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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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2018年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年薪构成与确定2

第三章年度经营业绩考核3

第四章任期激励4

第五章奖惩及年薪管理5

附件1:

年度经营目标申报表7

附件2: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计分办法7

附件3: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计分办法14

附件4:

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审核表16

附件5:

年度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责任书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以年度预算为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下简称“年薪”)是以年度为单位,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和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确定其薪酬的收入分配制度。

第五条本办法三年修订一次;在考核当期遇到不可比因素时应当剔除。

第二章年薪构成与确定

第六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组成。

本办法涉及到的年薪有以下几个概念:

基薪:

基薪为年度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原则上按目标年薪总额的40%核定。

绩效年薪:

绩效年薪是对考核当期业绩的奖励,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核定;是目标年薪总额的60%。

实际绩效年薪:

以核定的年薪为基数,按最终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调整后实际发放的绩效年薪。

实际年薪:

是实际发放的年薪,包括已发放的基薪和经营业绩考核结束后发放的实际绩效年薪。

第七条董事长、总经理的年薪由董事会核定;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不高于董事长年薪的80%。

第八条津贴:

为独立董事、董事劳务费用的补偿。

第九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增长与效益增长挂钩。

利润总额低于上一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原则上应当低于上一年;利润总额高于上一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原则上应当高于上一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增幅原则上不得高于效益增幅;如有特殊情况,由董事会另行审议确定。

第三章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第十条年经营业绩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制度。

第十一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分类指标、比较指标和否决指标。

(一)基本指标:

包括利润总额、经济增加值和净资产收益率。

(二)分类指标:

包括成本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流动资产周转率、技术投入比率、全员劳动生产率、筹资贡献。

(三)比较指标:

盈余现金保障倍数。

(四)否决指标: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拖欠工资等。

第十二条经营业绩指标考核。

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按权重设置分值,以打分方式进行考核,具体方法见附件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计分办法”。

第四章任期激励

第十三条按照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设立任期激励,任期激励以三年为考核期。

第十四条任期激励考核指标包括资本保值增值率(50%)和总资产周转率(50%)。

(一)资本保值增值率:

考核期末资本及权益(扣除客观因素)同考核期初资本及权益的比率,任期内保值增值率为各年度资本保值增值率的乘积。

计算公式为:

资本保值增值率=(年末所有者权益÷年初所有者权益)x100%

(二)总资产周转率:

任期内总资产周转率为三年主营业务收入之和同三年平均资产总额之和的比值。

计算公式为:

总资产周转率=三年主营业务收入之和/三年平均资产总额之和。

符合主业发展要求的重大投资,如果对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可在计算总资产周转率时酌情予以调整。

第十五条任期激励考核公式

任期激励薪酬为任期内平均年薪的50%,考核公式如下:

任期激励薪酬=任期内平均年薪的50%*(资本保值增值率得分+总资产周转率得分)/100

任期考核指标以打分方式进行考核,具体方法见附件3“任期激励考核计分办法”。

第五章奖惩及年薪管理

第十六条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确定相应等级,再按得分和等级计算相应绩效年薪。

第十七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为税前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八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其基薪中代扣代缴;应由公司承担的部分,由公司支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配有公车的,不发放交通费。

第十九条实行年薪制应逐步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位消费,增加职位消费的透明度,能实行货币化发放的应逐步实行货币化发放,但不得高于货币化改革前的费用支出。

对礼品费、招待费等公务消费应规范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审核。

第二十条因工作需要在一个会计年度发生岗位变更的,按任职时段计算其当年年薪及任期激励薪酬。

第二十一条除国家另有规定或公司同意领取的其他收入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公司领取除年薪收入以外的其他工资性收入。

第二十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流失、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严重违纪等,根据情况,分别给予扣减、取消绩效年薪、纪律处分、免职等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经营业绩目标生效后,不得随意变更。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生变更,本办法规定与之相抵触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致使双方确定考核指标明显不适用,经董事会同意后,可修改或变更本责任书的有关条款直至解除。

考核期满,并不免除高级管理人员在考核期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纪事件、给单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资产流失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及其他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附件:

1、《年度经营目标申报表》

2、《经营业绩考核计分办法》

3、《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计分办法》

4、《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审核表》

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附件1:

年度经营目标申报表

附件2: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计分办法

一、考核指标

(一)基本指标

1.利润总额: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考核当期经财务决算报表审计核定后的企业合并报表利润总额,扣除通过变卖企业主业优质资产等取得的非经常性收益。

2.经济增加值是指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的余额。

计算公式为:

经济增加值=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成本=税后净营业利润-调整后资本×平均资本成本率

税后净营业利润=净利润+(利息支出+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1-25%)

调整后资本=平均所有者权益+平均负债-平均无息流动负债-平均在建工程

平均资本成本率原则上定为5.5%

3.净资产收益率是指公司考核当期净利润同平均净资产的比率。

计算公式为: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其中:

净资产中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净利润中不含少数股东损益

平均净资产=(年初所有者权益+年末所有者权益)÷2

(二)分类指标

4.成本费用总额占主营收入比重:

是指公司考核当期成本费用总额同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

计算公式为:

成本费用总额占主营收入比重=成本费用总额÷主营业务收入×100%

其中:

成本费用总额=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5.流动资产周转率:

流动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平均流动资产总额

其中: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反映公司销售(营业)收入扣除折扣与折让后的净额;

平均流动资产总额=(期初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资产)÷2。

6.技术投入比率:

是指考核当期科技支出总和与主营业务收入净额的比率。

计算公式为:

技术投入比率=科技支出总和÷主营业务收入净额×100%

科技支出总和是指公司在考核期内实际发生的科技费用支出,包括购买新技术支出、科技人员人工支出、研究开发费用、研究开发性固定资产和其他科技支出,不包括考核期内科研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及无形资产摊销部分。

可从《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中的《基本情况表》(企财08表)中选取有关数据填列计算。

科技支出总和包括年度国家投入科研费用支出和本单位自主投入的科技支出。

7.全员劳动生产率:

是指考核当期增加值与平均从业人员人数的比率。

计算公式为:

全员劳动生率=劳动生产总值÷全年平均从业人员人数

劳动生产总值为考核期内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及营业盈余之和。

可从《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利润表”(企财02表)、《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企财07表)和《基本情况表》(企财08表)中选取有关数据填列。

劳动者报酬是指劳动者为公司提供服务获得的全部报酬,主要包括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应付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公益金以及其他各种费用中含有和列支的个人报酬部分。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公司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当年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

生产税净额是指国家对公司生产、销售产品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征收的各种税金、附加和规费扣除生产补贴后的净额。

各种税费主要有:

本年应交的增值税、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税费;扣除内容主要有:

国家财政对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价格补贴和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

营业盈余是指年度的营业利润加补贴,主要包括:

公司营业利润、补贴收入等。

全年平均从业人员人数可从《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基本情况表》(企财07表)中选取有关数据填列计算。

8.筹资贡献:

为解决企业资金问题,公司从资本市场募集资金用于生产的多少,确定增加分值;若损失了公司的资金,则相应扣减分支。

(三)比较指标

9.盈余现金保障倍数是指经营现金净流量同净利润的比值。

计算公式为:

盈余现金保障倍数=经营现金净流量÷净利润

净利润=利润总额(1-所得税率)

经营现金净流量直接选取《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现金流量表》(企财03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数据。

(四)否决指标

10.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是指因为违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等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

如生产经营活动的作业场所不符合保证安全生产的规定;设施、设备、工具、器材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缺陷;未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职工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劳动组织不合理;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职工违章冒险作业等。

11.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使环境受到污染等造成的事故。

12.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是指没有实现规定的节约能源和减少环境有害物排放量。

二、考核等级划分

根据考核分值,将最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E级:

考核分数80分以下。

D级:

考核分数在80-100分之间(含80分)。

C级:

考核分数在100-110分之间(含100分)。

B级:

考核分数在110-120分之间(含120分)。

A级:

考核分数在120以上。

三、绩效年薪计算方法

(一)目标绩效年薪的计算

目标绩效年薪A=目标年薪×60%

(二)绩效年薪的计算

1.当考核结果为E级时,绩效年薪为0

2.当考核结果为D级时,计算公式为:

绩效年薪=A×(考核得分×0.8-60)/20

3.当考核结果为C级时,计算公式为:

绩效年薪=A×[1+0.15×(考核得分-100)/10]

4.当考核结果为B级时,计算公式为:

绩效年薪=A×[1.15+0.2×(考核得分-110)/10]

5.当考核结果为A级时,计算公式为:

绩效年薪=A×(0.025×考核得分-1.65)

四、指标考核计分标准

(一)利润总额指标计分。

利润总额指标的基本分为15分。

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5分。

该指标计分以基准值为基础。

基准值是指上年实际完成值和前三年实际完成值平均值中的较低值。

1.利润总额考核目标值不低于基准值时,完成值每超过目标值2%,加1分,最多加3分。

完成值每低于目标值2%,扣1分,最多扣3分。

2.利润总额指标完成值达到或超过前三年最高值的,该项指标直接加满分。

(二)经济增加值指标计分

经济增加值指标的基本分为20分。

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20分。

高于目标值时,每超过目标值1%,加1分,最多加4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目标值1%,扣1分,最多扣4分。

(三)净资产收益率计分

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基本分为20分。

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20分。

完成值每超过目标值0.3%,加1分,最多加4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0.3%,扣1分,最多扣4分。

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完成值达到地方同行业国有企业优秀水平的,直接加满分。

(四)成本费用总额占主营收入比重指标计分

成本费用总额占主营收入比重指标的基本分为10分。

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分。

完成值每低于目标值0.1%,加0.5分,最多加2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0.1%,扣0.5分,最多扣2分。

(五)流动资产周转率指标计分

流动资产周转率指标的基本分为10分。

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分。

完成值每超过目标值0.1%,加0.5分,最多加2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0.1%,扣0.5分,最多扣2分。

(六)技术投入比率指标计分

技术投入比率指标的基本分为10分。

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分。

完成值每超过目标值0.1%,加0.5分,最多加2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0.1%,扣1分,最多扣2分。

(七)全员劳动生产率指标计分

全员劳动生产率指标的基本分为10分。

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分。

完成值每超过目标值0.1%,加0.5分,最多加2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0.1%,扣0.5分,最多扣2分。

(八)筹资贡献指标计分

筹资贡献指标的基本分为5分。

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5分。

完成值每超过目标值0.1%,加0.25分,最多加1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0.1%,扣0.25分,最多扣1分。

(九)盈余现金保障倍数指标

盈余现金保障倍数指标不占基本分。

完成值每超过目标值1%,加1分,最多加6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1%,扣1分,最多扣6分。

附件3: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计分办法

考核指标:

1.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计分

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基本分为50分。

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50分。

(1)高于目标值时,每超过目标值0.3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基本分的20%;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目标值0.3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基本分的20%。

(2)资本保值增值率考核目标值低于100%的,完成后只得基本分。

(2)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完成值达到地方同行业企业优秀水平的,该项指标直接加满分。

2.总资产周转率指标计分

总资产周转率指标基本分为50分。

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50分。

(1)高于目标值时,每超过目标值0.3次,加1分,最多加基本分的20%;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目标值0.3次,扣1分,最多扣基本分的20%。

(2)总资产周转率指标完成值达到地方同行业企业优秀水平的,该项指标直接加满分。

附件4:

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审核表

附件5:

年度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责任书

1.单位的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法定代表人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直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政策、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必须的经费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签订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

5.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列为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安全生产过程控制,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安全生产检查要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并有检查记录凭证。

7.依照“谁的隐患谁整改”的原则,认真抓好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各类危险源的监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要对本单位内的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普查、登记、建档,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整改达到无隐患的目的。

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有效监控措施。

隐患整改完毕后要有完整的记录,并向董事会报告。

8.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四个不放过”的原则,妥善处理好事故的善后工作,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按规定要求如实及时向董事会及有关部门报告。

10.生产经营过程中,注意保护环境,减少和避免对环境的污染。

11.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纳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范畴,其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年薪挂钩。

在年度经营业绩指标考核所得总分的基础上加减分值直至取消绩效年薪。

12.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加2分;未按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报告程序及时如实上报事故和安全生产统计指标的,发生一次减5分;发生两次及以上的,取消绩效年薪。

13.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每重伤一人减3分;死亡一人减10分;死亡二人按考核分值确定的等级降至下一等级起点分值;死亡三人取消绩效年薪。

14.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加2分。

15.因为生产经营造成环境污染的,扣2分;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取消绩效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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