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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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方案

某城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设施改造规划

北京的供热事业发展面临着人口、资源、城市安全与环境以及能源价格上涨的多重压力,供热发展要同时满足城市发展与环境的需求,就必须坚持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在充分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同时,大力挖掘现有供热设施能力,对老旧供热管网及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全面提高供热及能源利用效率。

根据《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供热发展规划》和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任务要求,特提出北京市供热设施及管网改造方案如下:

一、设施现状

北京市供热面积5.18亿平方米,供热管网总长度约17140公里。

供热管网中约有25%的管网是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建设的,运行已达25年以上,设施老化及热能损失严重,安全与质量难以保证。

因此,对老旧供热管网及设施进行改造是当前供热安全与质量保障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也是实现供热节能减排目标,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供热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

根据2006年对部分供热管网及室内采暖系统的调查情况如下:

经对部分原市房管系统管理的直管公房老旧供热管网及户内采暖系统进行典型调查:

一次供热管网老化42.8公里,占调查供热管网29%;二次供热管网老化92.5公里,占调查供热管网26%;室内老化管线169.3公里,占调查供热管网的18%。

经对城八区社会供热单位及联片供暖单位管理的“死角地区”老旧供热系统进行典型调查:

一次供热管网老化483.7公里,占调查供热管网46%;二次供热管网老化303.7公里,占调查供热管网27%;室内老化管线1269公里,占调查供热管网12%。

经对市热力集团供热管网系统进行调查:

由市热力集团负责管理的620公里一次供热管网和部分二次供热管网经几年的资金投入,基本上完成了大修和更新改造任务,供热保障能力和供热效率有了很大的提高。

但由用户自行管理的近1500公里的二次供热管网及室内采暖系统却年久失修、超期运行,运行效率低下,热能浪费严重。

经对部分供热小区初步调查:

产权不明的热力管网隐患就有240余项,约占调查的20%。

综合分析我市供热管万平米网设施及室内采暖系统情况,90年代以前供热运行管网中,约有20%已超期运行,亟待更新;约有20%的管网年久失修,亟待改造;总计市、区等权属单位需更新改造的供热管网4200公里。

市、区等权属单位室内采暖系统需更新改造的居住面积约有15%,4500万平米。

二、主要问题

(一)供热管网系统超期运行,老化腐蚀严重,供热事故频发,每年供热大、小事故发生次数约每公里管网0.1次,即1500次以上,其中影响居民正常采暖的近百起。

(二)供热管网及户内采暖系统年久失修,跑、冒、滴、漏严重,各种原因致使供热管沟长年积水,造成管网保温脱落、阀门锈蚀渗漏、补偿器及支架腐蚀失效等,管网输送效率低下,平均热损失在20%以上,不仅造成能源大量浪费,而且严重影响用户的采暖质量。

根据2005—2006采暖季供热信息平台的统计,全市因设施老旧失修问题造成的质量投诉重点小区有200余处。

特别是在严寒期,供热设施难以达到温度要求,居民反映强烈。

(三)供热管网缺乏质量调节和能耗计量手段,不仅造成水力工况失调,冷热不均,而且由于没有计量造成了粗放运行,责任不清,浪费严重。

三、问题分析

(一)产权责任不清

城市供热的发展历经了一个社会单位集资发展建设的过程。

二次供热管网以及社会供暖设施大部分是由用热单位集资联建的,并委托某一参建单位负责管理。

随着时间及单位的变迁,特别是房屋产权的私有化,使供热管网设施的产权关系变得十分复杂,逐步形成了供热管网及设施无人投入的局面。

(二)企业资金不足

由于供热体制改革滞后,供热价格长期未理顺、各种原材料涨价因素10余年未调整,特别是各种原因造成的欠费问题,使供热单位入不敷出,无力对管网设施进行投入和更新改造,造成供热管网及户内采暖系统年久失修,设备老化,跑、冒、滴、漏严重。

