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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基础

第一章  审计概论

第一节审计的起源和发展

一、西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起源与发展

 

   注册会计师审计起源于意大利合伙企业制度,形成与英国股份制企业制度,发展和完善与美国发达的资本市场,它是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二、中国审计的演进与发展

(一)、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基础

  1:

审计产生的客观基础

  首先,私有制是审计产生的客观条件之一;财产所有者与财产经营者的分离是审计产生的另一个客观条件。

  2:

官厅审计的产生和发展

  它产生于奴隶社会的末期。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产生审计的国家之一。

职位,宰夫。

  官厅审计在我国一直延续到清末。

  3:

社会审计的产生和发展

  社会审计是股份制的产物。

(二)我国审计的产生和发展

1、西周的萌芽阶段

2、秦汉时期是我国审计的确立阶段

3、隋唐的鼎盛时期

4、元明清的日趋衰落

5、辛亥革命时期的不断演进过程

6、新中国成立后的振兴阶段

三:

审计工作在我国的必要性

  1:

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当分离,决定了审计工作的必要性;

  2: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和经济的特点,决定了审计工作的必要性;

  3: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决定了审计工作的必要性;

  4:

提高经济效益的要求,决定了审计工作的必要性;

  5:

对外开放政策,决定了审计工作的必要性。

  第二节审计的基本概念

一、审计的职能、任务和作用

(一)审计的职能

  审计具有经济监督、经济评价和经济鉴证的职能。

  1 经济监督

  审计的经济监督职能指的是,通过审计,监察和督促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在规定的范围内,在正常的轨道上进行。

  要发挥其职能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监督必须由权利机关实施。

  

(2)要有严格的客观标准和明确的是非界限。

  

2 经济评价

  审计的经济评价职能指的是,通过审核检查,评价被审单位的经营决策、计划和方案等是否先进,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是否切实执行,财政财务收支是否按照计划、预算和有关规定执行,各项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经济效益是否较优,会计资料是否真实、正确等。

3经济鉴证

  审计的经济鉴证职能指的是,通过鉴别被审单位经济活动和有关资料的性质,然后作出书面证明。

  需要指出的是,审计的职能客观地存在于审计之中,但审计职能并非一成不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审计固有的职能可以逐步被人们所发现、所认识。

 

(二)审计的任务

 1审核检查经济活动的合法性,揭露打击经济领域中的犯罪活动,以巩固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国家和人民的财产;

  2监督财政预算和财务计划的制定和执行,保证国民经济稳步和协调发展;

  3审核检查会计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正确性,为宏观调控和微观搞活提供有用信息;

  4审核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促进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5评价经济活动的效益性,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

  

 (三)审计的作用

制约作用:

对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和舞弊,制止违反法规制度、违背财经纪律和侵犯资财等行为,可以起到制约不合规、不合法经济活动的作用。

  促进作用:

对于经济活动所实现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价,指出潜力所在,以便挖掘利用。

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省和有效性进行评价,以便堵塞漏洞,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证明作用:

能证明被审计单位某些经济情况、经济行为、经济事实真相的作用。

  二、审计的本质

(一)审计的对象

  审计的对象是指审计所要审核检查的客体。

根据主体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以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为审计对象,并以审查财政预算的执行及其结果,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为主要内容;

  2以中央银行及金融机构为审计对象,并以审查信贷计划的执行及其结果为主要内容;

  3以企业为审计对象,并以审查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为主要内容;

4以国家给予财政拨款或者补贴的单位为审计对象,并以审查经费开支、财政补贴情况为主要内容;

5以基本建设项目为审计对象,并以审查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为主要内容;

6以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为审计对象,并以审查这些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为主要内容;

(二)审计的目的(重点)

审计通过审核检查要对被审单位经济活动以及反映经济活动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做出判断。

  真实性指审核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是否真实,有关资料是否客观、恰当地反映了它所应反映的客观经济活动。

  合法性指审核检查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有关资料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财务法规。

  效益性指审核检查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是否有较高或较低的经济效益。

(三)审计的特点----独立性(重点)

审计的独立性是指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自始自终不受外来或内在因素的影响和干扰。

审计的独立性是审计人员客观、公正地进行审查和做出审计结论的保证。

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不参与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2与被审单位在经济上没有利害关系;3与被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伦理上没有亲密关系。

也就是说:

