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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技术方案

洮南市2012年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技术方案

  麻疹是继消除天花、脊灰之后世界卫生组织(WHO)要消除控制的传染病,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西太平洋区提出了2012年消除麻疹的目标,我国政府对此目标做出了承诺。

近年来,通过麻疹疫苗常规接种、应急接种、强化免疫等综合防控措施,消除麻疹工作总体成效显著。

由于各地进展不平衡,局部地区麻疹发病有所反弹,甚至出现爆发疫情,为确保如期实现消除麻疹目标,省卫生厅决定结合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麻疹类疫苗强化查漏补种月活动。

为指导本次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开展,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订本技术方案。

一、目标

此次查漏补种目标人群为15岁以下儿童,未按照麻疹类疫苗免疫程序完成免疫接种的儿童均要进行补种(麻疹类疫苗接种禁忌症除外)。

消除目标人群中的麻疹类疫苗免疫空白,迅速提高人群免疫水平,阻断麻疹病毒传播,使全市麻疹发病率维持在1/100万以下。

二、接种对象

查漏补种对象为8月龄~15岁儿童(即199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儿童)未按免疫程序完成含麻疹类疫苗接种的所有漏种儿童。

三、实施时间

全市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培训时间为2012年9月10~15日,摸底调查登记时间为2012年9月16~21日,现场接种实施时间为2012年9月22~25日,快速评估时间为2012年9月26~28日,评估后补种率未达到95%的乡(镇),重新补种时间为2012年9月29~30日。

四、组织措施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本次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重要性,在实施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前要成立“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技术指导小组”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处理小组”,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的要求,开展技术指导及现场处理工作,确保方案的正确实施。

技术指导小组主要由各地卫生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等具体技术工作。

疾控中心在既往成立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的基础上,成立“麻疹疫苗查漏补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处理小组”,做好培训、沟通工作,保证人员随时出发参与调查处置工作。

疾控中心要做好人员培训、宣传动员、麻疹类疫苗和注射器等物资的分发、储运、登记、报告等工作,做好现场技术指导、评价及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总结等具体工作。

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当地政府开展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目标儿童摸底调查登记、宣传、接种和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五、前期准备

(一)开展人员培训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开展查漏补种活动前,要制定详细的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人员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查漏补种的目的、意义;查漏补种对象、时间、工作指标;组织实施;宣传动员方法;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方法、要求和效果评价;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症和接种技术;免疫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各种表格的填写和上报;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等。

(二)社会动员和宣传

做好公众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热线电话、标语口号、宣传画、宣传册、宣传栏、宣传车、社区通知等多种渠道,采用当地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文字,大力宣传麻疹类疫苗相关科普知识宣传,以及开展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的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接种地点、接种禁忌症等宣传,使儿童家长及时获取科学准确的信息,提高公众对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的理性认识和主动参与意识。

做好媒体宣传和动员工作,通过媒体吹风会、新闻发布会、记者研讨会等形式,向媒体宣传此次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此次查漏补种活动的开展营造有利舆论环境。

(三)舆情监测与风险沟通

各级应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制定风险沟通预案、成立风险沟通技术小组、建立风险沟通应急反应机制和评估机制,并对与疫苗相关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对相关人员开展风险沟通培训。

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媒体沟通和家长疏导等工作。

做好舆情监测工作。

在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期间,要监测和应对媒体、论坛、博客等有关对此次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的报道、评论、帖子、博文等。

(四)目标儿童摸底调查与登记

1、摸底工作人员组成:

农村由乡村干部、乡村医生组成;城市由街道、居委会干部、社区或单位医院防保科医生组成;学校、托幼机构由班主任教师承担。

①散居儿童: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相关人员的协助下,由村(居)委会指定经过培训的人员、村医承担摸底登记及《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接种通知单》的发放工作。

②集体儿童: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相关人员的协助下,由班主任教师承担摸底登记及《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接种通知单》的发放工作。

2、摸底登记时间:

摸底登记在2012年9月15~21日内完成。

3、摸底登记方法:

①入户摸底:

农村和社区散居及辍学目标儿童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的以拉网式进行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分自然村(居委会或街道、楼群)、分年龄组登记在《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填写编号、家长姓名、儿童姓名、出生日期、现住址(联系电话)、居住状态等信息,同时给家长发放家长告知书(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同时应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预防接种证。

(未在教育部门登记在册的家庭幼儿园按散居儿童登记)。

②幼儿园及学校摸底:

在园、在校儿童由班主任教师分年级、班级单独造册,登记在《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填写编号、儿童姓名、出生日期、居住状态等信息,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交所属村(或街、乡)负责接种的医生,同时由教师将家长告知书统一发放给学生,告知其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4、厂矿、企业等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实施查漏补种活动。

5、摸底调查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儿童的登记。

对发现的未建卡、证或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给予补建卡、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

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初步填写《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的应种部分。

并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计算出各接种点每日可接种儿童数,以天为单位制定出详细接种实施时间表,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市、县(区)级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要求的地区进行重新开展摸底登记、补漏工作。

(五)后勤保障

1、疫苗、注射器

(1)计划制定

各级要制定查漏补种疫苗领取、分发计划要遵循“保证需要、适当储备、避免浪费”的基本原则。

接种疫苗需求量=各年龄组需补种目标儿童数之和×每人次剂量×损耗系数,查漏补种疫苗的损耗系数宜在1.02左右,同时还应适当计划一定数量的机动疫苗。

疾控中心做好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所需疫苗、注射器的领取和发放及有关表格的发放工作,于查漏补种前送达各基层接种单位。

各接种单位要及时准确上报辖区麻疹类疫苗及注射器的需求计划,避免浪费。

(2)疫苗的储存和运输

疫苗的运输、贮存要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

为保证疫苗冷藏运输、储存质量,开展查漏补种前,各类冷链设备应保持机械和制冷系统的良好状态。

麻疹类疫苗在2~8℃的条件下运输和避光储存。

疫苗稀释液储存在2~8℃或室温下,不得零下冻结。

各级疾控中心在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前及时将疫苗、注射器等物资逐级下发至乡级,乡级应在开展接种前2~3日做好疫苗、注射器、表格等物资的接收和储存工作,并做好领发登记。

2、其他相关物资和保障

(1)消毒器械、体检器械、急救药品和器械、安全盒等由各基层接种单位在实施接种前2~3日准备齐全,并随时补充。

(2)为应对可能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市里应准备至少一辆救护车,在查漏补种接种实施期间随时待命。

(3)在开展查漏补种活动之前应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

(六)其他疫苗接种

此次麻疹类疫苗补种与最后一剂注射的减毒活疫苗间隔应在1个月以上。

间隔不足1个月的暂缓接种,待间隔满1个月再进行补种。

七、现场实施

(一)接种方式及要求

为保证我市此次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质量和较高的接种率,接种方式应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入户接种等方式。

为迎合漏种学生的补种工作,接种门诊和接种点要适当延长服务时间。

对于在规定接种时间内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积极进行再通知、再动员,确保所有应种儿童到指定接种地点接种。

对于边远山区等特殊地区,无法到定点接种的散在目标儿童可采取入户接种等方式开展接种。

(二)接种点的设置

当地已经取得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承担主要接种任务,必要时,市卫生局可在医疗机构等集体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

接种点的数量应根据当地的地理条件、人口密度、摸底情况等综合考虑。

临时接种点的设置须经市卫生局指定许可,设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禁止在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室开展群体接种。

应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对接种点的要求,兼顾方便群众。

接种点应有醒目标识,合理设置登记、接种、观察等功能分区,并有明显标识,张贴查漏补种宣传画、标语、接种禁忌、接种后注意事项等。

接种室要求宽敞清洁、光线明亮、通风保暖,要定期消毒,始终保持清洁。

接种时要维持好现场秩序,注意保持无菌操作,工作台应铺有消毒过的工作台布。

(三)接种现场人员安排及分工

每个接种点至少应配备4名以上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现场组织、登记、接种等工作,并根据目标人群的多少适当增加工作人员数量。

