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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0.docx

《监理细则》0

“丽景湾”二期B区工程

编制人:

审核人:

广东天衡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丽景湾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ОО六年某月某日

第一节工程概况

耀江·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拟在武汉东西区张公堤外、金南一路西侧丽景湾住宅小区兴建二期工程,其中:

工程名称:

耀江·丽景湾二期B区(香山苑)工程

勘察单位:

湖北省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设计单位:

湖北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广东天衡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耀江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

41584平方米

楼层结构:

如下表

设计规模

耐火等级

屋面

防水等级

结构形式

1号楼

12808m2

二级

Ⅱ级

钢筋混凝土框架

2、4号楼

3178m2

二级

Ⅱ级

钢筋混凝土框架

3号楼(不含地下层)

3180m2

二级

Ⅱ级

钢筋混凝土框架

5、6号楼

3038m2

二级

Ⅱ级

钢筋混凝土框架

7号楼

3864m2

二级

Ⅱ级

钢筋混凝土框架

8号楼

4099m2

二级

Ⅱ级

钢筋混凝土框架

车库一

3029m2

二级

Ⅱ级

钢筋混凝土框架

车库二

2172m2

二级

Ⅱ级

钢筋混凝土框架

 

第二节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

2.1工程合同文件

承包合同文件和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2.2设计文件

“按图施工”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原则,设计图纸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必须经过审查,并且有准用证。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2.3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

(a)《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颁布)

(b)《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颁布)

(c)《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4月颁布)

2.4有关质量检验与控制的专门技术法规性文件

(a)《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b)《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c)施工单位符合BG50300~2001的技术标准或企业标准

(d)《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e)《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f)《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统一用表》(2003年元月)

(g)控制施工作业活动质量的技术规程、电焊操作规程、混凝土施工操作规程。

(h)《复合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GB12958-1999

(i)《矿渣、火山灰质、粉煤灰硅酸盐水泥标准》GB1344-1999

2.5经监理公司批准,建设方同意的监理规划

 

第三节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

 

 

 

(续上图)

自检合格?

检查合格?

本子分部工程否

是否全部完成?

 

第四节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

4.1施工承包单位资质的核查

查对《营业执照》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了解其实际的建设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情况、技术装备。

若分包给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要进行核查。

3.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4.2.1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要求

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审核签认,审查工作一般三天完成。

若审查时需要承包单位就有关内容重新补充或修改,在审查意见中提出,限定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报(先申报的内容不退)。

4.2.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原则

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查和批准应符合规定的程序;

2)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充分考虑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及法规条件的要求,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3)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

承包单位是否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的特点及难点,施工条件是否分析充分;

4)施工组织设计的可操作性:

承包单位是否有能力执行并保证工期和质量目标,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切实可行;

5)技术方案的先进性:

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的技术方案和措施是否先进适用,技术是否成熟,施工顺序安排是否合理;

6)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健全且切实可行;

7)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

8)在满足合同和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应尊重承包单位的自主技术决定和管理决策。

4.2.3审查注意事项

1)充分考虑施工的质量保证与安全保证;

2)施工方案与施工进度计划的一致性;

3)施工方案与施工平面图布置的协调一致,临时办公用房、临时设施、施工道路,应做到布置有序,有利用施工方案的实施。

4.3现场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

4.3.1工程定位及标高基准控制

1)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并将复测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经批准后施工单位才能测量放线,建立控制网,并应对其正确性负责。

原始基准点应由规划部门(红线班)施放,并办理红线定位册,认真复查后报监理复核。

2)监理应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土方测量,测定方格网,计算土方,比较原设计确定的±0.000标高是否合理,确定±0.000标高,做到既满足功能,又节省土方挖填费用。

3)监理应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楼层放线记录(C3)进行复核,验收。

4.3.2施工平面布置的控制

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并结合承包单位施工的需要,事先规定并提供给承包单位占有和使用现场有关部分的范围,提供合格的施工场地。

2)监理工程师要检查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保证施工正常、顺利地进行,是否有利于保证质量,特别是要对场地的道路、给水、供电、混凝土供应等方面予以重视。

4.3.3材料、采购订货的控制

1)凡由承包单位采购的原材料,在采购订货前应向监理工程师申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方可进行订货采购。

2)供货厂方向订货方提供质量文件,质量文件主要包括:

产品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质量检测证明、检测与试验者的资质证明。

质量文件是承包单位将来在工程竣工时应提供的竣工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用以证明工程项目所用的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4.3.4施工机械配置的控制

1)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除考虑施工机械技术性能、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安全、灵活等方面对施工质量的影响与保证外,还应考虑其数量配置对施工质量的影响与保证条件。

如振动捧的数量和搅拌机的数量,坏后有备用,并且能及时修理。

2)审查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按已批准的计划配备,所准备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都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

