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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作总结范文4篇

2017年劳动工作总结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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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5本文目录2017年劳动工作总结范文劳动保障工作总结区人事劳动局人事综合管理科工作总结12月市劳动保障工作总结报告今年以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奋力开拓,全局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及招商引资等工作都取得了较大成绩。

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关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今年以来,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有了明显提高,班子建设、作风建设、阵地建设等都有了明显加强。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和机关党工委的安排,先后组织开展了劳动保障系统“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教育活动、“严明工作纪律,落实《区直机关工作日常行为规范》”学习活动等一系列教育活动。

坚持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

学习中,采取集中宣讲、个人自学、收看电教片、举办辅导讨论、开展研讨交流、召开座谈会等多种灵活方式,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照着学和比着学相结合,学理论与促业务相结合,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二是加强班子建设。

局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问题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班长”带头发扬民主作风,注重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集思广益,不搞一言堂。

成员之间相互关心、相互支持、相互谅解、相互补台,坦诚相待,一心一意干事业,营造了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局面,为班子成员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政治环境。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

结合全区关于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活动的开展,继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联动”、“党员干部挂牌服务”、争创“三优文明窗口”等一系列活动,认真落实“社会服务承诺”,推行首问负责制,在增强群众观念,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培养和推荐干部。

加大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力度,从思想、工作、学习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培养,坚持“两推一公示”制度,提高了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新发展党员2人,5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

五是加强阵地建设。

进一步完善了党员电教制度、党课学习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了党员电教室、教育学习宣传栏等阵地建设,把局机关的党组织生活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局党组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多次召开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精神文明建设与政府提速有机结合起来,与加强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为民服务联动和社会服务承诺的形式,在全系统掀起了精神文明建设的热潮。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联动活动。

对来电、来信、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和科室承办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落实。

同时,认真办理市长公开电话承办事项,积极为群众、职工排忧解难,切实做到了为民、便民、利民,树立了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今年以来,共接到群众求助电话和来信来访110多人次,承办市长公开电话32件,都给予了及时的处理和答复,满意率达98%以上。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四个一”,积极开展各种帮扶活动。

局领导班子主动深入所包村了解情况,多次参加村两委、党员代表座谈会,走访老党员、村民20多户,与6户老党员、老干部结成了帮扶对子。

在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对老党员和困难户进行了走访慰问,并送去慰问品,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同时,建立落实了调研工作、工作联系点,民主决策等三项制度,要求每名科级干部确定一个联系点,每个科室确定一个联系点,责任人定期到联系点调研并撰写调研日记。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到工作联系点调查研究12次,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推行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同时,开展以失地农民的转移为主题的专题业务工作调研4次,并作了翔实的工作记录,形成了调研报告,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为所包村的经济发展和村庄建设出主意、想办法,搞协调,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给他们带去就业和致富信息,拓宽他们的脱贫致富之路,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同时,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的号召,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慈心一日捐”活动,共捐款4000多元,为新疆灾区捐衣物449件,充分体现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浓浓爱心。

三是加强干部职工素质教育。

一方面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业务部门开展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培训班。

另一方面,在机关内部开展业务知识讲课活动。

使全体干部职工对本职业务精,对全局工作通,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工作水平。

四是加强文化教育,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

按照党委、政府要求,积极做好党报党刊征订工作。

今年共拿出近万元资金,用于《人民日报》、《求实》、《潍坊日报》等党报党刊及业务报刊的征订,圆满完成了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征订任务。

同时还积极组织参加区里组织的体育活动,定期组织劳动保障系统内的文体活动,激发了全体干部职工拼搏、奋进、勤劳、团结的精神,丰富了他们的精神生活,改善了全体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

五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局与各科室、单位层层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从维护职工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积极参与企业改制工作。

组织有关人员,深入企业特别是困难、欠费企业,对涉及下岗失业职工以及劳动工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征缴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清情况,及时解决和处理问题,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了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六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

全年共承办5件建议、意见和提案,领导把关率、走访见面率、办复率、满意率都达到100%。

三、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今年以来,我们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制度,坚持做到执政为民,为政清廉。

一是认真落实各项廉政制度。

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督导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廉政建设报告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规定细则》等十几项规章制度,做到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人。

二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局党组与各事业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并结合工作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今年来,全系统没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树立了部门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

三是加强内部审计。

在全力配合搞好审计、财政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审计的同时,局里每年都进行两次内部财务审计。

