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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

目录

一、总则6

1适用范围6

2编制目的6

3编制依据6

二、现场管理通用检查标准7

1人员配备检查标准7

1.1工区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检查标准7

1.2架子队人员配备检查标准7

1.3建制队伍人员配置检查标准8

1.4检查程序9

1.5检查内容和形式9

1.6检查结果及反馈机制9

2技术资料检查标准10

2.1检查标准10

2.2检查程序10

2.3检查验收形式11

2.4检查方法11

2.5检查的反馈机制11

3试验室检查工作标准12

3.1试验室检查范围与内容12

3.2试验室工作检查组织13

3.3试验室工作检查方法和形式13

3.4检查结果及反馈机制14

4拌合站检查标准14

4.1适用范围14

4.2检查组织的组织和频率15

4.3检查方法和形式15

4.4检查的主要内容15

4.5检查结果及反馈机制17

5梁场检验验收标准17

5.1梁场建场验收检查标准17

5.2箱梁生产、验收检查标准19

5.3制梁场检查内容24

5.4检查程序25

5.5检查方法25

5.6检查的反馈机制25

6轨道板场检查标准26

6.1轨道板场检查标准26

6.2检查程序31

6.3检查方法31

6.4检查的反馈机制31

7AB料生产场检查标准32

7.1AB料生产场检查标准32

7.2检查程序33

7.3检查方法34

7.4检查的反馈机制34

8级配碎石生产场检查标准34

8.1级配碎石生产场检查标准34

8.2检查程序35

8.3检查方法36

8.4检查的反馈机制36

三、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标准37

1通用标准37

1.1教育培训37

1.2人员佩戴37

1.3场地布置38

1.4封闭管理38

1.5宣传环境40

1.6标识标牌41

1.7安全标志42

1.8安全防护42

1.9便道便桥45

1.10管线铺设46

1.11机电设备47

1.12施工用电48

1.13物资存放与搬运50

1.14火工产品管理52

1.15防火防雷53

1.16季节施工54

1.17危险源管理55

1.18环境保护56

2专项标准58

2.1砼拌合站58

2.2制梁场(预制场)59

2.3钢筋加工场60

2.4试验室61

2.5路基桥涵61

2.6隧道施工62

2.7桥梁施工64

3附则68

附表1-1-175

附表1-2-176

附表1-3-177

附表1-4-180

附表1-5-182

附表1-5-285

附表1-5-386

附表1-5-488

附表1-7-189

附表1-8-1级配碎石加工场检查标准90

附表2-1-1京沪高速铁路现场安全检查标准92

附表2-1-2:

京沪高速铁路现场文明环保检查表98

四、现场安全文明标志99

1适用范围99

2引用标准99

3类型99

4材料100

5形状与尺寸100

6颜色与字体101

7构造与安装101

8设置位置101

9检查与维修102

10其他102

11附录:

现场安全文明标志图例103

11.1禁止标志103

11.2警告标志112

11.3指令标志119

11.4提示标志125

11.5明示标志128

11.6标志格式138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京沪高速铁路工程四标段所有参建单位的施工现场。

2编制目的

为了实现“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建设世界一流高速铁路”的目标,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结合京沪高速铁路建设的实际,本着“直观可视、简洁明晰、实用有效”的原则,把京沪高速铁路施工现场建设管理成为“规范有序、整齐清洁、安全可控、环境和谐”的现代文明工地,特制定本标准。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铁道部现场安全标准工地建设》

《铁道部关于推进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京沪高速铁路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京沪高速铁路标准化管理手册>的通知》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版)》

二、现场管理通用检查标准

1人员配备检查标准

1.1工区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检查标准

1.1.1工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资质符合人员配备标准化有关要求。

主要管理人员更换前应报项目经理部核准备案。

1.1.2工区项目部应建立完备的项目部管理机构,部门设置及职责分配明确,人员责任量化分解,有对应的组织机构图并上墙。

1.1.3工区项目部的技术、质检、安全、测量、试验人员配备要满足所承担的任务要求,各专业工程师及资质、能力符合人员配备标准化有关要求。

1.1.4工区项目部建立有人员花名册,所有进场人员应经过培训,有完善的培训台帐和记录。

1.1.5必须有足够数量的专职质检、安全工程师,并持证上岗。

1.2架子队人员配备检查标准

1.2.1按照工区项目部任务划分及现场需要,根据上级单位有关架子队管理要求组建相应的架子队,工区项目部必须建立完善的架子队管理办法和制度。

1.2.2架子队至少设专职队长、技术负责人各一人;质量、安全、测量、试验、物资、技术员及领工员各一人。

工班长、劳务作业人员配置满足该队所承担任务的需要。

架子队管理与监控层人员应由内部员工担任,并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其中:

施工队长、技术负责人为专职配置;测量、试验工作实行工区集中管理,各工区项目部测量队、试验室负责本工区全部施工队的相关工作;其他人员配备应满足施工现场生产管理、各施工环节和过程不间断监督的需要。

1.2.3架子队所有进场人员应经过岗前专业技能、安全质量、基本素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有完善的教育培训台帐和记录。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相应工种的上岗证件,证件颁发单位资质满足特殊工种管理的有关要求。

1.2.4架子队所有人员均应按《劳动法》有关要求签订有劳动合同。

1.2.5建立有“一册三帐”登记情况,即:

《劳务工人员花名册》、《劳务队工资发放台账》、《合同签订台账》和《劳务工合同台账》。

劳务人员工资发放程序和记录应满足有关管理要求。

1.3建制队伍人员配置检查标准

1.3.1建制队伍主要管理人员资质符合人员配备标准化有关要求。

1.3.2应建立完备的管理机制,人员职责分工明确,各项责任量化分解到人。

1.3.3队伍必须配备足够的的技术、质检、安全管理人员,各专业工程师及资质、能力符合所承担任务及人员配备标准化的要求。

1.3.4所有进场人员应经过培训,有完善的培训台帐和记录。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相应工种的上岗证件,证件颁发单位资质满足特殊工种管理的有关要求。

1.3.5建立有人员花名册,必须有足够数量的专职质检、安全工程师,并持证上岗。

1.4检查程序

1.4.1工程开工前,根据各工区项目部承担任务情况,项目经理部对进场人员进行集中核查,以保证进场人员满足施工要求。

1.4.2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计划或调整任务需要,对各工区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1.4.3项目经理部综合工作部负责组织检查。

1.5检查内容和形式

1.5.1施工前,核查现场管理人员的到位率、资质,施工人员数量,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岗前培训。

1.5.2施工中,核查管理人员佩证上岗、作业人员规范操作,安全员防护到位,质量检查员检验及时。

1.5.3检查形式主要为集中检查和抽查。

检查表见附表1-1-1。

1.6检查结果及反馈机制

1.6.1凡资格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予以更换;对施工过程中发生主要管理人员变更的,更替人员资格不得低于前任。

1.6.2对工区项目部副经理及以上人员更换,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报项目经理部同意后方可更换;项目经理部辞退项目副经理及以上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上级管理机构;更换后的人员资格必须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1.6.3对工区项目部副经理以下人员更换,必须有经本单位上级管理机构批准的人员更换手续;项目经理部辞退或责令更换项目副经理以下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工区项目部;更换后的人员资格必须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1.6.4项目经理部将每次检查的结果分级予以上报,检查结果、整改通知按工作程序下发给相关单位并建立检查信息台帐。

2技术资料检查标准

2.1检查标准

见附表1-2-1。

2.2检查程序

定期检查由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领导组织,技术质量部、安全环保部、中心试验室相关人员参加,组成检查小组,抽查项目部或分工区,由技术质量部、安全环保部或中心试验室指定专人负责汇总形成检查记录、检查通报并督促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和验证闭合。

项目经理部每次抽查率不低于30%,以保证每季度全面覆盖全标段一次。

专项检查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质量部、安全环保部或中心试验室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进行。

日常检查或抽查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质量部、安全环保部或中心试验室的相关专业工程师进行,形成检查记录,发现问题书面以通报、安全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等形式通知责任单位并督促整改,验证闭合。

2.3检查验收形式

技术资料检查的主要形式为集中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抽查。

日常检查以定期集中检查和安全质量大检查等形式进行,定期集中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同时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特点辅以专项检查。

日常检查时间间隔不得超过半个月。

同时,可根据建设、监理单位的有关安排进行联合检查。

2.4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以现场抽查、资料检查、询问为主。

2.5检查的反馈机制

所有检查均应形成检查记录、检查通报、整改通知单等书面材料,检查组织单位的相关人员负责督促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和验证闭合,相应资料由检查组织部(室)收集存档。