3)塔吊、施工电梯的基础、附墙方案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启用前报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

4.3.5设计交底与施工图的现场核对

1)监理工程师组织并参加设计交底,其内容为:

①有关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等条件;②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要求,设计单位采用的主要设计规范、市场供应材料情况;③设计思想、方案比较、施工进度与工期安排;④施工应注意事项。

2)施工图纸的现场核对

主要内容:

①施工图纸合法性认定。

②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

③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

④设计地震烈度是否符合当地要求。

⑤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设计的图纸相互间有无矛盾;专业图纸之间,平、立、剖面图之间有无矛盾;标准有无遺漏。

⑥总平面与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

⑦防火、消防是否满足要求。

⑧建筑结构与各专业图纸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

⑨施工图中所列各种标准图册,施工单位是否具备。

⑩材料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图中所要求的条件能否满足;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有无问题。

 

第五节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5.1作业技术准备状态的控制

5.1.2作业技术交底的控制

督促施工单位主管技术人员编制技术交底书,并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向作业人员交底。

如地下室抗渗砼注意的事项、劳动力及机具的配备、砼初凝时间的控制、砼浇筑方向和施工段划分、工班与工班的交接制度。

施工缝的处理措施等;作业技术交底还要考虑到其它相关的分部分项工程在结构体中的预留预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如给排水预埋套管,强、弱电穿线管,避雷接地电阻的摇测,设备吊装预留孔等),这些都要有书面记录。

5.1.3进场材料的质量控制

进入现场的钢筋、水泥、砂、石,进场前应向监理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按照见证取样的原则送检,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才准进场使用。

5.1.4环境状态的控制

(1)施工作业环境的控制

检查场地外围及场地内的施工用道,塔吊设备的旋转半径内是否有障碍物或高压线,通讯线等,夜间施工的照明,地下室抗渗砼施工时应与供电部门取得联系,确保施工期间的电力供应不间断,同时要备足施工用水;监理工程师应事先检查承包单位对施工作业环境条件方面的有关准备工作是否已做好安排和准备妥当,当确认其准备可靠、有效后,并请建筑部门对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进行达标验收,方准许其进行施工。

(2)施工质量管理环境的控制

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自检系统是否处理良好的状态,系统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检测制度、检测标准、人员配备等方面是否完善和明确,质量责任制是否落实,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其落实。

5.1.5施工现场劳动组织及作业人员上岗资格的控制

1)操作人员:

人事作业活动的操作者,其数量必须满足作业活动的需要,相应工种配置保证作业有序持续进行,不能因人员数量及工种配置不合理而造成停顿。

2)管理人员到位:

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项目经理必须到位,测量人员、材料员、取样员、试验员必须在岗。

3)作业人员上岗资格:

电焊工、电工、塔吊操作工、施工电梯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监理工程师要对此进行检查与核实。

5.2作业技术活动运行过程的控制

5.2.1施工单位自检与专检工作的监控

(1)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

施工单位必须有整套的制度及工作程序,具有相应的试验设备及检测仪器、配置数量满足需要的专职质检人员及试验检测人员。

作业活动的作业者在作业结束后必须自检,不同工序交接、转换必须由相关人员交接检查,专职质检员进行专检。

(2)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查与验收,是对承包单位作业活动质量的复核与确认,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没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能报监理工程师。

5.2.2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监控

施工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钢筋接头等实施见证取样前要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在该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下,施工单位按相应规范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等的取样过程。

完成取样后,施工单位将送检样品装入木箱由监理工程师加封,不能装入箱中的试件,则应贴上专用加封标志,然后送往试验室。

5.2.3技术复核工作监控

对涉及施工作业技术活动基准和依据的技术工作,监理工程师都要施工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复核性检查,以避免基准失误给整个工程质量带来难以补救的或全局性的危害。

5.2.4见证点的实施控制

(1)设置质量见证点

把“钢筋制作的检查及隐蔽、土方回填、后浇带、混凝土浇筑”设为见证点。

(2)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在以上见证点完成后,立即向监理报告,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分项工程的自检记录和隐蔽记录,说明隐蔽之前的时间,请监理工程师届时到达现场进行见证和监督。

(3)监理工程师在见证和监督时,应严格按国家现行的规范和标准,以及设计图纸进行查验、鉴定,必要时请设计单位,政府管理部门参加,确认达到设计要求后,同意下道工序施工,并在隐蔽记录上签署意见。

