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底稿编制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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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底稿编制制度
工作底稿编制
1.概述
1.1为规范本所业务人员编制工作底稿,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其他业务参照执行。
1.2.1本所已根据本规程制定了财务报表审计标准工作底稿模板(业规207号)和小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模板(业规208号)。
1.2.2与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有关的审计程序的裁剪(审计程序的性质)、样本的要求(审计程序的范围)等已在业规305号中进行了规范,同时我们把一些具体要求作为附件供参考。
1.2.3本所已根据本规程制定了验资等16类其他业务的工作底稿模板(业规206号、业规209号-215号、业规601号-608号);此外,还提供了业务报告、业务约定书等单项工作底稿模板(业规201号-205号)。
1.3本规程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要求;
(2)审计工作底稿的要素;
(3)审计过程记录的内容和方式;
(4)审计工作底稿索引号及编号的标注;
(5)审计工作底稿交叉索引号的编写;
(6)审计工作底稿的排版与打印;
(7)审计工作底稿的整理与归档。
2.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要求
审计人员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当使未曾接触该项审计工作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清楚了解:
(1)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2)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和获取的审计证据;
(3)就重大事项得出的结论。
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是指对下列方面有合理了解的人士:
(1)审计过程;
(2)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的规定;
(3)被审计单位所处的经营环境;
(4)与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相关的会计和审计问题。
3.审计工作底稿的要素
通常,审计工作底稿包括下列全部或部分要素:
(1)被审计单位名称。
可以统一填写被审计单位简称,但应以适当方式加以说明。
(2)审计项目名称。
如报表项目、会计科目。
(3)审计项目时点或期间。
资产负债表用时点,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用期间。
(4)审计过程记录。
(后有详细说明)
(5)审计标识。
(后有详细说明)
(6)审计结论。
一般按如下三种格式表述:
“经审计,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
“上述发现的问题涉及金额较小且低于SAD,对审计结果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问题外未发现其他重大异常情况”。
“除上述问题需进行相应调整外或除上述程序无法执行外,未发现其他重大异常情况”。
(7)索引号及编号。
(后有详细说明)
(8)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
签名可用完整签名或简签、手签或电子签名(即可采用打印的形式),但应以适当方式加以说明。
(9)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
按业规104号规定执行。
(10)其他应说明事项。
4.审计过程记录的内容
要编制一份合格的审计工作底稿,关键是如何对审计过程进行记录,包括记录的内容及方式、以及记录的繁简程度等。
审计过程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的过程,哪些内容需要记录、哪些不需要记录是审计人员编制审计工作底稿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
审计过程记录的内容包括测试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事项以及针对重大事项如何处理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
4.1记录测试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
识别特征是指被测试的项目或事项表现出的征象或标志。
对某一个具体项目或事项而言,其识别特征通常具有唯一性,这种特性可以使其他人员根据识别特征在总体中识别该项目或事项并重新执行该测试。
以下为部分审计程序中所测试样本的识别特征:
(1)在对被审计单位生成的订购单进行细节测试时,审计人员可以将订购单的日期或编号作为识别特征。
需要注意的是:
在以日期或编号作为识别特征时,审计人员需要同时考虑被审计单位对订购单编号的方式(例如,若被审计单位按年对订购单依次编号,则识别特征是××年的××号;若被审计单位仅以序列号进行编号,则可以直接将该号码作为识别特征);
(2)对于选取或复核既定总体内一定金额以上的所有项目的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可以实施审计程序的范围作为识别特征(例如,总账中一定金额以上的所有会计分录);
(3)对于系统化抽样的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可能会通过记录样本的来源、抽样的起点及抽样间隔来识别已选取的样本(例如,若被审计单位对发运单顺序编号,测试的发运单的识别特征可以是,对4月1日至9月30日的发运台账,从第12345号发运单开始每隔125号系统抽取发运单);
(4)对于询问被审计单位中特定人员的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可以记录询问的时间、被询问人的姓名及职位作为识别特征;
(5)对于观察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可能会以观察的对象或观察过程、观察的地点和时间作为识别特征。
4.2记录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事项
重大事项通常包括:
(1)引起特别风险的事项(如风险评估底稿中记录的可能存在特别风险的事项);
(2)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该结果表明财务信息可能存在重大错报,或需要修正以前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和针对这些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3)导致审计人员难以实施必要审计程序的情形;
