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土地入股机械化大生产的可行性研究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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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土地入股机械化大生产的可行性研究定稿

目录

1四平市概况1

2土地入股的可行性分析2

2.1自然地理条件适合进行机械化大生产2

2.2落后的耕作制度迫切需要土地改革2

2.3农民对土地入股有了足够的热情4

2.4农业基本建设初具规模,为土地入股奠定了基础4

2.5政策支持给土地入股带来了机遇4

3土地入股的基本思路5

3.1确立合理的分配制度5

3.2采用合理的入股方法6

3.3建立合理的管理体制6

3.4全面采用机械化作业6

3.5合理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7

3.6合理规划农村建设7

4实施土地入股的建议8

参考文献:

8

致谢:

9

四平市土地入股机械化大生产的可行性研究

四平李洪亮

摘要:

现行分散的耕作方式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不利于农业现代化发展。

为了解放农村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切实保障农民利益,本文在阐述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这一新型的土地流转模式的基础上,结合目前四平市“三农”发展状况,根据四平市自然、人文和物质基础的现状,分析了农村土地入股的可行性,提出了土地入股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政策保障措施。

关键词:

土地入股;可行性;机械化大生产;四平市

随着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建立和承包关系的发展,大量土地掌握在农民手中,然而农民靠双手劳作种地、靠天吃饭的耕作模式所带来的农业收益仅仅够维持生计,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很难在其它行业有所作为,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方式无法引入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中国农业科技化水平和单位土地产出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农业的出路在于实现农业机械化,农业的发展在于解放农业劳动力[1]。

四平市农业经济的发展,需要解决单位面积耕地产出水平的有限性与大量农业劳动力投入之间的矛盾,需要解决分散的个体农业耕作与实现农业现代化之间的矛盾,使农业劳动力与土地之间在机械化耕作方式下得到合理配置,剩余农村劳动力得到有效转移。

土地入股机械化大生产就是要实行有组织、规模型、机械化农业合作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单个农业劳动力对土地的耕作量,切实提高农业劳动力效益,把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从有限的土地上解放出来,或从事农业加工业、服务业、非农产业,或向城镇转移,以增加农民收入,最终实现农业和工业、农村和城市、农民和工人的协调发展。

1四平市概况

土地入股是指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土地经营承包权前提下,以农民个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分别入股由国家或企业等征地主体投资组成的公司或经济实体,获得“土地股权”的方式[2]。

四平市以从事农业为主的有六个县区,土地总面积14080平方公里,耕地总面积971万亩,总人口332万人,农业人口209.5万人,农业劳动力97万人,农业人口人均占有耕地约4.5亩,人均纯收入3500元左右[3]。

人少地多的四平市,分散的个体农业耕作,很难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束缚了农业劳动力,不利于农民收入快速增长。

土地入股可以将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其他行业,为农民增收扩大空间。

在人均耕地4.5亩的四平市农村地区,以一个标准家庭为例,即夫妻两人带一个小孩赡养两个老人,共三个劳动力的农户,占有耕地22.5亩。

如果种植玉米和小麦,常年需要三个劳动力务农,平均每年每亩可收玉米1300—1500斤,可收小麦600—800斤,折合人民币1000元左右,扣除成本支出约400元,每年每亩实际收入600元,计13500元,加上家庭副业5000元,合计也只有18500元,人均纯收入仅3700元,远远达不到小康生活。

目前,分散的个体农业耕作,农民离不开土地,土地束缚了更多的农业劳动力,农民缺少了发展的空间。

土地入股,可以变分散的个体农业耕作为具有较大规模的合作化生产,实现机械化作业,大大提高单个农业劳动力的劳动效益,使更多的农业劳动力走出土地,去实现更大价值。

还以五口之家的农户为例,摆脱出来的三个劳动力,参加合作生产或务工,以一个劳动力年收入8000元计,三个劳动力年收入24000元,再加上土地入股的股份红利和家庭副业收入,年收入至少可达35000元,人均收入可在7000元以上,这样农民就有了更大的致富空间。

2土地入股的可行性分析

四平市农村的自然地理条件适合土地入股后的大规模合作生产;衣食无忧的农民也在寻找致富之路,对土地入股有了足够的热情;经过几十年的农村改革和农业综合开发,为土地入股创造了许多有利条件;目前党的政策对“三农”的进一步倾斜及政府对“三农”的大力扶持,使土地入股有了可靠保证。

