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工作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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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工作要点

园林绿化监理的要点

摘要:

园林绿化工程包括景观小品、园林建筑、如亭、廊、园路、栏杆、景墙、铺装、景桥、驳岸等,对于如何实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把关,作为工程监理,毫无疑问必须熟悉与掌握施工规范,对于较大的园林建设项目,还必须相应配备专业人员。

园林绿化监理对确保园林工程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要真正做好园林绿化监理却不一件容易的事情,还存在一些难点和问题,根据实习期间设身处地的对园林绿化监理实践,从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把好签字关、做好与业主的协调工作等方面,对做好园林绿化监理提出一些个人的见解,另外根据自己的体验深刻的认识到绿化监理现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

园林绿化园林监理要点

目  录

1.园林绿化监理 

1.1监理的发展和分类

1.1.1监理发展历史

1.1.2监理的分类

1.2监理的基本职责和权力

1.1.1监理工程师的基本职责

1.1.2监理的权利

1.3监理的原则

  1.3.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1.3.2权责一致的原则

  1.3.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

  1.3.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1.3.5综合效益的原则

1.4监理的主要任务

2.园林绿化监理的特殊性

2.1协助业者选好施工单位

2.2深刻领会设计意图。

2.3认真实施监理规范。

3.绿化工程的独有特点

3.1绿化工程监理的对象是活体

3.2三分种七分管

3.3追求工程的艺术美

3.4作为配套附属工程的特点

3.5绿化工程的原有特点

4.绿化监理的重心

4.1控制质量是做好监理工作的前提

4.2把好签字关

4.3作好于业主的协调工作

 

 

1.园林绿化监理

1.1  监理的发展和分类

1.1.1监理的发展

16世纪前的欧洲,随着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设计专业化分工和生产的社会化,建设监理不断地得到发展和完善。

目前,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建设监理体系及其运行机制。

中国建设监理发展于80年代,作为建设监理一部分的园林监理起步更晚!

但发展却很快。

随着绿化市场的逐步拓展,绿化工程建设监理应运而生,这为杜绝“豆腐渣工程”和合理支付工程经费提供了保障。

绿化工程虽不像建筑工程那样“人命关天”,但如果运作不规范,极有可能出现设计与实际效果大相径庭,造成资源和资金上的浪费。

不少地方政府已意识到绿化工程监理的重要,但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规范的绿化工程监理细则,也未设立专门的园林绿化监理工程师考核制度,而绿化监理工程师考核制度,而绿化工程又以栽种植物为主要内容,十分注重感观效果和生态效应,因此绿化工程监理是其他监理工程师所无法替代的[6]。

从历史发展的脚步我们可以看出监理的含义可以表述为:

由一个执行机构或执行者,依据一定的准则,对某一行为的有关主体进行督察,监控和评价,守“理”者不问,违“理”必究,同时,这个执行机构或执行者还要采取组织、指挥、协调和疏导等措施,协助有关人员更准确、更完整、更合理地达到预期目标[1]。

1.1.2监理的分类

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可以分为政府建设监理和社会建设监理两类。

政府建设监理是指作为国家机器的政府部门对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和社会监理实施的监督管理。

政府属于政府部门对建设活动的宏观管理,是政府职能的体现

政府监理具有强制性,执法性,全面性,宏观性。

政府监理的性质属于政府部门对建设活动的宏观管理,其着眼点主要是保证建设行为的规范性,维护国家利益和工程建设各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它不同与社会监理对项目的直接,连续,不间断的监理。

社会监理是指由独立的,专业化的社会监理单位,受业主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一种科学的项目管理。

社会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建立业务,我国的建设监理任务归纳为“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其中心任务是实现三大控制目标。

以合同为主要依据,保证三大目标最优实现[1]。

1.2监理的基本职责和权力

1.2.1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工程承包合同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签订合同,监理工程师不属于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签订同中的任一方。

监理工程师是独立的,公正的第三方,受业主的聘用,负责合同管理和工程监督,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监督管理与承包商对工程的管理不一样,承包商是工程的实施者,监理则是按合同规定,特别是工程量表的规定,严格为业主把住支付这一关,并且防止承包商的不合理的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的具体职责是合同中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也可以概括为进行合同管理、负责进行工程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以及从事协调工作[1]。

1.2.2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监利工程师的权利应在与业主签定监利委托合同中写明,建立工程师可行使合同中规定的或隐含的权利,一般来讲,委托方应赋予监利工程师如下权利:

(1)技术上的核定权

(2)组织协调上的支持权。

(3)材料设备上和工程质量的确认权与否决权。

(4)进度与工期上的确认权和否决权

在特殊情况下,如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事件时,监利工程师有权指令承包商实施解除这类危险的作业,或采取的其他措施。

工程师受业主的任命,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行使合同中规定或合同隐含的权利,但工程师不是签定合同的一方,除非业主另外授权,他无权改变合同,也无权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2]。

1.3    监理的原则

1.3.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为此,必须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业主与承建单位虽然都是独立运行的经济主体,但他们追求的经济目标有差异,监理工程师应在按合同约定的权、责、利关系的基础上,协调双方的一致性。

只有按合同的约定建成工程,业主才能实现投资的目的,承建单位也才能实现自己生产的产品的价值,取得工程款和实现盈利[7]。

1.3.2权责一致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职责应与业主授予的权限相一致。

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职权,依赖于业主的授权。

这种权力的授予,除体现在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之中,而且还应作为业主与承建单位之间建设工程合同的合同条件。

因此,监理工程师在明确业主提出的监理目标和监理工作内容要求后,应与业主协商,明确相应的授权,达成共识后明确反映在委托监理合同中及建设工程合同中。

据此,监理工程师才能开展监理活动。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承担合同中确定的监理方向业主方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因此,在委托监理合同实施中,监理单位应给总监理工程师充分授权,体现权责一致的原则[3]。

1.3.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

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全部工作的负责人。

要建立和健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就要明确权、责、利关系,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具有科学的运行制度、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形成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高效能的决策指挥体系。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内涵包括:

(1)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责任主体。

责任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核心,它构成了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压力与动力,也是确定总监理工程师权力和利益的依据。

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应是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所负责任的承担者。

(2)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权力主体。

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责任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全面领导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组织实施监理活动,对监理工作总结、监督、评价。

1.3.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严格监理,就是各级监理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合同控制建设工程的目标,依照既定的程序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承建单位进行严格监理。

监理工程师还应为业主提供热情的服务,“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由于业主一般不熟悉建设工程管理与技术业务,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多方位、多层次地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

但是,不能因此而一味向各承建单位转嫁风险,从而损害承建单位的正当经济利益[4]。

1.3.5综合效益的原则

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既要考虑业主的经济效益,也必须考虑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建设工程监理活动虽经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才得以进行,但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严格遵守国家的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感,既对业主负责,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又要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取得最佳的综合效益。

只有在符合宏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条件下,业主投资项目的微观经济效益才能得以实现。

1.4监理的主要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明确定义: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建筑工程监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目前监理工程师只是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而这一阶段主要是质量控制。

从目前情况看,让一个监理单位同时具备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能力还比较困难,大多数监理公司也达不到这一水平。

结合现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应重点体现在施工招投标管理和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两个方面,并向设计监理发展。

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好坏,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择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

如果监理单位能从施工招投标阶段就介入建设项目,则它对工程建设项目就很了解,对业主选定的承包商也很了解,对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很熟悉,它的监理工作很容易开展和实施。

   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是监理工程师做好监理工作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最终所要做的就是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

集国际和国内工程管理的经验和教训,熟练掌握《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只有熟悉合同文件,才能管好工程,使工程建设项目总目标得以实现[5]。

2、.园林绿化监理的特殊性

2.1、协助业主选好施工单位

作为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企业,一旦建设单位确定其委托监理后,就应当介入施工招投标等工程前期工作,积极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对施工单位真实情况的抽查摸底,主动交换平时所掌握的一些施工单位的资质与实力情况,切实贯彻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协助建设单位尽可能选择素质好、实力强的施工单位,并协同制订现场管理的一些特定办法,如“五大员”考勤制、书面通报,制订处罚条款等等,全面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这既是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应尽的义务,也是搞好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控制的首要因素。

 2.2、刻领会设计意图

作为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人员,不能仅停留于一般的熟悉图纸,按图施工,还必须根据工程情况,了解与掌握在某些设计领域难以深化的部位,深刻领会设计意图,督促施工单位针对这一部位制订详细的施工预案,采取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认真监督把好艺术关,力求达到最好的环境艺术效果。

  2.3、真实施监理规范

2001年5月1日实施的GB50319-2000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是搞好工程监理的总纲。

