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500亩以上坝区农田建设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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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500亩以上坝区农田建设工程
贵州省500亩以上坝区农田建设工程
技术指南(试行)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二○一九年四月
总则
根据省委、省政府500亩以上坝区开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为加强全省500亩以上坝区农田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助推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将坝区培育成我省农业现代化的样板田、科技田、效益田。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结合实际,特制定我省500亩以上坝区农田建设工程技术指南(试行)。
农田建设工程类型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四大类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是地块土方的挖填平整工程。
平整后大坝符合现代农业和机械化耕作要求,提高灌水均匀度和水肥利用效率,减少水土流失,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灌溉与排水工程是新建和改建输配水渠(管)道、泵站及渠系建筑物。
推广软管浇灌、喷(微)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坝区排涝标准达到5年一遇以上,灌溉保证率达到80%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数明显提高。
田间道路工程是新建和改建田间道、生产路,配套建设农机下地块坡道、桥涵等附属设施。
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
田间道路通达地块数达90%以上,基本满足农机作业、农业物资运输等生产活动要求。
其他工程包含农田防护和生态工程、输配电工程和市场冷链等产业配套设施工程。
农田防护和生态工程是水土流失易发坝区合理布设农田林网工程,修筑岸坡防护、坡面防护、沟道治理等设施,全面改善农田防护和水土流失,农田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受防护的耕地面积达到90%以上;输配电工程是铺设高压和低压输电线路,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完善泵站、冷链以及信息化工程等供电设施;市场冷链等产业配套设施工程是新建和改建分级包装、预冷仓储、初级加工、冷链运输等产地集配中心,建设标准按《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建设规范》(SB/T10870.1—2012)执行。
本指南是我省500亩以上坝区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实施方案编制、预算编制以及立项、施工和验收的重要依据,各地参照执行。
第一章土地平整工程
第一节田(土)块修筑工程
一、田(土)块布局
田(土)块布局应与沟渠、道路、周边景观及村庄的布局相协调,有利于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二、土地平整单元
以田(土)块划分土地平整单元,土地平整单元内应实现挖填方平衡,并能满足土地平整的其他规定。
三、地块平整度
田面倾向灌溉方向,田面起伏不应超过0.03m;土面起伏不宜超过0.05m。
四、地块坡度
坝区平整后田面坡度一般不超过1°,田块坡向应与灌排水方向一致。