(三)企业机制缺陷

目前,全市供热的企业化程度比较低,在现有供热单位的5590余座供热锅炉房中90%是由单位后勤部门负责管理。

这部分供热管理简单粗放,人员变动不固定,设施维护不到位,设备设施老化严重;特别是一些联片供热和联建单位的供热管网及设施长期处于无人投入与管理的困境。

(四)设施先天不足

目前,大部分供热管网是90年代以前修建的。

其敷设方式大部分为半通行或不通行地沟,砖混结构,防水性差。

特别是老旧小区排水系统失修,大量污水借供热地沟排放,沟内积水严重,供热管道长年浸泡,管道保温破损脱落,管道及阀门腐蚀严重,大量热能损失在管网输送上。

此外,一些开发商在小区建设中选用管材、保温、补偿器及阀门等材料时,并未按设计选材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偷工减料,造成施工质量差,致使供热管网及设施在运行过程中,未老先衰,存在隐患。

(五)控制手段落后

由于供热管网是由各个供热单位自行管理,受资金和能力限制,对供热初调节不是很重视,约有70%以上的管网没有设置调节装置及计量装置,使得供热管网的自动化水平很低,无法实现手动或自动调节,造成水力失调现象十分普遍严重,运行时大多采用“大流量、小温差”的不经济运行方式,不仅造成了热能、电能及水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居民冬季的采暖质量。

四、实施方案

(一)改造原则

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运行的原则;降低能耗,提高输送效率的原则;突出重点,分期逐步推进的原则;实施改造与供热发展结合的原则;实施改造与供热计量结合的原则;企业筹资与政府补助结合的原则。

(二)改造范围

1、改造项目单位应优先选择其设施归属国有资产的市属、区属为社会居民供热的单位。

央属单位及驻京部队的老旧供热管网系统改造应按北京市政府部门的总体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实施。

2、改造重点是市管网集中供热用户自管热力站、二次管网及户内采暖系统;市、区属房管系统原直管公房大型燃煤供暖锅炉房及供热管网和户内采暖系统;区域供热管网、热力站以及户内采暖系统。

3、改造区域应优先选择90年代以前的老旧居民小区,供热设施年久失修,管网及户内采暖系统腐蚀严重,事故频发、热损失大,已严重影响用户采暖质量,造成用户大量质量投诉的小区。

4、90年代以后居民小区供热管网设施及室内采暖系统已难以保障用户供热质量,由供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区县供热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市锅炉供暖节能中心和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联合认定,由市供热管理部门确定的应急改造项目。

(三)改造目标

2015年力争完成老旧供热管网及室内系统改造。

按照《城镇供热系统安全运行规程》要求,直接连接系统失水率应控制在总循环水量的2%以内,间接连接系统在1%以下,蒸汽供热系统凝结水回收率不小于70%。

按照直埋管道能达到的要求,热水管道散热损失应控制在每公里管道温降小于0.1℃(参考值);蒸汽管道每公里温降小于10℃。

(四)改造内容

1、供热设施改造包括:

特指原直管公房大型区域锅炉房的供热系统、配电系统、水处理及环保系统的更新改造;热力站更新换热器、水泵、阀门、管道、过滤器、仪表等设备,补水系统及附件保温改造,加装控制系统(如气候补偿器)、流量或压力平衡设备、计量表、调速泵等节能设备。

2、供热管网改造包括:

在管网更新项目中要改变敷设方式、重新敷设更换新管网、加装平衡阀及楼栋热量表;在管网改造项目中,更换保温、补偿器及阀门等设备、加装平衡阀及楼栋热量表。

3、户内采暖系统改造包括:

更新采暖设备、用户直管改跨越管,加装温控阀,使户内采暖系统具备温度调控的条件。

(五)技术要求

1、管网敷设方式:

应以无补偿直埋敷设为主要敷设方式。

2、管道保温及附件:

(1)防腐、保温。

应符合建设部关于供热管道及附件对防腐、保温材料的要求和施工规范。

(2)补偿器。

管网采用无补偿直埋敷设尽量减少补偿器数量,减少事故隐患。

必须设置补偿器时,主要采用外压型波纹管补偿器。

(3)阀门。

更换或新安装的阀门应选用使用中不易产生渗漏的连接和密封型式(宜由设计部门决定阀门的连接方式)。

3、调节与热计量:

(1)流量调节。

加装自力式流量或差压控制器,使二次管网水力失调度达标。

(2)热计量。

在建筑物供热管道热力入口处安装热量表,测量建筑物实际耗热量,计算供热管网热损失,为节能管理和计量收费提供依据。

4、热力站改造:

换热器选用换热效率高、占地小的板式换热器,循环水泵选用静音、节能的高效率水泵;水处理按《供热采暖系统水质及防腐技术规程》(DBJ01-619-2004)执行,补水定压方式为补水泵变频定压;为利于供热工况调节和运行,每个热力站的一次网侧应装设手动调节阀、差压(流量)控制器和热量表,二次网侧装设手动调节阀;为满足变流量调节的要求,热力站循环水泵应采用调速泵。

5、户内采暖系统:

室内采暖系统应具备温度调控的条件。

(六)改造规模

根据资金的情况,2015年要完成供热设施及管网改造任务。

规划拟安排供热设施及管网更新改造4200公里,加装平衡阀及热量表100000套;热力站更换设备改造290座,连接方式改造43座,系统节能和变频改造共732座,补水系统改造共264座,附件保温改造的热力站共1150座;户内供热设施改造涉及供热面积4500万m2。

老旧供热设施改造项目汇总表

序号

改造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设施及管网更新

公里

2100

加装平衡阀及热量表

2

设施及管网改造

公里

2100

加装平衡阀及热量表

3

管网加装平衡阀及热量表

100000

4

热力站更换设备

290

5

热力站直接连接改建接连接

43

6

热力站安装节能设备

732

7

热力站补水系统改造

264

8

热力站附件保温

1150

9

户内供热设施改造

万平米

4500

改造散热器、跨越管加装温控阀

(七)实施步骤

供热设施管网改造按照《北京市“十一五”供热发展规划》和《北京市“十一五”供热管网改造规划》的要求逐年推进,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进行调查和规划阶段(2006—2007)

对全市供热设施管网进行典型调查、抽样调查,分析现状,找出问题,明确任务,落实政策资金和具体改造项目,在部分区县提前进行改造试点,编制《北京市供热管网改造规划》,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老旧供热管网设施改造方案》,制定《北京市老旧供热管网设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为全面实施改造创造条件。

第二阶段:

重点改造项目示范阶段(2008—2009)

2008年供热设施管网改造项目计划在市热力集团、市房地集团和重点十二区县同时进行。

通过政府资金支持,对已严重影响供热质量、耗能较大、居民反映强烈的301个小区的老旧供热管网设施进行系统改造工程示范;对下阶段的改造项目进行调查、审核、申报工作。

第三阶段:

大力推进改造阶段(2009-2015)

深入动员,积极推进全市老旧管网设施改造,提高供热管网输送效率,并使供热设施的维修及更新改造纳入到规范、良性循环的管理轨道。

(八)项目资金

根据老旧供热设施及管网改造项目,其供热管网设施及室内采暖系统改造所需资金总额预计782190万元。

北京市老旧供热管网改造项目投资表(万元)

序号

改造项目

单位

数量

项目资金

1

设施及管网更新

公里

2100

420000

2

设施及管网改造

公里

2100

210000

3

加装平衡阀及热量表

100000

20000

4

热力站更换设备

290

9440

5

热力站连接方式改造

43

2100

6

热力站安装节能设备

732

4400

7

热力站补水系统改造

264

2100

8

热力站附件保温

1150

1150

9

户内供热设施改造

万平米

4500

113000

合计

782190

(九)资金来源

老旧供热管网系统改造费用应由供热设施权属单位承担,由项目实施单位向供热设施权属单位筹集。

本市范围内市属、区属等为社会居住建筑供热的单位,其老旧供热管网系统改造费用由市、区政府分别按改造项目投资总额的30%和20%给予项目实施单位一次性资金补助。

项目实施单位应依照《北京市老旧供热管网设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和相关程序申请使用补助资金。