通过对各单位的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等工作的审计,有效地防止和杜绝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达到了全区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审计要求,保证了各项基金的安全运营。

市劳动保障局在调查与考核中,对我局的作风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劳动保障工作取得新突破

今年以来,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思想,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各项工作都有较大的突破和提高。

(一)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一是社会保险扩面取得新进展。

认真落实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的责任书,加大扩面征缴及清欠力度,截止12月底,新增参保职工3204人,实增2106人,完成市下达计划的105.3%。

二是企业养老保险征缴取得新突破。

工作中,采取上门蹲点、宣传政策、召开调度会、加收滞纳金、发放催缴通知单、制约调动和退休审批等措施,不断加大社会保险金的征缴、扩面和清欠力度。

截止12月底,全区共有250家企业单位的15220名在职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应收养老金2584万元,实收3546万元,基金到位率为137.23%,实收本年度养老保险金2535万元,基金收缴率为98.10%,征缴基金完成43.56%;为4974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离退休费2987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

三是机关养老保险稳步推进。

全年,共对全区147个机关事业单位的7251人征缴养老保险金2532万元,比去年增收13%,基金收缴率达99.6%;为1360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离退休金258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4%,发放率达100%。

四是农村养老保险迈上新台阶。

收取农村养老保险51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27%,为372名到达领取年龄的投保农民发放养老金23.5万元。

五是医疗保险进一步完善。

收缴医疗保险费164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848万元,企业797万元,划入个人帐户680万元;核发参保人员医疗保险金3891人次、850万元。

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办理了大额医疗保险,使报销数额最高达到18万元,提高了保障能力。

六是工伤、生育保险稳步增长。

全区共有9911名职工参加了职工工伤保险,收取工伤保险基金27万元,新增参保1005人,完成市下达计划的100.50%,拨付工伤保险266人次,拨付工伤保险金26.62万元;共有8169名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新增1004人,收取保费27万元,完成市下达计划的100.40%,为80名投保职工拨付生育基金21.91万元。

七是失业保险作用不断加强。

收缴失业保险金196万元,超额完成36万元,完成计划122.5%,累计为611名企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救济金157万元。

(二)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严格按照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的《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书》的任务要求,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千方百计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区政府与各街道、有关部门签订了责任书,将任务层层分解,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督察调度,保证了各项任务指标的顺利完成。

我局立足部门工作实际,从推进就业再就业服务进社区、大力开展职业介绍、强化技能培训入手,认真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全年组织参加市劳动力市场132次,提供就业岗位3940个,办理求职登记4238人次,达成用工意向2418人次,办理就业聘用手续1303人次。

免费为722名失业人员进行了转业转岗培训。

目前全区实现就业再就业人数达3721人,超额完成1027人,劳务输出814人,超额完成114人。

一是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工作平台。

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努力实现社区“零失业”。

工作中,我们定期举办业务技能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并制订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同时,我们坚持每月一调度,每季一总结,对社区平台做好业务指导和检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确保业务工作正常开展,从而保证了全区8个街办劳动保障事务所和53个劳动保障工作站的稳定和发挥职能,为劳动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认真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

一方面,认真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工作,确保每个下岗职工都能享受到再就业优惠政策。

今年以来,累计为700多名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了《再就业优惠证》,使他们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

同时,加强了与区工商、税务部门的联系与协调,为领取《优惠证》的人员办理减免税费27.48万元。

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区财政拨付30万元资金,用于林产品下岗职工出中心工作,保证了下岗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及时,和各项政策待遇的落实。

三是依托平台,搞好“零失业”社区创建工作。

我们要求各街道至少选择2个居委会开展“零失业”社区创建工作,要采取逐户调查的方式,对社区居民全面调查,每栋楼建档案,每户建登记表,每位下岗失业人员建登记卡。

对社区内各类企业进行调查,开发就业岗位。

同时,积极通过市、区劳动力市场推介各类就业岗位。

对社区求职登记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免费职业介绍和培训,承诺“只要不挑不拣,保证48小时内就业”。

大力开展政策宣传,设立了宣传栏,发放了明白纸,把党和政府温暖送到每个下岗失业职工心中去。

四月底,各街道创建“零失业社区”基本完成,我区有9个社区实现“零失业”,其他社区创建“零失业”社区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

