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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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
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
方案
为做好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依据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按照国家《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以
下简称国家方案)要求,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
工作采用“统一组织、光电录入、两级处理”的原则,在北京市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口普查
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数据处理采用市、区县两级
模式进行,市和 18 个区县分别设立 19 个数据录入工作站点,
完成光电录入、编辑、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市、区县两级
普查机构要严格执行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数据处理
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使用统一的数据处理程序,按规定的
时间、数据格式和要求处理上报普查数据。
二、数据处理工作任务及工作步骤
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任务是:
完成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以下简称“普查表短表”)及封
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以下简称“普查表长表”)
及封面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以下简称
“死亡表”)及封面的所有信息录入、编辑、审核、上报,并在
此基础上完成数据汇总、资料开发等工作。
数据处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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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在 2010 年 11 月 15 日前完成。
主
要任务是:
做好普查数据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定人
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制定有关数据处理的
各类标准;数据处理工作试点;数据处理人员的技术培训;数
据处理设备采购及工作环境准备等。
第二阶段为数据处理和上报阶段,在 2011 年 4 月 30 日
前完成。
主要任务是:
组织完成区县级人口普查表的光电录
入、图像存储工作;组织完成光电录入数据的加载、编辑、审
核和上报等工作。
第三阶段为数据加工汇总阶段,在 2011 年 8 月 30 日前
完成。
主要任务是:
组织开发北京市人口普查数据汇总分析
应用程序,完成人口普查汇编资料的分类汇总和排版制表工
作,完成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三、数据处理工作模式
数据处理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光电录入、两级处理”的
原则组织实施,在区县级组织光电录入和编辑审核,市、区
县两级组织数据上报、汇总分析。
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要求:
统一技术环境标准,统一
数据处理标准,统一数据处理软件,统一组织数据上报。
主
要工作流程如下:
(一)对普查表短表、长表和死亡表及其封面的所有信息
全部采用光电录入方式进行数据采集,并生成以街乡镇为单
位的普查表图像文件和数据文件(以下称光电数据)。
(二)对光电录入的数据进行编辑、审核、错误修正后,
生成净化后的数据文件(以下称净化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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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将光电数据、净化数据、普查表图像文件,按要求
分批逐级上报。
(四)市、区县按要求对数据进行汇总。
四、数据处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下设数据处理组,负责组织指导
数据处理工作。
各区县人口普查办公室设立本级的人口普查
数据处理组,区县数据处理组在市数据处理组的指导下,在
本区县人口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县
数据处理工作。
市、区县数据处理组要建立岗位责任制,确
保数据处理工作各项任务责任到人。
市、区县数据处理组的主要工作:
(一)市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数据处理组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
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制定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
理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2、组织区县级普查机构数据处理培训,完成市级数据处
理环境准备。
3、组织数据处理试点工作。
4、负责区县级人口普查数据处理的指导和技术支持,及
时反映和解决数据处理中的问题。
5、负责对区县上报的数据进行检查验收。
6、将本市审核通过的数据,按照国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
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
7、完成北京市人口普查汇总程序的研制、培训和维护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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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负责市级数据汇总的技术支持工作。
9、负责建立北京市人口普查数据库。
10、负责北京市人口普查报表微缩胶片制作的项目建设。
(二)区县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数据处理组
1、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
工作方案、实施细则,落实普查数据处理所需人员和数据处
理环境。
2、组织完成人口普查表的光电录入、图像存储、数据加
载和审核编辑等工作。
3、将普查表的数据文件、图像文件按照规定的格式、内
容、要求和时间,报送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4、负责本区县普查数据汇总的技术支持工作。
五、人口普查数据的上报
市、区县两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必须按照国务院人口普查
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格式、内容和时间上报普查数据。
(一)数据报送的有关规定
1、市、区县两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在报送普查数据文件、
普查表图像文件的同时,还需要以文字和报表形式报送以下
资料:
(1)由本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加盖公章
的上报资料清单及说明。
(2)上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规定的数据检查表。
2、数据报送要安排专人负责。
在规定的报送期过后 20
天内,市、区县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必须安排有关人员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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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解决上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对上报数据提出的查询问题。
一般应在上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提出查询后三日内予以明确
的答复。
3、在规定的上报期后,未经上级人口普查办公室的同意,
下级人口普查办公室不得自行更改已上报的数据或重新上
报数据。
4、数据报送的方式:
区县数据文件以移动介质或网络方
式报送,图像文件以磁带方式报送,相关信息文件通过网络
和传真方式报送。
(二)市、区县两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报送数据的时间
1、区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向市人口普查办公室报送数据
的时间:
2011 年 1 月 15 日前报送普查表短表的原始光电数
据;2011 年 2 月 15 日前报送经编辑审核后的普查表短表净
化数据;2011 年 4 月 10 日前报送经编辑审核后的普查表长
表及死亡表净化数据;2011 年 4 月 20 日前报送普查表图像
文件。