2.1自然地理条件适合进行机械化大生产

四平市以松辽平原为主,中西部属东北平原腹地,地势平坦,土地辽阔,平原占总面积的70%;四平市属于辽河流域,有东西辽河两大河流,水源充沛,湖河众多,水网密布,其中有大型水库——二龙山水库,蓄水量176200万立方米;中小型水库上百座,为农业生产和城乡人民生活用水提供了较为丰富的水利资源。

降雨量充分,年平均降雨量在700毫米以上,阳光充足,全年日照平均在2690小时左右。

四季分明、气温适宜;土地资源非常好,大部分地区是有机质含量高的黑土、黑钙土[3]。

这些自然环境适宜大面积、规模型粮、油和其它经济作物种植,适合土地入股后机械化农业耕作[4]。

2.2落后的耕作制度迫切需要土地改革

分散的个体农业耕作不利于农业机械化生产,土地入股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创造了条件。

四平市的很多地方,农民在进行责任田分配时,为了体现公平合理,好田差地各家各户都有份,近田远地每家每户都沾边,这就形成了农户每家田地很多而且还不连片,每户十几亩耕地,分散到几块,耕作很不方便,费时费工费力,生产效益低,形成了农业劳动力付出远远大于收入的不等关系,土地成了农民“剥削者”。

这种情况不利于机械化生产,农业机械在分散的农民责任地上施展不开,机械化的优势很难发挥的出来,所以四平市农村的广大地区目前在土地耕作中还停留在小型的农业机械作业和大量的手工劳动上。

土地入股为实现农业机械化,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创造了条件。

入股后的土地在一个生产单元下形成了大规模连片,便于规划统筹,使农业机械化生产成了客观要求、必然要求,为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创造了条件[2]。

分散个体农业耕作制度,不利于农村经济参与市场竞争,土地入股为农业与国际接轨、农民与市场接轨拓宽了道路。

我国自加入WTO后,商品经济与国际接轨,国民经济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四平市广大农村都是分散的个体农业耕作,农业生产单一落后,农业劳动力的效益很低,农村经济很脆弱,每个农业劳动力常年耕作土地只有十几亩,按每年每亩地纯收入以600元计,每个农业劳动力全年也只有六七千元左右的收入。

现在,一些发达国家已实现了大规模的农业机械化作业,每个农业劳动力每年可耕作上百亩土地,每个农业劳动力每年可创造几十万甚至百万元的利润,也就是说一些发达国家一个农业劳动力创造的价值是我们一个农业劳动力创造价值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这样大的差距,农业很难与国际接轨,农民很难立足于市场经济竞争之中。

土地入股,实现了大规模农业机械化作业,就能大大提高单个农业劳动力的效益,并能缩短与发达国家农业生产上的差距,为农业与国际接轨、农民与市场接轨拓宽了道路[5]。

分散的个体农业耕作不利于农村走城市化道路,土地入股为“城乡统筹、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提供了方便。

大量的财政投入远远满足不了分散的个体农业耕作改善生产条件需要,四平市每年财政投入农业上亿,农户有66.5万[3],如全部到户每户每年也只分摊到几百元,很难有更大的作为;土地入股后,大规模农业合作生产有利于集中财力办大事,做大做强。

分散的个体农业耕作对农业劳动力占有量大,剩余劳动力又有相对的不确定性,现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农闲时外出务工,农忙时回家务农,短期务工的多,长期务工的少,工资收入低,来回花销大,不利于用工上的城乡统筹,合理使用;土地入股,在机械化的作用下大大减少了务农劳动力,使剩余农业劳动力相对增多和稳定,有利于对剩余劳动力的合理利用,统筹安排,也有利于消除剩余农业劳动力的后顾之忧,从而从事长期务工或者其它工作。

目前,四平市农村的农户居住比较分散,一个自然村的二三百户人家一般要居住在十几个点上,有的甚至更多,就是一个村民小组的三五十户人家,也多散在几个点上,门前屋后、进出道路占地多,生活很不方便。

