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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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调研报告

关于加快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调研报告

关于加快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动下,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大为改善,政策法规体系日益健全,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金融财税扶持力度持续加大,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在国际国内复杂经济形势下总体保持了平稳增长的发展态势。

2019年,全省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17180亿元,实缴税金2317亿元,吸纳就业1927万人,分别占到了总量的64.5%、67.6%、63%,占据了三分天下有其二的地位,成为富民强省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

成就有目共睹,但差距也显而易见。

  一、差距何在  从全国来看,我省民营经济综合实力和发展水平虽然处于中上游,但与先进省份相比,还存在经济总量不够大、产业结构不够优、企业实力不强、核心竞争力不足等问题,可以用“小、低、散、弱、难”来概括:

  1、“小”,即我省民营经济总量小。

从民营经济主体看,2019年我省民营经济单位总数249.4万个,仅为江苏、广东的一半左右,比浙江、山东少100万个以上,我省现有民营企业25.9万个,每千人中有民营企业3.5个,远低于全国每千人有10个企业的平均水平,反映出我省创业气氛不够浓厚。

从民营企业增加值看,2019我省民营经济累计完成增加值1.7万亿元,与广东、江苏的差距在1万亿元以上。

从企业规模看,在全国工商联评选的2019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浙江142家、江苏108家、山东43家、河北25家,其中,营业收入超过千亿元的民营企业,江苏2家、浙江、山东各1家,而我省还没有。

  2、“低”,即我省民营经济产业层次低。

虽然我省也有像新奥集团、长城汽车、以岭药业等一批拥有自主研发能力、占据行业高端的民营企业,但大多数分布在传统产业或产业链条低端,劳动密集型、资源依赖型、能源消耗型的民营企业仍占相当比重,涉足高科技行业和高附加值产品的企业为数不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任务十分艰巨。

在2019年度河北省百强民营企业排行榜中,有62家企业集中在采选矿、冶炼、石化、建材等传统行业。

2019年我省入选全国民企500强的25家企业中,有19家集中在钢铁行业,占入选企业数量的76%。

“一钢独大、建材偏重”的产业结构,对河北民营经济质量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

受国内国际经济不利因素影响,钢铁、焦化、水泥等行业在国家政策刚性调控和市场需求疲软的双重挤压下,利润空间快速压缩,效益明显下降,企业生存发展面临较大压力。

  3、“散”,即我省民营经济产业集群散。

与发达省份相比,我省多数工业园区规模较小、布局分散,能够带动全省或区域性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知名品牌较少,能形成产业带、块状经济带的行业(企业)不多,产业间、企业间的关联度相对较低,导致众多中小企业难以产生产业聚集。

在我省产业集群中,企业集群和行业集群较多,区域集群和链条集群较少,集群内水平分工较多、垂直分工较少,这种低水平的集群形式和分工特点约束了创新因素集聚、竞争能力提升、集群效应发挥。

在浙江,有60%以上的企业主要集中在纺织、服装、皮制品、金属制品等制造业,形成了颇具特色的产业带或块状经济带,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的块状经济达72个,成为了拉动浙江民营经济的主导产业,有力推动了千家万户中小微民营企业的共同发展。

  4、“弱”,即我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弱。

自主创新能力是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我省除少数高新技术企业外,大多数中小企业受观念、人才、资金等因素的制约,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主要依靠技术引进重复生产,产品技术含量较低,缺少自主创新的基础、资源、能力。

与广东、浙江、江苏的中小企业相比,我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普遍较弱,导致我省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长期处于劣势,其平均寿命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5、“难”,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较大困难。

受宏观经济影响,由于人民币升值、劳动力成本提高、原材料价格上涨、市场需求不足等不利因素,民营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融资难、用地难、招工难等因素,对中小企业的影响尤其突出。

  二、原因分析  1、政策落实不到位。

近年来,国务院、河北省制定出台多项民营经济扶持政策,但企业反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仍然突出。

一是行业垄断障碍,中央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但根深蒂固的所有制观念并未消除,一些投资收益较高的行业和领域,仍被国有资本垄断。

一些部门和地方政策不透明、人为“梗阻”现象严重,民营企业不能享有与国有企业同等的待遇和机会,垄断行业准入门槛、地方保护主义都严重阻碍了民营经济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是配套措施不完善,制定的政策多,落实的措施少;指导性的政策多,可操作的措施少。

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问题突出,导致政策效力难以充分发挥。

三是政策传递不畅通,抽样调查显示,只有18%的民营企业家对省政府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非常了解。

