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控技术机电方向教学实施细则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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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技术机电方向教学实施细则新版

数控技术(机电方向)教学实施细则

 

一、教学组织和教学管理

(一)教学的组织

1.本专业建立由中央电大、省电大和试点电大的分级教学体制开展教学组织工作。

中央电大负责本专业教学文件的制定,所有主干课程资源的建设、组织和协调等工作,制定专业的教学教务管理办法、学籍管理办法、考试管理等办法。

省电大负责本省试点专业教学计划的落实和省开课程的资源建设等工作。

试点电大负责进行教学集中辅导、答疑并落实各项实践性教学环节。

中央电大与各级试点办学单位共同实施教学管理。

2.由中央电大、地方电大及参加本试点专业的机教发展中心会员单位(高职院校)专职教师共同组成本专业大教研室。

大教研室负责课程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考核要求)的编制和教学媒体的设计与制作、考试命题以及指导日常教学工作等。

3.各试点办学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组成专门的教学小组,按照本教学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开展具体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

(二)办学基本条件

1.师资配备要求各试点办学单位均应建立建全教师队伍,基本要求如下:

(1)每门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集中实践环节)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或兼职责任教师。

(2)责任教师除能够胜任本专业相关课程的日常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外,应熟悉电大教学的特点,并具有运用多种媒体开展教学辅导工作的能力。

(3)聘任的责任教师具有在电大或普通高校(包括高职院校)、专门研究机构及机械行业从事教学、科研或生产实践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4)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责任教师在统筹规划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选聘”双师型”教师或工作在科研生产第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来担任。

2.实训场所要求

办学单位除应具有自学辅导教室(集中辅导答疑)、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机房、机械和电子实验室外,应充分利用社会办学资源,设立相对稳定的教学实训基地或场所。

本专业开展实践教学应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条件(见附件1¬3)。

凡不具备实训基地或场所的办学单位可参照以下方案切实创造开展实践教学的条件。

(1)可借助普通高校、高职院校以及企业培训中心的实训场地开展实践性教学。

(2)附件中所列出的实践教学设备是标准化配置,各办学单位应根据当地开展实践性教学的实际情况,务实开设实验、实训场所,不必拘泥于形式。

实验实训设备的数量应视办学规格而定。

(三)试点班的申办

(1)电大系统试点班的申办需经省电大审核后,汇总上报中央电大批准。

(2)开办本专业的申办报告中应注明办学条件和开展实践教学的具体安排。

四)教学计划的制定和课程设置

1.省电大应依据中央电大提供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并结合办学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

实施性教学计划应进一步体现可操作性和职业岗位针对性强的特点。

2.教学计划中设必修课、选修课和综合实践环节,其中必修课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执行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教学计划中所列选修课供省级电大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时选用。

基于本专业方向人才培养的需要,建议选修液压与气压传动、传感器技术、机电一体化系统等课程。

中央电大提供综合实践环节和选修课(统服)的教学大纲、考核说明以及文字教材。

综合实践环节由省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实施。

综合实践环节的考核由省电大负责。

3.对于综合实践环节中的金工实习,各办学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学生考取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凡已取得劳动部(或省劳动部门)颁发的机加工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可免修金工实习,并获取相应的学分。

证书的审核由省电大负责。

4.凡决定组织学生参加机械行业职业(岗位)资格证书考核的各办学单位,应依据职业资格证书考核的基本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制定综合实训内容。

(五)集中实践性教学的组织与实施集中实践性教学的教学效果是本专业达到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

为此,各办学单位就实践性教学的安排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修课中可编程控制器应用实训应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尽可能结合产品的生产工艺过程和控制要求来制定实训方案,务使实训体现生产实际。

2、综合实训环节中机电一体化系统综合实训以机电一体化产品的运动控制、逻辑控制、检测技术为核心来制定实训方案,各办学单位可根据自己的硬件条件具体安排实训内容。

3、综合实训与机械行业职业(岗位)资格证书考核结合起来,各办学单位依据资格证书考核的基本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从实际生产中的典型环节中选取素材,制定综合实训内容,学生经过综合实训,其考核成绩达到要求者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实训环节的教学工作应尽可能选聘”双师型”教师担任。

(六)教学资源建设

必修课教学资源的建设(包括文字教材、网上教学资源以及其它教学课件)将根据中央电大的相关规定采取”共建、共享”的方式开展。

(七)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组织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核的办学单位,将参加由中央电大和机教发展中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统一布置的职业(岗位)资格证书考核。