四是强化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

本着服务社会,方便群众,增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竞争力的原则,不断改进和完善就业培训制度。

一年来,组织培训各类再就业人员1266人次,完成年计划的103%,使参训人员掌握了一技之长。

完成就业前培训544人次,完成年计划的136%。

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保障其基本生活,真正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同时,加强了对社会力量办学实体的管理和监督工作,逐步使社会力量办学走向健康发展的轨道,职业技能培训水平不断提高。

截止12月底,共申报成立社会力量办学单位3家。

做好技校毕业生的分配安置工作,共安置技校毕业生41人。

认真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审核发放工作,发放职业资格证书近200个。

劳动保障工作总结2017年劳动工作总结范文

(2)|返回目录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全市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打造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生活品质之城”的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深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

一年来,全市新增就业人数18.8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6.75%;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3.1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6.36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3.97%和289.17%;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1%,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

进一步实施和完善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

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下发政策文件,妥善处理了就业援助证申领、公益性岗位管理等一些突出问题。

出台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的失业人员就业帮扶政策。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

一年来,全市使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2.88亿元,新增社区公益性岗位3040个,主城区申领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补贴13444人、3941.01万元。

全面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活动。

至年末,全市共消除“零就业”家庭2264户,实现了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的目标。

全市有287个社区达到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占列入考核社区总数的60%,超额完成了年初下达的30%以上社区基本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的目标,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春风行动爱心奖(项目奖)”。

积极开展有特色的招聘活动。

组织用工需求较大的企业参加在郑州举行的“XX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围绕“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共同努力”主题,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围绕“进城务工,帮您解难”主题,开展进城务工人员“春风行动”;围绕“发展民营经济,落实扶持政策,开拓就业天地”主题,联合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开展杭州市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

举办“杭州市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杭州市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在杭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会”。

进一步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

加强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训练,提供见习岗位3710个,发放见习训练生活补贴37.76万元。

在中国计量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等4所高校设立“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站”,与团市委、市工商联、市人事局、市教育局联合组织实施“XX年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计划”,举办大学生实习、就业岗位推荐会和大学生创业项目专场洽谈会。

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了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工作。

在全市农村开展劳动力资源补充调查和农村低保家庭就业情况调查。

继续落实农村劳动者职介补贴政策。

建德、桐庐、淳安等县(市)积极推行在中心镇建立区域性劳动力市场。

一年来,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3.36%。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城乡统筹、全民共享”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社会保险覆盖面、受益率进一步扩大。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扩面力度。

至年末,全市养老保险参保259.7万人,比上年末净增参保25.07万人(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7.8万人,比上年末净增参保24.73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37.74万人,净增参保29.2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70.09万人,净增参保24.32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01.64万人,净增参保69.55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55.64万人,净增参保26.75万人。

全市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3.23亿元,支付75.83亿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能力从XX年的18.37个月增长到21.32个月。

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明显提高,至年末,市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从XX年底的1186.29元增加到1342.43元;最低养老金从XX年的863.50元增加到920.77元。

从9月1日起,杭州市区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按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由原来每月525元调整到680元。

失土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进一步落实。

至年末,全市有33.14万名失土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及享受各类生活补贴,其中参加征地农转非“双低”养老保险4.85万人。

出台和实施企业在职人员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城镇老年居民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少年儿童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等政策。

截至年末,在职人员门诊统筹参保人数110.55万人;参加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3239人;城镇老年居民医疗保险参保6.03万人;城镇少年儿童医疗保险参保12.62万人。

出台关于推进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大力推进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进一步加强,至年末,全市定点医疗机构1001家,定点药店356家,分别比上年末新增55家和59家。

与杭州市区以外的省内其他市县的29家医疗机构,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实现了医疗费用结算的有效管理。