1、现场组织员

一般由村(居)委会主任或成员、幼儿园班主任或校医担任。

负责应种儿童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等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儿童家长进行有关查漏补种内容的宣传、动员。

2、预检登记员

预检登记员由乡村医生或医院防保科医生担任,负责核实接种对象,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麻疹类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建立“预防接种预检登记簿”,预检后登记并由家长签字。

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有禁忌症儿童,记录禁忌症的种类,并将记录有禁忌症的处方交由儿童家长保存,作为快速评估时不计入应种儿童数的凭证;对应种儿童进行核实和接种登记;每天接种工作完成后进行资料的整理和上报。

3、现场接种员

承担现场接种的人员必须是经过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并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许可的医护人员担任,持证上岗,负责对应种儿童进行接种。

由具备现场急救技能丰富的医务人员承担接种后儿童的现场留观、不良反应的处置和救治工作,建立“预防接种留观登记簿”,儿童接种后要现场留观30分钟并做好记录,留观后无异常由儿童家长签字后离开。

(四)设立巡回搜索组

在农村或社区,根据人口数量设置巡回搜索组,在查漏补种集中接种后期分片包干负责搜索所辖区域的适龄儿童,并通知儿童到指定接种点接种;在市场、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城乡结合部,设立巡回搜索组,反复巡回搜索未接种目标儿童,通知到指定接种点接种。

巡回搜索组应对搜索到的未种目标儿童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做好详细记录。

(五)现场接种

1、准备药品、器械

(1)接种器械:

75%乙醇、镊子、消毒棉球或棉签、体温计、治疗盘、氧气、输液器、听诊器、血压计、注射器、压舌板等。

(2)急救药品:

1:

1000肾上腺素针剂、地塞米松、5%葡萄糖液体、抗过敏药物、常规急救药品和其他治疗过敏性休克的药品等。

2、核实接种对象

预检登记人员在接种前对受种者核实、登记,对不属于本次查漏补种对象的儿童,向其家长或其监护人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

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麻疹的相关知识,并在接种卡(薄)和接种证上记录。

对于应缓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告知补种的地点和时间。

如发现未摸底登记的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并计入应种汇总数。

3、接种前告知和询问健康状况

对核对无误的目标儿童,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麻疹类疫苗的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同时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

告知可采取口头或文字方式。

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4、接种登记

受种目标儿童完成预检、告知、登记后,由接种人员为其接种麻疹类疫苗。

接种完成后,除在《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登记外,学龄前儿童应将接种记录登记到接种证上,供将来入托、入学时查验。

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查漏补种结束后及时给予补证或补登。

对于麻疹类疫苗常规免疫程序漏种的儿童,如本次麻疹类疫苗符合常规接种相应程序的,可作为麻疹类疫苗第1剂次或复种的剂次,基础接种麻风二联疫苗、复种麻腮风三联疫苗,并将接种登记入常规接种。

对于儿童监护人拒绝接种的,也应请监护人在“告知单”上签名,作为快速评估不计入应种儿童的依据。

(六)接种技术要求

1、接种方法

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接种要求进行操作,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

2、严格掌握麻疹类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

下列情况为麻疹疫类苗接种禁忌症: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明胶等辅料及抗生素(硫酸庆大霉素和硫酸卡那霉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

(3)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

(4)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下列情况考虑缓种麻疹疫苗:

(1)3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者。

(2)近期注射过减毒活疫苗者,间隔1个月后进行补种。

(3)查漏补种期间有发热等症状,待症状消除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3、接种注意事项

