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区回风巷揭煤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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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区回风巷揭煤措施
15采区回风联络巷掘进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15采区回风联络巷在掘进过程中将揭露二1煤层,为确保揭煤工作安全顺利进行,依据现行的《煤矿安全规程》以及我公司矿井相关资料等,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述
15采区回风联络巷布置在L7灰岩底部,设计长度168m,坡度为+8°,巷道顶板距二1煤层底板约15m。
巷道硬岩段采用锚网喷支护,下宽5m,净高4.2m,净断面18.3㎡;软岩段采用U36拱形支架支护,下净宽5m,净高4.2m,净断面18.3㎡;掘进宽度5.8m,掘进高度4.3m,掘进面积21.8㎡。
现已掘进63m,剩余掘进长度105m,巷道再向前掘进约30m时,将揭露二1煤层。
二、揭露煤层情况
二1煤层为主采煤层,煤层倾角10-15°,厚度0.6-14.7m,平均厚度4.56m,煤层赋存不均匀。
根据《15采区二1煤层瓦斯基础参数测定与分析报告书》显示,煤层瓦斯含量为2.64-5.11m³/t,瓦斯压力为0.4-0.64MPa;根据《2013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显示,煤层不易自燃,煤尘无爆炸危险性。
三、揭露煤层时施工方案
1、布置钻孔
进工作面掘进至83m时(距揭露煤层10m处),沿巷道方向、仰角+30°施工3个探煤钻孔,每隔钻孔间隔5m,再次确定煤层产状。
详见揭煤施工方法。
2、瓦斯检测
施工人员每班用便携式至少检测瓦斯浓度3次,在探煤钻孔施工过程中,必须有专职瓦检员和安检员在现场进行,并做好详细记录。
瓦检员除测定迎头处瓦斯浓度外,还必须随时测定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只有在两处瓦斯浓度都在0.6%、二氧化碳浓度在1.5%以下时,方可施工。
如果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超限时,必须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人员,汇报通风调度及公司调度室,并加强通风,保证施工安全。
四、揭煤施工方法
(一)探煤钻孔
当掘进施工至83m时(距揭露煤层10m处),每班在爆破作业前,首先布置探煤钻孔。
1、探煤设备:
采用KZDY-1200S型钻机配φ42mm钻杆与φ75mm的钻头。
2、探孔数量与孔深:
探孔数量3个,分别为:
1#、2#、3#孔,孔深15m。
3、探孔布置方法:
钻孔呈三花眼布置,1#孔布置在巷道正中,2#、3#孔布置在距1#孔向下0.8m、距巷道两侧0.5m处。
探煤钻孔参数见下表:
孔号
仰角(°)
倾角(°)
深度(m)
钻孔直径(mm)
1#
30
15
15
75
2#
30
15
15
75
3#
30
15
15
75
附《15采区回风联络巷探煤钻孔布置图》。
(二)测压和突出危险性预测
1、测压钻孔布置:
根据探煤钻孔揭露的资料,确定各煤层的准确位置,计算掘进头距煤层顶板的距离。
在距煤层法线的距离垂距为5m时,打3个孔径φ75mm的钻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和测定K1值预测煤层的突出危险性。
测压钻孔和预测钻孔共用,进入煤层后,先按WTC参数仪说明书的要求收集钻屑,进行K1值测定,然后封孔测压。
测压预测钻孔布置详见《回风石门测压钻孔布置图》。
2、测压钻孔布置:
(1)安装测压管与堵孔
每一测压钻孔终孔后,立即清理封孔段孔壁,将加工好的测压管送入孔内,进行封孔测压。
测压管原则上采用φ15mm白铁管,长度为6.5m(封孔不少于5m,孔内外露长度为1m,孔外外露长度为0.5m),采用水泥封孔。
测压管的孔外外露一端安装压力表一只。
(2)安装压力表测压
封孔24小时后,即安装2Mpa压力表测压。
压力表和测压管间安装一高压球阀,采用螺纹联结,螺纹间必须使用生料带。
当压力表承受压力后,必须采用肥皂水检查接头是否漏气,否则应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压力表显示数据后3~5d内,每4~8小时记录一次,以后每24小时记录一次,而且将所测得压力值绘成瓦斯压力曲线图。
3、突出危险性预测
(1)K1值指标法预测。
每个钻孔钻进过程中,从进入煤层后的第0.5m开始,每钻进1m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
根据每个钻孔沿孔长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值预测突出危险性。
实测得到指标K1≥0.5 mL/g〃min1/2时,石门揭煤工作面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反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2)瓦斯压力指标法预测。
钻孔封好24h后,安装压力表,进行瓦斯压力测定。
稳定后观测24小时无变化后,即可终止测压工作,拆下压力表,绘制瓦斯压力变化曲线,分析确定煤层实际最高瓦斯压力。