加大参保人员医疗困难救助力度,全市救助医疗困难人员9076人次,发放医疗困难互助救济资金2858.05万元,比上年增加1780人次、618.34万元。

加大医疗保险稽核力度,市医保中心全年拒付违规医疗保险费2806.43万元,追回违规支付医疗保险基金247.5万元。

做好异地退休人员门诊医疗服务工作。

市企业退休人员门诊医疗服务中心受理异地退休人员及驻外在职人员门诊医疗服务费报销80494人次,审核报销异地退休人员医疗费3029.46万元。

按照“城乡统筹、全民覆盖、一视同仁、分类享受”、“没有漏洞、不留空白”的要求,制定出台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和《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将原独立运作的各项制度整合到一个制度框架内,通过整合,完善了17个方面的相关政策,解决了困难人群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障问题;落实了本市农村户籍居民、城镇非从业人员、外地户籍学龄前儿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非杭州市区户籍从业人员等人群的参保问题;建立了农民工医保制度;增加了城镇居民门诊医疗保障;取消了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和门诊定点管理规定;调整了城镇老年居民参保的准入户籍年限和准入年龄;完善了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制,体现了广覆盖、城乡统筹,制度间可选择、可转换,加大政府对民生保障的投入力度,从制度安排上解决了全市人民特别是困难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问题,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三、不断优化社会化管理服务,企业退休人员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创新工作载体,完善服务网络,在主城区建立6182个企业退休人员“自管小组”,杭州劳动保障报寄送到自管小组长家里,自管组织在加强沟通、宣传政策、优化服务中发挥出越来越明显的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市区节日慰问费在每人每年30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500元,生活补贴标准从原每人每月42元增加到63元,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从原每人每月95元调整为110元(发放4个月)。

萧山区、余杭区及各县(市)努力增加地方财政支出,千方百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

市财政按每区100万元(滨江区50万元)拨付各区作为启动资金,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困难帮扶资金,对通过春风行动、医疗救济、低保等其它救助渠道帮扶后生活仍然困难的企业退休人员进行重点帮扶。

一年来,各区共帮扶困难企业退休人员9706人次,发放困难帮扶资金461万元。

各区、街道(乡镇)、社区积极开展为老服务,使困难老人的晚年生活进一步得到关心和照料。

拱墅区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资金统一使用,建立助老助残站,实行装修、设备、标识、服装等“十个统一”,创出了“一岗解两难”的工作特色。

组织实施了首次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全市共有33.88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参加了健康体检。

通过体检,使退休人员比较全面地了解了自身健康状况,提高了防病治病和健康保健意识。

各区、街道(乡镇)、卫生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建立健康档案、开展跟踪检查、组织保健知识讲座等后续服务,积极帮助退休人员提高晚年生活质量。

各区、县(市)加强指导,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健身活动。

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认真办好退休职工大学,上城、下城、拱墅等区积极开展企业退休人员文艺汇演、组建老年艺术团、举办企业退休人员文体比赛等特色活动,受到企业退休人员的好评。

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

按照“建设一座综合性、公益性、示范性的公共实训基地”的要求,完成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用地选址、设计招标、资金筹集等前期工作,12月28日开工建设。

在全市范围内试行“首席技师”的评选工作,对选拔评选出的20名首席技师进行表彰和宣传。

推出34个工种的技师和7个工种的高级技师进行社会化考评。

认真落实XX年政府补助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一年来,全市高技能人才培训12607人(其中技师2521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4.6%。

会同市贸易局、市总工会等单位联合举办了11个工种的职业技能大赛,各区、县(市)推荐选拔774名选手参加了各类竞赛。

临安市实施“50佳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制度”,高新区(滨江)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三方机制,桐庐县依托企业积极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提高培训补贴标准,拓展培训补贴对象,加大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力度,建立提高培训就业率的激励机制。

一年来,全市再就业培训6.23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48%,其中技能培训3.74万人,培训后就业率达到65%。

全市共培训失地农民13442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4.4%。

广泛开展siyb创业培训,培训对象由失业人员扩大到失土农民、残疾人、妇女、大学生和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较好地发挥了创业促进就业的倍增效应。

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被劳动保障部国家项目办授予“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项目优秀培训机构荣誉称号,杭州市被列入全国13个创业实训项目试点城市之一。

积极开展高职院校、技校、职高毕业生的技能鉴定工作,加大对企业职工技能鉴定力度,技能鉴定工种达152个。

进一步完善技能鉴定督导体系,首次向社会聘请15名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社会督导员,一年来,全市核发职业资格证书10.01万本,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49%。

坚持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两手抓的方针,积极推进技校品牌专业建设,8所技校的10个专业被评为省级示范专业。

组织全市技工学校技能竞赛,9所技校60名选手参加了数控车工、汽车维修工、中式烹饪的技能比赛。

选拔出15名选手参加全省技校技能运动会,其中汽车维修工项目取得3个第一的好成绩。

杭州第一技师学院完成新校园建设和搬迁工作。

五、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积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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