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合同范文十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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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合同范文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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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合同范文十篇

保证金合同篇1

  甲方(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政府采购中心

  乙方(供应商):

  为方便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简化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手续,提高采购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预存保证金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预存保证金金额,收取,退还

  1。

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预存保证金壹万元,作为参加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诚意保证。

  2。

乙方通过转帐方式向甲方交纳预存保证金。

甲方收到乙方预存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并发放一张"预存保证金卡"。

  3。

办理退还预存保证金手续时,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出并退回"预存保证金卡"。

甲方在确认乙方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以转帐方式退还预存保证金。

预存保证金所孳生的利息全部上缴广州市财政。

  第二条预存保证金的使用和管理

  1。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预存保证金卡"作为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无须另行交纳投标保证金;双方同意预存款不因乙方参加的具体采购项目所要求的保证金数额的多少而增减。

  2。

个别特殊或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甲方有权在采购文件中规定"不接受预存保证金卡",乙方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另行交纳保证金。

项目结束后,甲方依法退回该项目保证金。

  3。

乙方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约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依法扣减预存保证金,并上缴广州市财政。

乙方应当在参加下一个政府采购项目之前及时补足,否则,乙方的"预存保证金卡"失效。

  4。

"预存保证金卡"仅供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使用,乙方不得转借,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用途。

  5。

甲方必须将预存保证金存放在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条协议生效和期限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预存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__年2月18日前已发采购公告的项目,由于未在采购文件中注明相关内容,不适用本协议。

  2。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都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乙方可随时书面提出,要求甲方退还预存保证金,终止协议。

甲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退款当日本协议即自行解除。

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要求终止协议并退还预存保证金,本协议长期有效。

  3。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或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变更,双方可协商修改,补充相关条款。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保证金合同篇2

  甲方:

(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

(求租方)身份证号码: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号(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2、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产权编号:

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需要写明内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设备情况,如:

房屋为简易装修,其内无设备)店里所有设备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借任何理由停止乙方的使用权。

  第三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

从20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年___月___日。

  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租赁的租赁情况至少为一年,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变通)

  第四条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第五条房屋修缮和装修

  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保证正常的水电天然气供应,如出现漏水、墙面自然脱落、水电无法正常供应等对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响的情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7天之内予以解决。

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情况,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该房屋租房合同和协议规定如果人为的破坏由求租房负责维修)

  第六条房屋出卖

  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规定如果甲方紧急需要出卖房屋,具体解决办法可以协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

  第八条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房租与约定的房租一样。

  第九条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条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方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

附随合同之后。

出租方:

电话

  求租方:

电话

  年月日

保证金合同篇3

  

(一)签订劳动合同不得收取抵押金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4]256号)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附一:

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

  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

对擅自扣留、抵押职工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收取抵押金(品)的,公安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职工本人。

  附二: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

  [1994]11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4]256号)

  当前,一些企业在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擅自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或者“风险金”,这一做法违反国家关于劳动关系当事人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予以制止。

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曾于今年三月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对制止企业收取抵押金(品)的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同样,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也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或“风险金”。

对擅自收取抵押金(品)的,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给职工本人。

  

(二)经济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得收取或约定各种形式的抵押金;经济合同、承包合同不得代替劳动合同。

  劳动部办公厅、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对〈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50号)

  至于一些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根据本单位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按照职工本人自愿原则向职工收取“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全员入股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不属上述规定调整范围。

但是,用人单位不能以解除劳动关系等为由强制职工缴纳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入股(实行内部经营承包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实行公司制企业的董事会成员除外)。

否则,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处理。

  (三)录用人员时不得收取的费用

  用人单位在招收、录用职工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他们的集资、风险基金、抵押金、保证金、报名、培训、体检等任何费用。

保证金合同篇4

  出质人(甲方):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

电话:

  质权人(乙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

电话: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以下称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的《》(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经甲方依公司章程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授权(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甲方愿意为债务人与乙方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担保方式

  甲方以在乙方开立的保证金专户中的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并办理登记止付手续(保证金利息按照同档次活期存款利率执行,并将利息存入保证金账户作为质押权利的组成部分,作为乙方提供不可撤销担保责任)。

  甲方保证上述保证金专户中的保证金不存在权属争议。

  第二条保证金专户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大写)的保证金存入其在乙方开立的保证金专户,视为保证金交付乙方,质权设立。

保证金担保存续期间,甲方不得对保证金专户内资金进行支用、划转或做其他任何处分。

  保证金专户名称:

保证金专户账号:

  若担保范围涉及多笔债权,保证金专户账号明细见本合同第三条中的“保证金质押清单”。

  第三条担保范围

  债权本金(大写)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乙方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若担保范围涉及多笔债权,债权具体情况见下表“保证金质押清单”。

  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在其担保范围内优先承担担保责任。

乙方对上述保证金专户中的保证金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四条保证金担保的存续期间

  保证金担保的存续期间至被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五条被担保的主合同的变更

  甲方确认,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的,视为已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甲方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一)延长债务履行期限;

  

(二)增加债权本金金额。

  第六条合同效力的独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如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则甲方以保证金专户中的保证金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及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质押担保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质押权不因甲方的任何变动而受影响。

