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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机电管理手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

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作业规程》、《煤矿安全技术规程》、《煤矿机电生产规程》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凡在本矿从事生产活动的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本手册的规定。

第三条:

本手册遵守国家有关机电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编制本矿机电生产管理制度部分、机电设备操作规程部分、机电生产工作防护措施部分、机电生产岗位职责部分,目前手册所含内容主要是指井下和井上煤矿相关专业,未含专业将随生产发展及时补充和修正。

第四条:

本手册要求全体职工人手一册,熟读硬记,并将它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按月考核,力求达到全员遵章守规,标准作业。

第五条:

本册防护措施的落实由相应的主管单位按责任范围编制发展规划和措施计划,所需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以保证统筹安排,矿区合理使用,未含机电生产工作防护措施部分随生产发展进行补充和修正。

第二章煤矿机电生产管理制度部分

根据国家有关机电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企业机电生产管理的需要,制定百花村101煤矿机电生产管理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变电所管理制度

百花村101煤矿10KV变电所是我煤矿生产、生活的主要供电设施,担负着全矿生产、生活的电力供给。

现对变电所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地面10KV变电所由我矿机电部管理,实行全天候专人值班。

2.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刚位,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脱岗、串岗,不得将他人带入变电所内,必须按规定进行停、送电操作。

3.凡进入变电所工作的任何人必需登记,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不得在变电所内高声喧哗、打闹,不得擅自进入高压室。

4.非变电所值班人员不得在变电所内进行停、送电操作。

5.严禁非变电所值班人员进入变电所内。

6.变电所各开关柜的保护值由机电部按供电系统的出线负荷统一计算调整,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整保护整定值。

7.变电所各开关柜的停、送电由机电部统一安排,填发操作票,发布停、送电指令,值班员按操作票规定的操作顺序进行操作。

8.各出线开关柜因负荷检修停电后,必须做好接地线,悬挂“禁止送电有人工作”标志,送电时;拆除接地线用高压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如果正常方可送电。

9.每年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霹雷器耐压试验、接地电阻测定),机构动作试验(各保护值的测定、跳闸试验、触头通气试验),各出线电缆绝缘电阻测定,供电线路检修,并向所在地防雷办公室上报检测内容。

10.无指令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控制计算机,值班人员不得使用控制计算机从事其他工作。

11.禁止在变电所内存放任何物品。

二、绞车房管理制度

1.必须保持绞车房地面、设备及死角卫生的干净、整洁。

2.严禁在绞车房吸烟并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绞车房。

3.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严禁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有事必须请假,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

4.绞车在运转过程中,禁止绞车司机从事于工作无关事项,必须集中精神操作。

三、机修车间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严禁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有事必须请假,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

2.当班人员严禁在车间内追逐、打闹,以免被机床刮伤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3.车间进行维修设备、加工设备、加工零件时严禁围观,禁止多人同时操作机床。

4.车、铣、刨、磨、钻床等各工种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各自的岗位职责,作业期间禁止串岗。

5.操作机床的当班人员在上岗前禁止喝酒、工作期间严禁吸烟。

6.机床一般都是高速旋转的,操作人员必须注意力集中,严格按照各自工种的操作规程停、开机床,加工零件。

7.操作机床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衣服、衣领扣子系好,头发必须裹进安全帽里面,以免卷入机床,造成伤害。

8.工作人员在车间行走时,必须走在安全警戒线以外,以免被机床加工出来的铁销或是高温油渍划伤、烫伤。

9.车间内有行走吊车,人员在车间行走时必须注意,在行吊行走时,人员躲开避免因未悬挂好的重物坠下砸伤人员。

10.在下班之前做好本班的设备检修、维修记录,打扫好车间的卫生。

四、库房管理制度

1.材料在储存和保管上要遵守《煤矿安全规程》。

2.库房的保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严禁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有事必须请假,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

3.实行材料出入库检查登记,做到帐物相符。

4.库房要通风、整洁。

各种防护措施和技术防范设施符合有关规定,必须安装或配备消防灭火设备。

5.严禁串岗、脱岗,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相关部门。

6.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库房内,严禁在库房内进行其他活动。

五、发电机房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不得脱岗,离岗。

2.非专业人员不得进入发电机房停、送电。

3.每次发电前进行发电机的检查,检查各润滑体统、冷却系统是否正常,发电完毕后,对发电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4.闲杂人不得进入发电机房观看、闲转、聊天。

5.按规定程序由固定的专业人员进行停、送电。

6.发电机房内及周围的卫生保持干净,禁止在发电机房内存放任何物品。

六、矿用设备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建立和完善矿有关设备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制定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和检修规程,并监督检查这些制度和规程的贯彻执行。

