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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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合同范本
XXXXXXXX风电项目
风机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招标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全文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前言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发包人:
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0其它义务(补充)
4.10.1承包人不得从为发包人或监理人服务的人员中雇用人员为其服务。
4.10.2现场考察
承包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视为已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和与之有关的可用资料进行了视察和检查,充分考虑了各种工程风险。
4.10.3对工程施工质量负终身责任
承包人对合同工程的施工质量负终身责任,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是工程施工质量的终身责任人。
4.2履约担保
承包人不提供履约担保,发包人也不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
4.8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本款补充:
4.8.7发包人有权对投标人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且造成影响者进行单方面支付,并从承包方施工合同总价中扣除。
5材料和工程设备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补充以下条款:
5.1.4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及所使用的原材料及其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专业部颁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技术要求。
必须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书,并向监理单位提供复印件,如果不符合规定,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方在工程中使用。
5.1.5承包人采购材料,不论是否经过发包人代表检验,均由承包人对其质量负责,如果发现承包人采购的材料有不合格品用于工程本体,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并完全负责更换费用。
5.2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
补充以下条款:
5.2.7由发包人采购的本期工程所有设备和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代保管,并报出保管的管理办法及具体管理措施,若因承包人保管时发生设备丢失,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本款补充:
9.2.8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办法》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认真执行监理人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
9.2.9承包人负责其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消防工作,并配备重点防火措施方案,必要的消防设备和救助设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对消防的要求详见本合同《技术条款》。
9.2.10:
由于承包人的疏忽或违章作业或违法行为等造成的安全事故,均应由承包人完全负责。
9.2.11承包人负责办理本单位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的保险。
保险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9.4环境保护
本款补充:
9.4.7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工程建设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办法》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11工程开工和完工
11.1开工通知
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通知后10日内必须开工。
11.4竣工
开工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合同工程。
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逾期开工、竣工违约金:
(1)在合同签订后延迟开工,即在年月日未开工,按合同价款的2%支付违约金。
(1)延迟交工1—2周内,每天按剩余项目合同价款的2%支付违约金;
(2)延迟交工3—4周内,每天按剩余项目合同价款的4%支付违约金;
(3)延迟交工超过4周以上,每天按剩余项目合同价款的6%支付违约金;
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延迟交工交付违约金金额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5%。
11.6承包人提前工期
提前完工奖励金单独予以确定,但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5%。
13.2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本款补充:
承包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XXX关于《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15 变更
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本款变更:
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的项目或发包人主动做出的设计变更外,不因任何因素调整而变更。
如原材料价格波动、国家政策调整、天气影响、地质状况、水文情况、道路交通与地上地下管线影响、临时征地、工程所在地群众关系协调、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所需的有关部门协调等因素,均为承包人应充分考虑的风险,风险控制或风险转移(如投商业保险)所需费用分摊至各项目中,不再额外支付。
16价格调整
本工程计划一台主吊开展一个施工作业面,如增加作业面费用由提出方承担,由发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发生误工,应按实际误工天数根据实际发生费用予以补偿。
17 计量与支付
所有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工程变更款支付,必须经过工程审计结算,以工程审计结算确定的数额为支付依据,工程审计结算后经发包人审批15日内向承包人支付,支付比例同本合同主体支付比例。
17.2预付款
本款变更:
合同总价的10%,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支付,乙方应按国家税务规定提供发票。
17.3 工程进度付款
本款变更:
进度款每月结算一次,月支付金额为月完成工程量应结算价款的80%,承包人应于次月上旬递交上月计量支付申请单,申请单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并经发包人派驻现场代表审核无误后15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付款。