不受甲方或借款人合并、分立、重组、变更、股份制改造、隶属关系的'变更等因素的影响。

  第八条孳息的收取

  在质押期间内,乙方有权依法收取质押标的所生孳息。

收取的孳息在优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作为质押物。

  第九条担保权利的实现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权从其在乙方开立的保证金专户中直接划收相应款项:

  

(一)主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务本金或利息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受清偿的;

  

(二)根据主合同的约定乙方可以提前实现债权的其他情形。

  甲方承诺,如本合同约定的保证金账户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甲方将提供其他乙方认可的担保。

  第十条违约及处理

  甲方同意,如本合同约定的保证金账户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而甲方未提供其他乙方认可的担保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在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所辖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开立的账户中划收任何币种的相应款项,本条约定视同划收的授权文件。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一)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如甲方为自然人的,则其仅须签字)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二)甲方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将保证金存入其在乙方开立的保证金专户。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

甲方持份,乙方持份。

  第十五条声明条款

  一、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向甲方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

  二、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三、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特别注意了本合同字体划线的条款。

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四、甲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保证金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本履约保证金合同由双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鉴于甲方与乙方于签署了施工合同,乙方在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为保证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诺的履约义务得到切实履行,愿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

  第二条保证范围为乙方未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约定竣工日期竣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时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的损失。

  第三条保证金额

  乙方应当按照中标合同总金额的%,金额:

大写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此笔履约保证金乙方委托甲方从支付给乙方的合同预付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条赔偿

  保证方式为履约保证金可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等额抵销乙方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

  第五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

保证期满乙方如约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由甲方通知银行直接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划回乙方账户。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甲方也应向乙方提供有利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支付的资金证明。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在项目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并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拾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执壹拾壹份,乙方执玖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保证金合同篇6

  甲方:

__市__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

  乙方:

____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

__市__x路

  甲乙双方此前共同参与了合作开发__市__街以北地块的项目,并参与签订了相关的合同文本。

为保障乙方的权利,双方经过协商,达成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交付____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用以保证乙方在上述合作项目过程中对合作项目的借款利息和收益的收取没有任何法律风险、在上述合作过程中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否则,一旦出现乙方因此而承担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的,甲方同意乙方以上述保证金先行处理。

如出现保证金不足时,则甲方继续愿意承担乙方对外承担的责任。

  二、保证金的留置期限为____年,期间,对最终因乙方没有风险而应当返还甲方的部分(下称余下保证金),由乙方按照____的利率支付给甲方利息;

  三、余下保证金的归还期限为:

  四、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交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执一份。

  甲方:

__市__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____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__年__月__日

保证金合同篇7

  本履约保证金由合同双方于年月日在订立。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鉴于甲方与乙方于签署了施工合同,乙方在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为保证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诺的履约义务得到切实履行,愿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

  第二条保证范围为乙方未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约定竣工日期竣工、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时以及因违反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的相关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的损失。

  第三条保证金额

  乙方应当按照中标合同总金额的%,金额:

大写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此笔履约保证金由乙方通过支付到甲方,此款项不计利息或资金占用费。

  第四条保证方式为履约保证金可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等额抵销乙方因违反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的相关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额。

  第五条保证期间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

保证期后甲方根据乙方的合同履行情况,按照合

  同相关约定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保证金合同篇8

  一、案情简介:

  20__年2月,小李受聘到北京某汽车运输公司任货车司机一职,月工资为3500元,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两个月。

在试用期内,该公司并没有给小李发放工资,该公司称,要把小李在试用期的工资暂时扣押,待劳动合同期满后在发给小李,小李认为这样不合理,并向本律师咨询

  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法律风险

  在实践中,有些企业以防偷、防跑、防犯规等等为由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保证金”等,如果没有押金,就扣下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做抵押。

其实,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的,一旦劳动者向劳动部门投诉,企业是得不偿失。

新《劳动合同法》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了用人单位违法的处罚措施。

因此,新法实施后,企业在招工时收取押金、扣押证件的,不仅面临行政处罚,还将面临民事赔偿。

  本案中,小李可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支付暂扣的工资;协商不成,小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签订的法律风险防范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关于确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和依据。

签订劳动合同是稳定劳动关系、减少劳动纠纷的前提和关键。

如果处理不当,就会给以后的劳动用工埋下隐患。

__将通过分析劳动合同签订时的四大法律风险,以期为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消除隐患提供建议,从而为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避免劳动纠纷打下基础。

  不按照法定形式和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不按法定形式签订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资双方明确权利义务以及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各自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只有以书面的形式固化,企业的主张才能被予以支持和认定,发生争议时企业也才能更容易举证,使纠纷能够顺利解决。

在实践中,企业一定要避免陷入这种误区,即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规避法律的规定,自由处置员工的录用与辞退,而且还可以不缴、少缴税款和社会保险费,即便员工去告,也会因缺乏证据而不了了之。

其实不然,原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可参照的凭证包括:

(1)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

  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1)、(3)、(4)项的有关凭证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

而且这一通知还规定了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也很难因此免除相应的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要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向有关部门举报,经查实后,企业仍然要补缴社会保险费,且相关责任人还要接受处罚。

  另外,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还面临着补偿金风险。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无论何时将其辞退,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就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以及严重违纪、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等解除条款,及时辞退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员工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按法定时间签订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此外,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就已经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二款规定,应在新法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需要特别提醒企业的是,《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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