。
五、土体构型
项目建设后土体厚度不应小于0.6m,耕作层不应小于0.18m,其中水田犁底层不应小于0.08m。
六、田块形状及大小
(一)整治后尽量使耕作田块形状成矩形,避免三角形等不规则形状,田块面积尽可能大些,不应小于0.034ha(0.5亩)。
(二)田块长度应根据地形、耕作机械工作效率、灌溉均匀程度以及排水畅通度等因素确定。
(三)田块宽度应考虑机械和人工作业、灌溉排水等要求和地形地貌的限制,带宽不宜小于5m。
(四)田坎平直稳固,田坎不宜太高,一般1.2以下较为宜,通常采用田间土修筑,避免浆砌或混凝土浇筑。
第二节土地宜机化建设工程
一、总体要求
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细碎、异形等地块进行合并、对地块进出坡道及沟渠道路等进行改造,满足与地块规模适应的农业机械作业要求。
二、建设原则
(一)科学选址。
道路通达、土层深厚、集中连片、排灌基础好、坡度不宜大于6。
优先选择已经规模化流转的地块,依据排灌方向沿等高线修建的几何形状为长方形或近似长方形的水平条状形地块。
(二)绿色轻简。
坚持资源循环、绿色低碳理念,因地制宜,根据坡度及实际情况,尽量减少对表土耕作层(25~30cm)的破坏,必须进行挖高填低的,对耕作层土壤剥离、回填利用,土方就地就近挖填转运。
(三)合理配套。
合理选用挖掘机、平地机、拖拉机、开沟机等机械设备,高效快捷地进行整理整治作业。
三、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建设内容
1.地块互联互通。
按照农机进得去出得来、耕地占用最小化(路即是地,地即是路)的原则,合理设置农机入田口和出田口,实现相邻地块之间、地块与道路之间衔接顺畅,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进出地块及田间转移需要。
2.消除作业死角。
对尖角、弯月形等影响农业机械作业的异形地块,进行开挖回填、截弯取直等整理,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作业要求。
3.优化地块布局。
地块小并大、短并长、弯变直,实现以条带状分布为主,延长机械作业线路,减少机械折返频次。
4.合理布局沟渠。
根据整理整治后的地块坡向和其他相邻地块雨水排泄流向,合理布局沟渠。
沟渠的修建应兼顾农业机械通行需要,深开围沟、背沟,少开或浅开厢沟。
5.石块填埋处理。
地块整理整治中的石块,宜就近集堆深埋处理。
6.土壤培肥熟化。
地块整理整治后,通过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粪肥施用等生态培肥方式,结合深松、旋耕等农业机械化措施,培肥熟化土壤,提升地力。
(二)技术要求
1.坝区地块单块长应不小于100m,宽不小于20m;或面积宜大于3亩。
2.单块旱地纵向坡度≤10%,单块旱地横向坡度≤3%,平均农业机械生产行径路线≥100m
3.最大挖填高度≤1.5m;
4.石块埋置深度≥0.5m。
5.入田口和出田口宽度不小于2.5m,田间生产路最大纵坡≤8%,路面宽2~2.5m,路面高出地面不大于0.3m,路面用沙包土或泥土,无需水泥硬化。
四、建设流程
(一)地形测绘。
测绘1:
500~1:
2000原貌地形图。
(二)方案设计。
实地踏勘,对整理整治地块进行分区编号及地块的互联互通、沟渠布局等进行规划设计。
(三)施工设计。
绘制总平面图,制作施工图,并对图标、图例、技术要求等进行说明。
(四)现场放线。
在地形图找参照点手工放线,也可推算坐标值后用仪器放线。
(五)工程施工。
先剥离表层耕作土壤堆积待用。
地块整理整治成形后,将剥离的表层耕作土壤均匀铺平,不宜生土覆盖。
第三节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
一、耕作层剥离与回填
(一)为保护好耕作层土壤及肥力,需进行耕作层剥离与回填。
平整前应将耕作层剥离集中堆放,剥离厚度0.2~0.25m为宜,待完成地块平整后再均匀回填。
(二)耕作层回填前,田面必须达到设计回填表土层底面高程,平整度基本达到本指南的要求。
二、增土提质(客土)
(一)为提高耕地质量,建成高标准农田,对土地不足0.6m的耕地进行客土。