2、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向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报送数
据的时间:
2011 年 1 月 20 日前报送普查表短表的原始光电
数据;2011 年 2 月 20 日前报送经编辑审核后的普查表短表
净化数据;2011 年 4 月 15 日前报送经编辑审核后的普查表
长表及死亡表净化数据;2011 年 4 月 25 日前报送普查表图
像文件。
六、安全与保密
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以网络为依
托进行,人口普查数据处理系统的安全是保障人口普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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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工作顺利进行和数据安全的必要条件。
因此,在数据处
理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
人口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已在公安部门登记备案,市和区
县必须在环境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等方面
按照相应的要求执行。
人口普查数据处理所用计算机要保证专机专用,安装补
丁管理和防病毒系统,严防计算机病毒的侵袭。
数据处理过
程中定时进行数据备份,防范数据损坏风险。
市、区县两级数据处理人员都要遵守普查保密规定,对
经手的普查资料严格保密。
七、数据处理工作的质量控制
数据处理工作的质量控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数
据处理流程的每个环节都要把好质量关。
(一)普查表印刷与填写
普查表印刷与填写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光电录入。
北京市
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普查报表印刷质量工作,确保印刷质量
合格。
市、区县两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要严把填写质量关,做
好普查表的填写检查工作,确保进入光电录入环节的普查表
填写符合规范。
(二)普查表包装、运送和交接
在普查表的包装、运送和交接时,应严格遵守《第六次人
口普查资料包装、运送和管理工作细则》的规定,严格普查表
交接手续,明确责任,确保普查表完整无损。
(三)光电录入
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组织流程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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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进行,以保证普查表“不错、不乱、不重、不漏”。
(四)数据转换
光电录入后的普查数据需要加载到数据处理软件,数据
处理人员应对加载情况进行记录检查,确保加载数据不重不
漏。
(五)编辑审核
要严格按照数据编审规则进行数据审核,对发现的错误,
由同级或下级人口普查办公室专业人员进行认真核实订正,
并做好记录。
(六)数据上报
市、区县两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国务院人口普
查办公室规定的格式、内容、时间报送数据,报送的数据要
完整,手续要齐全。
(七)软件质量保证
软件是普查数据处理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要保证
软件的安全、稳定、可靠,数据处理过程中及时安装软件补
丁。
八、数据处理工作环境
市、区县两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做好
人口普查数据处理环境的准备工作。
(一)数据处理系统环境
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数据处理组统一组织数据处理
系统的开发,统一规定软件运行环境,市、区县两级要做好
本级数据处理系统的运行环境准备和集成工作,确保统一下
发的数据处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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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处理系统分为光电录入软件和数据处理(编审)软
件。
光电录入软件和数据处理软件可在同一服务器上部署。
数据处理软件按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分开部署。
数据库服务器软件为 Oracle,应用服务器软件为 Tomcat。
(二)计算机设备环境
1、区县级数据处理环境
(1)网络要求:
百兆以上的局域网,搭建光电录入、数据
编审环境;物理隔离的互联网访问出口,用于杀毒软件和系
统软件补丁下载;物理隔离的统计专网,用于数据处理系统
的补丁下载和数据上报等功能。
(2)独立的光电扫描工作机房,具备不间断 UPS 保障。
(3)每台光电扫描仪配套 6 台以上的专用数据处理微机。
(4)2 台以上专用微机服务器用于运行光电录入和数据
处理系统。
(5)建立 2TB 以上容量的存储管理系统,用于光电扫描
图像管理。
2、市级数据处理环境
(1)市级编审汇总系统需要两台专用的小型机服务器。
分别为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支持三层架构的省级数
据处理系统有效运行。
(2)准备一套与区县光电录入系统相同的环境,用于光
电扫描图像数据磁带的接收与验证,以及技术支持和服务等。
(3)8T 以上容量的存储管理系统,用于全市的光电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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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管理。
九、技术培训
数据处理技术培训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办法。
国
家组织对市级数据处理人员的培训,市级组织区县以下数据
处理人员的培训。
培训教材由国家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组织
编写印发,并下发电子版教材。
主要培训内容:
(一)光电扫描软件培训;
(二)光电扫描仪技术培训;
(三)数据处理软件应用培训;
(四)存储与图像技术培训;
(五)小型机系统培训;
(六)数据库技术培训;
(七)应用服务器管理技术培训。
十、数据处理经费
市、区县两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要做好数据处理经费保障,
以确保数据处理任务的完成。
数据处理工作经费主要包括以
下内容:
(一)利旧经费,即北京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光电扫描
仪维修和维护费;
(二)计算机、服务器及外围设备补充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数据处理消耗品费,如磁带、移动介质等;
(四)系统软件(如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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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数据处理试点费;
(六)数据处理培训费;
(七)外聘数据处理人员工资及劳务费;
(八)人口普查工作中使用的网站建设费和网络运行费;
(九)人口普查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汇总分析软件的开发
费;
(十)人口普查原始资料缩微胶片制作费;
(十一)数据处理工作方案、软件使用手册、培训教材等
资料印刷费;
(十二)办公、差旅、会议、电讯、宣传、交通工具等办公
费;
(十三)其它不可预见费用。
十一、计划及进度安排
(一)2010 年 7 月下发《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处理工作方案》。
(二)2010 年 9 月完成数据处理试点,并下发《北京市第
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实施细则》。
(三)2010 年 11 月上旬完成数据处理各项培训。
(四)2010 年 11 月 12 日前下发光电录入软件和数据处
理软件的正式版。
(五)2010 年 11 月 20 日前完成区县级光电录入和数据
编审环境的准备。
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市级数据处理环
境的准备。
(六)2010 年 12 月 1 日区县开始光电录入。
(七)2010 年 12 月至 2011 年 4 月,完成区县普查表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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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录入和编审工作,按时间要求将数据和图像分批报市和国
家人口普查办公室。
(八)2011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省级与区县级的普查数据
反馈与汇总。
(九)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全市人口普查原始表微缩
胶片制作工作。
(十)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建立市人口普查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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