作为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企业,毫无疑问的应当全面认真地贯彻实施,但是目前在对该《规范》的认识与执行上情况千差万别。

有的以为《规范》束缚了手脚,工作不痛快,尤其是在对监理资料的整理上感到劳师费事。

有的在具体运作中抱着无所谓的态度,随意应付,马虎了事。

因此,必须加强对《规范》重要意义的宣传;举办对《规范》内容的学习培训;结合实际进行重点指导。

以求从根本上提高对《规范》执行的自觉性,力促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行为的规范化[3]。

3.绿化工程的独有特点

基于一般的常识,应当说,园林绿化工程与土建工程项目有其相似的一面。

这里所说的相似,指园林绿化工程的景观小品、园林建筑、如亭、廊、园路、栏杆、景墙、铺装、景桥、驳岸等所使用的钢筋、水泥、木料、砂、石子方面的建筑材料相同,及由此所套用的施工规范相同。

这就是平常所说的,园林绿化工程中包含着土建部份。

对于如何实现园林绿化工程土建

部份的质量把关,作为工程监理,毫无疑问必须熟悉与掌握土建部份的施工规范,对于较大的园林建设项目,还必须相应配备土建方面的专业人员。

然而,园林绿化工程与土建工程相比,尽管有其相似的地方,却有着很大的不同,有些方面甚至是质的区别。

正是这些区别,构成了园林绿化工程独有的特点。

3.1、园林绿化工程的大部份实施对象,都是有生命的活体

通过各种色彩植物、花卉、树木草皮的栽植与搭配,利用各种苗木的特殊功能,来达到清洁空气、吸尘降温隔音,营造与美化生活环境,它是源于林业与其他种植业而又有别于林业与其他种植业的特殊行业。

3.2、三分钟七分管 

种是短暂的,管是长期的。

只有进行不间断的精心养护管理,才能确保各种苗木的成活率和良好长势,否则,就难以达到生态环境景观的特殊要求和效果。

这就决定了,园林绿化工程建成后必须提供养护计划和相关的资金投入。

3.3、追求工程的艺术美

如果说,任何建筑都讲究美观的话,那么,园林绿化工程在景观小品、植物配置、古典建筑等方面则更讲究艺术性,其效果要给人以格外美的感受。

而这一点在某些设计部位可能难以达到,需要通过工程技术人员创造性的劳动,去实现设计的最佳理念与境界。

比如假山堆叠、黄石驳岸、微地形处理等,同一张设计图纸,在相邻的工地上,由于施工人员技能、熟练程度不同,出来的艺术效果、气势就完全不同,观感反差较大,这就给工程监理人员提出了专业上的深层次要求和对于园林艺术美的特殊处理要求。

3.4、作为配套设施的特点

园林绿化工程均作为建筑配套附属工程出现,其规模较小,而且工程量分散不便于监督管理。

处于这样的情况,有两种现象较为普遍。

一是少数业主认为园林绿化工程不会出大乱子,大不了死几棵树,把投资控制到不合理的程度,主张谁的标低谁中标。

这无意中迎合了社会上一段时间所刮的“投低标”风,给工程质量监管留下了严重隐患,更使监理处于一种两难境地。

二是因为工程量小分散、战线长,往往使工程监理顾此失彼,容易使一些素质较低的施工单位乘虚而入,钻空子,做手脚,极难全面控制工程质量。

上述现象对业主来说可能无所谓,可是对园林绿化工程监理来说却增加了很大压力,从目前看是必须面对的一种挑战。

3.5、绿化工程的原有特点

园林绿化工程的植物材料,其市场价格浮动比较大,难以准确把握;其栽植劳动定额,国家目前沿无统一的标准规定,各地的计算法也不很一致。

有人认为园林绿化工程利润丰厚、风

险不大,于是出现了“挂靠”现象。

其结果是,一旦中标,付给出面招投标单位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便由他们自行组织管理施工。

工程开工后,现场管理“五大员”迟迟不到位,有的甚至连施工的基本规范、基本程序、基本资料都不清楚。

试想,这样的施工,哪能确保实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再一种情况是,极少数施工企业,中标后为了图省事,以收取一定的比例费用,干脆将工程转包他人施工,这就是园林绿化工程的“剥皮”现象。

这种现象同样会给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目标的控制造成较大的危害[8]。

4.绿化监理的重心

4.1、控制施工质量是做好监理工作的前提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是我国工程建设的一贯方针。