审计要保持其独立性,必须做到组织独立、经济独立和工作独立。

  组织独立指审计机构应独立于被审单位之外,与被审单位在组织上没有行政隶属关系。

  经济独立指审计机构经济应有法定来源,不受被审单位的牵制。

  工作独立指审计人员秉公、秉正原则进行审核检查,独立编制审计计划,独立取证,独立作出审计结论。

 (四)审计的定义

审计是由独立的专职机构和受委托的专业人员,以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为对象,进行审核检查,收集和整理证据,确定其实际情况,对照法规和一定的标准,以判断被审单位经济活动以及反映经济活动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经济监督、评价和鉴证活动。

   第二章审计的种类

一、审计的基本分类

  

(一)审计按其内容进行分类:

可分为财政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和财经法纪审计。

  1、财政财务审计。

是指审计机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和反映其经济活动的会计资料进行的审计。

  其目的主要是判断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包括财政和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

2、经济效益审计。

是指审计机构对被审单位或项目的经济活动包括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效益性进行审查。

目的主要是评价被审单位或项目的经济效益的优劣,以利于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财经法纪审计。

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部门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目的在于维护财经法纪,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审计按其主体进行分类,可分为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

  1、国家审计。

也称政府审计。

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

  2、社会审计。

也称注册会计师审计。

  社会审计有如下特点:

  

(1)审计的独立性。

  

(2)审计的委托性。

  (3)审计的有偿性。

3、内部审计。

也称部门和单位审计。

是指由部  门内部独立于财会部门以外的专职审计机构所进行的审计。

  内部审计具有以下特点:

  

(1)审计范围的广泛性。

 

(2)审计机构的相对独立性。

 

(3)审计目的的内向服务性。

(4)审计时间的经常性和及时性。

  三者的关系:

在审计监督体系中,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三者,既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各司其职,在不同领域实施审计。

它们各有特点,相互不可替代,因此不存在主导和从属的关系。

二、审计的其他分类

(一)按照审计工作进行的时间分类。

  审计按其工作进行的时间分类,可分为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

(二)按照审计的范围分类:

可分为全部审计和局部审计。

(三)按照审计是否有确定的时间分类:

可分为定期审计和不定期审计。

(四)按照执行审计的地点分类:

可分为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

(五)按照审计工作是否受法律的约束分类:

可分为法定审计和非法定审计

(六)按照审计工作开始时是否通知被审计单位分类:

可分为通知审计和不通知审计。

 第三章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审计准则 

一、审计机构

审计机构泛指有权利或有资格行使审计职能,开展审计工作的审计组织。

根据审计机构的地位及服务对象的不同,审计机构可以划分为政府审计机关、内部审计部门和社会审计组织。

(一)设置审计机构的原则

  1、审计机构的设置必须保证其拥有较强的独立性。

  2、审计机构的设置必须保证其拥有较高的权威性。

(二)政府审计机关

  当前,世界各国的国家审计机关按其组织形式和领导关系,几种类型:

  1、属于议会领导的国家审计机关

  2、属于政府领导的国家审计机关

  3、属于财政部领导的国家审计机关

我国的国家审计机关分为国务院和地方两级

 其中,我国最高国家审计机关设置在国务院,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按照宪法的规定、我国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局,接受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双重领导。

审计任务:

各级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他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应进行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依法进行的审计监督。

(三)内部审计部门

  内部审计部门或单位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本部门或本单位进行的审计。

在企业设立内部审计,其领导类型可以归纳为下列三种:

  1、由企业董事会或其所属审计委员会领导的内部审计部门。

  2、由企业总裁或总经理领导的内部审计部门。

  3、由企业主管财务的副总裁或总会计师领导的内部审计部门。

  审计任务:

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各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四)社会审计组织

  社会审计组织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或条例规定,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注册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

具体业务: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 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二、审计人员

  

(一)审计专业队伍的构成

  我国审计人员也包括下列三部分:

  1、国家审计人员

  2、内部审计人员

  3、社会审计人员

(二)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

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1、会计理论水平。

  2、审计理论和审计专门方法

  3、熟悉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以及有关的财经法规。

  4、具有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的能力和其他相关专业的知识。

(三)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它是审计人员的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

   A、一般原则

  1独立原则:

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或其他签证业务时,应当保持实质上和形式上的独立。

通常注册会计师需要实行回避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l)曾在委托单位任职,离职后未满两年的;

  

(2)持有委托单位股票、债券或在委托单位有其他经济利益的;

