行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站资质审查认证和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员资格考核认证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经部审核批准,安徽省邮电管理局正式成立安徽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站,代表邮电部和省人民政府对全省通信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和行业管理。

该站为副处级建制,设在局内基建处,暂与基建处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质监站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本省通信建设市场管理、全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开展优秀设计、优秀施工及优质工程奖评审等工作。

1992年至1993年,省站相继在16个地市邮电局和省局相关直属单位成立质量监督分站,分别负责本地或本部门的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业务上直接归省站领导,并接受省站委派开展其他工作。

敢打善战,开拓进取。

建站初期,在原邮电部、省邮电管理局和建设厅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省站克服了人手少、机构不健全等困难,全站上下齐心协力、开拓进取,敢打硬战,先后完成了许多重大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1992年,完成国家第一条“京-津-济-沪”长途光缆通信(安徽段)线路工程;1993年,完成国家郑-徐光缆通信(安徽段)线路工程,同年,完成省内移动通信、国家一级干线214微波通信(安徽段)设备安装工程,为全省

“两化一覆盖”(电话交换程控化、传输光纤化,移动通信网覆盖全省)作出了贡献;1994年,完成合肥、蚌埠、芜湖、淮南、安庆、阜阳、马鞍山、巢湖等13个地市20万门以上程控电话新建或扩容工程;1995年,完成“沪-宁-汉”国家一级光缆干线(安徽段)线路工程;先后组织400多人次的质监人员深入施工现场,严把质量关,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

1992-1998年,先后有京津济宁、沪宁汉、郑徐光缆干线工程、214数字微波等6项工程获邮电部部优质工程,11项获省局级优质工程或黄山杯奖。

监督队伍得到充实和加强。

几年来,省站非常重视质量监督队伍的充实工作,先后举办了多期质监人员培训班,培训了大量的质量监督专(兼)职人员,质量监督队伍壮大到500多人。

1993年9月,省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地市(三级)质监站机构建设的通知”,在全省16个地市分别组建了通信质监分站,由各地市邮电局分管电信建设副局长兼任站长,并配备专职副站长一名(正科级),各县局设质监组,由副局长任组长。

至此,全省自上而下的质监机构和工作体系基本形成,为开展好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奠定了基础。

认真做好通信建设市场管理工作。

几年来,省站认真按照邮电部发布的有关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把市场准入关,做好本省设计、施工等企业的资质审核和年度核验工作,坚决杜绝了无证设计、无证施工的现象。

截止1998年底,经省站审核,省内取得邮电部或省邮电管理局颁发的设计、施工企业资质的企业有30多家,外省入皖企业达10余家,这些企业为我省通信建设事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

根据邮电部《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条例》和《通信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以往工作实践,省站陆续制定了《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员工作职责》、《关于加强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安徽省通信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办法(试行)》、《整顿通信建设市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补充规定》等一系列管理规定,并印发了《安徽省程控交换机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监督要点》、《安徽省900MHZ模拟及数字移动通信系统工程质量监督要点》、《安徽省数字数据网(DDN)分组交换工程质量监督要点》、《长途通信干线光缆线路工程质量监督要点》和《长途通信干线数字传输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监督要点》等相关专业质监要点及工程质量评定表格,对规范工程质量监督行为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深入开展通信工程质量监督。

随着质量监督人员队伍的壮大,专、兼职相结合的质监人员扩大到各单位分管工程建设领导、中层干部及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基本上做到了每一个工程项目均有质量监督人员参与其中,进行质量和技术把关。

针对每一个具体工程项目,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贯穿于基建程序中的实施阶段、验收投产阶段的全过程。

监督的范围有:

1、初步设计审查;2、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或一阶段设计审查(宣布质监计划及质监员名单);3、设备、器材的出厂核验;4、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查(填写检查、检测记录表);5、初步验收(参加验收领导小组,会上宣布质量评语);6、竣工验收(参加验收领导小组,会上宣布终验质量评定意见)。

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行层层把关和控制,并进行现场随工监督,实践证明,正是由于这一大批的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辛勤劳动、默默耕耘,才使得我省通信工程质量的优良率得以逐步提高,这些同志为我省的通信建设事业做出了显著贡献。