(二)客土土源应与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使用相结合,选择土质好(壤土)、肥力高的耕作层作为客土土源。
客土要求符合经济效益合理、生态效益可行的原则,应依法利用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土壤或河道沟渠清淤符合耕作条件的土壤,不得破坏生态环境。
客土源的基本条件见附录A。
三、石方爆破
(一)岩石爆破的地下深度不得低于0.6m,爆破后岩面应平整,不得存在上凸凌峰。
(二)岩石爆破后,弃石应运出爆破田块,回填土壤,使田块保持平整。
四、土壤改良工程
土壤改良工程标准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第二章灌溉与排水工程
第一节一般规定
一、工程等级划分
(一)工程等别按灌溉、排水工程分别确定,具体划分见表2.1.1-1。
表2.1.1-1灌溉、排水工程等别指标表
工程等别
蓄水枢纽工程(104m3)
引水枢纽工程(m3/s)
灌排渠沟工程(m3/s)
提水工程(m3/s.万kw)
灌溉流量
排水流量
单站装机流量
单站装机容量
Ⅴ
<10
<2
<5
<10
<2
0.01~0.10
(二)水工建筑物等级
水工建筑物按Ⅴ级要求。
水工主、次建筑物工程级别为5级。
(三)水工建筑物分级
农田建设的灌溉渠道、排水沟、灌排建筑物属于5级及以下工程,其分级指标如表2.1.1-2。
表2.1.1-2灌溉渠道、排水沟、灌排建筑物分级指标
工程级别
灌溉渠道
排水沟道
灌排建筑
灌溉流量(m3/s)
排水流量(m3/s)
过水流量(m3/s)
5
<2
<10
<2
二、灌溉标准
(一)灌溉设计保证率
灌溉工程标准应根据当地水资源情况和作物种类,按表2.1.2-1灌溉设计保证率确定。
表2.1.2-1灌溉设计保证率
灌水方法
分区
作物种类
灌溉设计保证率(%)
地面灌溉
季节性干旱
较严重地区
以水稻为主
70~80
以旱作为主
50~70
水资源较
丰富地区
以水稻为主
75~85
以旱作为主
70~80
水资源丰富地区
以水稻为主
80~90
以旱作为主
75~85
低压管道灌溉
季节性干旱较严重,可供灌溉水源有限地区
以水稻为主
80~90
以旱作为主
75~85
水资源较丰富,用明渠供水成本过高地区
以水稻为主
85~95
以旱作为主
80~90
喷灌、微灌
各类地区
各类作物
85~95
雨水集蓄
利用灌溉
季节性干旱较严重,可供灌溉水源缺乏地区
旱作
50~70
注:
作物经济价值较高的种植地区,宜选表中较大值;作物经济价值不高的种植地区,可选表中较小值。
(二)以抗旱天数为设计灌溉标准时,其设计抗旱天数应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和作物种植结构等因素确定:
在水资源丰富的地区或以经济作物为主的灌区可取40~50d,在可供水资源缺乏的地区或以一般大田作物为主的灌区可取30~40d。
(三)灌溉定额
灌溉定额应根据当地或类似地区作物需水量或灌溉制度试验资料以及本地区作物生育期的降雨量分析确定,无资料时:
水稻生育期净灌溉定额可按270~280m3/亩(P=80%)参考确定,泡田净定额可按80~100m3/亩参考确定,东部及北部地区可取大值,西部地区可取小值;旱地作物灌水次数及净灌水定额可参考表2.1.2-2确定。
2.1.2-2贵州省主要旱作物灌水次数及灌水定额
项目
玉米
小麦
油菜
烤烟
蔬菜瓜果
灌水次数(次)
2~3
1~2
1~2
3~5
3~5
灌水定额
(m3/亩)
喷灌、沟灌
30~45
40~50
25~40
20~30
25~50
微灌、浇灌
15~25
20~25
12~20
8~12
15~30
(四)渠系水利用系数
应采取节水工程措施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新建和防渗处理后渠系水利用系数应≥0.75。
(五)灌溉水利用系数
小型自流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不应低于0.70;提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不应低于0.80;低压管道灌溉、喷灌、微喷灌不应低于0.85;滴灌不应低于0.90。
三、灌溉水质
灌溉水质均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禁止用未经处理的污水灌溉农田。