2.负责全矿设备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的结果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和反馈。

3.协助有关部门对设备管理与技术、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

组织交流和推广设备管理、维修技术方面的新方法、新技术。

4.参与矿部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负责有关设备方面的管理和技术工作。

5.负责与设备有关的协调和衔接工作。

参与设备规划技术论证工作,提出有关设备可靠性、寿命周期费用、设备维护、提高设备技术性能以及节能、环保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建议和意见。

6.根据生产发展的需求提出设备购置要求和意见。

负责编制《设备购置计划》、《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和《设备备用配件计划》。

7.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设备选型和招标工作。

8.按照矿部《设备安装调试规程》要求,负责组织、协调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并编制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

9.按照矿部《设备验收规程》的要求,负责组织进行设备(含自制设备)的验收工作。

10.根据设备的结构、性能和运行特征,负责组织编制设备的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各种记录表格(含设备运行记录)。

规程应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规程中应有要求、程序、项目等内容。

11.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机一号的统一编号工作。

12.建立建全矿部设备的技术档案,对设备进行总帐登记、台帐建卡和各种记录整理的管理工作。

13.负责编制全矿设备的大、中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14.负责设备租赁合同的实施、编制及审定工作。

15.编制设备大、中修计划,审核设备使用单位小修和维护保养计划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6.按照国家和矿部有关规定,对需封存设备应进行清洗保养后,采取防尘、防锈、防潮等措施妥善保管,封存的设备应有明显的标识。

17.负责进行设备维修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18.组织协调解决设备使用单位设备方面的技术难题。

19.负责矿部各种设备方案和图纸的审查及审批工作。

20.组织进行全矿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确定事故性质与类别,明确责任人,做出妥善处理并完善防范措施。

21.负责全矿设备的统一调配。

22.参与矿部对各单位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考核工作,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

23.参与矿部新技术研究开发工作,负责新技术设备成果的汇总、审查和上报。

24.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管理和维修的总结工作。

25.按照国家职能部门制定的规范,定期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检测及报验工作。

26.负责全矿机电设备技术指标的统计汇总和审核工作。

27.参与矿部设备资产安全保险的办理和相应的后期工作。

七、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生活、作业区内的一切电力设施必须由专人进行管理,各类线路的架设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技术要求。

2.职工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装、加工、拆解供电设施。

3.非工作人员禁止动用生产场所配电箱、开关和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工作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后果的同样要负重要责任。

4.当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使用者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5.严格按照规定用电,防止不安全隐患。

6.工作中严禁拆除漏电、过流、接地等各类保护装置。

7.检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放电、验电制度,并悬挂警示牌;严禁带电检修和移动电气设备,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原则。

8.配电室每天保持清洁整齐,并对配电屏电器、生活水泵、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

9.防止用火、用电的事故发生,使供电系统安全运行。

10.按消防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具。

八、井下机电硐室管理制度

1.机电硐室内所有配电柜摆放整齐,经过硐室的所有电缆保持清洁,避免煤尘进入配电柜造成瓦斯爆炸。

2.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进入硐室,值班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硐室内卫生保持清洁,每班人员进行打扫,并把本班所遇到的情况如实反映给接班人员,并对其容易出现的故障进行嘱咐。

4.硐室内的防火器材摆放整齐,值班人员应学会如何使用,并经常检查其是否能可靠使用,对不能使用的及时更换。

5.硐室内如需接线,必须停电后方可进行操作,所有带点设备严禁带电作业和检修。

6.值班人应对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定期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并认真记录。

7.出现故障信号应及时对其进行检查,对于紧急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汇报机电部,并对其进行合理的处理。

九、租赁设备管理制度

1.所租赁设备必须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租赁合同。

2.设备租赁方严格执行租赁合同,对所租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所需费用由租赁方承担。

3.租赁设备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难以解决故障时,及时和甲方(新疆天然物产贸易有限公司)联系,共同解决。

4.甲方按照租赁合同按时收取租赁费。

5.设备在使用中若发现租赁方没有按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维护及保养,甲方将收回设备。

6.设备归还时必须经专业人员验收,确认完好后办理归还手续,解除租赁合同。

 

第三章煤矿机电生产规程部分

一、变电所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职责,按章作业。

2.变电所遇有操作、设备异常及事故要在部值班人员及调度室统一指挥下迅速处理,电工协助。

3.高压停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按工作票执行,按操作票操作。

4.变电所值班人员对设备的运行、巡视检查操作和事故处理均按规程规定执行。

5.值班巡检时,必须保持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二)操作:

1.高压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两人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使用合格安全用具,站在绝缘台上。