积极开展邮电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活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6]12号文件要求,结合邮电部工作部署,省站从1996年6月至1997年6月底历时一年多时间,会同省局监察室,按照组织落实、宣传动员、调查摸底、自查自纠、抽查、整章建制和逐级验收的程序,认真开展省内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

通过执法监察,摸清了邮电部门建设工程项目的底数,加强了对建设规模的有效控制;完善、培训和规范通信建设市场,实现了市场治乱、企业治散、质量治差、价格合理;严格了资金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健全了监督机制,加强了廉政建设,遏止了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促进了邮电通信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开展通信建设执业资格培训和认证工作。

按照部质监站工作部署,省站积极组织并举办了多期通信建设概预算、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等执业资格培训班,并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资格认证,颁发资格证书。

几年来,经省站培训的概预算和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人员达1200多人,为保证通信工程质量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开展“评先评优”活动。

根据邮电部有关优秀设计、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省站制定了《安徽省邮电管理局优秀工程设计评选办法》、《安徽省邮电管理局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和《安徽省优秀通信工程施工奖、先进质量监督和优秀质监员评选办法(试行)》。

从1994年起,共评定优秀工程设计、优秀施工及优质工程奖30多项;先进质量监督站5个;优秀质量监督员50多人。

另外,1993年,省站袁由茂同志被邮电部评为“优秀质监员”,1995年被建设部授予“全国优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员”光荣称号等。

“评先评优”活动的开展,大大激励了广大设计、施工企业和质量监督人员,为促进工程质量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质监工作起步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质量监督机构设在省局(地市局)处(科)室,人员队伍不够稳定;二是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有待进一步形成;三是兼职的质量监督人员较多,影响质监工作正常开展;四是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查处力度不够;五是质量监督人员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历经风雨见坦途(1999-2001.9)

1999至2001年9月,因邮电分营、电信重组的原因,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站暂挂靠省电信公司,与计划建设处(部)合署办公,仍然发挥其原有职能,先后完成北-宁汉(?

)光缆设备扩容、移动通信(GSM)四、五期扩容工程及省内二级以上光缆干线传输工程的质监任务。

2001年9月,按照政企分开和信息产业部“关于组建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站划归省通信管理局管理,并正式更名为“安徽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该中心为正处级建制。

同时,原挂靠在电信企业内的地市和直属单位质量监督站全部撤消。

由于职能转变,省通信工程质监中心开始转为以各参建单位质量行为监督为主的工作方针。

而今迈步从头越(2001.9至今)

完成稳步过渡。

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信息产业部《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部令第18号)要求,原部质监站更名为部质监中心,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实行部、省两级管理。

我省质监中心按照上级要求,重新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等一系列手续,增配了管理人员,并迁址到省通信管理局办公,依法对全省通信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省中心下设三部(处)一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质量监督部、建设市场监管部和综合技术服务处,核定人员编制18人。

面临新的形势。

政企分开以后,质量监督的工作范围比以前更为广泛,原先只监督独家经营的企业(邮电企业内部),现在要站在政府的层面,行使政府监督管理执法职能,要面对六大电信运营企业(安徽省电信有限公司、安徽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联通安徽分公司、中国网通安徽分公司、铁通安徽分公司和卫通安徽分公司)和近百个通信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由一个省级通信质监机构来对全省的通信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工作任务和压力是可想而知的,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工作效率并正确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崭新的课题。

肩负新的使命。

机构调整后,省质监中心的具体职责为:

1、负责全省及国家重点、跨省通信工程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安徽省实际制定有关管理办法。

2、负责办理建设单位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质量监督申请申报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3、具体负责省内和进入安徽省从事通信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资质审查、年检、备案的初审等工作。

对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概预算员)、评标专家等执业资格进行培训、认证、咨询服务和日常管理。

4、监督和检查在我省境内通信工程参建各方执行建设程序、工程标准、规范和定额等情况,监督检查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在工程中使用的器材设备质量及进网许可证的核验,指导省内通信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开展通信工程质量检查活动。

5、组织省级优质工程、优秀设计和优秀施工评审。

参加在本省行政区实施的国家及省级重点通信工程验收、质量评定等会议,依法行使工程质量否决权。

6、参与监督和检查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通信建设工程的承、发包和招、投标工作。

