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中医科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3713971 上传时间:2022-11-24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1.4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版中医科规章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新版中医科规章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新版中医科规章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新版中医科规章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新版中医科规章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新版中医科规章制度.docx

《新版中医科规章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版中医科规章制度.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新版中医科规章制度.docx

新版中医科规章制度

中医科规章制度

1.设立中医门诊,开设中医病房或中西医结合病房,加强中医科室建设,中医科应以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遗产为宗旨,积极搞好门诊和病房工作。

2.医院中医科病房,由中医负责管理。

中医科病员入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决定,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

3.中医可按病员病情签署诊断、病假、死亡等有关医疗证明书。

根据理、法、方、药原则,认真及时书写中医或中西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

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4.对于年老经验丰富中医,应配备水平较高青壮年中医或西学中医师,作为助手,继承并整理其学术经验。

积极开展中医科研工作。

5.承担中医和西医学习中医教学工作,认真带好进修、实习人员,定期开展中医学术活动。

6.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要推广应用。

7.积极弘扬中医特长,如针灸、推拿、正骨、男科、妇科、皮肤科等,设专科门诊方便群众就医。

8.院外处方,原则上不转抄,只能供参考。

医师未见患者,一概不得开处方和抄方。

9.对于特殊煎药方法及服药时间,医师要向患者交代清楚,并在处方上注明。

10.中医治疗住院患者,是否需要随诊,由会诊医师确定,并认真做好记录,定期随诊。

各科中医随诊患者,出院前三天经治医师通知随诊医师停开中药,以免造成浪费。

11.在弘扬中医特长同时,有选择地吸收和应用西医成功经验,不断探索中西医结合治病新路子。

12.就诊病员必须先挂号,按照先后顺序就诊,老年病员可优先就诊。

13.热情接待病人,耐心解答问题,详细询问病史,全面仔细检查,力求正确诊断,治疗措施得力,必要时转上级医院诊治。

14.根据理、法、方、药原则,认真及时书写中医门诊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并详细向病人交待病情和注意事项。

15.实行首诊负责制,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坚持医疗原则,按规定出具医疗证明。

16.讲究医德,仪表端正,衣帽整齐,室内整洁,做好科内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17.做好科内空气、物体表面、地面及医疗废弃物消毒及处理工作,防止和控制医院内交叉感染,一旦发现传染病人,立即采取隔离等相关措施。

中医会诊查房制度

为了提高住院病人治疗多样化效果,减轻病人经济负担,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组织制定《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甘政发〔2010〕32号)等有关精神,我院实行各科病种中医会诊查房制度。

1.建立并落实中西医相互会诊、转诊、查房、中医药参和诊疗方案制定、中西医共同参和病例讨论、中西医共同卫生应急、中西医相互学习交流、中西医科研协作等制度;

2.建立有效协作机制,加强中西医合作,将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各临床科室,使患者在我院接受西医药服务同时也能够享受到安全、有效、及时、方便中医药服务;

3.将西医科室中药消耗量、中医、针灸、康复治疗人数中医药治疗率或参和治疗率等纳入考核指标。

4.各科室凡遇证情复杂等疑难重危病证,或西医治疗3日效果不好病人,应即时申请中医会诊查房。

中医人员接到会诊必须随请随到,按时高效地完成会诊查房任务。

5.各科室会诊查房前经治医生及主治医师应准备好病史、四诊摘要及有关材料。

会诊查房中要充分讨论,制定符合病人病情合理中医治疗方案,做好记录和总结,并认真做好病程记录和分析,不断总结经验,促进我院中医药全面发展。

中医药人员岗位培训制度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暂行实施办法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对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初级中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一种规范化培训;是整个中医临床队伍建设基础环节。

目是通过培养合格中医住院医师,为造就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扎实专业知识、全面临床能力中医临床医师队伍打下坚实基础。

为了建立健全我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中医住院医师培训试行办法》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培训对象

   

(一)从事中医临床工作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从事中医住院医师工作往届本科毕业生。

   (三)具有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中医住院医师。

   二、培训目标

   经过规范化培训,使培训对象达到中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条件所规定中医主治医师水平。

具体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进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

   

(二)掌握扎实本专业基础理论和较系统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各家学说和国内外学术新进展。

   (三)有较强临床思维能力和临床技能,具有独立诊断和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和某些疑难、危急重症能力,能写出具有一定水平学术论文。

   (四)能够组织本专业业务工作并管理病房,具有一定临床科研能力和带教能力。

(五)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至少一种外文书刊和古典医籍。

三、培训年限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根据培训对象不同知识和能力确定。

   

(一)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培训5年;

   

(二)往届本科毕业生,按其毕业年份及临床工作实际水平,参加相应年度培训;

   (三)非本科毕业中医住院医师,按其取得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年份及现有知识和能力,比照相应各届本科毕业生要求确定年限。

   四、培训内容

   

(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原则上按二级学科进行培训,参照目前医院科室设置情况,现阶段暂设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眼科、中医耳鼻喉科、中医皮肤科、中医肛肠科、中医骨伤科、针灸科和推拿科共11个二级学科。

   

(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注重临床工作能力培训,加强专业知识补缺培训,同时重视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

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临床实践、理论学习(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三)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在岗实践训练,主要在科室负责人和上级医师指导下,通过临床实践进行,整个培训过程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学科基础培训,时间为三年。

培训对象参加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医疗工作,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严格临临床工作训练,学习和掌握本学科基本诊断、治疗技术以及相关专业技能。