集中检查完成后10日内,检查考评结果在全标段通报,并将检查评价情况按照相关考核办法纳入相应工区项目部当期综合考核结果。

3试验室检查工作标准

3.1试验室检查范围与内容

3.1.1试验室检查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京沪高速铁路四标段工地试验室工作质量检查评定。

3.1.2试验室检查内容

3.1.2.1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试验人员均持有岗位证、人员数量符合招标和投标文件要求,并满足现场工程需要。

3.1.2.2试验仪器设备配置

现场试验室仪器设备根据现场试验检测项目要求配置,必须全部通过检定。

3.1.2.3试验用房和试验环境

现场试验室的环境条件应满足其检测项目的要求,试验室面积的大小与申请的检测项目数量相匹配,试验室平面布设和房间分配合理、结构牢固安全,要综合考虑供电、排水、消防等措施,做到设施完善、功能良好。

室内根据需要砌筑牢固平整的试验操作台,仪器设备布局合理、试验操作方便,室内干净整洁,通风、采光好,沥青及沥青砼室应配置通风设备。

办公座椅、电脑等满足工作和信息化管理需要。

各种试验记录、报告表格齐全规范。

3.1.2.4岗前培训和学习。

参加针对本项目的岗位培训或专项学习。

3.1.2.5试验室工作规章制度

至少应建立如下规章制度,并做到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方法流程正确、责任明确、操作性强,并通过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审批。

⑴组织与管理机构图。

⑵工作程序与质量管理制度。

⑶岗位责任制。

⑷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及管理制度。

⑹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制度。

⑹试验室管理制度,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⑺样品、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⑻试验室、养护室温度管理制度。

⑼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方法等技术文件齐全。

查目录和标准样本。

3.1.2.6其他

试验室遗弃的废液等有害物质的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3.2试验室工作检查组织

集中及日常检查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质量部及中心试验室组织进行。

3.3试验室工作检查方法和形式

3.3.1检查方法采取听汇报与查看现场相结合、内业与外业相结合、提问题与测实物相结合、感官检查与对比验证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3.3.2因试验室仪器设备均通过检定、校验,检查人员可不携带检查工具,必要时可通过其他试验室的仪器设备进行对比试验。

3.3.3检查形式采取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按照本办法附表1-3-1所列的评价内容和标准进行检查和评分。

平时检查包括上报资料以及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现场随机检查等方面;对工作中随机发现的问题,也视为平时检查范畴,认真记录,作为考核评分依据。

原则上每半年集中检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日常检查。

为准确掌握试验室的工作质量,检查组应在出发前通知试验室。

3.4检查结果及反馈机制

对平时检查和集中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应由试验室责任人签字确认,并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回复。

检查组织部(室)负责督促检查结果的整改闭合,相应资料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质量部和/或中心试验室存档。

集中检查完成后10日内,检查考评结果在全标段通报,并将检查评价情况按照相关考核办法纳入相应工区项目部当期综合考核结果。

4拌合站检查标准

4.1适用范围

本检查标准适用于京沪高铁四标段所有现场混凝土拌合站的日常工作检查和集中检查。

4.2检查组织的组织和频率

拌合站的检查由技术质量部组织,每月至少一次。

4.3检查方法和形式

4.3.1检查方法采取听汇报与查看现场相结合、内业与外业相结合、提问题与测实物相结合、感官检查与对比验证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4.3.2检查形式采取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按照本办法附表1-4-1中的内容和规定进行。

平时检查包括上报资料以及现场随机检查等,对日常工作交流中随机发现的问题,也视为平时检查范畴并形成记录。

4.4检查的主要内容

4.4.1组织机构及人员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配置检测试验机构和专业人员;砼搅拌操作人员、特殊工种和试验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其它人员应参加过相关培训学习。

4.4.2仪器设备

符合项目要求,全部通过检定。

现场查看证件和实物标签。

4.4.3搅拌站工作规章制度。

至少应建立以下规章制度,并做到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方法流程正确、责任明确、操作性强,并由工区项目部负责人审批。