当实测的煤层瓦斯压力P≥0.74Mpa时,石门揭煤掘进工作面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反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3)当石门距煤层法线1.5m时,再次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
预测方法为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采用气腿式凿岩机打φ42mm岩孔(干孔),当岩孔见煤后,用风电钻打φ42mm煤孔取样,现场测定K1值和最大钻屑量Smax。
当K1值<0.5 mL/g〃min1/2或最大钻屑量Smax<6Kg/m时,方可采取远距离放炮揭开煤层;否则,采取小直径(φ42mm)钻孔排放瓦斯,直至符合揭煤要求。
(4)揭开煤层顶板岩石后,过“门坎”前及过“门坎”过程中,仍须进行预测预报,预测超前距不小于1m真厚,预测孔布于煤层中,孔数不少于3个。
(5)揭煤层及岩层内煤线时,仍按上述步骤进行,但煤线厚度小于0.3m时,直接采取远距离放炮揭煤。
(6)对距煤层煤法线距离前5m时,必须分别进行突出危险预测。
五、揭煤安全防护措施
为保证揭煤安全,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措施主要包括:
远距离放炮。
(一)、远距离放炮
1、在工作面第一次揭煤时,必须采用远距离放炮,必须按规定撤人、停电。
2、放炮电缆采用专用放炮电缆、放炮器。
3、爆破前,放炮员、安检员、瓦检员在检查装药联线、安全措施无问题后,撤至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进行后再放炮。
4、放炮前停止该区域以及回风侧的所有电源(风机电源和监测设备电源除外)。
放炮时要求与爆破无关的所有人员全部升。
5、参加揭煤施工的人员要进行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6、参加揭煤及煤巷掘进的所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岗,并要求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要进行实际考核。
7、揭煤期间风筒距迎头距离不超过5米,防止瓦斯局部积聚。
8、每一入井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自救器。
六、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组织措施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所有施工人员均须进行安全教育。
2、施工前必须由技术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备查。
3、安全设施、设备器材必须按规定及时配备,设备不完善不准施工。
4、坚持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跟踪处理,及时整改。
5、坚持班前会制度和交接班制度,本班出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6、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充分发挥群监员的作用。
(二)通风、瓦斯管理
1、局扇供风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局扇必须做到双局扇、双电源,局扇自动切换,风筒自动分风。
各地点瓦斯超限断电仪要确保灵敏可靠,保持正常使用。
2、井下各通风设施必须保证完好。
3、瓦斯检查员要认真检查施工地点瓦斯情况,发现瓦斯超限或有突出预兆时,要立即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严禁超限作业。
在工作面安设瓦斯自动监测报警断电装置进行瓦斯监测,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1.0%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4、班组长、电工、瓦检员、下井检查人员及流动作业人员都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随时检查瓦斯。
5、局部通风机必须设置专人管理,保证连续运转,不得随意停风。
需停风时,必须请示调度室经值班领导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停电、撤人、设置警戒及瓦斯检查措施。
6、因故停风要及时撤人至新鲜风流中。
需恢复通风时,必须严格按排放瓦斯管理制度进行排放,排放影响区域必须提前将人员全部撤出、开关停电切闭锁。
排放过程要限量排放,确保全风压汇合处风流中瓦斯1.0%及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5%。
7、风筒工应及时检查、维护、续接风筒,风筒口距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5m,风量必须满足施工需求。
8、所有瓦斯检测仪器、仪表必须灵敏可靠,并定期校验。
(三)防火、防尘管理
1、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使用抗静电、阻燃性工作服、帽、手套及胶鞋等劳保用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2、严格执行人员入井检身制度,坚决杜绝烟草或引火物品带入井下,井下严禁使用明火和吸烟。
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
3、爆破前,必须用黄土将迎头钻孔封堵严实,封孔长度为炮眼深度的1.5倍。