凡经过本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考核成绩合格者,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颁发统一制定的机械行业职业资格证书。

(八)学籍管理与考务电大系统试点班的学籍管理和教务考务工作按照中央电大远程开放办学管理办法执行。

本专业提倡改革考核制度,可尝试将考核与实训、实习结合起来,灵活设置考核方法,提高技术应用和实际操作考核的地位,使考核真正成为检验实践能力的标尺。

(九)毕业资格的确认本专业为课程开放,实行完全学分制管理,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有效。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6学分。

学生经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给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十)教学评估与监控对远程开放教育进行教学评估与监控是保证教学方案有效实施、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手段。

评估工作的重心应放在发现问题时及时促进问题的解决。

省级电大组成教学检查小组对试点办学单位教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中央电大和机教发展中心共同组成教学评估小组对试点单位的教学过程进行不定期抽查和评估。

教学实训基地或场所的使用情况;教学资源利用情况;检查、抽查和评估的主要内容如下:

试点电大的教学支持服务情况以及对责任教师的评判。

考试及试卷情况;课程集中辅导及答疑情况;形成性考核作业、课程实验及集中实践(实训)环节实施情况;

二、教学模式和教学媒体

数控技术专业的教学模式为:

依据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培养目标及要求,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利用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包括VCD)、IP课件、CAI课件、网络课程等多种教学媒体开展个体化自主学习;教师经过面授辅导、函授辅导、网络实时或非实时答疑、网上讨论、电子信箱(E-mail)、电话和单双向视频系统、电视直播课堂等教学手段提供学习支持服务,实现由传统教育向开放教育、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的转变。

1.文字教材文字教材是课程教学媒体的核心,是教学信息传递和学生开展自主学习的主要媒体。

文字教材全面提供课程教学与学生自学所需要的各种信息。

不但应当明确课程的教学要求,系统阐明课程的教学内容,而且应当为学生提示学习方法,介绍并提供其它必要教学参考信息。

文字教材编制既能够是”合一式”,也能够是”分立式”。

文字教材应当将教学基本内容与助学导学自学内容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进行精心教学设计;”分立式”文字教材则应当将主教材与辅助教材内容有机衔接、互相配合。

2.音像教材(含VCD和DVD光盘)音像教材(含VCD和DVD光盘)是对文字教材内容的进一步阐释,起加强学生对课程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的作用。

音像教材的内容应与文字教材内容密切关联,而不应简单重复。

应主要用于解决学生自学较为困难,需要教师加以必要归纳、概括、提示或者解释的问题。

音像教材一般应采取重点讲授式或者重点辅导式;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程的音像教材应尽可能结合实物、增加外景素材、工程实例、专题讨论等方面的内容,以强化学生的感性认识。

3.IP课件IP课件是在网络中运行的,集视频、音频、文本于一体的适合学生个别化学习的教学媒体,也包含光盘版。

其优点在于学生使用不受时空的限制,同时还能够不断的对教学内容进行更新和充实。

IP课件的内容应与教学内容密切关联,是对教学内容进行的系统讲授。

4.CAI课件(含网络版)CAI课件即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是对教学内容的分解与细化,起帮助学生自学、加强学生自我练习与检测的作用。

CAI课件的内容应与文字教材内容紧密配合。

应经过对教学内容的多角度分解与细化,为学生提供利用计算机及网络开展个体化、交互式学习的途径,强化学生的自我练习与检测。

三、学习支持服务

(一)教学方式

1.网络教学(包括网上讨论、电子信箱等)网上教学系统由网络教学环境系统、学生在线学习系统和教师在线辅导系统等三大模块组成。

其功能将经过电大在线教学平台实现。

具体内容如下:

网上提供教学计划、教师名录等文件和资料,以供查询。

根据教学的需要,及时发布教学信息、学科动态,以便师生及时了解。

网上包括专业和课程开设及安排,学习目标,要求,学习方式指导以及课程内容的辅导。

网上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改造已有音像教材,开发配备IP课件及网络版CAI课件,对文字教材的内容进行必要的补充,加强自检自测,强化学生自主学习意识。

学生可根据学习的需要,有选择有重点地进行学习。

网上讨论版主要提供实时与非实时的讨论,学生和教师能够在讨论组里提出或解答问题。

增强教与学的交互性。

E-mail信箱:

设立专门教学信箱,用于收集问题,适时答疑,亦可布置、检查、批改作业。

网上习题与习题库:

提供适量习题或试题,供学生进行自学自测。

教师能够录题、出题、改题。

建立网上资源,存放课程相关学习资料,供师生查询;链接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类教学站点,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帮助学生查找、学习相关的学科知识等。

学生可根据自身学习需要,经过教学网络了解教学内容,并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自主制定学习计划,选择学习方式,确定学习内容,独立练习、完成作业。

经过讨论组和电子信箱向教师提出问题,也可参加网上讨论。

经过复习和自我测试对自己进行学习评价,并及时调控,从而完成学习过程。

教师经过网络组织教学,提供学习支持服务,利用讨论组或电子邮件对学生进行实时辅导、答疑,针对学生的问题提出建议,经过网络开展师资培训。

2.电话和单向或双向视频系统中央电大与办学试点单位应设立教学热线电话,实时进行答疑和教学信息反馈。

中央电大理工部机械教研室教学热线电话:

/0546。

中央电大将与办学试点单位逐步开通单向或双向视频系统,进行师资培训、疑难问题讨论、教学辅导等。

3.电视直播教学中央电大每学期适时适当组织电视直播教学,办学试点单位应及时组织收看。

电视直播教学可与双向视频系统、网络融合,开展实时教学。

4.面授课程面授辅导工作原则上由各办学试点单位组织实施,中央电大予以相应指导。

每门课程应适当安排面授辅导,由辅导教师解答学生自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针对重点、难点、疑点问题或者组织进行疑难问题的分析或专题讨论。

经过师生之间面对面的交流,达到启迪思维、学习知识,培养能力的目的。

面授辅导的方式及时间由各办学试点单位自行确定。

5.函授辅导函授辅导是经过报刊由中央电大和发展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函授辅导的内容包括:

学习方法指导,课程重点、难点、疑点阐释、练习与自测、学科发展动态介绍以及期末复习指导、问题解答等。

必修课程的期末复习指导将统一编制下发。

(二)教学过程管理

1.教师培训各办学试点单位所聘任的责任教师均应参加中央电大和机教发展中心共同组织的教师培训。

师资培训的形式应视情况适当确定。

既能够采取召开培训会、举办培训班的方式进行,也能够经过网络、双向视频系统或者下发培训资料等方式进行。

师资培训的内容包括教学要求、教学方法、详细阐释教学重点、难点,介绍多种教学媒体的使用以及学生自主学习的方法。

2.学习指南学生入学时各办学试点单位应对学生所学专业内容、课程设置、学习计划、学习方法、计算机操作技能进行指导。

每门课程开课前,中央电大和各办学试点单位应经过一定方式给予必要的课前指导。

课前指导的内容包括课程的总体设计、教学要求、教学媒体及手段使用、学习方法。

3.集中辅导根据教学需要,针对不同课程将选择适宜的方式(电视直播教学、单双向视频、网络教学系统以及授等)对必修课程和部分课程的疑难问题进行集中辅导。

各门课程每学期安排1-2次的集中辅导。

4.教学实验基地根据需要,应逐步在教学设施完善、教学效果突出、生源稳定的办学试点单位建立教学实验基地,并以此开展各种教学交流活动,探索教学改革的途径和方法,以期达到学习支持服务规范化、完整化的要求。

5.形成性考核作业本专业每门课程均安排三~四次的形成性考核作业。

必修课程的形成性考核作业由中央电大安排,经过网络或函授等渠道加以布置,选修课形成性考核作业由办学试点单位安排。

形成性考核作业的形式视课程内容具体确定。

一般采取阶段练习、专题讨论、综合测验等方式。

6.课程考核每门课程的考核均由形成性考核与课程结业考试共同组成。

无形成性考核成绩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

必修课程的课程结业考试,由中央电大统一组织命题,内容较为稳定的课程将逐步建立试题库或试卷库。

每门课程考试试卷均采用百分制。

卷面成绩按课程考核说明规定的比例折算计入课程总成绩。

形成性考核的折算成绩与卷面折算成绩之和满60分者视为达到课程考核及格标准,可取得相应学分。

选修课(特别是专业课)的考核应与实训、实习结合起来,根据不同课程、不同技能训练的特点灵活设置考核方法,提高技术应用和实际操作考核的地位。

7.集中实践(实训)环节学生均应参加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必修集中实践(实训)环节。

中央电大统一制定的集中实践(实训)环节的实训要求、实训指导和实训评价,由各办学试点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集中实践(实训)环节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

集中实践(实训)环节的成绩合格者可取得相应学分。

未取得必修集中实践(实训)环节的学分者不得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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