⑴组织与管理机构图。

⑵工作程序与质量管理。

⑶岗位责任制。

⑷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及管理。

⑸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

⑹搅拌站安全、卫生、环保管理制度。

⑺文档资料管理制度。

⑻有关标准、规范、规程、方法等技术文件齐全。

⑼砼配合比控制和管理制度。

⑽砼生产、运输和调度管理制度。

⑾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

4.4.4现场管理

4.4.4.1料场场地和行车道路必须进行地基处理和表面硬化,并满足重载车辆通行要求;场地应排水设施完善、排水畅通,无明显积水或坑凹现象。

4.4.4.2砂子、碎石必须实行分区存放,按“待检区”和“合格区”分别设置,并每个区内应按不同品种和规格用隔离墙分离,同时设置或预留必要的冲洗或筛分设施。

4.4.4.3“合格区”的砂子、碎石应采用牢固的棚架进行遮挡防护,达到遮阳、防雨、防尘等目的,并设置或预留夏季降温和冬季保温措施,保证砼温度符合要求。

4.4.4.4所用水泥、粉煤灰应妥善保管,防止受潮、变质。

4.4.4.5各种原材料应按ISO9000标准要求进行产品标识,做到标识内容齐全、醒目和规范。

4.4.4.6砼外加剂匀质性试验。

试验参照《砼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T8077-2000进行,结果满足工程要求。

查看试验报告和记录。

4.4.4.7砼试拌。

在报审前,混凝土拌合站必须根据咨询批准的配合比进行混凝土试搅拌,以验证拌合站设备的工作性能和混凝土的工作性能,并有监理工程师旁站形成的记录和签认。

4.4.4.8生产能力。

设备配置和生产能力满足供应管段工程需要。

与管段工程量、工期等进行对比分析。

4.5检查结果及反馈机制

对平时检查和集中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应由工区项目部责任人签字确认,并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回复。

检查组织部(室)负责督促检查结果的整改闭合,相应资料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质量部存档。

集中检查完成后10日内,检查考评结果在全标段通报,并将检查评价情况按照相关考核办法纳入相应工区项目部当期综合考核结果。

5梁场检验验收标准

5.1梁场建场验收检查标准

5.1.1人员配备标准

5.1.1.1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5.1.1.2人力资源素质要求

⑴主要管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

⑵技术人员应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并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⑶检验人员应熟悉产品检验规定,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质量管理知识和检验技能。

⑷生产工人应能看懂相关技术文件,并能熟练地操作设备。

⑸与产品质量相关的人员应参加过相关培训学习(现场对照人员查看证件和身份证,以及有关培训或学习记录)。

5.1.1.3人力资源配置要求

⑴至少应设置钢筋工班、模板工班、砼工班、预应力工班、移梁工班、拌合站六个预应力箱梁预制施工班组。

⑵每个班组至少配备负责人1名,技术员1名,兼职安全员2名,均为施工企业正式职工,其他根据需要配备劳务工,正式职工/劳务工配备比例不大于1/5。

⑶每个梁场至少配备场长1名,副场长2名,总工1名,工程技术人员6名,专职安全员1名,质检工程师5名,均由施工企业正式职工担任。

5.1.2大临设计标准化。

大临设计必须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设计,并报经审查通过。

5.1.3关键工艺标准化。

关键工艺必须经过有相关设计、监理、业主等单位召开工艺审查会纪要认可。

5.1.4主要设备、设施标准。

5.1.4.1梁场应设不少于120立方的砼拌合站一座或两座,并配置输送距离长短不同及与高性能砼技术要求相应的砼输送泵。

5.1.4.2生产区应设若干台40T左右跨越32米箱梁生产台座的工作龙门。

龙门吊安装调试完毕后须经地方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部门注册登记。

5.1.4.3箱梁吊装可采用900T轮胎式提梁机,或采用两台450T轮轨式移梁平车。

箱梁台座应满足梁场供梁能力的要求,台座基地必须按大临设计进行加固处理。

需要经地方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部门检测、注册登记的设备必须有相应的资料。

5.1.5试验室、拌合站的验收。

试验室、拌合站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工作、生产,具体内容详见试验室、拌合站验收标准。

5.1.6梁场建场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箱梁试生产。

待取得生产许可证后,可批量生产。

5.2箱梁生产、验收检查标准

5.2.1原材料

5.2.1.1原材料要求

水泥:

符合《时速350公里铁路高性能砼技术条件》、强度等级为42.5R低碱普通硅酸盐水泥;碱含量(等效Na2O含量)应<0.6%,铝酸三钙含量控制在8%以下。

细骨料:

符合《时速350公里铁路高性能砼技术条件》相关规定的天然洁净河砂,细度模数为2.6~3.0,含泥量<1.5%,不使用有碱活性的细骨料。

粗骨料:

符合《时速350公里铁路高性能砼技术条件》相关规定的粒径为5~20mm、质地坚硬、级配合格、粒型良好的碎石或砾石,含泥量<0.5%,必要时用淡水冲洗或过筛,并剔除有害物质。