此外,随着农民手头用钱宽余,儿女婚嫁,要盖新房的也就增多了,而新房又必须盖在自家分散的责任地上,有限的耕地资源又被新建住宅地占用,本来就比较分散的农户又出现新的分散,使得农村走城市化道路更加艰难;土地入股有利于土地的统一安排,农户住宅地的统一规划,进而有利于城乡统筹,使农村走城市化道路成为现实。

2.3农民对土地入股有了足够的热情

目前分散的个体农业耕作,在农业生产上,还是小型的农业机械作业和大量的手工劳动,土地无法离开对农户各家劳动力的依赖;尽管农户各家耕地有限,每亩耕地每年收入有限,但农户各家常年都需要投入足够的劳动力;尽管农业劳动十分辛苦,还是体现不了农业劳动力应有的价值。

脱贫致富的路在哪里?

农民也在苦苦思索。

四平市梨树县白山乡,耕地面积60011亩,农业人口25175人,农业人口平均占有耕地3.5亩,每个劳动力平均每年纯收入五六千元,外出务工或从事其它工作的农业劳动力每人每年平均纯收入10000元[3],务工的与务农的农业劳动力相比年收入要高出一倍。

随机走访了部分农民,90%以上的农民都谈到个体农业耕作势单力薄,常年捆住了大部分劳动力的手脚,知道地里收入有限,务工收入要高得多,但是地不能不种,想出去也很难,致富更加艰难。

当问到对土地人股有何想法时,许多农民都说到只要我们的责任地不被吃掉,土地入股后有足够稳定的分红,是非常愿意的。

有的农民还说到,土地入股的确是农业发展的方向,这样就有了集中生产的优势,使农业生产规模化,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不但可以减少还能相对稳定,更多的剩余农业劳动力可以安心去务工,或从事其它工作,农民的收入自然会增加[6]。

2.4农业基本建设初具规模,为土地入股奠定了基础

农业作为国家的基础,一直被重视。

国家大抓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兴农业水利工程、农业基本建设一直在加强;农村改革的二十几年来,农业基本建设又有了新的发展;特别经过近二十年的的农业综合开发,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灌溉农业,使农业基本建设初具规模。

四平市广大农村地区一直是吉林省委省政府扶持的重点,因此四平市特别注重以农田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为重点的基础性、公益性建设,先后兴建了大型水库、中小型排灌站和蓄水工程等。

在每个乡镇范围内,都建有集中的蓄水工程、排灌系统,许多自然村也有自己的排灌措施。

这些恰恰适应了土地入股后大规模农业合作生产的需要[6]。

2.5政策支持给土地入股带来了机遇

有关政府文件指出:

加强“三农”工作,积极发展现在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强调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发展环境,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竞争力和综合生产能力。

吉林省相关文件指出:

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更是为四平市机械化大生产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政策支持。

因此,在四平市农村地区推行土地入股,政府在财力物力上会有一定的的倾斜,土地入股一定会朝着更加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

3土地入股的基本思路

农村土地实行股份合作是农民在实践中创造的一个新事物,主要有三种形式:

(1)将村集体土地与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一起折股量化,明确每个社员的股份,经营收益按股分红。

它的主要特点是,在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的基础上,将农户承包的土地也折股量化,设置土地承包经营权股。

(2)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

它的主要特点是,将原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给农户的承包地经营权作股,组建新的股份合作组织,对入股土地实行统一规划、开发和经营。

股份合作组织直接经营或者代表股东与企业签定合同或进行租赁。

(3)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参股。

它的主要特点是农户以承包地折价参股。

采取保底收入、盈余分红形式[7]。

为了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保证农民有固定收入,四平市的土地入股可采取股份保底分红制,即在收益最差时也要保证给农民一定的分红。

3.1确立合理的分配制度

土地是农民的依靠,是农民生活的基础。

对于土地入股,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农民在土地上的收益会不会得到保证。

推行土地入股的目的就是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使广大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因此,在实施土地入股时,应该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要明确只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农民对自家责任承包地的其它权益不受损害;确保土地入股后农民责任承包地的股份红利收入,并以具有法律效益的合同形式确定下来。

为了使农民责任承包地的股份收入有保障,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采取股份保底红利制是必要的。

可以按农民责任承包地一亩为一股入股,到底每股保底红利为多少?