(4)监理工程师应注意的问题

(a)检验时必须出具相关的质保资料、自检资料和隐蔽工程记录。

(b)砼浇灌的方案,道路、劳动力的组织,设备的配备等准备工作不充分时不予以验收。

(c)施工单位送达要求见证的报告时,监理工程师应在24h内对见证点进行见证和监督。

(d)及时做好隐蔽工作。

5.2.5级配管理质量监控

(1)碎石应为2—5cm粒径级配,并且含泥量不得大于3%。

(2)砂为中粗砂,并且含泥量不得在于3%。

(3)审查配合比,重点审查水泥品种、水泥最大用量、粉煤灰掺入量、水灰比、坍落度、配制强度、使用的外加剂、砂的模数、粗骨料的最大粒径限制等。

(4)审查现场作业实际配合比是否符合理论配合比。

砼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检查数量为每工作班检查一次。

(5)在砼浇筑地点随机抽样,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

5.2.6质量记录资料的监控

质量资料是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工程施工期间,实施质量控制活动的记录,还包括监理工程对这些质量控制活动的意见及施工承包单位对这些意见的答复,它详细地记录了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活动的全过程。

因此,它不仅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有重要作用,而且在工程竣工和投入运行后,对于查询和了解工程建设的质量情况以及工程维修和管理也能提供大量有用的资料和信息。

质量记录资料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资料

主要包括承包单位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分包单位资质及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施工图审查核对资料(记录),地质勘察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记录;施工技术标准;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混凝土搅拌(级配填料拌和站)及计量设置;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等。

(2)工程材料质量记录

主要包括进场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各种试验检验报告(如力学性能试验、化学成分试验、材料级配试验等);各种合格证;设备进场维修记录或设备进场运行检验记录。

(3)施工过程作业活动质量记录资料

施工过程可按分项、分部工程建立相应的质量记录资料。

在相应质量记录资料中应包含有关图纸的图号、设计要求;质量自检资料;监理工程师的验收资料;各工序作业的原始施工记录;检测及试验报告;材料、设备质量资料的编号、存放档案卷号;此外,质量记录资料还应包括不合格项的报告、通知以及处理及检查验收资料等。

质量记录资料应在工程施工开始前,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单位一起,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及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组卷归档的有关规定,研究列出各施工对象的质量资料清单。

以后,随着工程施工的进展,承包单位应不断补充和填写关于材料、构配件及施工作业活动的有关内容,记录新的情况。

当每一阶段(如检验批,一个分项或分部工程)施工或安装工作完成后,相应的质量记录资料也应随之完成,并整理组卷。

施工质量记录资料应真实、齐全、完整,相关各方人员的答案齐备、字迹清楚、结论明确,与施工过程的进展同步。

在对作业活动效果的验收中,如缺少资料和资料不全,监理工程师应拒绝验收。

5.2.7工地例会的管理

工地例会是施工过程中参加建设项目各方沟通情况,解决分歧,形成共识,做出决定的主要渠道,也是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质量控制的重要场所。

通过工地例会,监理工程师检查分析施工过程的质量状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承包单位提出整改的措施,并作出相应的保证。

由于参加工地例会的人员较多,层次也较高,会上容易就问题的解决达成共识。

除了例行的工地例会外,针对某些专门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还应组织专题会议,集中解决较重大或普遍存在的问题。

实践表明采用这样的方式比较容易解决问题,使质量状况得到改善。

为开好工地例会及质量专题会议,监理工程师要充分了解情况,判断要准确,决策要正确。

此外,要讲究方法,协调处理各种矛盾,如实做好会议记录(解决问题的实效性),不断提高会议质量,使工地例会真正起到解决质量问题的作用。

5.2.8停、复工令的实施

(1)工程暂停指令的下达

为了确保作业质量,根据委托监理合同中建设单位对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出现下列情况需要停工处理时,应下达停工指令:

1)施工作业活动存在重大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

2)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部管理。

3)在出现下列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有权行使质量控制权,下达停工令,及时进行质量控制:

a.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承包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未能扭转异常情况者;

b.隐蔽作业未经依法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封闭者;

c.已发生质量问题迟迟未按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处理,或者是已发生质量缺陷或问题,如不停工则质量缺陷或问题将继续发展的情况下;

d.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个性图纸进行施工者;

e.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或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f.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者;或擅自采用未经审查认可的代用材料者;

g.擅自使用未经项目监理部审查认可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

(2)恢复施工指令的下达

承包单位经过整改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证明造成停工的原因确已消失,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3)总监下达停工令及复工指令,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六节作业技术活动结果的控制及目标值

只有作业活动的中间产品质量都符合要求,才能保证最终单位工程产品的质量。

6.1关键工序的质量验收

6.1.1持力层的验收,当土方挖至基础的持力层时,应预留15-20cm的土,监理部应会请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现场复验,满足设计要求后,清除预留的15-20cm土(避免持力层的土壤被扰动),继续下道工序的施工,

