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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工作考核量化办法集锦精品

教师工作考核量化办法(更新)

推行教师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为进一步全面客观评估每一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学校内部营造一个“激励先进、优胜劣汰”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纪律(权数8分)

学校设置考勤登记表,由值日教师或值班行政人员负责考勤登记并及时汇总封存。

严格按《冞料办事处教职工考勤制度》执行。

1、有下列情况者分别给予扣分。

①病假:

全学期累计请假3天以内不扣分,请假3天以上每增加1天扣0.3分;

②事假(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及单位公假):

全学期累计请1天以内不扣分,1天以上每增加1天扣0.5分;

③空岗、旷课每节扣1分,旷班每天扣5分;

④迟到、早退、私自调课、溜堂每节课扣0.3分;

⑤学校会议、学校升降旗仪式、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各级会议、教研活动,应参加的教师每缺1次扣1分,安排的发言每少一次扣1分;

2、凡连续请病、事假达到一定天数者,按《冞料办事处教职工考勤制度》执行。

3、全学期出满勤的教师可奖励0.5分。

(1)个人自费函授学习、考试(与教育无关的学习、考级除外)应持相关证件,可算公假;除公假外,只要请假,即不予全勤奖励;

二、教学常规(权数20分)

每学期对教师的教学计划、教学总结、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记录、理论学习、读书笔记、单元测试、期中期末考查与质量分析等方面按照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进行不定期检查。

各学校可根据《教学工作管理考核细则》得分,然后折算本项权重得分。

三、工作量(12分)

1、工作量加分

(1)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对教师任课适当得分。

(2)对教师除任课外的其他分管学校工作,适当给分。

2、班级人数:

各校以自己学校实际定基数,每增加1人或少1人可适当增减分。

3、最高工作量:

教师最高工作量(包括包班教师)不能超过12分(代课的学校校长、代考试学科的主任标最高工作量)。

四、班主任工作(根据班级管理情况加分权数1—3分)

(1)各校制定班级管理评比细则,并按细则进行检查评比量化。

(2)、学校可根据每学期班级每月得分计算班级排名,按3:

4:

3的比例给班主任分别加3分、2分、1分

五、获奖加分(最高得分7分)

1、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素质竞赛、课堂教学竞赛,获处级一等奖者得0.5分;获区级一、二等奖者分别得2、1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得4、2、1分,获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得5、4、2分,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

2、开全市、区、处级研究、示范课,如开课质量较高,按一等奖计,如质量仅达到良好,按相应级别二等奖计算得分(每人一堂课、帮扶课、骨干教师课、迎检课除外)。

3、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得分:

团体处一等奖加1分,区一、二等奖加2、1分,市一、二、三等奖加3、2、1分;如无团体奖,设个人奖,则获处级一等奖指导老师每人次分别得0.3分;获区级一、二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0.6、0.3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1、0.6、0.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2、1、0.6分;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多人指导共同摊分,但每人次的加分之和不能超过团体二等奖得分。

由学校选送入围并获奖者,(班科任中的同科目老师,可取指导教师得分的20%计入自己得分)

4、制作、演讲类辅导学生获处级一等奖加0.2,获区级一、二等奖加0.5、0.3,市级一、二、三等奖加1、0.5、0.3,省级一、二、三等奖加2、1、0.5。

文章发表处级一篇0.1,市、区级发表一篇0.3,省级0.5,国家级1分(必须是正式刊物,增发刊不算)

5、教科研论文

(1)论文:

(正规教育主管部门)获区级一、二等奖者分别得1、0.5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得1.5、1、0.5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得3、1.5、1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得4、3、1.5分,正式发表的按相应级别一等奖计(不少于1500字)。

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教师的课件制作、教具制作按同级别论文低一档计。

(2)课题立项:

区级课题立项奖励主要负责人1.5分,成员0.5分(前1人,当学期);课题结题奖励主要负责人2分,成员1分(前1人,当学期)。

(市、省递增1分)。

6、区级运动会按团体名次一、二、三名分别给总教练加4、3、2分,四、五、六名加1分,区艺术节团体一等奖分别给辅导教师各加4分(第一名),3分。

二等奖2分。

7、其他不确定时间不确定级别的比赛、辅导根据获奖名次、发证机关而定。

以上各项每学期每师最高不能超过7分。

六、教学质量(权数50分)

1、统一考试的学科,以中心小学或自己学校组织的排名为准,其计算公式:

所带考试及格率与优秀率之和的平均÷全处同学科最高及格率与优秀率之和的平均×50为任课教师的得分,如果最高一名的平均和第二名的平均差距超过8个点,可能采取把第二名作为全处最高平均的办法计算,这样第一、二名的教学质量得分都为50分。

带考试科目、一班多科或一科多班,及格率和优秀率都取平均值计算。

2、专职考查科目教学质量积分

各校可根据学校自己组织的考查成绩,按全校教师平均积分划档计分。

3、如果统一考试中对个别学科有特殊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如区抽测、统考等)。

4、进步奖励分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保持全处前三名奖励分值2、1、1分,与上学期相比,每提高一个名次奖励分值0.5分,退后一个名次倒扣分值0.5,最高奖励或倒扣不超过3分。

七、师德表现(采取倒扣分方式)

对全体教师在本学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得分在总积分中倒扣1-5分:

1、有明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一定后果的;

2、在学校造谣生事,不能团结同志者。

3、违法乱纪,在学校和社会有不文明行为损坏师德形象的;

4、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的;

5、因工作不力,给学校工作造成被动和一定影响的;

对响应上级号召,积极帮扶贫困生等有意义的社会活动者和受到社会人士来信表扬确有其事者,当学期可奖励1分。

八、奖惩办法

1、量化

学期末各校可根据此办法为指导(可以就细小的不适合本校实际的地方做小的变动,但每一大块的总得分和办法的总分不能变),计算出每位教师的量化积分并计入教学档案。

2、学校奖惩

量化积分作为聘任、评优、晋级、发放教师绩效奖励的主要依据;连续一学年或两学期量化考核得分在本校最后2名者给予批评或考虑转岗、异地交流。

九、附则

1、本《办法》中有的实行按月份考评登记,学期累计结算,兑现奖惩。

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中心小学。

3、本办法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冞料办事处中心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试行)

为严肃劳动纪律,促进我处教师队伍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及学校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一、考勤适用时间、范围

参加考勤的人员:

全处所有教职工。

考勤适用时间:

每一个工作日从早上上班到下午下班结束。

具体时间以作息时间表以及通知要求为准。

二、考勤方式

1、定时考勤:

每天按时两次签到,并做好签到记录。

2、随时考勤:

每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不定时查堂、查各办公室坐班(不做于教学无关的事)。

3、会议考勤:

各级(含区教研室)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研讨,以通知时间为准。

4、考勤责任:

中心小学由教导处落实,各村小由各村小落实,全处考勤情况每月汇总后于3号前书面上报办公室公布。

三、请假规定及缺勤处理

1、教职工因事、因病确需请假的应逐级审报审批,严格控制,并以请假批条为依据,一般不允许找人捎假,电话请假。

如确因不便,需捎假,电话请假,事后要及时补齐手续,否则按旷班对待,凡不履行请假手续,私自调课不到岗者,一经查出,按旷班规定进行经济处罚,通报批评,给学校造成一定后果的评优一票否决。

2、迟到、早退每次罚款5元,超过30分钟的按旷班计,并计入考勤进行量化积分。

3、查岗不在者按事假半天。

4、旷班、旷会、空堂、溜堂:

(1)旷班:

一节课扣罚20元,每学期旷班累计超过3个工作日(21节课)评优树先、晋级一票否决。

连续或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按自动离职处理并上报教育局。

(2)旷会:

每旷会一次扣罚20元。

(3)溜堂、空堂:

溜堂一次罚款5元,空堂一节罚款20元,性质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全处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

5、事假、病假

(1)事假一天扣除工资40元。

(2)病假:

病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需持乡镇医院诊断证明,三天以上需持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病假每天扣除工资20元,无证明者按事假对待;长期病假20天以上的,不能参与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一个月以上的,每月扣除工资800元;属于特殊病假的,按教育局规定执行。

所有教职工住院病假扣款经校委会根据职工病情研究后适当返还或补助。

另因违法犯罪、打架酗酒致伤者缺勤按事假处理。

6、产假、婚假、丧假、培训、公出。

(1)婚假:

晚婚晚育者婚假七天(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超出的如履行手续按事假对待。

教职工子女婚嫁,准假3天;其侄子、侄女、兄弟姐妹婚嫁准假1天。

(2)产假: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实行晚育(女24周岁以上)的,享受六个月的产假(含假期),未实行晚育的享受三个月的产假,男职工家属生产时享有一天的护理假;女职工怀孕期间意外造成流产的,根据情况给予15天的休假,计划外的按事假对待。