(4)导致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事项。
审计人员还应当及时记录与管理层、治理层和其他人员对重大事项的讨论,包括讨论的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包括采用书面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等)所进行的沟通。
4.3记录针对重大事项如何处理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
如果识别出的信息与针对某重大事项得出的最终结论相矛盾或不一致,审计人员应当记录形成最终结论时如何处理该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
但是,对如何解决这些矛盾或不一致的记录要求并不意味着审计人员需要保留不正确的或被取代的资料。
例如,某些信息初步显示与针对某重大事项得出的最终结论相矛盾或不一致,但审计人员发现这些信息是错误的或不完整的,并且初步显示的矛盾或不一致可以通过获取正确或完整的信息得到满意的解决,则审计人员无需保留这些错误的或不完整的信息。
此外,对于职业判断的差异,若初步的判断意见是基于不完整的资料或数据,则审计人员也无需保留这些初步的判断意见。
5.审计过程记录的方式
如何将上述需要记录的内容以适当的方式、简单明了地进行记录是审计人员编制审计工作底稿需要解决的另一个问题。
审计过程记录的方式一般包括以下三种:
标注审计标识、编制测试表或交叉索引号和编写文字说明。
5.1标注审计标识
(1)标注审计标识是指使用特定符号(审计标识)的形式在相关数据旁边直接标注,并在该底稿的“审计说明”处明确说明这些符号的含义。
这种记录方式简单明了,适用于没有发现重大事项、识别特征已在明细表中反映的大量简单审计程序的记录,如执行核对、复核等审计程序结果的记录。
(2)本所已在业规207号、208号中提供了统一的《审计标识一览表》,该表已确定相关符号含义,审计人员不得随意改变,使用时只需在底稿中附上本表,无需再在具体底稿中说明。
(3)审计程序表中有大量程序的执行过程仅需在科目明细表相关数据旁标注审计标识即可,无需编制其他底稿。
为保持审计工作底稿的清晰、简单,提高审计效率,本所鼓励审计人员尽可能多地使用审计标识来记录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更多的审计标识。
如增加的标识在同一项目的工作底稿中多次使用的,也可以在《审计标识一览表》中进行增加,不需再在具体审计工作底稿中进行说明。
一般情况下,核对类审计程序可以使用审计标识,测试类审计程序一般不能仅用审计标识。
(4)使用审计标识时应标注在数据的下方或右侧(手工标注的审计标识应为红色)。
5.2编制测试表或交叉索引号
(1)本所已在业规207号、208号中提供多种形式的测试表格式,审计人员可以直接使用或修改使用。
使用时应注意:
部分测试表格的格式是不能随意改变的,如程序表、审定表、函证结果汇总表、存货监盘结果汇总表等,项目负责经理在批准裁减的审计程序时应当对不能随意改变格式的测试表格予以明确;其他测试表格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
(2)同一项目对于已在其它审计工作底稿中进行记录的审计过程应当通过编制交叉索引号的方式进行记录,无需编制重复的审计工作底稿。
5.3编写文字说明
除上述两种方式外,审计记录也可以采用以文本的方式作书面说明,除个别说明需单独编制文本记录工作底稿(如风险评估记录工作底稿等)外,其他说明可以在明细表的下方“审计说明”处注明即可,如执行高度概括的分析程序以及涉及询问、观察等程序的记录;记录时应按照“4.审计过程记录的内容”的要求进行,特别是测试项目的识别特征和发现的重大事项应记录清楚。
5.4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其他如电子邮件、照片、录像、录音等也会越来越多地成为审计过程记录的方式。
6.审计工作底稿索引号及编号的标注
审计工作底稿需要标注索引号及顺序编号,以确保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之间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审计人员可以按照所记录的审计工作的内容层次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有规则的编号。
以下为本所制定的标注索引号及编号的标准规则:
6.1基本索引号
除内部控制工作底稿由三个字母组成、永久性档案由一个字母组成外,其他工作底稿由两个字母组成。
字母的组合规则如下:
(1)内部控制工作底稿基本索引号由与业务循环名称相关的3个拼音字母组成,具体组合已在业规207号的《内部控制底稿目录》中进行了明确。
(2)永久性档案基本索引号按设定的项目顺序分别以一个字母对应组成,具体对应的字母已在业规207号的《永久性档案目录》中进行了明确。
(3)除内部控制和永久性档案以外的工作底稿的基本索引号由2个字母组成。
其中财务报表项目分别资产、负债、权益、损益按拼音字母Z、F、Q、S确定第一个字母,然后按报表项目顺序增加一个字母,形成每个报表项目固定的基本索引号;其它工作底稿首先按所属大类确定第一个字母,然后按所属大类设定的顺序增加一个字母,形成每个审计项目规定的基本索引号,各类工作底稿的字母组合已在业规207号的目录表中进行了明确。
6.2扩展索引号
各个项目的扩展索引号按“基本索引号N-N-N”格式编写。
其中“基本索引号N”为第1层,“基本索引号N-N”为第2层,“基本索引号N-N-N”为第3层及3层以上。
但应注意以下特别规定:
(1)所有项目的审计程序表索引号为基本索引号。
(2)除实质性程序中审定表索引号按“基本索引号0”格式编写外,其他类别的工作底稿的“基本索引号N”中的“N”用自然数表示。
(3)实质性程序科目明细表和针对总账科目的测试表(如分析性程序、截止性测试、计价测试等)为第1层,索引号为“基本索引号N”;但如果一个报表项目涉及多个总账科目的,应增加1个层次(总的层次不变),依次分别用“基本索引号N”表示每个总帐科目。
6.3索引号应能体现审计工作底稿的层次,又须避免索引编号过于冗长。
超过3层的不再分层,直接按序号排列。
6.4除在审计工作底稿模板中另有规定外,索引号应统一设置于最前页审计工作底稿的右上角(手工标注的索引号应为红色)。
6.5页次
是指在对同一索引号下多页审计工作底稿的顺序编号时,应在该索引号下的首页上注明共几页,然后依次在其随后的审计工作底稿上按分数编号法编上页次(如2/5)。
7.审计工作底稿交叉索引号的编写
7.1审计工作底稿的交叉索引号遵循以“左来右去”、“上来下去”(即为某一数据提供证据的工作底稿索引号列该数据的左或上边,该数据或底稿为其他工作底稿提供证据的,其他工作底稿索引号列该数据或底稿的右或下边)为基本原则编写,具体审计工作底稿模板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使用电脑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在电子工作底稿中编写基本的索引号和交叉索引号;打印后再进行补充完善。
7.2实质性程序工作底稿编写交叉索引号的要求
(1)程序表。
本工作底稿的目的是审计开始时提示审计人员需要执行哪些审计程序、结束时提醒审计人员规定的审计程序是否执行完毕,无其他意义。
本工作底稿只需将已执行程序对应工作底稿的索引号填入程序表规定列中即可,无需编制表示去向的交叉索引,相对应的工作底稿也无需编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