(1)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超过使用效期等情况,均不得使用。

(2)麻疹疫苗对温度和光线抵抗力较弱,接种现场要保证疫苗和稀释液的温度要求,并避光保存,不能提前大量稀释疫苗等待接种。

(3)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4)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严禁冻结),并于30分钟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5)用75%酒精消毒皮肤(不能用碘酒消毒),待晾干后再注射,接种后不得用酒精棉球按压或涂擦注射部位。

(6)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供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

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签字后离开。

(七)现场接种后的工作

1、清理接种器材

清洁冰箱、冷藏包等冷藏容器,镊子、治疗盘等器械按要求灭菌或消毒后备用。

使用后的自毁型注射器、一次性注射器应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实行入户接种时,应将所有医疗废弃物带回集中处理。

2、处理剩余疫苗

记录疫苗的使用及废弃数量,剩余疫苗按以下要求处理:

(1)废弃已开启疫苗瓶的疫苗,并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原则统一作销毁处理。

(2)冷藏容器内未开启的疫苗做好标记,放冰箱保存,于有效期内在下次接种时首先使用。

(3)接种单位在完成强化免疫及查漏补种后剩余的疫苗,应向原疫苗分发单位报告,并说明理由。

3、接种资料登记与上报

清理核对接种通知单、接种记录和预防接种卡(簿),及时上卡,确定未接种的人数和名单,由巡回搜索组再次入户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接种点要保存本次查漏补种儿童名册的原始记录。

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置

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属于报告范围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包括接到受种者或其监护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的AEFI监测与处置等参见附件六。

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开展对麻疹疫苗AEFI的临床救治工作,指定洮南市医院开展对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救治工作,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

麻疹疫苗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治原则参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应建立媒体沟通机制,按照及时、公开、透明的原则,引导媒体对AEFI作出客观报导,统一发布信息或接受采访,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消除公众对预防接种安全性的担忧。

基层接种医生应做好与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沟通解释工作。

九、督导

各级在查漏补种实施方案中应制定本级的督导方案,明确督导方式、督导内容和督导方法,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在查漏补种的准备、实施及评价阶段均应开展督导。

对查漏补种活动进行全程督导,包括前期准备、摸底登记、组织动员、现场实施、接种率评估等各阶段。

各级应向所辖的下一级派驻定点督导员。

县级须选派责任心强和业务精通的人员,保证每个乡(街道)至少有一组由县级人员组成的小组进行督导;另外,县级成立巡回督导组,对工作薄弱地区加强督导。

督导内容要覆盖当地查漏补种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

督导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经验应及时向本级督导的组织单位进行报告,督导组织单位应及时汇集各督导组信息,并归纳总结,对于可能发生的共性问题及时再反馈至各现场督导组,以便在后续督导过程中予以关注。

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建议改正和补救措施。

十、评估

(一)摸底阶段评估

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现场接种前,各级督导员应对前期宣传动员、摸底登记、家长知晓率等进行调查。

目标儿童摸底调查质量评价参考以下指标:

1、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数≥当地人口管理部门掌握的同年龄组儿童数。

2、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数≥出生率估算的各年龄组出生人数(不考虑婴儿死亡率)。

3、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数≥既往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同队列应种数。

4、群众知晓率、接种通知单发放率在现场接种开始前不低于95%。

随机选择1个乡镇、1个城区、1个市场,各调查5名适龄儿童家长,进行知晓率快速调查,若5名家长均了解查漏补种时间和目标人群,可认为知晓率尚可。

以上指标均符合要求,可认为摸底质量较好。

有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应分析原因,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补摸、补登工作;有二项以上指标不符合要求,有无其他因素解释时,应重新开展摸底登记。

(二)接种率快速评估

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接种完成后,由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率快速评估。

快速评估的重点应是麻疹发病高危地区或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区域,如近年麻疹高发地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移民居住地、矿区、国营农牧场、边远地区和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常规免疫管理薄弱的区域(如城乡结合部或其他责任辖区不明确的地区)。

快速接种率评价的方法及要求如下:

在麻疹疫苗查漏补种现场接种工作结束后的三天之内,县级要组织对辖区每1个乡镇进行快速评估,评估对象、数量各自确定。

市级应对每一个县进行快速评估;省对每一个市抽取1-2个县进行快速评估。

以县为单位,进行快速评估时:

1、抽查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乡卫生院(街道办事处)为中心在近、中、远距离各抽查1个村(居委会),每个村(居委会)随机入户调查10名8月龄~14岁儿童,各年龄组儿童要尽量均衡。

2、在集贸市场、车站或城乡结合部开展非入户调查,随机调查8月龄~14岁儿童30名。

如遇有儿童在查漏补种现场接种期间不在本县,也要调查但不计入统计结果。

接种结果的判定以儿童或者儿童家长回忆,并核查接种记录为准。

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免疫接种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其家长或教师送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补种。

接种率评估时,

(1)接种禁忌症儿童;

(2)明确有2剂次既往含麻疹类疫苗接种史或麻疹患病史,家长书面不同意接种的儿童,可不计入应种对象。

完成快速评估后,要及时汇总分析资料。

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率要求不低于95%,根据批质量保证抽样法(LQAS)和期望水平抽样法的原理,在上述快速评估中抽取的30名应种对象中未发现漏种儿童,则可能接种率≥90%;如发现1例漏种,提示被调查单位该类地区或该年龄组接种率95%可信限的下限为83%,应开展查漏补种工作;如发现2例漏种,应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和接种。

十一、资料收集、总结和上报

在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准备、实施全过程中,各级应根据实施进度及时逐级收集、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和信息;按照要求完整填写汇总信息数据表,撰写辖区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总结。

各接种单位要在2012年10月18日前,按照《2012年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总结提纲》要求将辖区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总结(包括附件四附表1-2、附表1-3、附表2-1、附表2-2、附表4-2-1、附表4-2-2)上报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

附件一2012年洮南市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技术指导组

附件二2012年洮南市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处理组

附件三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接种通知单

附件四附表

附表1-12012年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

附表1-22012年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应种与实际接种情况汇总统计

附表1-32012年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分县区接种率汇总表

附表2-12012年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宣传动员情况汇总表

附表2-22012年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组织情况统计表

附表3-12012年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前期督导表

附表3-22012年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现场督导表

附表4-12012年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动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表

附表4-22012年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状况快速调查汇总表

附件五2012年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督导方案

附件六2012年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方案

附表1AEFI个案报告卡

附表2群体性AEFI登记表

附表3AEFI个案调查表

附件七2012年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总结参考提纲

 

附件一

 

2012年洮南市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技术指导组

组长:

梁小平洮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主任医师

副组长:

吕绍符洮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邴凯悌洮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张玉海洮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成员:

钟富江洮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科长主治医师

冷玉玲洮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科主治医师

马伟利洮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科副主任医师

 

附件二

2012年洮南市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预防接种

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处理组

组长:

梁小平洮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主任医师

副组长:

吕绍符洮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秘书:

钟富江洮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科长主治医师

成员:

狄金仁洮南市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韩玉庭洮南市中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杨小佯洮南市医院外二科主任主任医师

高春丽洮南市医院内科主任主治医师

李悦楠洮南市医院儿科主任主治医师

马伟利洮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科副主任医师

附件三

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接种通知单

各位家长:

您好!

麻疹是一种常见的严重危害儿童身体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易并发肺炎、脑炎、心肌炎、喉炎等,甚至死亡。

接种麻疹疫苗是预防麻疹最有效的办法。

为了让孩子们健康成长,实现我国消除麻疹的目标,2012年9月份,我市将统一开展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我市各县(市、区)所有8个月龄至15岁(即199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儿童)未按免疫程序完成含麻疹类疫苗接种的所有漏种儿童都要“免费”进行麻疹类疫苗的补种。

到接种现场期间满8月龄不足18月龄儿童(即2011年12月31日-2011年1月1日期间出生儿童)无含麻疹类疫苗免疫史的需补种1剂次麻风二联疫苗;满18月龄-15岁(即1997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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