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惠远乡公路伊犁河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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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惠远乡公路伊犁河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惠远乡公路-伊犁河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5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5-1资质

合同段: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

具有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兵团交通局网站上注册,并将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必须提供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证明,未能提供信用评价等级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附件5-2业绩

合同段:

项目

要求

备注

业绩

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一级公路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监理任务。

(上述业绩应要求投标人出具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证明性文件;母子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使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如未提供有效的企业变更批件,则其业绩不予计算)

注:

1、本表所填报项目业绩须在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

2、投标人若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投标文件中按本表所填报项目业绩将成为评标结果公示内容,如内容经核实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附件5-3人员

附件5-3-1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合同段:

序号

监理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备注

1

总监理

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JGJ序列),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5年以上监理经历,年龄60周岁以下。

1人

2

试验室

主任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从事公路检测工作5年以上。

1人

3

测量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及交通部门颁发的监理员证书。

1人

4

结构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及交通部门颁发的监理员证书。

1人

4

路基、路面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JGZ序列),从事公路监理工作5年以上。

1人

5

计量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及交通部门颁发的监理员证书。

1人

6

安全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JGZ序列),从事公路监理工作3年以上。

1人

7

监理员

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及交通部门颁发的监理员证书。

3人

注:

资格审查要求中具有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含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监理人员总数量的50%以上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且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

自有人员应在本单位进行岗位登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填写附件C-1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简历表(后附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他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文件中只需填报满足以上最低要求的监理工程师的数量和资格要求,其他监理工程师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

附件5-4试验、检测设备

附件5-4-1总监办中心试验

合同段:

序号

项目

仪器设备名称

数量

主要性能

备注

1

 

砂标准筛

2

2

石标准筛

1

3

砂石含泥量砂当量测定仪

1

4

台秤

1

5

案秤

2

6

分析天平

1

7

电子天平

1

8

架盘天平

1

9

回弹仪

1

10

塌落度桶

1

11

混凝土标准试模

30

12

水泥标准养护箱

10

13

混凝土标准养护箱

10

14

压力机

1

15

万能试验机

1

16

土壤标准筛

1

17

水泥稳定料标准筛

1

18

液塑限联合测定仪

1

19

标准击实仪

1

20

灌砂筒

2

21

环刀

3

22

电热鼓风干燥箱

1

23

路面强度仪

1

24

集料标准筛

1

25

沥青针入度仪

1

26

沥青延伸度仪

1

27

金属温度计

4

28

沥青抽提仪

1

29

电动马歇尔击实仪

1

30

马歇尔稳定度仪

1

31

电炉

2

32

沥青软化点仪

1

33

薄膜烘箱

2

34

马歇尔标准试件成型仪

1

35

手动马歇尔击实仪

1

36

弯沉仪

1

37

3米直尺

1

38

经纬仪

1

31

水准仪

1

32

全站仪

1

33

测量用器具、工具及辅助设备

2

 

注:

以上仪器设备为最低(基本)配置要求,监理单位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实际需要自行增加配置,费用自理。

 

附件5-5财务

合同段:

项目

要求

备注

财务能力

 

1、投标人近4年已签订和完成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

100万元。

2、投标人在上一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其他。

 

 

附件5-6诉讼和履约

合同段:

项目

要求

备注

诉讼和履约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4、其他。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惠远乡公路-伊犁河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评标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

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交通运输部设立的监理专家库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立的监理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

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符合投标人须知第2.2款的规定(不适用);

  (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公证书;

  (6)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8)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9)经查询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及信用等级等信息与系统中发布的信息不存在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串通投标的评审:

  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C、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②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③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⑤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弄虚作假的评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5.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并查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

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10分。

(适用于综合评标法)

  6.1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6.2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25分;

  

(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10分;

  (3)对本工程的建议5分。

  6.3商务评审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27分;

  

(2)监理设施和设备10分;

  (3)监理业绩与信誉13分。

  6.4财务评审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拆封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信封,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人财务评审。

  6.4.1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招标人给定投标控制价上、下限的,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下限以内;

  (3)招标人设定标底的,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标底上浮范围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6.4.2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监理服务费计费额、监理服务费基价、监理服务费基准价计算错误时,按正确的数额或系数修正,当监理服务费计算错误时,按填报的浮动幅度值修正;

  (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下限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6.4.3计算评标基准价

  通过财务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6.4.4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F1=F-︱D1-D︱/D×100×E

式中:

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1.5;若D1

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9.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每个监理合同段推荐得分最高者前1-3名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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