四、排水标准
(一)排水标准的设计暴雨重现期采用10年一遇。
(二)农田建设排涝标准,旱作区可采用24小时暴雨,从作物受淹起1~2d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稻区一般可采用24小时暴雨从作物受淹起2~3d排至水稻耐淹深度。
(三)农作物的耐淹水深和耐淹历时,应根据当地或临近地区有关试验或调查资料分析确定。
无试验或调查资料时,见表2.1.4-1。
表2.1.4-1几种主要农作物的耐淹水深和耐淹历时标准
水稻
生育阶段
耐淹水深(cm)
耐淹历时(d)
水稻
返青
分蘖
拔节
孕惠
成熟
3~5
6~10
15~25
20~25
30~35
1~2
2~3
4~6
4~6
4~6
玉米
抽穗
灌浆
成熟
8~12
8~12
10~15
1~1.5
1.5~2
2~3
红薯
—
7~10
2~3
大豆
开花
7~10
2~3
小麦
拔节~成熟
5~10
1~2
(四)设计排涝模数应根据当地或邻近地区的实测资料分析确定。
无实测资料时,选用《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排涝公式计算。
(五)设计排渍深度、耐渍深度、耐渍时间和水稻田适宜日渗漏量,应根据当地邻近地区农作物试验或种植经验调查资料分析确定。
无试验资料或调查资料时,旱田设计排渍深度可取0.8~1.3m,水稻田设计排渍深度可取0.4~0.6m;旱作物耐渍深度可取0.3~0.6m,耐渍时间3~4d。
水稻田适宜日渗漏量可取2~8mm/d(粘性土取较小值,沙性土取较大值,低洼和有托水层地区也取小值)。
五、防洪标准
农田建设建设的引水、提水、蓄水枢纽工程及灌溉渠道、灌排建筑物、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重现期a)按表2.1.5-1执行。
表2.1.5-1枢纽工程及建筑物洪水重现期标准(重现期a)
枢纽建筑物(级别5级)
引水、提水
枢纽工程
设计
10
校核
20
蓄水枢纽工程
设计
20
校核
混凝土坝、浆砌石坝
100
土石坝、堆石坝
200
灌溉渠道、灌排建筑物(5级及以下)
设计
10
排洪沟(5级及以下)
设计
5~10
堤防工程(5级及以下)
设计
10~20
第二节水源工程
一、塘堰(<10万m3)
(一)塘堰规模
塘堰的蓄水量为1000~100000m3(其中,﹤50000m3为坑塘,50000m3~100000m3为山塘),坝高小于10m。
(二)挡水建筑物
1.宜选用土石坝、堆石坝以及浆砌石坝。
2.挡水建筑物必须安全、稳定,坝轴线要短而直,以减小工程量。
3.在土料广储,土质较好,可选择均质土坝;如大部分土质较差,可选择粘土心墙(斜)坝。
浆砌石可为重力坝或拱坝,浆砌重力坝适应一般地形,拱坝必须建在狭窄、对称、地质条件较好的河床上。
4.坝顶宽度可选择2.0~5.0m。
非溢流坝坝顶超高宜采用0.8~2.0m。
5.土坝
土坝内坡比应在1:
2.25~1:
3.0范围内.外坡比应为1:
2.0~1:
2.5,堤顶宽度应为2.0~2.5m。
坝顶超高高于坝前设计水位0.8m以上;坝面外坡种植草皮护坡,坝脚采用贴坡式反滤护脚或反滤堆石结构,内坡宜采用厚度为0.2~0.3m的块石或厚度为0.08~0.12m的预制混凝土板护坡。
两岸坝肩与坝面连接处,开挖衬砌排水沟。
6.浆砌石坝
1)浆砌石坝坝址应选在附近石料储藏丰富,坝址河床及两岸基岩埋藏较浅或出露坚硬岩石,施工受洪水影响较少的地方。
2)坝顶高程:
溢流坝段坝顶高程为水库最高正常水位,即泄洪道堰顶高程;非溢洪坝顶高程为泄洪道堰顶高程、设计洪水过溢洪堰顶水深、超高0.5m三项之和。
非溢流段坝顶宽按满足坝体抗滑稳定计算来确定,宜为1~1.5m;有交通任务的应满足交通需要。
内坡(迎水坡)宜垂直,对于较高坝段采用从基础以上至1/3坝高为斜坡,按1:
0.3,1/3段以上为垂直;外坡宜为1:
0.65~1:
0.8左右。
溢流坝段较高、过洪水量较大的,坝型断面应采用实用堰型;溢流坝段较低、过洪水量较小的,应采用宽顶堰断面。
3)浆砌石坝基础必须开挖超过基岩0.4m以上,并设置C15混凝土齿墙,其宽度不应小于0.4m,深度视其开挖后岩层稳定性而定。
4)坝体应采用M7.5水泥砂浆砌石,坝面应采用M10水泥砂浆摸灰0.03m厚或现浇C20混凝土0.10m厚防渗。
