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从事城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审批的申请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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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从事城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审批的申请材料

(二)申请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审批的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

材料类型

(原件/复印件)

是否需

电子材料

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

1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审批申请书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

原件

1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申请人公章

2

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营业证照(含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及法人代表证件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申请人公章

3

注册资本金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申请人公章

4

交通部门核发的运营许可证明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份

A4纸

必要

交通部门核发

加盖申请人公章

5

公安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并符合环卫作业要求的专用车辆(含扫地车、冲洒水车、各式密闭垃圾运输车)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和配置清单、产权证明,如属租用的,则同时提供租用协议书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申请人公章

6

固定的办公、设备、车辆停放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协议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申请人公章

7

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及安全运营报告或记录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申请人公章

(三)申请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审批的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

材料类型

(原件/复印件)

是否需

电子材料

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

1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审批申请书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

原件

1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申请人公章

2

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营业证照(含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及法人代表证件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申请人公章

3

注册资本金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申请人公章

4

公安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并符合环卫作业要求的垃圾处理场专用车辆(含扫地车、冲洒水车、推土机、压实机、各式密闭垃圾运输车等)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和配置清单、产权证明,如属租用的,则同时提供租用协议书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份

A4纸

必要

交通部门核发

加盖申请人公章

5

生活垃圾处理场(厂)选址的规划许可文件及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协议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申请人公章

6

管理、技术专业人员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明、工作经历及基本情况说明书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102、《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申请人公章

7

提供垃圾处理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申请人公章

8

 

处理设施符合国家建设规范要求的相关文书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申请人公章

9

处理设施的详细介绍(包括所处的具体位置、占地面积、周围环境情况、地质情况、采用的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使用年限、设备能力及清单、人员配备情况等)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申请人公章

10

提供沼气检测仪器以及其它环境监测设备仪器清单(含名称、编号、型号、检验时间等)及购置发票复印件、检验合格证,提供渗沥液监测井、尾气取样孔的平面位置示意图,提供在线监测系统验收合格证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申请人公章

11

提供废水、废气和废渣可行性处理方案、规划设计方案及监测报告或记录及环保部门对“三废”处理的验收合格报告,如果是采用填埋工艺,还需同时提供垃圾填埋分区方案、填埋计划等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申请人公章

12

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申请人公章

附件1-3

灵川县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申请审批表

申请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申请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申请内容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

□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

提供材料目录

□1、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审批申请书;

□2、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营业证照(含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及法人代表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注册资本金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交通部门核发的运营许可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符合环卫作业要求的专用车辆的配置清单、产权证明,如属租用的,则同时提供租用协议书;机动车辆(含扫地车、洒水车、各式密闭垃圾运输车)还.需提供公安交管部门审验合格的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6、固定的办公、设备、车辆停放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协议;

□7、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及安全运营报告或记录。

□1、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审批申请书;

□2、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营业证照(含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及法人代表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注册资本金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交通部门核发的运营许可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公安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并符合环卫作业要求的专用车辆(含扫地车、冲洒水车、各式密闭垃圾运输车)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和配置清单、产权证明,如属租用的,则同时提供租用协议书;

□6、固定的办公、设备、车辆停放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协议;

□7、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及安全运营报告或记录;

□1、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审批申请书;

□2、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营业证照(含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及法人代表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注册资本金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公安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并符合环卫作业要求的垃圾处理场专用车辆(含扫地车、冲洒水车、推土机、压实机、各式密闭垃圾运输车等)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和配置清单、产权证明,如属租用的,则同时提供租用协议书;

□5、生活垃圾处理场(厂)选址的规划许可文件及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协议;

□6、管理、技术专业人员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明、工作经历及基本情况说明书。

□7、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8、处理设施符合国家建设规范要求的相关文书(含工程验收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9、处理设施的详细介绍(包括所处的具体位置、占地面积、周围环境情况、地质情况、采用的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使用年限、设备能力及清单、人员配备情况等);

□10、提供沼气检测仪器以及其它环境监测设备仪器清单(含名称、编号、型号、检验时间等)及购置发票复印件、检验合格证,提供渗滤液监测井、尾气取样孔的平面位置示意图,提供在线监测系统验收合格证;

□11、提供废水、废气和废渣可行性处理方案、规划设计方案及监测报告或记录及环保部门对“三废”处理的验收合格报告,如果是采用填埋工艺,还需同时提供垃圾填埋分区方案、填埋计划等;

□12、提供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申请单位

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经办部门

意见

签字:

盖章:

日期:

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意见

签字:

盖章:

日期:

备注

 

注:

1、本表中申报内容及申报材料一栏由申报人根据具体申报事项在“□”直接打“√”。

2、本表一式三份,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二份,申报单位留存一份。

 

附件1-4

灵川县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申请审批表(示范文本)

申请单位(全称)

灵川县XXXX公司/单位/个人 

法定代表人

李四 

申请单位地址

灵川县灵川镇XX路X号 

邮政编码

541200 

联系人

李明 

联系电话

1XXXXXXXXXX 

营业执照注册号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申请内容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

□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

提供材料目录

□1、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审批申请书;

□2、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营业证照(含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及法人代表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注册资本金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交通部门核发的运营许可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符合环卫作业要求的专用车辆的配置清单、产权证明,如属租用的,则同时提供租用协议书;机动车辆(含扫地车、洒水车、各式密闭垃圾运输车)还.需提供公安交管部门审验合格的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6、固定的办公、设备、车辆停放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协议;

□7、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及安全运营报告或记录。

□1、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审批申请书;

□2、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营业证照(含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及法人代表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注册资本金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交通部门核发的运营许可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公安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并符合环卫作业要求的专用车辆(含扫地车、冲洒水车、各式密闭垃圾运输车)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和配置清单、产权证明,如属租用的,则同时提供租用协议书;

□6、固定的办公、设备、车辆停放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协议;

□7、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及安全运营报告或记录;

□1、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审批申请书;

□2、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营业证照(含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及法人代表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注册资本金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公安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并符合环卫作业要求的垃圾处理场专用车辆(含扫地车、冲洒水车、推土机、压实机、各式密闭垃圾运输车等)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和配置清单、产权证明,如属租用的,则同时提供租用协议书;

□5、生活垃圾处理场(厂)选址的规划许可文件及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协议;

□6、管理、技术专业人员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明、工作经历及基本情况说明书。

□7、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8、处理设施符合国家建设规范要求的相关文书(含工程验收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9、处理设施的详细介绍(包括所处的具体位置、占地面积、周围环境情况、地质情况、采用的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使用年限、设备能力及清单、人员配备情况等);

□10、提供沼气检测仪器以及其它环境监测设备仪器清单(含名称、编号、型号、检验时间等)及购置发票复印件、检验合格证,提供渗滤液监测井、尾气取样孔的平面位置示意图,提供在线监测系统验收合格证;

□11、提供废水、废气和废渣可行性处理方案、规划设计方案及监测报告或记录及环保部门对“三废”处理的验收合格报告,如果是采用填埋工艺,还需同时提供垃圾填埋分区方案、填埋计划等;

□12、提供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申请单位

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经办部门

意见

签字:

盖章:

日期:

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意见

签字:

盖章:

日期:

备注

 

注:

1、本表中申报内容及申报材料一栏由申报人根据具体申报事项在“□”直接打“√”。

2、本表一式三份,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二份,申报单位留存一份。

附件1-5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许可证单位名称:

建筑垃圾管字: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车辆总数:

 

许可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发证机关:

**市市政管理局(盖章)

发证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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