女职工有不满一岁婴儿的,除每天按时签到,参加各级组织召开的会议,上好自己的课(但不允许私自调课)完成好其他业务的情况下,剩余时间可自由支配。

如因自己原因不参加会议、签到等,按旷工、旷会对待。

(4)丧假:

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公、婆、祖父母去世,本市内准假3天,外地市5天,外省7天,亲叔、伯、婶、大妈去世,本市内准假2天,外地市3天;岳父母、外祖父母等非直系亲属去世准假1天,外地市2天。

(5)培训、公出:

教职工因参加培训,继续教育(含自学面授考试,函授面授考试,教师资格证、英语考级、计算机考级、研究生考试)或因公事外出,需持有关通知,办理请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超出部分按事假。

以上几种情况的福利待遇、工资按正常上班对待。

四、审批权限及程序

1、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学区校长或教导主任审批。

2、中心小学本部各处室人员请假1天由本室负责人审批。

3、请假超过1天,不超过3天者,由中心小学校长审批。

4、请假3天以上15天以内的,由教育中心校校长审批,中心小学备案。

5、超过30天者,由个人写出书面请假报告,中心小学备案,上报区教育局审批。

五、中心校教导处、各学区对每学期全勤者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但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15天、病假超过30天者不享受本学期的绩效奖。

2010年12月

冞料中心小学教师教学工作管理考核细则

(试行)

为了调动教师做好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学校,特制定教师教学工作管理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

(一)备课(15分)

1、要求:

任何学科要先认真备课标、备整册教材、备学科教学模式、备学生上学期的学情(这部分内容可以以活页的形式附在通案中,也可以写在备课本上)。

凡有通案的学科在使用前任课教师要有二次备课,没有通案的学科采取精备与简备相结合,精备(专职教师)不少于本册课目的三分之一,简备可以采用书头、活页的形式进行。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任课教师要根据学校安排提前进行单元备课、主讲并上交主讲稿。

教案(二次备课、主讲稿内容)书写要规范、工整。

任何学科都要做好课后的教学反思,教学反思应对自己教学中的成败作深入的分析,反思每学期不得少于10次,可设专本,每学期每人必须上交一篇高质量的反思或是案例、论文。

2、考核量化标准:

备课达要求获满分。

教案、主讲稿、反思等不按时上交检查的一次扣2分;备课课时数不足,每少备一课时扣0.5分;教案主讲稿质量较差(内容及书写)者酌情扣2—0.5分;反思不符合要求的扣每次扣1-0.5分;无教案上课的,发现一次扣3分。

(二)课堂教学(20分)

1、要求:

提前到岗,预备铃响之前做好上课前的一切准备(以抽查、平时观察为主),课上要完成作业的要抱作业进行课堂或提前送到教室;到专用教室上课的,要让学生在上课之前到达上课地点;任何教师必须坚持候课制。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课表进行上课,不坐讲,不拖堂,不上放羊式课堂,不随意调课。

各校近一两年内要强势推行区下发的各学科“先学后教、学导结合、当堂达标”的课堂教学模式。

课堂上学生练习(动手、动口、动脑)的时间不少于15分钟。

2、考核量化标准:

上课达要求获满分。

上课不候课、迟到、早退或中途无故随便离开教室及提前下课、拖堂、上放羊式课堂的,发现一次扣2分,无故不上课的,发现一次扣5分。

随意调课或挤占其它课的,发现一次扣1分(含随意让课给别人);坐讲的(生病、批阅作业等除外)发现一次扣1分。

凡在市区级视导听课中被定为C、D级的,课堂教学得分在不及格以下,本学期绩效定为本单位末等,被定为A级或参加市区级及以上讲课比赛的,课堂教学成绩定为本单位最高一等得分。

(三)教科研(30分)

1、要求:

(1)公开课(10)

①骨干教师每学期上二节本校或本处的展示课并与本校青年教师、弱师结对辅导,其他教师不少于一节公开课;积极承担学校安排的外出听课、对外开课、参加各类竞赛活动。

②开课教师公开课教案、听课教师听评表必须在开课二天内(双休日除外)上交到学校教导处。

③常态课、汇报课、追踪课

各校对新毕业教师、课堂教学水平有待大力提高的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三次,并建立听评课追踪档案。

(2)听课(10分)

①各学校校长、业务主任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30节,中心校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教研员听评课不少于60节,其他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

②对所听的课要做好详细记录,针对教学的一个或几个环节要有自己的思考,提倡对教学的小环节进行评价,最后有较为客观的总体评价。

没有评价的一次扣1分。

教研活动的评课意见,必须在2天内(双休日除外)上交到教导处。

(3)课题(5分)