负责自行招标单位和招投标代理机构的资格初审和咨询服务工作。

7、受理单位和个人对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参与安徽省内通信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查处在安徽省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职责。

完善质量监督法律法规体系,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质水平。

政府职能转变后,通信工程的质量监督内容和监督方式也随之调整。

信息产业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精神,发布了《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部令第18号)。

质量监督的内容调整为:

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相关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对各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资格进行检查,对参建单位执行通信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以及受理有关通信工程质量的检举、控告和投诉等。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实行质监申报和验收备案制度,通信工程质量监督范围及程序应按照《规定》执行。

通信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照《规定》接受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精神,适应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我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通信工程质量和网络安全,省通信管理局先后制定了《安徽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加强我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并以规范性文件印发给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

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明确行业监管和通信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和进一步规范通信建设市场管理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建立五家省级电信运营企业(建设单位)联席例会制度。

按照我省《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要求,省中心每季度分别组织召开由省电信、移动、联通、网通和铁通公司建设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的联席例会。

联席例会的目的是了解和掌握全省通信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指导和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通信工程质量和网络运行安全。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学习有关通信建设市场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2、建设单位汇报工程项目建设及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办理情况和竣工验收备案情况;3、省中心通报通信建设市场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情况;4、部署下一阶段通信建设市场监管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重点等工作。

通过联席例会的召开,提高了通信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意识,加强了相互之间的沟通,对开展好我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狠抓各项制度落实。

省中心认真按照部、省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等重重困难下,认真受理通信建设单位的质量监督申报。

2001年以来,共受理较大的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达2683项(含重要项目的单项工程),其中省电信公司1510项,移动公司675项,联通公司314项,铁通公司153项,网通公司31项,检查重点是建设单位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项目立项批复、开工报告、按规定委托监理、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情况;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资质、分包单位资质及管理、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质量问题整改和质量事故处理、技术资料收集整理等情况;监理单位资质及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履行监理职责情况。

并及时派员奔赴全省各地检查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检查抽查涉及网络运行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的重要项目,可能影响通信质量、使用寿命和设备安全的薄弱环节。

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记录,并要求有关单位及时整改,确保通信工程质量。

同时,积极做好中国电信一级干线宁汉、南宁汉(?

)光缆线路工程(安徽段)等国家重点通信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狠抓电信运营企业等通信建设单位质量监督台帐申报制度落实。

根据信息产业部第18号令的有关规定,要求各电信运营企业等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的7日以前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认真填写《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并连同单项工程设计文本的预算表1和表5报送省中心。

在按时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的同时,还应将申报质监手续的工程项目建立和记入台帐,每月月底将该台帐汇总报省中心。

为规范各参建单位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的资质管理和年度检验考核工作,省中心建立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月报和年报制度。

凡在我省境内承担通信设计、施工、监理业务且持有资质证书的企业都必须按时向省中心上报月报表和年报表,报表质量与企业资质年检、资质升降和市场准入一并考核。

2002至2003年,中心认真受理了12起有关单位或个人通信工程质量投诉,并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

其中,对4家建设单位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还清理出少数未办理市场准入手续或在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的企业,并建议主管部门(省通信管理局)吊销了10家用户管线或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含2002年4家,2003年6家)。

深入开展全省通信建设检查抽查、巡查和“争先创优”活动。

2002年以来,省中心还组织检查人员每年两次分赴全省17个市级电信、移动、联通、网通和铁通分公司,就通信工程质量和建设市场管理工作进行巡查。

巡查按照学习法律法规文件、建设单位汇报通信建设及工程质量情况、抽查工程项目资料、就检查出的有关问题及时进行现场反馈,切实帮助建设单位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人员业务素质,检查受到了各市分公司领导和同志们的欢迎,为规范我省通信建设及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近两年来,根据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统一部署,省中心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质量月”活动。

组织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学习宣传有关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通过召开各种座谈会、质量分析会、联席例会、研讨会、知识问答、电子公告等多种形式,强化各单位的质量责任意识,并安排和组织人员开展自查、互查活动,及时对好的单位进行了表彰,对差的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进行了复查复验。

截止2004年6月,中心发出《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简报》共计36期,《内部质监通报》11期,切实指导督促企业努力提高工程质量。