本市范围内供热设施权属单位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驻京部队以及央属企事业单位的,其老旧供热管网系统更新改造资金以及对央属企事业单位的改造补助资金,应按本文件要求和北京市总体部署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由主管部门予以安排。

供热设施权属单位难于筹集改造资金的,可与现供热管理单位协商,以书面协议方式委托其承担更新改造资金和改造工作,并将改造后的设施交付现供热管理单位运行、维护和管理。

(十)投资计划

1、2008年改造项目投资计划

2008年改造项目涉及12个区县和2个集团(热力集团、房地集团),其中市属供热单位22个,区属供热单位29个,涉及老旧小区301个,供热面积3789万平方米,改造管线近900公里。

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66858.82万元,其中:

市热力集团改造项目计划27699.82万元由市发展改革委按50%比例补助,补助资金为13849.91万元;企业自筹13849.91万元。

市房地集团改造项目计划13370万元,市发展改革按30%比例补助,补助资金为4011万元;企业自筹9359万元。

各区县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25789万元,市按30%比例补助,补助资金共计7736.7万元;区县按20%比例补助,补助资金共计5157.8万元,总补助资金共计12894.5万元。

企业自筹12894.5万元。

2008年老旧供热管网设施改造项目投资计划表(万元)

项目

项目总投资

市财政补助

区财政补助

企业自筹

市热力集团

27699.82

13849.91

----

13849.91

市房地集团

13370.00

4011.00

----

9359.00

各区县

25789.00

7736.70

5157.80

12894.50

总计

66858.82

25597.61

5157.80

36103.41

2、2009年后改造项目投资计划

根据政府资金情况,2009年以后全市老旧供热管网设施改造项目总规模为715331.35万元。

拟平均每年按10亿元改造总规模控制,预计2010年完成35%改造任务,2015年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2009-2015年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715331.35万元,其中:

市热力集团计划改造项目10.2亿元,市发展改革委按50%比例补助,补助资金为5.1亿元,企业自筹5.1亿元。

市房地集团改造项目计划3.0亿元,市发展改革按30%比例补助,补助资金为0.9亿元;企业自筹2.1亿元。

各区县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58.4亿元,市按30%比例补助,补助资金共计17.52亿元;区按20%比例补助,补助资金共计11.68亿万元,总补助资金共计29.2亿万元。

企业自筹29.2亿元。

2009-2015年老旧供热管网设施改造项目投资汇总表(亿元)

项目

项目总投资

市财政补助

区财政补助

企业自筹

市热力集团

10.20

5.10

——

5.10

市房地集团

3.00

0.90

——

2.10

各区县

58.40

17.52

11.68

29.20

总计

71.60

23.52

11.68

36.40

北京市老旧供热管网设施改造项目分年投资计划表(亿元)

年度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合计

总投资

6.69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1.60

78.30

市热力

2.77

1.40

1.40

1.40

2.00

2.00

2.00

12.97

市房地

1.337

1.00

1.00

1.00

4.34

各区县

2.58

7.60

7.60

7.60

8.00

8.00

8.00

11.60

60.98

北京市老旧供热管网设施改造资金企业分年投资计划表(万元)

年度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合计

市热力

13850

7000

7000

7000

10000

10000

10000

64850

市房地

9359

7000

7000

7000

30359

各区县

12895

38000

38000

38000

40000

40000

40000

58000

304895

总计

36104

52000

52000

52000

50000

50000

50000

58000

400104

北京市老旧供热管网设施改造资金政府分年投资计划表(万元)

年度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合计

市财政

25598

32800

32800

32800

34000

34000

34000

34800

260798

其中

热力

13850

7000

7000

7000

10000

10000

10000

64850

房地

4011

3000

3000

3000

13011

区县

7737

22800

22800

22800

24000

24000

24000

34800

182937

区财政

5158

15200

15200

15200

16000

16000

16000

23200

121958

总计

30756

48000

48000

48000

50000

50000

50000

58000

382756

(十一)效益预测

老旧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实施后,将极大促进供热行业的发展,在供热安全、节能减排等方面带来较大经济和环境效益,同时也将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

1、将解决多年来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保证供热设施的安全运行,进一步提高供热保障能力。

