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业我国国家层面现行法规情况梳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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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业我国国家层面现行法规情况梳理
汽车维修业我国国家层面现行法规情况梳理
1.《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
国家环保局于2011年颁布《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并于2012年1月1日正式生效。
(1)适用范围:
现有一类、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2)主要指标如表3-10和表3-11所示
表3-10汽车维修单位基准排水量(单位m3/辆)
序号
车型
限值
污染物监控位置
1
小型客车
0.014
排水量计量单位与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相同
2
小型货车
0.05
3
大、中型客车
0.06
4
大型货车
0.07
表3-11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序号
污染物项目
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
1
PH
6~9
6~9
企业总排放口
2
悬浮物(SS)
20
100
3
化学需氧量(COD)
60
3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0
150
5
石油类
3
10
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3
10
7
氨氮
10
25
8
总氮
20
30
9
总磷
0.5
3
2.《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专项维修)》(GB/T16739.2-2014)(第一部分)
(1)适用范围:
现有一类、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2)主要相关指标的要求:
应具有废油、废液、废气、废水(以下简称“四废”)、废蓄电池、废轮胎、含石棉废料及有害垃圾等物质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和保持环境整洁的环境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有害物质存储区域应界定清楚,必要时应有隔离、控制措施。
作业环境以及按生产工艺配置处理的“四废”及采光、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均应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喷涂车间应设有专用的废水排放及处理设施,采用干打磨工艺的,应有粉尘收集装置和除尘设备,并应设有通风设备。
调试车间或调试工位应设置汽车尾气收集净化装置。
3.交通部“汽车绿色维修工程”(十二五)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十大重点工程”中提出了绿色维修工程,规划中要求“针对目前我国机动车维修业的环保状况,从机动车维修业的废物分类、管理要求、维修作业和废弃物处理等方面加强机动车维修的节能减排,重点加强对废水、废气、废机油、废旧蓄电池、废旧轮胎等废弃物的处置和污染治理。
”交通运输部在2011年试点推进绿色汽车维修技术。
《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1]374号)对绿色汽车维修技术所需主要设施设备和材料,实施资金补贴。
绿色技术具体技术类别见表3-12。
表3-12绿色汽车维修技术列表
分类
设备和材料
绿色机电维修技术
超声波清洗设备
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设备
制冷剂鉴别设备
调试车间或工位尾气收集净化设施、装置
汽车故障电脑诊断仪
内窥镜
异响诊断仪
免拆清洗修复设备
底盘测功机(用于测量排放和油耗)
碳平衡油耗仪
绿色钣金
术
等离子切割设备
点焊机
二氧化碳保护焊机
车身精密测量设备
车身整形机
铝合金车身修复成套设备
绿色喷涂
技术
节能环保烤漆房
无尘干磨设备
水性漆喷涂设备(如喷枪、滤芯等)
水性漆(材料)
洗枪机
稀料回收再利用设备
其他绿色维修技术
集中供气系统建筑设施、空压机等设备
节水外部清洗机或洗车水循环利用设施、设备
4.汽车喷烤漆房JT/T324-2008
汽车喷烤漆房JT/T324-2008规定了喷烤漆房的各项技术要求,其中对于废物排放的要求有:
(1)喷烤漆房应有专用排气净化装置,包括漆雾过滤与废气净化;
(2)苯系物等气体排放应符合GB16297和国家现行法规的规定;
(3)作业区内1.5m以上(呼吸带)苯系物最高允许浓度应符合GB6514的规定。
5.《汽车喷烤漆房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喷烤漆房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专用要求》
认证流程见图7,其主要内容如下:
认证依据:
汽车喷烤漆房JT/T324-2008
认证对象:
喷烤漆房产品
认证要求:
推荐性
实际案例: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关于推荐使用获得产品认证证书的汽车喷烤漆房的通告》(2011年第12号)
图3-9认证基本环节流程图
6.《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工艺规范》(JT/T774—2010)
明确汽车维修企业实施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作业应具备的装备条件、安全条件以及人员要求。
制订汽车维修企业实施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作业的工艺过程和工艺流程。
规定汽车维修企业实施空调制冷剂回收作业、净化作业、加注作业的工艺要求和操作要求,提高维修质量,减少制冷剂因不规范操作造成的泄漏与排放。
7.《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GB 20101-2006)
其中“5、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明确提出“活性炭吸附器气体进出口应设置气体浓度检测仪,定时检测气体浓度。
当出口有机气体浓度超过设定最大值时,应停止吸附,进行脱附。
活性炭吸附器气体进出口的风管上应设置压差计,以测定经过吸附器的气流阻力(压降),从而确定是否需要更换活性炭”。
8.《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11)
该标准主要对机动车维修服务流程、节点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是业务指导管理要求。
地方交通主管部门按照该标准要求对辖区内汽修企业进行检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