2.停电时,先停油开关,再拉下刀闸,最后拉上刀闸,送电时,程序相反,严禁带负荷拉刀闸。

3.停电后,需打接地线时,必需使用合格绝缘用具,用验电器验电(使用前必须对验电器按要求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放电后方可操作。

4.检修停电时,先拉高压电容柜,再停低压(变电所低压除外)及各分盘,最后停PT。

变电所变压器及总盘,严禁带负荷停电。

送电时相反。

5.变电所如发生故障时,按故障紧急停电顺序表操作,如发生全部停电时,按全部停电主合闸顺序表操作。

6.高压跳闸后查明原因,经处理后方可送电。

(三)维护、保养、检修规程:

1.套管、刀闸、母线、互感器、避雷器、电容器等设备瓷质部分应清洁无裂纹和闪络现象。

2.变压器、开关、互感器等充油设备油面、油色、油温度正常。

外壳应清洁,无渗油漏油现象。

3.接头、刀闸接触良好,传动机构及设备、线夹等变电金具应无裂纹、变形、锈蚀现象。

4.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等声音正常,无异响。

5.设备外壳接地牢固,无断股锈蚀现象。

6.各种监视灯正常,仪表指示正常,音响信号良好。

7.电容器无放电、鼓涨现象。

8.电缆头无漏油、放电现象。

(四)收尾工作:

1.认真填写各种运转的操作记录。

2.保持变电所室内外清洁,备件、材料、工具、绝缘用具、防灭火器材等放置整齐。

二、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了解本设备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牵引能力及完好标准等,并能掌握一般性检查、维修、润滑保养及故障处理。

3.必须了解该绞车线路的基本情况,如坡斜长、坡度、变坡地段、中间水平车场(甩车场)、支护方式及规定引车数等(调度绞车拉放空或重车均为一辆)。

4.绞车硐室(或安装地点)应挂有司机岗位责任制和绞车管理牌板(标明:

绞车型号、功率、配用绳径、牵引车数及最大载荷斜巷长度及坡度等)。

5.必须执行:

“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并在斜巷上下、中间水平车场等处安装示警红灯,由司机操纵,提升时红灯亮,提升完后红灯灭。

6.必须穿工作服,扎紧袖口,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得擅自离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时不准与他人闲谈。

(二)准备工作:

1.检查绞车安装地点(硐室),顶帮支护必须安全可靠,便于操作和了望,无杂乱异物。

2.检查绞车的安装固定是否平稳牢固,稳压支柱和底垫木有无松动腐朽;用地锚或混凝土基础的绞车要检查地锚、基础螺栓有无松动、变位,查看滚筒中线是否与斜巷轨道中线(提升中线)一致,安装在巷道一侧的绞车,其最突出部位应距轨道外侧不小于400毫米。

3.检查绞车制动闸和工作闸(离合器)。

闸带必须完整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得小于4毫米,铜或铝铆钉不得磨闸轮,闸轮磨损不得大于2毫米,表面光洁平滑无明显沟痕,无油泥;各部螺栓、销、轴、拉杆螺栓及背帽,限位螺杆等完整齐全,无弯曲、变形,放闸后,闸把位置在水平线以上30度~40度即闸死,闸把位置严禁低于水平线(其他绞车闸的工作行程不得超过全行程的2/3-4/5,此位即闸死)。

4.检查钢丝绳:

要求无弯折、硬伤、无打结、无严重锈蚀,断丝不超限,在滚筒上端固定要牢固,不准剁股穿绳,在滚筒上排列整齐、无严重咬绳、爬绳现象;缠绕绳长不得超过绞车规定允许的容绳量,绳径要符合要求;松绳至终点,滚筒上余绳不得少于3圈;绳端连接装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有可靠的护绳板。

5.检查绞车闸制开关、操纵按钮、电机、电铃等,应无失爆现象,信号必须声光兼备,声音清晰、准确可靠。

6.试空车,松开离合闸,手压制动闸,启动绞车空转,应无异常响声和震动,无甩油现象为正常。

7.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处理后方可开车,以防事故发生。

(三)起动:

1.听到清晰、准确的信号后,首先送上红灯,向行人示警,闸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按信号指令方向起动绞车空转。

2.缓缓压紧离合闸把,同时缓缓松开制动把,使滚筒慢转,平稳起动加速,最后压紧离合闸,松开制动闸,达到正常运行速度。

3.必须在护绳板后操作,严禁在绞车侧面或滚筒前面(出绳侧)操作,严禁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

4.下矿车时,应与把钩工配合好,边推车边放绳,不准留有余绳,以免在过变坡点时突然加速崩断钢丝绳。

5.禁止两个闸把同时压紧,以防烧坏电机。

6.如起动困难时,须查明原因,不准强行起动。

(四)运行:

1.绞车运行当中,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手不离闸把,如收到不明信号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

2.注意绞车各部运行情况,如发现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停车,采取措施,待处理好后再运行:

⑴有异常响声、异味、异状。

⑵钢丝绳有异常跳动、负载增大、或突然松弛。

⑶稳压支柱有松动现象。

⑷有严重咬绳、爬绳现象。

⑸电机单相运转或冒烟。

⑹突然断电或有其他险情时。

3.司机应根据提放煤、矸、设备、材料等载荷不同和斜巷的变化起伏,认真掌握车速,严禁不带电放飞车。

(五)停车:

1.接近停车位置,应先慢慢闸紧制动闸,同时逐渐松开离合闸,使绞车减速,听到停车信号后闸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停车停电。

2.上提矿车,车过变坡点后,应停车准确,严禁过卷或停车不到位。

3.正常停车后(指长时间停止运行),应拉灭示警红灯;离岗时必须切断电源。

(六)其他规定:

1.严禁超载、超挂、蹬勾、扒车,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2.矿车掉道,禁止用小绞车硬拉复位,避免断绳或轨道损毁。

3.如在斜巷中施工,或运送支架、超长、超大物件,应按专项措施执行。

三、井下设备维护工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所有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3.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有无其它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4.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机,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5.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6.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7.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8.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9.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10.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11.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12.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13.清理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14.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合适,附属设备齐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焊片应符合规定。

(11)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2)各项保护齐全可靠,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应检查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13)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15.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

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

注意保护好拆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6.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起码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在正在运中的刮板链。

17.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8.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机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9.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20.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输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21.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机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22.试机前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撤离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机。

23.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4.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查记录。

四、井下电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运电器设备(包括电缆)检修或移动前,必须切断电源用电压相适应的电笔验电,检验无电后,再将导体对地完全放电,(放电时必须事先检查巷道内气体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不准放电,控制设备内部有放电装置的不在此限),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后,都应及时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警示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

(二)工作中注意事项:

1.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非专职或非值班电器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器设备。

3.操作高压电器设备主回路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并有监护人员现场监护。

4.电缆管理:

(1)井下电缆要有明显标志。

(2)电缆同电器设备的连接,必须用符合电器性能的矿用防爆设备。

(3)热补后的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4)严禁井下电缆线路中出现明接头,接头时必须使用防爆接线盒连接。

(5)电缆应悬挂整齐,并有一定高度,符合规定。

5.不用的电缆应及时拆除,回收。

6.更换支架时,必须保护电缆不受机械力破坏。

7.送电和停电

(1)使用工作票制度,凡井下停电,检修必须有专人负责。

(2)执行工作许可制度,井下需全部停电检修,必须报矿调度室,在得到许可证后方准停电工作。

(3)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工作时必须两人以上,并专人监护。

(4)执行送电制度,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

8.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停电;

(2)验电;(3)装接地线;(4)挂标示牌。

9.设备必须保持完好,不失爆。

(三)收尾工作:

1.确保电器设备的完好。

2.整理电缆。

3.向班组长,接班人汇报设备运行,维护情况。

4.整理好工具。

五、柴油机司机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在使用柴油机之前,应根据具体的使用环境和条件,选用适当规格的机油、燃油和冷却液。

(二)启动:

1.检查油门操作是否灵活。

2.脱开所有的从动装置,如果装有变速箱,将其置于空档。

3.等待预热指示灯熄灭。

4.发动车时不需要脚踏油门。

5.每次启动时间一般为2~3秒。

6.如果三次起车之后仍不能启动,检查预热装置和电控喷油系统。

7.柴油机启动后,将以额定怠速运行。

8.启动后15秒钟之内机油压力必须在压力表上显示出来。

如果启动后15秒钟之内机油压力未在压力表上显示出来,就应立即关闭柴油机以防止柴油机发生损坏。

检查柴油机机油油位。

9.当柴油机冷车启动时,应缓慢增加柴油机转速以确定轴承充分润滑,切勿空车猛轰油门。

(三)运行:

1.不要在低于最大转矩转速满油门长时间(超过1分钟)运行。

2.满负载运行后,关机之前应使柴油机带速运转3~5分钟。

3.不断监视油压表和水温表,如果油压和水温不符合有关数据,关闭柴油机。

4.如果出现柴油机过热的情况,通过放缓油门或换到抵挡位运行,降低功率输出,直到水温重新回到正常工作范围,如果仍不能恢复正常,关闭柴油机与维修站联系。

(四)停机:

1.柴油机在全负荷运转后,在停机前,柴油机应逐渐降低转速和负荷,并须在怠速运转3~5分钟,使柴油机能逐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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