工程质量关系到生产、使用的效果,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因此确保工程质量是工程的重要环节。

而影响园林工程施工质量的因素主要有(4M1E):

园林工程施工人员、园林植物材料及构配件、园林施工机械及环境因素,这就决定了监理人员必须设法使影响工程质量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处于全面受控状态,实现监理的质量控制目标,从而推进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要做好园林工程的施工质量监控,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督促施工单位选择肥沃、疏松、排水良好的种植土壤,栽植土的PH值应控制在6.5—7.5,对喜酸性的树木PH值控制在5—6.5,对于不适合树木生长的栽植土应进行换土。

如:

茶花、杜鹃、杜英、红花继木、香樟、欧石楠喜酸性土壤,而菊花、龙柏、石榴则喜碱性土壤,种植过程中只有将植物的生态要求和土壤的生态特性统一起来,植株才能长势良好,但是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许多施工单位却不能做到这一点,他们为了节省开支往往忽视了植株的生态需要,盲目种植,造成了景观的退化。

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必须督促施工人员进行针对性地换土或对土壤进行改良,以保证植株正常生长状态的持续性,同时也可减少施工单位的经济损失,避免了对城市景观的损坏。

2、严把植物材料关,以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采购苗木,并在苗木进场前对苗木的名称、规格、数量、产地及苗木检疫单进行验收,对不符规格的苗木一律清退[6]。

3、建议业主、施工单位选择适宜的种植季节以提高苗木的成活率,节约工程成本。

植物的栽植季节应选在适合根系生长和枝叶蒸腾量最小的时期,一般以落叶后至春季萌芽前的休眠时期最为适宜(长春为三月中旬至五一期间),但随着绿化面积的不断扩大,工程的不断增多,苗木的反季节种植已成为较为普遍的现象,为此监理人员必须把好苗木的反季节种植这一关。

首先要督促施工单位选择长势一般的苗木,因为这类苗木根系不发达,掘苗时可以减少根系的损伤,移栽后对水分的吸收影响少,成活率也可大大增加,同时苗木要就近采购,要尽量保证当天挖掘当天种植;第二、要保证土球的大小为树干基径(地径)的8倍再放大1.2---1.5倍;第三、种植前监理人员就应做好旁站监理,要督促施工人员对苗木进行强修剪,保留骨架,摘去大部分树叶,以减少植株的水分蒸发。

种植时土球经初步覆土塞实后可

将土球包扎物自上而下小心解除,随后填土,分层捣实,待填土达土球深度的1∕3时,边填土边灌水,浇足第一次水,若移植的是较为名贵的植物可对其遮阴及作高压喷雾处理。

园林工程中一般包括亭、廊、花架、钢木结构组合等钢木结构工程,在其制作、安装和木门窗制作工程中,监理人员应事先对木材的树种、材质、含水率、防腐、防虫、防火和钢木结构采用的钢材及附件的材质、型号、规格先进行监控,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的一律不得采用[6]。

4.2、把好签字关

由于监理工作的各个重要环节都离不开“签字”这个必要的程序,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着监理人员把好形式不规范、签字随意性大等缺陷;有的签字乱用表格,有的监理工程师担任几个项目的总监,往往在没有完全了解工程的情况下就稀里糊涂地签了字;还有的监理人员索性就代替监理工程师签了字……以上种种情况不仅使监理企业的形象受损,更重要的是使“控制工程投资”成为一句空谈,为此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应把好“签字”关。

4.3、作好与业主的协调工作

由于园林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全面推行的时间不长,造成业主对监理制度、监理程序等知识知之甚少,有的业主因建设部门硬性规定而推行了监理,实际上并没有在真正意义上授权给监理方,造成了监理工作的被动性。

针对此情况,作为监理人员则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增进业主对监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首先监理工程师要理解项目的总目标,了解业主的真正意图。

由于监理体制的不尽完善导致现阶段监理只在施工阶段参与监理,不能参与项目的决策过程,造成对整个工程的管理达不到预期的目标,为此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开工前及时与业主沟通,了解业主对该项目的意图,以便为日后监理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其次在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特别在一些隐蔽工程实施旁站监理,若发现问题及时向业主反映,多做汇报以便让业主能及时充分了解整个工程的施工情况;另外作为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要在施工过程中尽量给业主提出一些对项目建设有益地、合理化、切实可行又便于实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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