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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六线工东镜东路曙光路施工总承包

 

白云六线工程(东镜东路-曙光路)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八年七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四川西南交大土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

2

2.2

工程名称

白云六线工程(东镜东路-曙光路)施工总承包

3

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

4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西起东镜东路,东至曙光路,全长约1.05KM,近期按城市主干道实施,设计车速60千米/小时,双向6车道,规划红线宽60米。

5

2.2

承包方式

由承包人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招标范围和图纸内容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

6

2.2

质量标准

一次竣工验收合格。

7

2.2

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管、污水管、照明、绿化、交通等工程。

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8

2.2

工期要求

2018年10月计划开工,具体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施工总期:

365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0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15.1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14

16.1

投标担保

1收取方式:

方式一: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担保额度:

80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

开标开始时间前。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款。

15

5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16

8

投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83313605。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7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投标文件:

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

经济标投标文件:

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

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4包。

18

19.1

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

收件人: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2018年月日时

截止时间:

2018年月日时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按招标公告第九条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9

20.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方式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开标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

20

26

开标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满20分)+经济得分(满分80分)]×[1-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15%)]+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15%)

21

29.1

履约担保

方式一: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22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62608127.91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3

非竞争费用

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6647782.76元,暂列金:

0元。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6898506.97元。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24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5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从[0,100]中的整数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26

工程成本警戒价

工程成本警戒价50086502.33元。

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成本。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27

评标委员会人数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28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

本项目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以施工-市政排名为准。

29

总得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

总得分相同的,以综合诚信评价排名靠前的排前;总得分与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得分较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注:

随机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

由评标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摇珠机依次摇出投标人的排序。

招标人可采取其他方法随机确定排序,操作步骤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0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条款。

3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2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

按《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注: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以下同。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2.5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2.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条款号:

5.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现文: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招标人不受理因投标人缺乏对现场条件的了解或掌握而提出的任何索赔。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条款号:

8.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或传真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

现文: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合同条款)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83313605)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条款号:

8.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公开上网发布并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逾期答疑的投标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

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

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

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条款号:

9.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条款号:

9.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现文:

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网上答疑公布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条款号:

11.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现文: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条款号:

11.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2.1技术投标书(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11.2.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11.2.3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11.2.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5企业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

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6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7技术标电子文件,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

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2.8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现文: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另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此表格单独递交,不需要装订和密封。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2.1技术投标书(原件放入正本中,副本可用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7)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须提交书面资料);

(8)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须提交书面资料);

(9)类似工程业绩,按招标公告“投标人合格条件”要求,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需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业绩在企业库的网页打印页及符合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注:

1、上述第11.2.2

(1)—(10)条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2、投标人证明符合资审合格条件必须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书面资料。

11.2.3企业技术得分证明材料(按《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要求提交)。

11.2.4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5技术标电子文件,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

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条款号:

11.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3.1经济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3.2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1)投标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其中列表明细如下:

✓工程总价;

✓编制说明;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单位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一);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二);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计日工计价表;

✓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

✓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

(3)综合单价分析表。

11.3.3经济标电子文件,包括用MicrosoftExcel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

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3.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5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现文:

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3.1经济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3.2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1)投标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相关内容及格式要求以招标人发出的EXCEL文件格式为准);

(3)综合单价分析表(相关内容及格式要求以招标人发出的EXCEL文件格式为准,投标阶段可不提交综合单价分析表纸质文件,但须提交电子文件,中标单位在本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与电子文件一致的综合单价分析表纸质文件,份数为1正1副)。

11.3.3经济标电子文件,包括用MicrosoftExcel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

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3.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5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条款号:

13.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现文: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

条款号:

17.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现文:

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条款号:

18.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8.1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分别独立包封投标文件,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列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

现文:

18.1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分别独立包封投标文件,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列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

条款号:

19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9.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接收

现文:

19.投标登记和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接收

条款号:

19.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9.1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

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

现文:

19.1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条款号:

19.2.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9.2.3投标人代表未准时出席技术标开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

现文:

19.2.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进行投标登记的;

条款号:

19.2.5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19.2.5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条款号:

19.2.6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19.2.6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1款)前一小时(含开标开始时间),项目负责人须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凭身份证签到。

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开标室的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无效标处理。

条款号:

19.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经济标投标文件将按机密件集中封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封标室里,在经济标开标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下,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取出。

现文:

投标截止后,投标文件将按机密件集中封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封标室里,开标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下,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取出投标文件。

条款号:

20.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述的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现文:

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述的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条款号:

20.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5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单位不足N+4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现文:

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条款号:

21.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21.1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现文:

21.1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条款号:

26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现文: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条款号:

27.1、27.2、27.3、27.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27.1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三天。

27.2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

27.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

现文:

27.1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施工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

招标人在公开前应对中标候选人提交的电子文件内容进行核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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