4、井下发现高温点,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使用防爆或安全火花型电气设备,设备性能必须完好,每班检查一次;电缆敷设符合要求;过流、接地、检漏装置等保护系统要安装齐全,防止电气失火。
6、使用煤矿许用安全炸药,不准将药卷内的消焰粉倒掉;不准放明炮、糊炮;不准用明火、动力线放炮;按规定使用水炮泥,炮眼封泥要装满;严格按放炮作业规程规定装药、连线和放炮。
7、防尘管理:
施工中,施工人员要自觉佩带防尘口罩,采用湿式打眼、水炮泥装炮、装岩(煤)洒水、爆破喷雾、冲洗巷帮、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①、远程爆破喷雾:
远程爆破喷雾要安设在距迎头6~8m处,使用压风和水作为喷雾介质,爆破工要在每次联线结束后开启此喷雾,待爆破结束后进入迎头关闭此喷雾。
②、耙装喷雾:
耙装喷雾安设在扒装机卸料槽正上方,在耙装过程中使用。
喷雾采用手动式,当车皮进入溜料槽下耙装时,手动开启实现耙装喷雾,耙装前对煤、岩堆洒水。
③、回风喷雾:
回风喷雾要安设在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20m范围内,能封闭全断面的常开净化水幕。
④、净化喷雾:
扒装机以后距掘进迎头不超过50m范围内安设一道能封闭全断面的净化喷雾,此喷雾应灵敏可靠,使用正常,雾化效果好。
8、距掘进工作面20m范围内必须安设水针,水针所在地有盛放水炮泥的箱子,箱子内有不少于一次爆破用药所用已灌好水的水炮泥。
必须使用水炮泥。
9、爆破前后,施工人员要对爆破地点20m范围内巷帮进行冲刷。
10、施工中要定期对掘进工作面100m范围内的巷道进行洒水降尘,并及时清挖临时水沟排出积水。
(四)爆破安全措施
1、揭煤爆破必须严格按爆破参数施工,放炮工作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
2、揭煤时采用1—5段毫秒电雷管,不得跳段使用,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使用前必须进行导通试验。
3、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混合使用。
4、爆破炸药必须采用煤矿安全许用炸药。
5、装药必须严格按规定数量装药,不得多装或少装药。
爆破前,所有不装药的眼、孔都应用不然性材料充填,充填深度不应小于爆破孔深度的1.5倍。
6、装药后,必须把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同其它导电体接触,线接好后必须由安全网员、放炮员、班组长一起进行认真的复查,确保万无一失。
7、揭煤放炮准备工作完成后,由放炮员汇报调度室,经总工程师(或者揭煤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同意放炮才能放炮,放炮前应将回风侧以及施工区队的所有人员撤至安全警戒地点以外。
8、进入半煤巷掘进时,岩石段需起底爆破时,采取浅眼爆破,最大深度不超过0.8m,施工时严格按照要求打眼,严格控制装药量;必须采用正向起爆,严禁反向爆破;采用全一次起爆成形,尽量避免扩帮作业,确需放小炮扩帮时,必须采用远距离放炮。
9、放炮工作必须由取得放炮员资格证书的专职放炮员担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作业。
10、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放炮员必须按爆破图表要求装药、联线、封堵炮泥。
放炮地点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时严禁装药,放炮时班组长布置专人在能进入放炮区的安全地点设好警戒,以防他人误闯。
11、放炮员、安检员、班组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五)顶板管理
1、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2、坚持一次成巷,缩短围岩暴露时间和暴露面积。
3、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对打眼放炮的规定,实行光面爆破。
4、煤巷掘进工作面的支护要紧跟迎头,U型棚支护时一掘一喷,确保支护安全可靠。
5、在装药放炮前先检查工作面支护情况,空顶、空帮或支护质量不合格严禁装药爆破。
6、放炮后,由班组长、安监员及放炮员由外向里“敲帮问顶”并及时检查瓦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或撤人,摘除危岩活石,在确认安全后方准其他人员进入作业。
作业期间安监员要经常观察顶板,发现险情应及时撤开人员,进行处理。
7、岩巷放炮后及时打眼安装锚杆,并喷浆进行初次支护。
若围岩破碎,应先喷射砼进行初期支护,然后再打眼安装锚杆。
初喷前要进行敲帮问顶,清除浮石,冲刷岩壁浮尘后方可喷浆。
8、锚杆施工时要首先撬净浮石,必要时可采取打点柱临时支护,锚杆应打一眼锚一眼,锚杆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9、加强顶板管理:
①、坚持一次成巷,缩短围岩暴露时间和暴露面积;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对打眼放炮的规定,实行光面爆破。
②、揭煤段及围岩破碎松软、压力大时,可缩小棚距为500mm;巷道支护与围岩之间,严禁空顶空帮作业。
经常检查工作面后方的巷道支护情况,及时处理隐患。
③、U型棚架设之前,应对工作场所内的顶板和两帮进行仔细检查,敲帮问顶,发现危岩、浮石应及时处理,确认顶板和两帮没有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架设作业。