搞好课题研究,人人参与。

服从课题组分工,及时上交有关课题资料(此项45周岁以上的教师不作要求)。

(4)读书理论(5分)

每学期每位老师根据需要读一本教育专著和教育杂志,并能从中摘抄、体会,每次写清所读篇目、日期,一学期总字数不得少于5000。

进行师德学习,记好笔记,外出学习的要上交学习体会,并举行汇报课或是开讲座。

班主任要设立班队会记录,有班主任工作手册。

2、考核量化标准:

教师开课质量按9、8、6、4等级打分,对常态课较差的每有一次扣2分,对不按时上交教案和不能按时完成开课任务的扣2分,对拒听的不得分;听课课时不足的,少1节扣2分,没有评析或项目不全的听课不计入节数;未及时上交公开课课案或教研活动评课意见的,一次扣除1分;45周岁及以下的教师,没参与课题研究的不得分,不能及时上交有关课题资料的每次扣除2分;读书理论不能按时保质完成的扣1-2分。

不能完成学校安排的教科研活动或在活动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2-5分。

(四)作业(25分)

1、要求:

作业布置量适中,形式多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对学生的作业要求严格,学生书写认真,格式规范;教师批阅细致,及时发现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并让学生及时订正;批阅符号正确,注明批改日期;作业科目及次数以作业设置为准。

2、考核量化标准:

不按要求设置少一项扣2分,不能及时批改扣1-2分,作业书写、保存不工整的扣1-2分,检查时只拿部分作业的扣2-5分。

(五)辅导(5分)

1、要求:

有明确的辅导学困生计划重视课堂对后进生的关注,有后进生档案,辅导效果好。

早读做到三定。

2、考核量化标准:

无计划无转化档案扣2分,早读不辅导扣1分。

(六)考核(5分)

1、要求:

每个单元学习结束后,要对学生及时进行阶段性检测;

及时分析学生阶段性检测情况,当周填好单元测试分析及补教补学措施,并上报教导处。

学校组织的调研或期末考试也要进行具体分析。

2、考核量化标准:

教导处根据各年级各学科教学进度进行检查;未对学生及时进行阶段性检测、未及时分析学生阶段性检测情况、并未按规定填好检测情况分析表的,每次扣除1-2分。

二、考核办法:

1、各校教导处每月对教师的业务检查一次,并附成绩、改进建议,对教师公布一份,上交教研室一份,教导处可根据每次检查得分折算教师最后业务得分。

2、对于在检查中比较难把握的分值,由检查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教师考核量化积分评估条例(试行)

推行教师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为进一步全面客观评估每一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学校内部营造一个“激励先进、优胜劣汰”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评估条例》。

一、师德表现(权数8分)

1、优秀(8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积极,业绩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不能定为优秀:

①有明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②有偿家教、有偿补习行为;

③搞第二职业、影响本职工作的;

④工作态度消极应付,接受任务推三托四;

⑤同事关系、家校关系紧张,经调查属实者。

⑥谎称病情、小病大养,影响不良者。

2、良好(7分):

遵守《师德规范》,表现较好,业绩较好,能完成担任的任务。

3、合格(6分):

遵守《师德规范》,表现一般,业绩较好,能完成担任的任务。

4、不合格,不得分:

表现较差,业绩低劣,不能承担分配的任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定为不合格:

⑴ 严重违法乱纪,损坏师德形象被查处者;

⑵不遵守办公制度,教育不改的;

⑶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性质严重的;

⑷因工作不力,学生出现事故的;

⑸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⑹擅离职守,较长期不在岗的;

⑺搞第二职业,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

对响应上级号召,积极帮扶贫困生等有意义的社会活动者,当学期每项可奖励1分。

二、工作纪律(权数5分)

学校设置考勤登记表,由值日教师或值班行政人员负责考勤登记并及时汇总封存。

严格罗庄区教育局《关于教职工请假的实施意见》,教师请假1天以内,由教导主任批准,2—5天由中心校校长批准,1周及以上及其以上报区教育局批准。

1、有下列情况者分别给予扣分。

①病假:

连续3天以上必须出具处级以上医院医生证明,全学期累计请假3天以下不扣分,请假3天扣1分,请假3天以上每增加1天增扣0.6分;

②事假(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及单位公假):

全学期累计请假2天以下不扣分,2天扣1分,2天以上每增加1天增扣1分;(病事假单独计算不多于5天、累计则多于5天者,参照病假扣分)

③空岗、旷课每节扣1分,旷班每天扣5分;