许多好政策并不为民营企业所知,仅停留在文件上,在行政体系内循环。

在新旧政策交替时,缺乏执行新政策的主动性,仍然按老政策办,有的办事人员不仅不主动宣传,而且人为设置障碍。

四是出台措施重引进,轻本地企业。

一些地方为了快发展、大发展,急于见成效,注重引进外地知名的大企业,提供紧缺资源和优惠政策,本地中小企业却望尘莫及。

尤其是有的知名企业虽然利用了优惠政策和紧缺资源,但却没有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兑现当初的承诺,使当地经济失去发展机遇,也伤了中小企业的心。

  2、执法行为多越位。

一是“三乱”现象尚未杜绝。

有的执法部门检查、收费、罚款自由裁量权过大,随意到企业、商铺进行检查,甚至检查内容根本不在执法职责范围内。

有的部门罚款设有任务指标,虽然取消了收费权利,但是加大了罚款力度,以罚代管、只罚不帮,导致管理职能的弱化和执法目的的扭曲。

二是“权力寻租、以权谋私”现象时有发生。

有的部门将本属于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的事情,强迫企业到指定的中介代理去做。

有的部门将变相收费作为资质审批的前置条件,只有交纳各种费用,才能通过资质年检。

三是行业不正之风尚需狠刹。

一些地方执法次数多,很多企业必须将时间、精力、金钱用在拉人情找关系上,不请不送该办的事情办不了,请了送了不该办的事情也能办,无法专心经营发展。

很多企业对执法部门刁难自己不敢反映也不愿反映,怕反映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通常是请客送礼花钱了事。

上述现象虽然可能只是少数部门、少数人的“个别”行为,但大多数民营企业不同程度地“普遍”遇到过,在增加企业负担的同时,也消耗了企业家的发展信心和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3、服务管理有缺位。

一是行政效能仍需提升。

一些部门重管理轻服务,办事手续复杂,仍然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在一些地方的一站式政务大厅,有些部门的服务窗口仅是摆设,只负责受理审核登记,具体签字盖章还需到原单位,审批环节并没有实际减少,有的甚至还增加了。

二是政府诚信有待加强。

政府部门在招商引资时,向企业承诺的许多优惠条件、配套设施,在企业投资后迟迟不能兑现。

还有企业反映政府决策有时过于随意化,一些项目往往是个人意见,领导本人一旦调离现在岗位,项目就很难推进,也给相关企业带来不小的损失。

三是服务体系不健全。

在民营企业急需的融资担保、信息咨询、创业辅导、人才培育、市场开拓、高科技产品宣传推广等方面,社会化服务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难以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4、民营企业盼地位。

民营经济是“草根”经济,是各类所有制经济中的弱势群体,其地位与所做的贡献尚不匹配,对民营企业的歧视、偏见、不公等现象仍然存在。

国家投资的“铁、公、基”项目大多流向国企,民企能够从中受益者不多;贷款、土地、人才等要素资源分配中,民营企业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一些领导干部对民营企业“敬而远之”,不敢、不愿和民营企业家交往;舆论对民营企业家群体正面报道偏少,对其个人生活、财富状况及负面现象渲染过多,导致社会上“仇富”情绪较重,民营企业家整体形象欠佳。

不少民营企业家感觉还没有获得足够的社会尊重和社会地位,“富而不安”。

  此外,生态环境也是民营企业家们非常关注的问题。

在权威媒体公布的空气质量最差城市前10名“排行榜”上,河北往往占到“半壁江山”,这对河北的对外形象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一些外地客商、专业人才因此而对来河北投资、工作止步不前。

  三、对策建议  1、进一步增强政策执行力。

政策对民营企业来说如同阳光雨露。

客观地讲,制定出台新政策的余地已不大,重点在狠抓已有政策的落实,用好用活政策“存量”。

在政策待遇上,破除各种“玻璃门”、“弹簧门”,坚持非禁即入,彻底清理限制民营资本进入的不合理规定,真正做到内外一致、国民一致,凡外来投资企业、国有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本土民营企业无论大小皆能享受,并在重点项目筛选、国债项目立项、财政投资项目招标、工业技改贴息、科技扶持资金、出口退税等方面,予以同等安排。

在创业扶持上,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民企技术创新基金规模,明确扶持小微企业资金比例。

完善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对暂时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以减税、免税或财政补贴等方式帮渡难关。