若月内应支付金额超过200万元,经承包人申请,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派驻现场代表同意,可在月中结算支付一次,进度款月内支付次数不得超过二次。
在承包人完成以下工作,且由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现场代表对下列条款审核无误后15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累计支付金额为合同总价的90%:
A、承包人完成场地清理,并提交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
B、已签发工程移交证书,且经过审计决算;
C、承包人出具100%的财务发票。
17.4质量保证金
本款变更:
剩余工程合同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完工验收满一年后15日内支付。
17.5竣工结算
本款变更:
见专用合同条款17.3款
17.6最终结清
本款变更:
见专用合同条款17.3款
22.1承包人违约
本款补充:
由于承包人严重违反合同、拒绝纠正或没有能力纠正、违法转包或未经批准分包时,发包人可以中止合同。
承包人在接到中止合同通知后必须对工程现场进行清理和保管,直至发包人接收时办理交接手续。
按已完工程量进行结算,并处以未完工程量的5%罚款。
增加条款:
25承包人未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的责任
若承包人最终工程验收质量未达到投标报价书中承诺的质量目标,将扣除工程总价款的2%,质量评定以质量检测部门评定为准。
26质量评定
26.1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按现行的施工质量检验评级标准执行。
国家标准及与本工程质量有关的其他现行国家颁布或部颁标准均是本工程进行施工及质量检查验收的依据。
26.2工程质量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及经过审批的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
26.3当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及制造厂标准三者之间出现矛盾时,依据设计文件要求办理。
业主负责采购的设备,供货合同有明确要求时,按合同执行。
27人员变更
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经发包人确认后不得更换,以上人员的注册证书在工程实施期间交有发包人管理,待完工后返还。
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换人员时,须保证更换人员为本单位人员,且资历、资质、职务等不低于被更换人,经发包人同意,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后方可更换,更换人员的证书亦应交由发包人管理:
27.1更换项目经理承担违约责任伍万元;更换技术负责人承担违约责任贰万元。
27.2更换其他主要技术人员承担违约责任伍仟元/人。
28设备变更
投标文件中拟定的仪器设备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进场,若进场时间拖延,按设备重要程度及紧急程度,承担每台每天壹至叁万元的违约责任。
若设备型号更换或数量减少,须保证其性能或其生产能力不低于投标文件中相应设备的性能或其生产能力;若其性能或其生产能力低于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未经发包人批准,按照设备重要程度承担每台壹到拾万元的违约责任。
29设备要求
混凝土生产设备必须达到如下要求:
混凝土拌合能力必须达到××m3/h以上,必须配备电子自动计量系统,必须使用强制拌合设备,必须具有两套以上电源解决方案(如两部发电机),严防浇筑过程中因设备故障而停工;混凝土运输必须采用混凝土搅拌车,车辆型号与运输道路等状况相适合,运输车数量满足工程需求;混凝土入仓浇筑必须采用泵车,不得采用滑槽或其他简易工具。
若发包人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施工或检验检测设备的性能与数量不能满足工程需求,发包人或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增加或更换相关设备,不受投标文件承诺的限制。
30其他要求
30.1施工用水源、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30.2混凝土试块应由市级及以上质检机构检测。
30.3施工用原材料,例如钢筋、水泥、砂石料、接地扁钢等的质量、品牌应经发包人及监理人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必要时,项目法人和监理工程师有权到承包商选定的供货厂检查材料质量。
30.4承包人负责招标人供应的材料从交货地点至安装现场的装卸、运输以及现场保管。
30.5承包人必须有强制式拌和设备和经检定的电子计量设备。
30.6本项目因为属山地风电场,风机安装场地为40米*50米(含风机基础位置),该范围之外的吊装占地费用施工方负责,占地及吊装平台在施工结束后恢复原状(甲方、监理验收合格)。
30.7本次投标报价不包括二次倒运叶片费用,如发生二次倒运,按台数报价。
30.8承包人负责返回设备的按运输要求保存及装车。
如:
设备支架、托盘、保护装置、包装物及附属设备等的保管,用后应及时拆卸装车到第三方运输单位车上返还,或及时收集集中保管,统一装车后返还,若丢失要负责赔偿。
塔筒、叶片、主机、轮毂等设备落地后的支撑沙袋或其他支撑物都由投标单位负责准备。
30.9施工单位负责自备提供除了风机厂家提供的吊装工具、风机安装易耗品等以外一切安装所需材料及工器具。
(风机厂家及其它设备供货单位未提供的吊装工具,均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30.10发包人应保证工程一切保险齐全。
30.11承包人负责进场人员及机械保险。
第三节合同格式
合同协议书
XXXXX(以下称发包人)为实施XXXXXX工程,已接受黑龙江省载振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承包人)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l、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8)其它合同文件。
2、上列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
人民币(大写)XXXX万元(¥XXXX)。
4、承包人项目经理:
XXX。
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及《XXXXX》的要求。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确保人员设备及时进场,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7、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XXX日历天。
9、本协议书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10、本协议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签名并分别盖本单位的公章后生效。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1: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发包人:
承包人:
(盖单位公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姓名)法定代表人:
(姓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附件1: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风电机组卸货
台
32
13300
425600
2
风电机组安装
台
32
240000
7680000
3
塔筒(架)安装
台
32
120000
3840000
4
其他配件安装
台
32
4200
134400
5
其他费用分摊
400000
5.1
安全文明及临建费
项
1
50000.00
50000
5.2
大型机械进场及安拆费
项
1
350000.00
350000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