2、对老旧供热管网设施实施更新改造后,将解决老旧供热管网存在的跑、冒、滴、漏等问题,提高供热管网输送能力,使供热系统能源利用效率提高15%左右。

仅考虑节能一项,改造范围涉及供热面积约1.2亿平方米,完成改造后每年可节约能源约14万吨标准煤,折合天然气约1.2亿立方米,节约天然气燃料费约2.34亿元。

3、将极大提高供热系统的装备水平,提高供热室内舒适度,解决因管网老旧导致室温不达标的问题,减少质量投诉,避免供热矛盾,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4、实施老旧管网设施改造将带来巨大环保效益,节能是最大的环保,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带来的节能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以节约14万吨标准煤为测算依据,按照北京市2007年锅炉排放标准每采暖季测算可减少烟尘22.75吨,二氧化硫45.5吨,氮氧化物341.25吨。

五、项目运作

(一)项目组织管理

市市政管委牵头负责全市供热管网设施改造项目方案和计划制定;其下属北京锅炉供暖节能中心作为日常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全市供热管网设施改造的计划落实和协调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热力集团、市房地集团改造项目的审批和补助资金的审定与拨付;负责对各区县年度改造计划的审核和补助资金的拨付。

各区县市政管委具体负责本辖区年度改造计划和项目的落实、审核、验收和协调;各区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本辖区供热管网设施改造项目的直接审批和补助资金的拨付,并根据本辖区年度改造计划和具体项目审批情况向市发展改革委申办年度供热管网设施改造补助资金。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符合项目范围内确定的重点、对象、性质和年代要求的;

2、有配套改造资金的承诺与保证;

3、已纳入老旧小区环境改造项目或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

4、虽不属于项目范围,但供热管网设施及户内系统已难以保障用户供热质量,由供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区县供热管理部门和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联合认定并出具报告,由市供热管理部门和北京锅炉供暖节能中心共同确定的应急改造项目。

(三)项目申报审核

供热管网设施改造项目由市热力集团、市房地集团和各供热单位分别向市或区县市政管委供热管理办公室领取《北京市供热管网设施改造项目申报表》,按规定要求办理申报手续;由市或区县市政管委供热管理办公室对供热管网设施改造项目进行审核,并统一向北京锅炉供暖节能中心申报;北京锅炉供暖节能中心对改造项目要进行审核,并根据规划确定的资金计划对各区县供热单位上报的改造项目进行汇总、平衡和复核,按照供热管网设施改造规划的进度,编制年度改造计划,向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市政管委申报《年度供热管网设施改造计划书》。

每年10月底前,市热力集团和市房地集团向北京市锅炉供暖节能中心、其他各供热单位向所在区县市政管委申报下一年度改造项目,各区县市政管委要在每年12月底前完成本辖区下一年度供热管网设施改造计划向北京市锅炉供暖节能中心的申报工作。

(四)项目任务批复

市市政管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改造年度计划,对北京锅炉供暖节能中心上报的《年度供热管网设施改造计划书》进行初步审定,正式向市热力集团、市房地集团和区县市政管委、发展改革委下发《年度供热管网设施改造任务书》。

(五)立项申报批复

市热力集团、市房地集团和各区县市政管委根据《年度供热管网设施改造项目任务书》,可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咨询机构正式编报本系统、本辖区供热管网设施改造项目建议书(代可研),按规定程序分别向市发展改革委和区发展改革委申报立项。

列入《年度供热管网设施改造计划书》的市热力集团、市房地集团改造项目,经市市政管委审核签署意见后,可直接向市发展改革委办理项目审批和补助资金手续,并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审核批复和拨付补助资金。

列入《年度供热管网设施改造计划书》的区县各供热单位改造项目,经各区市政管委审核签署意见后,可直接向所在辖区发展改革委办理项目审批和资金补助手续,并由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办理项目审批和拨付补助资金。

(六)项目管理责任

改造项目实施单位是供热管网设施改造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确保供热设施改造项目的安全与质量;供暖节能中心、市热力集团、市房地集团和区县市政管委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按期保质完成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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