多渠道帮助中小微企业拓宽市场,在政府采购方面,只要产品符合要求,优先选择本地民营企业,并适当安排一定比例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在政策落实上,完善从政策制定、执行到监督、反馈的各项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加大政策公开和宣传力度,尤其重要的是要一一明确落实的责任主体,建立跟踪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2、进一步增强环境吸引力。

“民营企业就像牧马人,哪里水草丰美,就到哪里去”。

营造重商、亲商、安商的浓厚氛围,提高河北发展环境的美誉度,才能把外面的引来,把本地的留住,把环京津的“虹吸效应”变为竞争优势。

在政务环境上,进一步削减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凡能精简下放的一律精简下放到位;完善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开通网上“政务直通车”,做到“网上能办尽办、中心一站办结”;实行一站一名责任人负责到底,限期办结;建立明查暗访和社会监督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或聘请行风监督员随机暗访监督,促进行政效能提质提速;强化诚信行政,严格兑现招商承诺,不因人废事,不人走规则变。

在法治环境上,依法规范基层执法,严格执法标准、程序和责任,建立涉企事项听证制度,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和随意性;健全涉企收费、检查等制度,强化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执法监督;依法打击地痞、黑恶势力,严厉查处欺行霸市、强揽工程、侵占资财等违法行为,力促民企创业“零干扰”。

在生活环境上,突出加强交通、居住、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建设,更加高度重视推进以大气和水污染治理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天现其蓝、水复其清,打造舒适宜居的生活品质。

在舆论环境上,大力营造尊重民营企业的浓厚氛围,设立民营企业“兴冀贡献奖”,大张旗鼓地开展优秀企业家评选,积极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使他们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得实惠、社会上有地位。

同时,研究制定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指数,建立公开、透明、公正、权威的发展环境监测体系,每年评选投资环境最优城市,推动环境持续改善。

  3、进一步增强服务支持力。

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构建融资、人力资源、信息等各类服务平台,重点面向中小企业,破解融资等瓶颈制约。

一是强化融资保障。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融资品种和服务,在各县级及以上银行设立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或专柜,扩大民营企业信贷规模。

组建多次层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方式,提高融资担保能力。

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债券融资、股权融资。

在保证金融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发展民间借贷,激活用好民间资本。

二是强化用地保障。

坚持既保大而好项目,更扶小而优项目,每年安排一定比例土地指标专项支持中小企业项目建设。

在省级开发区、工业聚集区,至少拿出200亩土地建设标准厂房,专项用于中小微企业项目。

各县(市、区)每年安排不低于50亩的土地指标,支持创业辅导基地建设,扶持民营企业创业发展。

三是强化人才服务。

积极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加大财政对民营企业培训投入,推进各级民营企业培训基地建设,打造一支熟悉国内外市场、具有战略眼光、管理水平先进的优秀民营企业家队伍。

  4、进一步增强创新驱动力。

一是推动创新发展。

强化科技思维,规划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园区,吸引承接京津研发总部、高科技企业和人才;开发一批科技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精新特”产品,培育一批享誉海内外的知名品牌和高端产品,争创国内国际优势企业。

二是推动集聚发展。

坚持“企业向园区集中、产业向特色发展”,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项目向园区、开发区、工业聚集区集中,规划建设一批异地企业园区,吸引外来企业集聚发展,尽快培育一批规模大、关联度高、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

三是推动转型发展。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控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

四是推动开放发展。

以招商引资、招大引强为目标,深入开展百家知名民营企业进河北活动,聚合全省企业、产业资源,承接相关产业领军集团和标杆企业,力促一批高端产业项目在我省落地生根。

  5、进一步增强组织聚合力。

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团结引导工作,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促进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是发挥党组织的核心引领作用。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的力量。

在即将开始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把联系民营企业作为重要内容,开展“党员干部进民企促发展”活动。

二是发挥统战部门团结凝聚作用。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切实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自身企业发展的信心,努力解决“小富即安、大富不安”的问题。

依托统战部、工商联开展党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与民营企业家的直接对话和协商,形成领导机关问政、问计、问需于企的沟通机制,真正使企业的企盼要求党委政府能知晓,困难问题职能部门帮解决。

三是发挥商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

重视支持各级工商联和商会组织建设,加强对各类行业协会、异地商会的联系与指导。

借鉴外省经验,由省四大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河北驻各省商会,经常开展联谊交流,帮助协调解决问题,介绍招商政策和投资项目,鼓励他们为家乡建设做贡献。

定期召开冀商大会,组织河北驻各省商会及会员企业回冀联谊对接和项目洽谈,搭建海内外冀商服务河北发展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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