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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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

2019某县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

2019某县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九江市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九办字〔2019〕7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德字〔2019〕8号,以下简称《决定》)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9年在全县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问题,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为政不廉的私、奢、贪问题,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问题,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乱作为等问题,重点是解决好当前干部作风中的“庸”、“懒”、“浮”、“赌”、“贪”等突出问题,实现全县干部作风明显改进,促进行政服务质量显著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显著提高,以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和服务环境、宽松透明的市场和企业经营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和社会环境、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为加快“共青-XX”相向发展,推进XX进位赶超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问题  集中整治的范围:

全县乡镇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和部门,以及上述机关和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

  集中整治的重点问题:

落实《决定》明确的各项任务、措施和要求,具体是开展“治庸”、“治懒”、“治浮”、“治赌”和“治贪”等五治,以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七个方面、24种突出问题,严格做到“十个不准”。

        

(一)重点整治“庸”的问题      “治庸”即着力改变干部工作成绩平庸、能力不强、业务不精、思想禁锢、观念落后,创新意识不强的状况,坚决纠正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得过且过的庸碌作风。

        1、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

工作能力不强,业务不熟悉,政策执行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

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不振,得过且过,熬资历、等提拔。

工作推诿扯皮,牢骚满腹、怨天尤人,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回避。

      2、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

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接待群众、企业和基层同志办事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甚至百般刁难,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让人到处跑、反复跑。

      3、思想庸俗,不比工作比享乐,讲排场、比阔气,公务消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豪华装修办公场所,热衷于迎来送往、沉迷于吃喝玩乐。

         

(二)重点整治“懒”的问题     “治懒”即着力解决干部工作不作为、不用心、不用力、精神萎靡不振、消极懈怠,缺乏干事创业激情等问题,坚决纠正工作中回避矛盾、怕担责任、敷衍搪塞、推进不力、效率不高的懒惰习气。

      1、推诿扯皮、相互掣肘,缺乏主动、消极应付,回避矛盾、推卸责任。

      2、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纪律松弛、擅离职守,工作时间随意脱岗,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票等。

      3、纪律涣散、要求不严,敷衍塞责、得过且过,形式主义严重。

       (三)重点整治“浮”的问题     “治浮”即着力解决干部作风漂浮、急功近利、情况不清、心中无数,不深入一线破解难题,下基层走马观花、浮光掠影,作决策想当然、拍脑袋等问题,坚决纠正调查研究不深入,甚至主观臆断,在发展指标上搞假数字、出假政绩,在执法检查中趋利执法、野蛮执法等不良作风。

     1、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虚报、瞒报统计数据,在发展指标上搞假数字、出假政绩。

     2、不从实际出发,不按规律办事,只顾当前、不顾未来,甚至为一时政绩引进污染企业,导致老污染源未解决、新污染源又出现。

     3、工作落实少,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上情不吃透、下情不掌握,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调查研究走马观花,不解决实际问题。

   4、怕吃苦,少担当,缺激情,不深入工作一线解难题,在服务项目建设上,下到工地不多,吃苦精神不足,办事效率不高,用心做事不够。

     5、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家长作风严重,搞“一言堂”、个人独断专行。

      6、不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注意倾听群众呼声,对基层意见、群众信访不重视,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认真落实、答复。

在保障房建设中掺水分、分配时不按规定办事。

      7、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执法检查过多过滥,越权执法、趋利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

征地拆迁不依法依规,强征强迁,克扣、截留、拖欠补偿资金,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

     (四)重点整治“赌”的问题     “治赌”即着力改变干部玩心太重,沉迷于打麻将、玩扑克甚至参与赌博和以金钱作赌注的娱乐活动,坚决纠正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歪风。

       1、玩心太重,沉迷于打麻将、玩扑克甚至下基层和工作期间打牌。

       2、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为赌博活动提供场地或充当“保护伞”。

       (五)重点整治“贪”的问题    “治贪”即着力解决干部贪污腐化、拜金主义、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问题,坚决刹住对工作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歪风。

     1、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2、热衷于谋求小团体利益,搞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

选择性执行上级政令,对部门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甚至设法阻挠。

利用所属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挤占、挪用、截留惠民资金。

      3、不按规定办事,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资源分配等领域,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

联络感情送红包,利用职权收红包,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4、办事服务故意刁难,设置障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巧立名目吃、拿、卡、要。

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滥庆典,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

     (六)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问题      1、审批项目管理不规范,特别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随意性大。

利用部门“红头文件”、规章等,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

      2、行政审批效率低下。

“两集中、两到位”不落实,审批许可事项该进行政服务中心和办事窗口的不进入、该并联审批的项目不并联、该网上审批的事项不上网,审批许可时间长、超时限。

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只挂号、不看病”,搞“厅外循环”审批。

      (七)着力解决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乱作为问题     1、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脱钩不彻底、职能划分不清晰,将一些行政工作甚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移到中介机构,转化为有偿中介服务,本应由企业自主选择的中介服务变为所属中介机构强制性指定有偿服务。

     2、执业行为不规范。

向服务对象和会员单位乱伸手、乱收费,增加企业成本,扰乱投资环境。

执业不讲诚信,承揽业务不择手段,捏造虚假信息、出具虚假报告、提供虚假鉴证和评估。

      3、内部管理缺乏制度约束,特别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为主管部门乱收滥支提供便利。

