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讲义第十一章 个人所得税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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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讲义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章 个人所得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作为所得税类的主要税种,也是税法考试的重点税种之一。

各种题型在考题中均出现过,特别是个人综合收入的所得税计算题。

分值一般在10分以内。

  本章新增及变化内容:

  1.修订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规定

  2.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3.删除了公益捐赠中全额扣除规定等

  ◆本章内容结构:

6节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第二节 税率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税收优惠★

  第五节 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

  第六节 征收管理

  ◆本章内容讲解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下同)和港澳台同胞,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解释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为自然人,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我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释2】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又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住所标准:

习惯性居住地。

  时间标准:

“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下同)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

  临时离境: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纳税义务人

判定标准

征税对象范围

居民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境内所得

境外所得

非居民纳税人(负有限纳税义务)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境内所得

  【解释3】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需要计算确定其在实际在华逗留天数计算:

  1.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1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

  2.计算其境内工作期间时,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为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二、征税范围——目前共11项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注意的问题:

  1.不予征税项目: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2.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此税目。

  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提示】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取得上述所得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共29项)

  分别为:

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其他劳务。

  变相的劳务报酬:

对非雇员免收差旅费、旅游费的营销业绩奖励

  (五)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指个人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免税的利息(3项):

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储蓄存款利息。

  2.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3.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八)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由财产转租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股票转让所得:

目前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量化资产股份转让

  (十)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

  【提示】结合减免税政策,即:

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一)其他所得

  【例题·多选题】下列项目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有( )。

  A.个人书画展取得的报酬

  B.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

  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

  D.高校教师受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的报酬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B属于特许权使用费用,选项C属于稿酬所得。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个人所得中,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人独资企业集资利息

  B.个人从股份公司取得股息

  C.个人取得企业债券利息

  D.个人取得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免个人所得税。

  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例题·单选题】韩国居民崔先生受其供职的境外公司委派,来华从事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在华停留60天,期间取得境外公司支付的工资40000元,取得中国体育彩票中奖收入20000元。

  

『答案解析』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我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境内所得境外支付部分免税,应纳税额=20000×20%=4000(元)。

  

第二节 税率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税率

  个人所得税依照所得项目的不同,分别确定了两种类别的所得税税率,它们是:

税率

应税项目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教材P373)

工资、薪金所得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教材P374)

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2.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①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②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比例税率20%(8个税目)

  特别掌握:

其中有3个税目有加成或减征

1.劳务报酬所得:

对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20000元至50000元,税率30%,50000元以上,税率40%

2.稿酬所得:

按应纳税额减征30%

3.财产租赁所得:

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减按10%税率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B.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C.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D.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上面的选项全部正确。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

  

(一)各税目费用扣除:

应税项目

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所得

月扣除标准为3500元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月扣除3500元)

应税项目

扣除标准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四项所得均实行定额或定率扣除,即:

每次收入≤4000元:

定额扣800元

每次收入>4000元:

定率扣20%

提示:

财产租赁所得还有其它扣除

5.财产转让所得

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这三项无费用扣除,以每次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以取得的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稿酬所得

  B.偶然所得

  C.股息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A和D,选择扣800和20%

  【例题·多选题】下列个人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减除定额费用的有( )。

  A.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B.财产转让所得

  C.工资薪金所得

  D.利息所得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扣除原值和合理费用。

选项D没有扣除。

  

(二)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只是针对工资、薪金所得

  1.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纳税人可归纳为以下三类:

  

(1)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

  

(2)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3)华侨、港澳台同胞。

  2.附加减除费用标准:

每月减除4800元

  (三)每次收入的确定

  有七个应税所得项目明确规定按次计算征税

  1.劳务报酬所得: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不能以每天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例题·计算题】中国公民王某6月与一家培训机构签订了半年的劳务合同,合同规定从6月起每周六为该培训中心授课1次,每次报酬为1200元。

6月份为培训中心授课4次。

  要求:

计算培训中心6月支付王某授课费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培训中心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1200×4×(1-20%)×20%=768(元)

  2.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可分为: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稿酬所得中,应合并为一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分次取得的稿酬

  B.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稿酬

  C.同一作品出版社分三次支付的稿酬

  D.同一作品出版后加印而追加的稿酬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计算题】中国公民孙某系自由职业者,2013年出版中篇小说一部,取得稿酬50000元,后因小说加印和报刊连载,分别取得出版社稿酬10000元和报社稿酬3800元。

  

  『正确答案』

  ①出版小说、小说加印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10000)×(1-20%)×20%×(1-30%)=6720(元)

  ②小说连载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20%×(1-30%)=420(元)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入相加为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4.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6.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7.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

  1.个人公益捐赠: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提示】2014教材中取消了个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全额扣除的规定。