④迟到、早退、私自调课每节课扣0.5分;

⑤学校会议、学校升降旗仪式、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各级会议,应参加的教师每缺1次扣1分;

2、凡连续请病、事假1周以上者,按教育局规定执行。

3、全学期出满勤的教师奖励2分。

(1)个人自费学历进修不算公假;直系亲属去世,丧假不多于3天;除公假外,只要请假,即不予全勤奖励;

三、教学常规(权数16分)

每学期对教师的教学计划、教学总结、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记录、期中期末考查与质量分析等方面按照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进行不定期检查。

1、以下各项要求,每次每缺一项扣1分:

① 期初制定教学计划、并按时送交教导处;

② 期末写好总结并按时送交学校;

③认真编写教案,研究教学(如发现无教案上课者,每次加扣1分,备课按月检查为依据);

④按时认真批改学生作业(缺1次或漏批1次扣0.1分,扣完为止);

⑤单元测验按时考查、批改、讲评;

2、按《课程计划》安排的课程表上课。

不符合要求者从教学常规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征订、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教材、辅导材料、试卷。

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4、年级、班级、教师不得擅自决定收费项目和私自收费。

违反者每次扣1分,并退还私收款。

5、业务检查时,教师应有的培优转差、课外兴趣小组辅导活动计划记录、活动备课、政治业务学习等记录,每缺一种从教学常规基本分中扣1分,数量不足是情节轻重扣分。

6、课堂教学:

认真研究教材,上好每一节课,学校根据个人教学情况按优质课、达标课、过关课定级赋分(6、5、4分;参加处级以上讲课比赛或公开课课堂教学定为优质课)。

四、工作量(10分)

1、代课加分

(1)考试科目:

一、二年级每代一个班的语文加7分,每代一个班的数学加5分;三、四、五、六年级每代一个班的语文均加8分,三、四年级每代一个班的数学加5分,五、六年级每代一个班的数学加5.5分;每代一个班的英语均加1.8分。

(2)考查科目:

音、体、美、信息技术、社会实践、班队会及常识科目每节课加0.5分

(3)有兴趣小组,并能按计划有组织开展活动加1分。

2、班主任工作(根据班级管理情况加分权数0.5—2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项扣0.5分:

①、按时完成班级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并填写好《班主任手册》;

②、按时完成学籍卡、素质发展报告书的填写;

③、按时准确完成班级变动生花名册、学生花名册、文化户口册的填写及滚动工作;

④、每学期开展10—15次班队主题会并附书面记录;

⑤、每学期家访班级人数的1/2学生,并填写家访记录,召开家长会一次(50%以上参加);

⑥、班级黑板报每学期4次(交小样),每学期评比连续4次获优秀的加1分;

⑦、班级设有图书角、卫生角;

⑧、每学期学校组织的“三评”(学生出勤、卫生、纪律),按原始记录汇总评定优、良、合格三个等级,班主任分别得3、2、1分。

3、班级人数:

 以每班40人为基准,每增加1人可奖励0.1分(最多奖励1分)。

4、标准工作量:

全体教师(教干例外)代课加分除以教师总人数,所得结果为学校教师代课标准工作量(主任标最高工作量)。

五、师生荣誉(最高得分6分)

1、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素质竞赛、课堂教学竞赛,获处级一、二等奖者分别得1、0.5分;获区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得3、2、1分;获市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得4、3、2分,获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得5、4、3分,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

2、开研究、示范课,按相应级别二等奖计算得分(开课日除外)。

3、公开课的指导教师,核实后与参赛者同得分,多人指导的共同摊分。

4、指导学生临场竞赛得奖分:

由学校选送入围者,(班科任中的同科目老师,每师可取一人次得0.5分,入围得分与指导老师得分可重复累加)获镇级一、二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1、0.5分;获区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3、2、1分;获市级及其以上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4、3、2分;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同次比赛只取最高奖一人计分,多人指导共同摊分。

5、若竞赛取名次不评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奖计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奖计算;其余名次按三等奖计算。

6、送书面、实物作品参赛,按临场竞赛奖分二分之一计算。

7、组织并参加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计划、记录、总结得2分。

 

8、教科研论文

(1)论文:

获区级一、二等奖者分别得2、1分;获市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得3、2、1分,获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得4、3、2分,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

(2)课题立项:

区级课题立项奖励主要负责人2分,成员1分;课题结题奖励主要负责人3分,成员1.5分。

(市、省递增1分)

9、进步奖励分保持前三名奖励分值5、4、3分,与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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