同时,学习有关医学理论课程,巩固和提高专业理论知识,成为能独立从事本学科工作住院医师。

   第二阶段为专业定向培训,时间为两年。

在第一阶段培训基础上,进行专业培训,进一步学习和掌握本学科临床工作各种技能,继续学习有关专业理论,使培训对象具备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和部分疑难、急危重症能力;协助担任相应行政管理工作,参加科研教学工作,最后一年安排不少于6个月时间担负住院总医师职责,达到中医主治医师水平。

   五、组织管理

   

(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加强宏观管理和指导。

医院中医药管理科负责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划、组织、指导和实施,制定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培训考核大纲及各二级学科培训实施细则。

   

(二)中医药管理科负责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组织、指导和实施,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实行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建立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档案,做好日常记录和年度登记工作。

(三)培训所需经费,在医院继续教育经费项内列支,医院要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五)医院聘请高等中医药院校、各中医学术团体专家担任指导老师,要充分发挥专家优势和学术技术专长,积极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提供教学、技术服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方针。

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权力和职责,有关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顺利执行。

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

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合格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统一指挥。

  3、医务处在分管业务副院长领导下组织相关科室,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信息科,同时立即报告医务科长和业务副院长。

信息科要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对因突发事件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转送至接诊或者指定医疗机构。

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

拒绝配合,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并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6、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发生,做好污物、污水无害化处理。

  7、医院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培训。

  8、发现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拒绝接诊病人,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对其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

为了及时控制和处置突发事件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秩序。

(二)工作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方针,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靠科学、依法管理原则。

(三)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为依据编制。

(四)定义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如:

饮用水污染事件、医源性感染爆发、生化恐怖袭击事件、免疫接种引起群体性事件、重大医疗事故、医院水电及医疗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六)应急组织及职责

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应急指挥办公室、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应急处置队。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

负责协调和上级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关系,确保在上级行政部门领导下,统一领导全院医疗救治工作,统一调配全院人员、物资、技术,使医疗救治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

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任组员。

应急指挥办公室:

在指挥小组领导下协调好院内各科室关系,具体组织协调院内各相关部门,确保突发公共事件救治工作在我院顺利实施。

主要由医务科、院办、护理部、总务科、设备科、信息科负责人组成。

办公室挂靠医务科。

为保证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救治工作顺利开展,应急指挥办公室统一协调院内各部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医务科负责安排院内外病人收治、会诊、转诊、组织抢救及医务人员调配工作;

2、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调配及病区医疗物品准备工作;

3、总务科负责组织院内各种后勤物资供应、后勤设备(施)维护以及院内环境和被服清洁、消毒工作;

4、设备科负责相关医疗物资采购、储备和供应;

5、药剂科负责各类药物采购、储备和发放,保障供应;

6、信息科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

7、院感中心负责组织院内感染预防及处理、培训工作。

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

在应急指挥办公室领导下,针对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应急处置队进行具体医疗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科研工作,及时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

由各临床科室负责人、流行病学专家、医院感染专家等组成。

应急处置队:

在应急指挥办公室指挥下,参加院外及院内医疗救治工作。

由急诊科主任或相关医疗专业人员任组长,各相关科室医师任组员。

二、报告和响应

(一)监测

l、对法定传染病进行系统监测,对传染性大或危害严重传染病实行重点管理,中毒监测网络和食物监测网络加强生物毒素和化学毒素监测。

2、加强重点科室工作,当出现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常用方法或治疗无效或效果不良,疾病发病或死亡异常增多时应进行报告。

3、严格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要求开展工作,以利于尽早发现和识别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加强疫情监测分析和信息交流。

必须做好监测资料相关分析,及时发现异常现象,以便排除和确认生物、恐怖袭击事件和及时发现传染病流行特征。

4、对医院内有化学毒品、放射性药物储存和使用地方以及造成环境污染及人体危害和社会恐慌场所进行卫生学评价,对可能出现情况进行预测,做好相应应急准备。

(二)报告

1、责任报告人:

发现疫情首诊医师、应急指挥办公室工作人员,发现生物饮用水污染事件、医源性感染爆发、生化恐怖袭击事件、免疫接种引起群体性事件、重大医疗事故、医院水电及医疗设施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任何人均为责任报告人。

2、报告程序:

责任报告人除常规疫情报告、疾病监测及其他常规监测系统规定要求进行报告外,对发现各种公共卫生异常现象要尽快向信息科报告,信息科应以最快方式向县卫生局或疾控机构报告。

(三)启动条件:

临床上遇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时。

(四)工作程序:

l、医务科或值班人员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汇报,以决定是否成立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若应成立,则由医务科或值班人员通知相关专家到位。

2、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在接到指令后,立即到首诊科室对患者进行会诊,判断事件严重程度,指导首诊医师进行初步诊治,并建议应急指挥办公室是否启用应急处置队对患者进行诊治。

3、应急处置队在接到通知后,根据情况立即到达院内或院外开展医疗施救。

4、应急处置队要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及应急指挥办公室指挥下及时做好伤员和病人救治工作,开辟专门病房对病人进行隔离和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工作。

(五)个人防护:

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在开展救治工作时应注意个人防护。

收治病人科室应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三、保障

(一)物资保障

药剂科及设备科要根据要求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药品及物资储备。

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及时补充更新。

各临床科室要做好病区各类急救药品储备。

(二)技术保障

各级医务人员必须通过各种形式学习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救治能力。

各临床检验科室要积极开展相关实验检查项目,提高检测水平,为更快识别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实验室保障。

各科室应收集、整理、分析各种资料,为开展相关科研制定应对措施。

 医务科、护理部应对医务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

四、结束后处理

(一)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完毕后,要对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科学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奖励和处罚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科室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科室及相关责任人员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追究相应责任,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