砂浆面或混凝土面每5m应预留一条纵向伸缩缝,缝深与砂浆、混凝土厚度相同。
坝段每15m~20m应设置沉陷缝,用沥青砂浆和二毡三油填缝止水。
5)塘堰浆砌石重力坝必须进行稳定和应力计算,满足相应的要求。
7.混凝土坝
1)混凝土重力坝设计与浆砌石重力坝相同。
2)混凝土拱坝必须建在对称、狭窄、基岩出露的基岩出露且可坝顶溢流的地段。
(三)泄水建筑物
1.挡水建筑物的岸边或天然垭口处建造开敞式岸边溢洪道或在坝端设置溢流坝段溢流闸、涵泄水。
泄水建筑物出口应设置消能工程。
2.溢流坝宜采用浆砌石或钢筋混凝土实用堰型结构;溢流闸、涵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岸边溢洪道宜采用浆砌石结构。
(四)放水建筑物
1.塘堰灌溉工程放水设施,宜采用梯级放水形式。
梯级放水设施由卧管(坝内涵管)、斜管及其衔接处消力池和出口消能等工程组成。
2.坝内涵管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圆管或浆砌石砼盖板箱涵,其断面尺寸应能够满足人员进入维修。
二、小型拦河坝(闸)
(一)、工程布置
1.拦河坝(闸)的坝址,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河床及两边河岸基岩出露、两岸边坡稳定、河面较宽的地段。
2.拦河坝(闸)的坝址,应选择在河床较为顺直、行洪条件较好的河段。
3.拦河坝的建设应充分利用当地水资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坝址选择在河溪沟汇合以下的河段处。
4.坝轴线的布置应与河床主流相垂直,坝型的选择应与当地建筑材料相匹配。
(二)拦河引水溢流坝体类型宜采用浆砌石、混凝土坝,因河床地质较差而河流流量较大而引水流量较小,可采用堆石坝或桩木坝(中间填卵石)。
(三)引水溢流坝应采用浆砌石或混凝土结构,坝体断面宜采用宽顶堰或实用堰两种型式。
对于拦河坝较高、过水流量较大的,为减少坝体过水溢流长度,应采用实用堰型,对于较低的拦河坝,为方便施工宜采用宽顶堰型式。
(四)溢流拦河坝宜采用浆砌石或混凝土结构,建筑坝型为实用堰或宽顶堰,其结构计算与塘堰工程浆砌石、混凝土坝相同。
(五)大坝上下游两边河床坡面宜设置导水翼墙,根据工程地质情况可设置重力式护坡或重力式挡土墙,采用浆砌石或砼结构;墙顶高度应为设计水位加0.3m;河床两岸坡面较稳定时,应建护坡,护坡结构为脚大顶小,顶厚不应小于0.3m;河床两边山坡稳定性较差时,应设置挡土墙,断面按顶宽0.4m,一面垂直,一边坡比1:
0.3~1:
0.4,基础埋深不应小于0.5m,并设置排水孔。
(六)溢洪拦水坝坝后可建消力池或挑流消能设施,坝基岩石为完整坚硬不易冲刷的岩石,坝体较高,经计算的挑流长度较长,能满足设计要求的,可采用挑流消能办法;其他情况均应采用消力池消能,消力池水力计算按有关资料要求进行。
(七)进水口渠道应设置控制闸门。
大坝与节制闸门之间渠段应设置一定长度的渠道侧流堰,堰顶高程应与渠道设计加大流量水位相同。
节制闸门的位置应选择在地面较开阔、交通管理较为方便的地方;闸门形式视过水流量、深度、宽度来确定,对规模较小的工程应采用螺杆启闭开敞式的平板闸门、铸铁闸门,叠梁闸门。
(八)拦水坝后的消力池深度和长度,应通过计算确定。
开挖后的消力池应先在基础设置反滤式排水槽(孔),解决底部排水问题,然后衬砌0.25~0.40m的M7.5浆砌石,在砌石面上应现浇0.1m厚C20混凝土,设置排水孔,在水流方向每1.5m设置一个,横向间距1.5~2.0m。
消力池两边重力墙应从底面往上1/3墙高处预留反滤式排水孔,每1.5m一个,孔径3~4cm;在消力坎后进行干砌石护底。
消力池首端、尾端均应设置C15混凝土齿墙,齿墙深度首端不应小于1.0m。
(九)采用挑流消能的工程,应处理好坝体末端与岩石交接处的连接。
用C20混凝土现浇处理裂缝,要预留排
三、雨水集蓄利用工程
(一)适用条件
在地表水缺乏和地下水开采利用困难的山丘地区,可采用雨水集蓄利用工程解决旱地作物灌溉。
(二)工程布置
1.雨水集蓄工程应综合考虑,相互协调,统一布置,做到拦蓄排引相结合,将各类型排水沟、截流沟、输水沟和自然冲沟与蓄水池之间的合理配置和综合利用。
2.集流工程的集流能力应与蓄水工程容量相一致,不得布置集流量不足或没有水源的蓄水工程。
3.贵州雨水集蓄灌溉工程的集流面可采用天然坡面,也可以利用道路、屋顶、各类广场、晒坝等建筑物,不需修建人工集雨面。