根据信息产业部有关优秀设计、优质工程评选的有关管理办法,省中心拟订的《安徽省通信管理局优秀工程设计评选办法(试行)》、《安徽省通信管理局局级优秀通信工程施工奖评选办法(试行)》及《安徽省通信管理局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试行)》,这些办法均以省局文件下发给了各相关单位,2002年以来,共评选优秀设计20项,优秀施工7项,优质工程3项,共有15个项目被推荐到信息产业部参加部优的评选,通过表彰先进,营造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在建工程质量。

以宣传贯彻通信质监法律法规为契机,促进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

为加强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宣传贯彻,中心每年分别组织召开通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座谈会、全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座谈会和工程现场质监座谈会等形式的会议,不断宣贯国家、部和省有关工程质监的法律法规,大大促进了企业各级领导和工程管理人员增强学习法律法规的意识,对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人员专业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

政企分开后,持有原邮电部质量监督人员资格亦同时取消。

省中心先后组织了25人(省级中心)分赴海南、天津、南京参加部质监中心举办的质量监督工程师资格认证培训,以此提高质监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并经信息产业部考核认定,取得了质量监督工程师资格。

省中心工作人员同时参加了省法制办、通信管理局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并获得行政执法证,做到两证齐全,持证上岗。

省中心同时还承担了通信建设人员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

按照信息产业部有关培训工作部署,2001年以来,共举办五期通信建设概预算人员培训班(1604人)、三期通信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培训班(423人)、三期通信建设评标专家专家培训班(311人)和一期监理工程师培训班(97人),共培训2435人,并开展以上人员的资格认证和通信建设概预算人员的换证工作,为我省通信建设培养了大批的专业合格人才。

与此同时,受省通信管理局委托,省中心还承担了通信建设企业资质初审和综合技术服务工作。

我们严格按照建设部、信息产业部有关通信建设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含电信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勘察设计)、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用户管线企业资质等130多个单位进行了申报前期咨询服务、初步审查、市场准入备案予审,其中已有近100家企业取得了相应资质。

并按照资质管理要求,按时开展对以上单位的资质年检初审、评估服务工作,为规范安徽省通信建设市场做出了贡献。

制定、修订和完善相关专业工程质量监督要点。

为认真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通信工程部分),中心除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宣贯以外,还组织力量对原有的专业工程质量监督要点进行了修订补充。

并制定印发了《通信管道工程质量监督要点》、《市话线路工程质量监督要点》、《通信铁塔和天(馈)线工程质量监督要点》、《移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监督要点》、《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监督要点》和《卫星通信地球站(含微波)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监督要点》,为提高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素质和质监人员更好地开展业务起到了重要作用。

省中心还编印了《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规文件汇编》和《安徽省通信建设市场管理文件汇编》,共计65万余字,供各电信运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学习、贯彻执行。

多年来,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等工作中,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挥了重要作用,质监人员敬业爱岗、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地工作,在确保工程质量方面发挥了“工程卫士”作用。

我们的体会:

一是转变职能、依法行政、依法治质,是质监工作的重心。

二是从受监工程入手,通过核查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查处无证设计、无照施工和质量低劣的工程,净化建设市场环境,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

三是严格按标准规范进行监督抽查,使工程质量水平逐年提高。

四是坚持既当“法官”,又当“医生”,以对各参建单位质量行为监督为主线,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本着对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的宗旨,既帮助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跟踪监控,同时还帮助培训质量管理人员,改进施工技术和操作工艺,努力提高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

回顾过去创业的实践,充分证明了党和政府对建设工程实行质量监督制度决策的正确性。

二十年来,质量监督所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

我们可以自豪地说,这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对社会显著贡献的二十年,是建设工程质量全面提高的二十年,也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事业发展的二十年。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建设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密切相关,也与广大质量监督工作者的不断开拓和勇于拼搏分不开的。

结束语

随着当前全国事业单位改革的逐步深化,质量监督体制必然要发生深刻变化。

我们期盼着《建筑法》重新修订和《电信法》的早日出台,进一步明确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定位。

新的征程,我们将满怀信心,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昂首阔步,进一步加强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决不辜负党和人民所寄予的重托,当好“工程质量卫士”,为进一步开创好我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在纪念我国实行工程质量监督20周年之际,我们深深地祝愿我们的事业更加兴旺,我们的前途更加光明。

(注:

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