既能使农民得到实惠,又能使合作生产承受得起。

我们可以作一下可行性分析。

土地入股前,还是小型的农业机械作业和大量的手工劳动,单个农业劳动力常年耕作土地只有10亩左右,每年每亩600元计,每个劳动力每年只能收入6000元;实行土地入股后,在大规模的农业机械化作用下,每个农业劳动力常年耕作60亩以上的土地是可能的,在统筹安排下,其它的成本性支出也会降低,产量也会增加,以每亩每年800元计,每个劳动力每年可创造48000元的收入。

如果把每60亩土地按50%作为股份红利,20%作为劳动力工资,10%作为合作社管理者工资,20%作为扩大再生产基金,那么每亩每年就有400元股份红利,如果以合作生产规模为6000亩计,总收入就大约有480万元,参加合作生产的农业劳动力每年就有96万元的收入,管理者每年的合计工资就有48万元,每年扩大再生产基金就有96万元。

所以,每亩每年为400元的保底红利是可以的。

这样,农民在土地上每年每亩就有了400元以上的稳定收入。

如果参加合作生产的劳动力,每人每年可收入9600元,务工或从事其它工作的劳动力,每人每年可收入10000元的话,农业人口人均年收入可达七八千元,这样农民的收入就会有大幅度增加。

3.2采用合理的入股方法

为保证合作生产健康向上发展,土地入股可采取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办法。

在方法上,可以先在小范围进行试点,摸索经验,待成熟后,以点带面、全面推广。

如果太小,对农业机械化作业有很大影响,不能充分体现合作生产的优势。

一般情况下,在四平市一个自然村的范围内,大约五六千亩的土地,以这样大的规模组织土地入股是比较适中的。

3.3建立合理的管理体制

土地入股可采取法人经营管理制来提高经营管理者和生产者的双向积极性。

土地入股要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确立法人资格地位,形成合作社内部经营管理组织机构,采取竞争上岗的形式,来确定农业生产合作社经营管理者和法人代表,在明确责、权、利三者之间关系的基础上,给予法人代表充分的经营管理权,使其在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的方面实行充分自主权,从而能够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8]。

另外,四平市是吉林省的粮食主产区,为了确保粮食安全,应由政府对其合作化生产实施宏观调控。

3.4全面采用机械化作业

土地入股后要大力实现农业机械化作业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合作生产的目的就是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而实现这一目的,就必须实现农业机械化作业,进而实现农业现代化。

合作生产后,要根据土地规模、生产需要购置较大型的农业机械设备,实现农业耕、种、收、加工机械化作业一条龙,摆脱农业生产上的手工作业法,切实提高农业劳动力的效益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考虑到合作生产刚起步,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济基础薄弱,建议政府应给予大力的扶持,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上要有进一步作为。

3.5合理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

对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应采取内部消化、政府协调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来合理安排。

土地入股后,逐步实现了大规模农业机械化作业,大幅度提高了农业劳动力的效益,除一部分农业劳动力继续在合作社中从事农业生产外,大部分农业劳动力就会出现剩余,如果剩余的这部分农业劳动力得不到充分合理的安排,农民就会闲着无事,农民的收入不但不会增加,还会减少。

因此,能否充分合理来安排剩余农业劳动力,不仅关系到土地入股的成败,而且还关系到农民权益能否得到保障[8]。

那么,土地入股后在一个合作社内到底会出现多少农业剩余劳动力?

如果一个合作社生产规模为6000亩,按每个农业劳动力常年耕作土地10亩,土地入股前,就有600个农业劳动力在从事农业生产,土地入股后,在机械化的作业下,每个农业劳动力常年耕作土地六十亩,只需要100个农业劳动力,再加上二十个经营管理者也就是说土地入股后只需120个农业劳动力,剩余农业劳动力480人。

对这么多剩余农业劳动力的合理安排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应采取多种途径。

一是采取内部消化。

可以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内部开办农业产品加工厂、家畜家禽养殖场、社区服务业,在条件许可的地区还可以开办非农企业,这样一来就地安排二三百人是可能的。

二是采取政府协调。

在由政府扶持的产业化龙头企业中要重点安排剩余农业劳动力就业,使政府的财政投入真正体现在广大农民的身上;还可以有组织地对剩余农业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劳动服务保障机构;此外,城镇工厂、企业、政府事业单位的在用工上也要向农民倾斜。