  【例题·计算题】2013年12月,王某为境内某企业提供咨询取得劳务报酬40000元,通过境内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将其中9000元捐赠给贫困地区。

  要求:

计算王某上述所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捐赠允许扣除的限额=40000×(1-20%)×30%=9600(元)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0000×(1-20%)-9000]×30%-2000=4900(元)

  2.个人资助:

  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可以全额在下月或下次或当年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针对不同的应税所得项目,应纳税额计算分别为:

应税项目

税 率

费用扣除

(1)工资、薪金所得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月扣除3500元(或4800元)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全年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及损失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月扣除3500元

(4)劳务报酬所得

①20%

②对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20000元以上有加成征收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

定额扣除800元

②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

定率扣除收入的20%

(5)稿酬所得

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0%

(7)财产租赁所得

20%(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按10%)

①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②修缮费用③800元或20%固定费用

(8)财产转让所得

20%

每次转让收入总额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0%

无费用扣除,收入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10)偶然所得

(11)其它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税率-速扣数

  【例题·计算题】某职工2013年10月应发工资5600元,缴纳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900元,失业保险50元(超过规定比例5元),单位代扣水电费100元,计算其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应纳个人所得税=(5600-900-50+5-3500)×3%=34.65(元)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有两种计算办法:

1.查账征税:

2核定征税。

  

(一)查账征税:

  1.自2011年9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3500元/月。

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2.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3.企业在生产经营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4.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5.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6.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7.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8.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9.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企业性质全部是独资的,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款的计算按以下方法进行:

  

(1)应纳税所得额=Σ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3)本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本企业的经营所得÷Σ各企业的经营所得

  (4)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预缴的税额

  【例题·计算题】居住在市区的中国居民李某,为一中外合资企业的职员,2013年1~12月份,与4个朋友合伙经营一个酒吧,年底酒吧将30万元(已扣除个人固定费用)生产经营所得在合伙人中进行平均分配。

  

『正确答案』李某分得:

300000÷5=60000(元)

  生产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0×20%-3750=8250(元)

  

(二)核定征收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实行核定征税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或=(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提示】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包括承包人个人工资,但不包括上缴的承包费。

  

  四、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注意以下问题:

  

(一)定额或定率扣除

  

(二)次的规定

  (三)税率20%,但有加成征收

  【教材例11-5】歌星刘某一次取得表演收入40000元,扣除20%的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2000元。

请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四)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问题

  【教材例11-6】高级工程师赵某为泰华公司进行一项工程设计,按照合同规定,公司应支付赵某的劳务报酬48000元,与其报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付。

不考虑其他税收的情况下,计算公司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

  

(1)代付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48000-2000)×(1-20%)]÷[1-30%×(1-20%)]=48421.05(元)

  

(2)应代付个人所得税=48421.05×30%-2000=12526.32(元)

  五、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定额或定率扣除;

  2.次的规定;

  3.税率20%,但有税额减征30%;

  4.关于合作出书问题,纳税顺序:

先分钱,后扣费用,再缴税。

  【考题·单选题】作家李先生从2010年3月1日起在某报刊连载一小说,每期取得报社支付的收入300元,共连载110期(其中3月份30期)。

9月份将连载的小说结集出版,取得稿酬48600元。

下列各项关于李先生取得上述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小说连载每期取得的收入应由报社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0元

  B.小说连载取得收入应合并为一次,由报社按稿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696元

  C.3月份取得的小说连载收入应由报社按稿酬所得于当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800元

  D.出版小说取得的稿酬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抵扣其中报刊连载时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连载应纳个税=300×110×(1-20%)×20%×(1-30%)=3696(元)。

小说出版应纳个税=48600×(1-20%)×20%×(1-30%)=5443.2(元)

  【例题·计算题】居住在市区的中国居民李某,为一中外合资企业的职员,7月份,与同事杰克(外籍)合作出版了一本中外文化差异的书籍,共获得稿酬56000元,李某与杰克事先约定按6:

4比例分配稿酬。

计算李某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李某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6000×60%×(1-20%)×20%×(1-30%)=3763.2(元)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二)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

  =每次收入额×20%

  特殊:

自2013年1月1日起,个人从股市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要根据持股期限分别按全额(1个月以内)、减按50%(1个月至1年)、减按25%(1年以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例题·计算题】王某2013年2月购买某上市公司的股票10000股,该上市公司2012年度的利润方案为每10股送3股,并于2013年6月份实施,该股票的面值为每股1元。

  

『正确答案』上市公司应扣缴王某的个人所得税=10000÷10×3×1×50%×20%=300(元)

  【提示】若王某2012年2月购买并于2013年6月份每10股送3股。

上市公司应扣缴王某的个人所得税=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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