为有效汇集坡面径流,应在集流坡面上沿等高线布置截流沟;集流坡面较大时,应与沿等高线布置的截流沟相连沿纵坡方向依地势间隔布置截流沟。
集流场与蓄水设施之间用输水沟连接。
输水沟宜垂直于等高线布置,充分利用冲沟,且与截流沟连通。
雨水进入蓄水设施之前应设置沉沙池,雨水经沉淀后引入蓄水池。
4.蓄水池的布置间距应方便取水灌溉和提高集雨效率,又不致过于密集,池最大间距宜小于100m,且池的蓄水容积应与所控制的灌溉面积用水量相适应。
池之间沿纵坡方向可采用输水管道串联,以便利用重力自流输水。
5.灌溉系统布置。
大田作物渠系灌溉和管道灌溉,宜在田间布置管网并设置给水龙头或给水栓,灌水时在龙头上接移动软管进行点灌,给水龙头的布置间距宜为50m左右。
经济作物灌溉可采用喷灌或滴灌方式,其田间管网应按喷、滴灌工程的技术要求布置。
田间管网管材应优先选用PE、PVC塑料管和塑料软管。
第三节输水工程
一、明渠
(一)明渠输水适应于水稻种植区能自流输水的地面灌溉工程,也可作为旱坡地拟灌耕地中的水池与水源间的输水设施。
(二)贵州500亩以上坝区农田建设项目可按干、支、斗(农)或干、斗、农渠三级设置。
渠道末端应设置退水设施。
(三)各级渠道应选在各自控制范围内地势较高、控制灌溉面积最大的区域布置,干渠、支渠应沿等高线或分水岭布置。
(四)渠道布置应有利于机耕,尽量避免深挖、高填、穿越村庄和可能产生滑坡及其它地质条件不良的地段。
渠道边坡应稳定,不滑塌破坏。
(五)环山渠道应按一定距离设置泄洪闸、溢洪堰等安全设施,遇冲沟地段应设置背水桥等排洪设施。
泄洪能力应根据汇流面积,按10年一遇暴雨洪水计算。
(六)渠道设计流量应满足设计灌区灌溉高峰时段期的灌水要求。
渠道流速应不冲不淤,渠道平均流速应介于渠道不冲不淤流速之间。
农渠流量宜控制在0.02~0.05m3/s;斗渠流量宜控制在0.10~0.20m3/s。
最小流量不宜小于设计流量40%,相应最小水深不宜小于设计水深70%。
(七)渠道纵断面比降应根据渠道沿线地形、地质条件、设计流量和含沙量等因素确定,其比降在山丘区宜为1/500~1/1000,平坝区宜为1/1000~1/2000。
(八)渠道横断面应根据灌溉面积、沿线地形、地质条件以及边坡稳定需要等因素确定。
可采用矩形、梯形或U形断面。
矩形和梯形断面渠道可采用浆砌石或混凝土衬砌,砌筑砂浆标号不宜低于M7.5,混凝土标号不宜低于C10;U形断面渠道宜用混凝土衬砌,混凝土标号不宜低于C15。
渠道最小断面应能满足施工要求,最小底宽不宜小于0.3m。
(九)渠道的安全超高应按计算确定。
渠道衬砌超高值可采用0.3~0.8m;末级渠道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0.1m;兼作行洪的傍山灌溉渠道,其衬砌超高宜适当加大。
(十)堤顶宽度宜为0.4m~0.5m;末级渠道堤顶宽度宜为0.3m~0.4m;兼有交通要求时,可适当加宽。
(十一)各级渠道均应防渗。
采用现浇混凝土防渗时:
渠墙厚度宜为8cm~10cm,渠底厚度宜为6cm~8cm,混凝土标号不宜低于C10,并每隔6.0~8.0m应设置一道横向伸缩缝,缝宽2cm左右,缝内嵌填柔性止水材料。
采用水泥砂抹面防渗时,砂浆标号不宜低于M10。
预制混凝土块衬砌防渗时,应注意接逢处理,填逢砂浆标号不宜低于M10。
西部高寒地区的防渗混凝土和水泥砂浆标号应适当提高。
二、管道
(一)适用条件
用低压管道输水,管道工作压力宜为0.4~0.6Mpa,最末级管道上最不利出水口的水压应有3~5KPa。
管道管材宜采用PVC或PE塑料管、铸铁管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应优先采用塑料管。
(二)灌溉管网由干管、支管、毛管组成,布置形式应根据地形条件、地块形状、灌溉用水要求种植方向等因素选用梳齿状、鱼刺状、树枝状或环状网等布置形式。
末级固定管道走向应与作物种植方向一致。
管网最低点应设置放空阀,地形起伏高点应设置排气阀。
(三)管网压力分部差异较大时,可结合地形条件进行压力分区,采用不同压力等级的管材和不同的灌溉方式。
(四)管网布置应以管线总长度最短,控制面积大,投资少、效益高为原则,灌溉面积大于500亩的管网系统应进行多方案优化设计。
(五)管道布置要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