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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残疾人联合会

 

江夏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年9月3日

目录

第一部分、江夏区残疾人联合会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江夏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江夏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江夏区残疾人联合会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的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产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推动残疾人社保保险工作。

(五)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的管理。

(六)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指导和管理知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八)开展残疾人事业的交流和合作。

(九)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编制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江夏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夏文[2015]14号文)文件精神,区残联由局机关及下属2个二级单位组成,分别是:

江夏区残疾人劳动服务部和江夏区残疾人托养院,两家二级单位于2017年5月4日根据夏机编【2017】46号文分别更名为江夏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和江夏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正科级规格事业单位,由区残联代编部门决算。

江夏区残联机关纳入部门决算编制。

2、编制情况

区编办核定本部门局机关行政编制4人,街道残联专干编制4人,行政工勤编1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9人。

(二)部门人员构成

1、在职人员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实有在职人员38人。

其中:

局机关11人(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1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人员),下属事业单位27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人员22人、财政供给人员5人)。

2、离退休人员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实有退休人员3人,本部门退休人员财政工资统发3人(其中:

财政全额拨款退休人员2人,财政供给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江夏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江夏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夏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收入总计1999.40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1999.40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11.96万元),与去年相比,收、支增加377.6万元,增长23.28%,主要原因是助残项目增加,工资调标。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夏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99.40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1074.77万元,占本年收入53.7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924.63万元,占本年收入46.25%。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夏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87.45万元。

其中:

基本支出732.84万元,占本年支出36.87%,项目支出1,254.61万元,占本年支出63.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夏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74.77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4.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74.77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去年相比,收、支增加483.77万元,增长81.85%。

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补交养老保险以及部分助残项目改为区财政预算拨款。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江夏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127.03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本年支出合计1074.7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36%。

其中:

基本支出679.29万元,项目支出395.48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48.32万元,主要成效用于残疾人康复辅具购买、残疾人阳光驿站建设等;残疾人体育123.49万元,主要成效用于举办残疾人特奥运动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64.68万元,主要成效用于残疾人康复、残疾人预防、残疾人托养院经费、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残疾人出行、便利残疾人办证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江夏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1074.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89.53万元,占本年支出92.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5.82万元,占本年支出3.34%;住房保障支出(类)49.42万元,占本年支出4.6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度预算为19.91万元,支出决算为19.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度预算为47.37万元,支出决算为47.3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度预算为18.78万元,支出决算为18.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度预算为0.41万元,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

年度预算为513.15万元,支出决算为513.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度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

年度预算为48.32万元,支出决算为48.3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体育。

年度预算为123.49万元,支出决算为123.4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164.68万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度预算为32.42万元,支出决算为32.4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精神卫生机构(项)。

年度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度预算为26.97万元,支出决算为26.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度预算为0.85万元,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度预算为42.84万元,支出决算为42.8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年度预算为6.58万元,支出决算为6.5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夏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9.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5.28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4.01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事业单位补贴。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我部门(单位)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的单位包括江夏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及下属单位,共计1个行政单位、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预算数的0.00%。

与上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2.80万元,减少100%。

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移交公车办、无公务用车开支。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预算数的0.00%。

与上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2.80万元,减少100%。

增减变动的原因是公车在2017年7月份移交区公车办。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预算数的0.00%。

与上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2.80万元,减少100%。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预算数的0%。

与上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及结余。

九、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江夏区残疾人联合会(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01万元,较上年减少17.79万元,降低34.34%。

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费用的控制。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江夏区残疾人联合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7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4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江夏区残疾人联合会共有车辆0辆。

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其中,一级项目16个,共涉及预算资金395.48万元。

明细主要构成如下:

残疾人康复经费48.3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开支;残疾人特奥经费123.49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特奥活动相关开支;智力残疾人托养院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江夏区内智力残疾人托养的经费开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0万元,主要用于江夏区两项补贴残疾人的补贴开支;阳光驿站建设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阳光驿站建设开支。

2017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从经济性来看,严格按照相关惠残文件标准发放,严格把关审核,做到对残疾人惠残项目落到实处。

从效率性来看,对所承担的工作能够按照计划的时间把握进度,抓好质量,工作效率高;从有效性来看,完成了年初上级下达和自身设定的目标,资金的使用效果好;从社会满意度来看,在执行惠残项目时,本着为残疾人服务的精神,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政策范围的应当享受的政策待遇,群众满意度高。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无随区级决算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对部门决算公开中有关科目、重要指标及专业名词进行科学合理的解释说明,名词解释可对名词本身的含义进行说明,也可对资金用款单位、资金去向进行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部门当年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指为保证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支出。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三、“三公”经费支出:

指政府部门人员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招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游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是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具体解释参见《2017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具体解释参见《2017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具体解释参见《2017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基本养老基金的支出,具体解释参见《2017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

是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具体解释参见《2017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是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具体解释参见《2017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

是指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具体解释参见《2017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体育。

是指用于残疾人体育方面的支出,具体解释参见《2017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是指用于其他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解释参见《2017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是指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解释参见《2017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

二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精神卫生机构(项)。

是指用于公共精神卫生机构方面的支出,具体解释参见《2017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

二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具体解释参见《2017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

二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具体解释参见《2017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是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具体解释参见《2017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

二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是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具体解释参见《2017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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