  (3)与委托单位的负责人和主管人员、董事或委托事项的当事人有近亲关系的;

 (4)担任委托单位常年会计顾问或代为办理  会计事项的;

 (5)其他为保持独立性而应回避的事项。

  2客观原则

  3公正原则

 B、专业胜任能力要求与技术规范

  

(1)应具备良好的职业品德;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高水平的职业判断能力;

  (3)时刻保持应用的职业谨慎。

  同时技术规范还要求注册会计师:

不得以其职业身份对未审计或其他未鉴定事项发表意见;不得对未来事项作出保证;发现的违反法规准则事项按独立审计准则处理。

 C、对客户的责任D、对同行的责任E、其他责任

三、审计准则

  

(一)审计准则的意义和作用

  审计准则是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工作时所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和衡量审计工作质量的客观标准。

  审计准则的作用包括以下几方面:

  1、有利于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

  2、有利于提高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执业水平

  3、有利于维护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正当权益

  4、有利于促进审计经验的交流,从而也有利于推动审计教育和审计研究的发展。

(二)我国的国家审计准则基本内容

  一般准则、作业准则、报告准则、处理处罚准则属于《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的核心内容。

  

(1)一般准则:

规定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

一般准则还规定了基本职业道德规范。

  

(2)作业准则:

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审计准备和实施阶段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3)报告准则:

是反映审计结果、提出审计报告以及审计机构审定审计报告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4)处理、处罚准则是审计机关对审计事项做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给予处理、处罚,作出审计决定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三)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

  独立审计准则,也称社会审计准则,是用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业务,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标准。

  

(1)一般准则

  一般准则,共六项。

这是对注册会计师从事法定审计业务的一般要求。

 独立审计的目的

  执业资格

  职业道德

  保密

  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

  审计意见

2)外勤准则。

共10项,这是对注册会计师在进入被审计单位后各项工作的具体内容、要求和程序性的规定。

其中除了审计计划、研究和评价内部控制制度、获取审计证据三项外,其余均为我国特色

  业务约定书

  审计计划

  研究和评价内部控制制度

  进行符合性和实质性测试

  获取审计证据

  做好工作底稿

  外聘专家

  重要事项

  计算机辅助审计

  考虑审计重要性和审计风险

(3)报告准则。

包括4项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1)审计报告应当说明:

审计范围、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审计依据、和已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

2)审计报告应当说明:

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一贯性报告类型:

四种。

第四章 审计目标和审计证据

   第一节审计目标

一、审计目标

  审计目标是指人们在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中,期望通过审计实践活动达到的最终结果。

审计目标包括审计总目标和审计具体目标两个层次。

(一)我国社会审计的总目标

  根据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社会审计的总目标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表示意见。

(二)审计的具体目标

  审计具体目标是审计总目标的进一步具体化。

具体目标的确定,有助于审计人员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

一般地说,审计具体目标必须根据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认定和审计总目标来确定。

1、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的认定    所谓认定,是指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在其编制的会计报表中对各会计账项所做的陈述或暗示。

包括以下内容

(1)存在或发生的认定。

存在或发生的认定是指:

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和列示于损益表各项收入和费用涉及的交易在会计期间内是否确实发生。

判断管理当局是否把那些不存在的项目或不曾发生的交易结果纳入会计报表。

(高估)

(2)完整性的认定。

完整性的认定是指:

列示于在会计报表中的交易和项目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应列示而未列示的交易或项目。

判断管理当局是否遗漏了有关交易或项目。

(3)权利和义务认定。

权利和义务的认定是指: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上的各项资产,被审计单位是否拥有所有权;对于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上的各项负债,被审计单位是否应履行偿还的义务。

就是要判断资产、负债是否确实归属被审计单位。

(4)估价或分摊的认定。

估价或分摊认定是指:

列示于报表上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人和费用等会计账项的金额是否恰当。

(5)表达与披露的认定。

表达与披露的认定是指:

会计报表上各账项的核算内容和范围是否正确,是否对有关账项的内容进行了恰当披露。

  具体审计目标

具体审计目标是根据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的认定而制定的。

具体审计目标是审计人员收集充分适当的证据和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的具体指南。

在审计实务中,具体审计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总体合理性----具体审计目标可分为两类:

一是总体合理性目标(目的评价重要的错报漏报),二是其他具体目标(目的收集相关证据)。

b真实性----所列余额真实。

…………………………………………存在或发生

c完整性----发生的金额均已包括。

…………………………………完整性

d所有权----所列金额确属公司所有。

………………………………权利和义务

e估价----所列金额均经过正确估价和计算。

………………………估价或分摊

f截止----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已记入适当的期间。

…………估价或分摊

g机械准确性。

……………………………………………………………估价或分摊

h披露----财务报表中适当地反映了账户余额和相应的披露要求…表达与披露

i分类----所列金额的分类适当。

……………………………………-表达与披露

  第二节 审计证据

二:

审计证据

  审计证据是指在审计过程中,采用各种方法和技术所取得的反映被审计事项的各种证明文件和资料。

它是审计人员据以发表审计意见,作出审计决定的根据。

目的就是为了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一)审计证据的分类

  1、按照审计证据的形式,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和环境证据。

2、按照审计证据的证明力,可分为基本证据和辅助证据

3、按照审计证据的来源,可分为外部证据和内部证据(注意:

1区别内容2证明力强弱不同。

(二)审计证据的特点

  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当在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这里所言的充分性和适当性正是审计证据的两大特点。

1、审计证据的充分性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足以支持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发表审计意见。

因此,它是审计人员为形成审计意见所需审计证据的最低数量要求。

2、审计证据的适当性

  审计证据的适当性是指是对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相关性是指审计证据应与审计目标相关联;可靠性是指审计证据应能如实地反映客观事实。

  

(1)审计证据的相关性

(2)审计证据的可靠性

   a.书面证据比口头证据可靠;

  b.外部证据比内部证据可靠;已获独立的第三者确认的内部证据比未获独立的第三者确认的内部证据可靠;

  c.审计人员自行获得的审计证据比由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审计征据可靠;

  d.内部控制较好时的内部证据比内部控制较差时的内部证据可靠;

  e.不同来源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能相互印证时,审计证据更为可靠。

(三)审计证据的收集、鉴定和综合

   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发表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依据,因此对审计征据的收集、鉴定和综合是整个审计工作的核心

  1、审计证据的收集

  2、审计证据的鉴定

   3、审计证据的综合

  第五章审计方法

第一节审计方法的意义及其选用的

一:

审计方法的意义

  审计方法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收集审计证据采用的技术和手段的总称。

审计方法是为审计的目的和任务服务的。

各种不同种类的审计,都有其不同的审计目的和要求。

审计方法的选用是否适当,对于审计结论的正确与否,有着密切的联系。

二:

审计方法的选用原则

1、应与审计的特定目的相适应

    它的审计方法一般可采用查询及函证、分析性复核等。

一般是:

对审计中的重大问题可采用详查法,一般问题则可采用抽查法。

这就是根据审计目的,选用审计方法的原则。

2、应与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条件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选用审计方法必须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反对主观臆断和脱离实际的做法。

否则,不但会降低审计工作效率,还可能影响审计效果。

3、应与审计主体的性质和任务相适应

   由于各种审计主体的性质及其所担负的任务不同,它们所采用的审计方法的侧重点也就有所不同。

4、应与审计方式或审计工作的地点相适应

  由于审计工作地点的不同,它们所采用的审计方法也就不同。

所以,审计人员不但要熟悉各种审计方法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而且还应灵活掌握各种审计方法的结合运用;只有这样才能在保证审计效果的基础上,提高审计的工作效率。

   第二节 审计的一般方法

常用的审计方法,有一般方法和技术方法

 审计的一般方法

(一)顺查法和逆查法之分。

1、顺查法。

先审阅核对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而后以记账凭证核对明细账、日记账和总账,最后以总账和明细除核对会计报表和进行报表分析。

2、逆查法。

即从审阅、分析会计报表着手,根据发现的问题和疑点,确定审计重点,再来审查核对有关的账册和凭证,而不必对报表中所有项目,一个一个地进行审查的一种审计方法

(二)详查法与抽样法

 1、详查法。

又称详细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的全部会计资料(包括凭证、账簿和报表)进行详细的审核检查,以判断评价被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的一种审计方法。

 2、抽样法。

又称抽样审计,是指从被审单位一定时期内的会计资料(包括凭证、账簿和报表)按照一定的方法抽出其中的一部分进行审查,借以推断总体有无错误和舞弊的一种方法。

(1)任意选样。

即在所有被审查的资料中,任意选取一部分作为样本进行审查的一种方法。

简便,但由于样本是由审计人员任意选取,没有一定的科学依据,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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