三是自谋职业。

要鼓励和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体经济,帮助农民走自我发展之路,农民也可外出打工,去大连、沈阳等发达地区。

这样,通过内部消化、政府协调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使绝大部分剩余农业劳动力得到充分利用[1]。

3.6合理规划农村建设

要坚持“城乡统筹、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来规划农村建设。

农村走城市化道路是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土地入股后,在一个自然村,二三百户的范围内形成了生产的集中,生产的集中需要居住生活的集中,这非常有利于新农村建设。

可以先在一个或几个自然村的范围内,按照城镇建设模式来规划新农村建设,确定集中居住生活地,对农户的新建住宅必须建在规划区内,对农户的危旧老房需要拆建的,也必须统一在规划区内,等到农村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可以有组织地进行拆迁,兴建中低层住宅楼,形成规模型农民住宅群。

政府可以将财政资金投入到农村的基础性、公益性建设中去,帮助农村搞好基本建设,为土地入股后的合作生产创造更加有利条件,逐步实现农村城市化,切实搞好新农村建设。

4实施土地入股的建议

(1)应完善土地入股相关的法律,使增收的目的得以实现,使广大农民切实成为该项改革的受益者。

(2)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

政府要重视对农民利益的保障,在土地入股实施过程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①在农民自愿、公平的基础上,选举有能力的人带头领办。

②坚持土地用途管制。

③市县(区)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

④用作出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经过具备资格的机构进行资产评估[9]。

(3)入股后,董事会、监事会、理事会成员由股东们选举产生。

董事会平时的日常支出以及活动经费都要做到公开、透明,股东们有权利也有义务进行监督。

召开会议或进行决策时,必须有2/3以上股东参加并决议,否则作出的决策视为无效。

(4)相关部门应约束地方政府行为,对地方政府行为要不定期检查,发现地方政府的不当行为要严肃处理。

同时地方政府应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能靠行政手段搞整村甚至整乡土地流转,片面求规模,大搞土地兼并。

(5)政府要加大对农民的支持力度,在经济和物质上要适当给与补偿,不能违背农民意愿,踢开农民,强制把土地低价流转给涉农企业,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政府要必须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仍在农民手中[10]。

(6)要发动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

在推行土地入股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农民的意见,不能搞一刀切,强制农户就范[9]。

(7)农民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时刻明确土地产权,发现地方政府的不当行为要进行举报,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

政府要设立农民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政务要公开在人民的监督下。

参考文献:

[1]万敏,萧洪恩等.中国农民的出路及农民的现代化[J].湖北社会科学,2006,1.

[2]张立平,钟涨宝.土地入股[J].中国土地,2006,10.

[3]CNKI中国宏观数据挖掘系统---四平市数据..

[4]黎海波.美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特征[J].当代农机,2006,4.

[5]叶美荣.实行土地入股促进农民增收

(二)[J].新农业,2004,5.

[6]夏振坤.农业机械化社会经济条件的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1982,2.

[7]刘保峰,吴荣秀.土地股份制是农村土地产权改革的必然方向[J].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报,2007,7.

[8]张笑寒.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制度解析与实证研究[J].江苏农业大学,2007.

[9]唐洁.正确认识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问题[J].经济论坛,1996,7.

[10]樊永强.浅议农民土地入股中的利益保障[J].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

Sipingpoolingoflandmechanizationbigproductionfeasibilityanalysis

LIHongliang

(CollegeofResourcesandEnvironmentalSciences,GansuAgriculturalUniversity,Lanzhou730070,China)

Abstract:

Existingdecentralizedfarmingmethodstofarmersonthelandconstraints,Isnotconducivetothedevelopmentofagriculturalmodernization.Toliberatetherurallaborforce,increasetheirincome,effectivelyprotectingtheinterestsoffarmers,Inthispaper,thefarmerstherighttolandcontractualmanagementstakeinthisnewlandtransfermodeonthebasisof,Sipingthecurrent"threerural"developmentsituation.SipingCityinaccordancewiththenatural,humanandmaterialbasisofthestatusquo,ananalysisofthefeasibilityofinvestmentinruralland,alandinvestmentofspecificmethodsandpoliciestoimplementsecuritymeasures.

Keywords:

SipingCityLandsharesfeasibilityMechanizedlarge-scalep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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