6.1.2模板制作完毕后,应对模板的刚度、支撑与拉结、表面平整度与垂直度,内空尺寸与拼缝、标高与轴线控制线进行复验,满足设计需求方可继续施工。

6.1.3装配式结构吊装前,应对构件基础的轴线,标高,接头尺寸进行复验,满足设计要求方可继续施工。

6.2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是指将被其后工程施工隐蔽的分项、分部工程在隐蔽前所进行的检查验收。

它是对一些已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检查,由于检查对象就要被其他工程覆盖,给以后的检查整改造成障碍,故显得尤为重要,它是质量控制的一个关键过程。

(1)工作程序

1)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承包单位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图纸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附上相应的工程检查证(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有关材料证明,试验报告,复试报告等,报送项目监理部。

2)监理工程师收到报验申请后,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合同”及“监理规范”的制度中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检查(检测或核查),承包单位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一起到现场。

3)经现场检查,如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报验申请表》及工程检查证(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准予承包单位隐蔽、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如经现场检查发现不合格,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项目通知”,指令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后自检合格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2)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质量控制要点

1)钢筋和模板制作完毕后,监理工程师检查模板的尺寸,标高,平整度,垂直度,刚度拼缝等。

2)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要点:

a)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b)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c)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d)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e)其它相关的分部分项工程在结构体中的预留预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如给排水预埋套管,强、弱电穿线管,避雷接地电阻的摇测,设备吊装预留孔等)。

6.3工序交接验收

工序是指作业活动中一种必要的技术停顿,作业方式的转换及作业活动效果的中间确认。

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要求。

对相关专业工序之间也是如此。

通过工序间的交接验收,使各工序间和相关专业工程之间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在实际监理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可能会产生监理工作内容的增减或工作程序颠倒的现象,但无论出现何种变化都必须坚持监理工作“先审核后实施,先验收后施工(下道工序)”的基本原则。

6.4检验批、分项工程的验收

检验批(分项)完成后,承包单位首先应自行检查验收,确保符合设计文件、相关验收规范的规定;然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申请,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检查、确认、验收。

检验批质量验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①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②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6.4.1监理工程师对资料的检查

质量控制资料反映了检验批从原材料到验收的各施工工序的操作依据、检查情况以及保证质量所必需的管理制度等。

对其完整性的检查,实际是对过程控制的确认,这是检验批合格的前提。

所要检查的资料主要包括:

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的质量证明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工程测量、放线记录;

4)按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抽样检验报告;

5)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6)施工过程记录和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7)新材料、新工艺的施工记录;

8)质量管理材料和施工单位操作依据等。

6.4.2项工程质量验收

1)分项工程的验收是在检验批的基础上进行,只要检验批验收资料文件完整,并且均已验收合格,则分项工程验收合格。

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审查并签认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对拟验收项目初验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工程竣工报检单》予以签认,并上报建设单位。

同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是工程验收中的重要资料,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署。

其编写要求详见武汉建设监理协会推荐样表中的“编写提纲”。

6.5不合格的处理

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且不允许使用,已经进场的不合格品应及时做出标识、记录,指定专人看管,避免用错,并限期清除现场;不合格的工序或工程产品不予计价。

6.6成品保护

1)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所承担的成品保护工作的质量与效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2)成品保护的一般措施:

1)防护;2)包裹;3)覆盖;4)封闭;5)合理安排施工顺序。

第七节质量控制的手段和方法

7.1质量检验的程序和方法

7.1.1检测程序

承包单位自检、互检、专检符合要求后,由承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报验申请表”,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其质量合格后予以签认验收。

作业活动结果的质量检查验收主要是对质量性能的特征指标进行检查。

即采取一定的检测手段,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分析、判断该作业活动的质量(效果)。

1)实测。

即采用必要的检测手段,对实体进行的几何尺寸测量、测试或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测定其质量特性指标(例如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持力层的深层平板载荷试验)。

2)分析。

即是对检测所得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找出规律。

3)判断。

根据对数据分析的结果,判断该作业活动效果是否达到了规定的质量标准;如果未达到,应找出原因。

4)纠正或认可。

如发现作业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应采取措施纠正;如果质量符合要求则予以确认。

7.1.2质量检测的主要方法

对于现场所用原材料、工序过程或工程产品质量进行检验的方法,一般可分为三类,即:

目测法、检测工具量测法以及试验法。

1)目测法:

即凭借感官进行检查,也可以叫做观感检验。

这类方法主要是根据质量要求,采用看、摸、敲、照等手法对检查对象进行检查,“看”就是根据质量标准要求进行外观检查;例如工人的施工操作是否正常,混凝土振捣是否符合要求等。

2)量测法:

就是利用量测工具或计量仪表,通过实际量测结果与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规范的要求相对照,从而判断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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