粗骨料母体岩石抗压强度与砼强度等级之比不小于2,不使用有碱活性的粗骨料。

矿物掺和料:

粉煤灰选用组分均匀各项性能指标稳定的低钙灰,其烧失量不大于8%,需水量比不大于100%,三氧化硫含量不大于2%。

磨细粒化高炉矿渣的比表面积应大于450m2/kg,需水量比不大于100%,烧失量不大于5%。

硅灰中的SiO2含量不小于85%,烧失量不大于6%,含水率不大于3%,比表面积不小于1800m2/kg。

外加剂:

质量符合GB/T8076-1997《砼外加剂》的相关规定,Cl-含量不大于砼中胶凝材料总质量的0.1%,不得采用含有氯、钾或钠盐类品种,减水剂的30min减水率不低于20%,与水泥及其他材料的相容性好。

水:

采用Cl-含量不大于200mg/L的淡水,符合JGJ63的要求。

5.2.2配合比设计和工艺要求

5.2.2.1配合比设计除满足物理力学和耐久性要求外,还需满足相应的工艺要求:

①工作性:

泵送砼坍落度取为140mm~200mm,可泵性好;

②预制箱梁的48h保温保湿养护抗压强度达设计强度等级标准值的85%以上,满足张拉所需的早期强度和弹性模量的要求;

③初凝时间不早于12h。

5.2.2.2配合比设计与试配

根据设计图纸规定的不同结构部位、不同强度等级要求、不同施工方法、不同环境侵蚀作用,不同抗CL-渗透性能、不同的原材料分别进行高性能耐久砼的配合比设计。

本标段内砼配合比设计方案为:

①矿物外掺料:

预制箱梁砼采用“磨细矿渣+粉煤灰”方案。

②水胶比:

应小于0.35。

③外加剂:

采用减水率达25%以上的优质聚羧酸类高效减水剂,预制箱梁砼夏季施工时,复合掺用缓凝剂;个别结构部位的砼还需按设计要求掺用阻锈剂。

④胶凝材料用量:

胶凝材料最低、用量符合前述规定,在满足各项性能的前提下,设计较小的水泥用量,以降低水化热,提高砼的耐久性。

采用正交法进行配合比试验和优化配合比设计参数。

第一次设计出初始配合比后,在现场进行模拟箱梁浇筑、养护的中间试验,以验证配合比设计的正确性和施工工艺的合理性,并据此优化配合比和施工工艺。

在灌注砼过程中,应随机取样制作砼强度、弹性模量试件,其中强度和弹性模量试件应分别从箱梁底板、腹板、顶板取样。

试件必须随梁体或者在同样条件下振动成型;砼试件制作3组,其中一组施工试件随梁养护,另一组28天标准试件按标准养护办理,另外一组备用。

每跨预制梁砼弹模试件不得少于两组,其中一组为随梁养护的终张拉试件,一组为28天标养试件。

灌注梁体砼时,应随时检测,每20000m3砼抽取抗冻融循环、抗渗性、抗氯离子渗透性、抗裂性、抗钢筋锈蚀和抗碱—骨料反应试件各一组,进行耐久试验。

正常施工条件下,每跨梁砼的坍落度、含气量、泌水率抗压强度试件、弹性模量试件进行检验。

5.2.3张拉设备检测要求

预应力施工采用ZB4-500油泵供油,用YCW250B千斤顶进行纵向张拉,张拉油表不低于1.0级。

千斤顶标定有效期不超过一个月以及出现不正常现象时重新校验。

油表检验与千斤顶视为一个单元进行检验,千斤顶在张拉作业前必须与油表配套校正,其校正系数不大于1.05。

5.2.4模板检验标准

模板(含内模、外模、底模、端模)必须采用新制钢模,模板强度、刚度、稳定性符合设计要求。

模板加工原材料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在制作过程中,必须有专用台卡具,以保证模板板面平整、焊缝质量、结构尺寸、模板接缝等细部构造满足设计要求,分块模板制作完成后,进行试拼和验收,模板验收按照模型验收规范进行。

5.2.5钢筋制安、预应力孔道布设检验标准

模型安装尺寸误差表

序号

检查项目

允许误差(mm)

检测方法

1

梁体全长

±10

尺量

2

箱梁跨度

±5

尺量

3

箱梁高度

+10-5

尺量

4

翼缘宽度

+5-0

尺量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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