     (八)严格做到“十个不准”。

     针对当前少数干部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存在的不良习气尤其是“庸”、“懒”、“浮”、“赌”和“贪”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从严要求,重拳整治,严格做到以下“十个不准”。

     

(1)不准擅离职守或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玩游戏等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能在下基层和工作期间打牌。

     

(2)不准慢作为、不作为,或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落实迟缓,以致延误工作,影响发展稳定或造成不良后果。

     (3)不准得过且过敷衍塞责,对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及领导指示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影响整体工作推进或造成损失。

    (4)不准推诿扯皮,对职责范围内应该办理的工作事项顶着不办或拖延办理,不兑现承诺,影响工作进展或造成不良后果。

    (5)不准在执法过程中以罚代管,趋利执法,或到企业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6)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吃、拿、卡、要、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乱作为。

    (7)不准以任何方式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8)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土地征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源开发等经济活动。

    (9)不准在营利性企业中参股、拿“干股”分红,更不得为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10)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

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免职,再按有关规定处理,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从严处理。

对在国(境)外赌博的,一律从严惩处。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从2019年1月份开始,12月份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1月29日—2月29日)     1、动员部署。

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动员大会,围绕贯彻落实赣发〔2019〕17号文件、赣办字〔2019〕66号文件、九字〔2019〕4号文件、九办字〔2019〕7号文件、德字〔2019〕8号文件,进行全面部署。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动员,充分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成立整治活动领导和办事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建立工作机制。

     2、学习教育。

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了解掌握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关于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重要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认真组织学习省、市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县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动员大会精神,深刻认识当前改进干部作风、创优发展环境的紧迫性、重要性;学习《廉政准则》、《公务员法》、《问责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增强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学习赣发〔2019〕17号、九字〔2019〕4号、德字〔2019〕8号、《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等文件,运用本单位、本系统正反两方面典型针对性进行教育,增强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5月31日)    1、查摆问题。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要自觉对照德字〔2019〕8号文件和本《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逐一查摆,全面检查近年来优化环境、服务发展的各项工作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企业和基层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部门、本单位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自我整改。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和各自职能,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深刻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并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明确承诺。

要将整改措施、整改方案、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部门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群众反映、民主评议及干部的现实表现,对每个工作人员提出评议意见,明确改进要求。

每个工作人员要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工作对象、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三)督查整改阶段(6月1日—11月30日)自查自纠结束后,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整治工作重点放在发动群众和企业举报、受理群众投诉、发展环境监测、解决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案件上,集中解决一批制约和妨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严查重处一批影响和损害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升机关效能和优化发展环境的制度和措施。

县纪委监察局要组织专门力量,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1、全面检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县整治情况的全面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应对本部门单位下设的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2、开展暗访。

利用发展环境和政风行风监督员以及抽调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的干部,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明察暗访,保证察访的真实性、有效性。

充分发挥电子监察平台的实时监控职能、发展环境监测点的监督测评作用,以及“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功能,了解和评价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动态和成效。

     3、接受投诉、举报。

积极拓宽和畅通群众、企业和基层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参与,加大外部监督力度。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向社会公布干部作风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投诉、举报专栏,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投诉。

充分利用民声通道、领导信箱等平台,广泛收集干部作风问题的线索和信息。

畅通举报渠道。

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集中整治专项工作机构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及地址,制定举报办法;充分发挥效能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并及时将整治工作的措施、办法、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专门机构和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互动的整治机制。

    4、督促整改。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要进行谈话告诫、公开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在县政府网、县机关效能建设网、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定期公开曝光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

    5、严格问责。

对在自查中发现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免予处理。

对在被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取消考核评先资格、取消奖励工资、调整岗位、降职使用、辞职辞退、党纪政纪处理等形式,严肃追究责任。

涉及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涉及个人的问题,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追究责任。

对在集中整治中纵容姑息、压案不查、抗拒检查、拒不纠正、弄虚作假、销毁证据、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或在集中整治期间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全面总结。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

要从主要现象、表现形式、重点领域、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从内外环境、干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上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和把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优化的内在规律和有效途径。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向上级领导机关和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工作人员个人总结报告提交所在单位备查。

  2、完善提高。

干部作风建设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着力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问题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

重点是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大幅压缩减少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行政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特别是对掌握人事权、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监督权的领导岗位和工作岗位,着力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以防范;完善预决算管理,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快建立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经济社会服务、举报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等多种功能的网上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完善绩效考评体系等。

要注意将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集中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

通过集中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政绩观,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创建全市最优的政务和服务环境、宽松透明的市场和企业经营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和社会环境、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集中整治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集中整治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

县里成立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县集中整治工作,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协调解决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从有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日常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

  2、落实责任分工。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德字〔2019〕8号文件和本《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好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组织部门和机关工委要加强干部管理、教育、考核和监督;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宣传先进典型,曝光重点问题,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

各集中整治领导机构要健全工作机制、严明工作纪律、把握工作进展。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3、狠抓整改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边整边改,讲究实效,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体现各自特色。

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特别是问题较多、情况复杂的地方和单位,要深入自查自纠、强化督查整改,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4、强化绩效考核。

县作风整治办要协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平时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工作台帐,把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和奖励。

                                                          中共XX县委办公室                     2019年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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