④、顶板冒落时,加密撞管支护,并采用板梁、背板、方木在U型棚上密闭顶板,打设木垛前首先检查加固施工迎头外10.0m范围内的U型棚支护情况,需重新喷浆加强支护的重新喷浆。
打设木垛时,打设木垛人员站在找好顶的安全地点逐根向上传递木料接顶背实,并随时观察顶板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作业期间迎头必须悬挂瓦斯报警仪,预防瓦斯超限作业。
10、U型棚支护拉杆、连接螺丝必须齐全有效,棚腿所垫木鞋必须放在实底上,支架如有变形应及时处理。
采用钢筋网和铁丝网密封顶板及两帮,防止漏煤时,前后网片必须搭接压茬,并用铁丝连接好。
11、进入煤巷掘进时,巷道底部为岩石时采取浅眼爆破,施工时严格按照要求打眼,严格控制装药量;必须采用正向起爆,严禁反向爆破;采用全断面起爆成形。
施工时打眼深度为0.8m,并符合下列要求:
a.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150g;b.炮眼必须封满炮泥(水泡泥);c.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附近洒水降尘并检查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准爆破;d.检查并加固爆破地点附近10m范围内的支护;e.每次装药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发放爆破命令牌,派专人到所有安全通道处站岗,站岗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警戒站岗距离直线300m,并设专人联络。
12、揭煤段掘进时,采用放小炮或直接用手镐、风镐落煤刷帮、挑顶,够一架棚的间距时及时支棚,并将帮、顶接实、背牢,架棚间用拉杆及时固定。
采用液压支柱加强支护时,支柱必须拴绳防倒。
13、施工时,严格按巷道的中心和腰线作业,拉底、开帮、挑顶等各项工作要一次到位,严禁二次返工,来回移动棚架,并及时将连接端口用螺丝紧固,上好拉杆,帮和拱顶用拉杆和木楔背紧靠实。
(六)电气防爆
1、加强矿井供电的三大保护装置的管理,保证性能灵敏可靠;对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要按标准严格管理,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坚决杜绝失爆设备入井。
2、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井下需停电时,应制定计划,报矿有关领导批准,并经调度统一安排时间后方可作业。
3、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并使用便携式瓦检仪实时监测使用地点的瓦斯浓度。
4、井下电气设备应建立定期检修试验制度,不合格者应及时更换。
5、井下所有电缆必须悬挂整齐,严禁盘圈堆放和码放。
6、对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的要求进行定期试验,发现不合格者,必须及时停电处理。
检漏继电器按规定定期进行试验。
7、井下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并严格按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工作面所有电器设备必须保证完好,合格率必须到达100%,不得有失爆现象,电工每班检查一次,出现故障及时处理,不得带病作业。
8、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
(七)其它
1、施工中,工作面若出现动力现象(如片帮、冒顶,煤体倾出、移动等)立即停止工作,观测瓦斯和煤帮变化情况,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现场采取应急措施。
2、每班施工前,必须在班前会向所有人交代好施工方案和每道工序,责任落实到人,执行现场交接班制。
3、揭煤及煤巷掘进严格施行“突出预测、防治突出措施、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
4、岩巷掘进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准确探明煤层底板情况,防止误揭煤层而引起瓦斯突出。
5、揭煤和煤巷掘进时,工作面必须配置专职瓦检员随时检查瓦斯,掌握突出预兆,当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员有权停止作业,并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同时报告调度室。
煤与瓦斯突出预兆主要表现为:
(1)地压显现预兆:
煤炮声、支架声响、掉渣、煤岩开裂、底鼓、煤岩自行剥落,煤壁外鼓、来压、煤壁颤动;
(2)瓦斯涌出预兆:
瓦斯涌出异常、瓦斯浓度忽大忽小、煤尘增大、气温与气味异常、打钻喷瓦斯、喷煤、哨声、蜂鸣声等;
6、其它方面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5采区回风巷掘进作业规程》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签字备查;凡不学习、不签字人员严禁下井作业。
七、井下避灾路线
①避瓦斯(煤尘)、火灾路线:
迎头→15采区回风联络巷→15采区避难硐室→15采区运输大巷→东运输大巷→副井底→地面。
②避水灾路线
迎头→15采区回风联络巷→15采区避难硐室→15采区运输大巷→11采区轨道上山→11采区回风上平台→11采区回风井→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