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设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扬尘控制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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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设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扬尘控制措施

排水设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扬尘控制措施

1.1组织机构 

1.1.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扬尘控制领导小组

1.1.2施工扬尘控制管理岗位责任

1.1.2.1项目经理

认真贯彻执行施工扬尘控制的有关法规、标准,对施工安全,现场文明施工实施组织领导职能。

1.1.2.2技术负责人

认真贯彻执行施工扬尘控制的有关法规、标准,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组织有关施工扬尘控制检查。

1.1.2.3设备负责人

协助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搞好施工扬尘控制,向工长、工人进行施工扬尘控制技术交底,参加施工扬尘控制检查。

1.1.2.4材料负责人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法规、标准,组织工长、工人安全文明、扬尘控制施工学习,参加施工扬尘控制检查。

1.1.2.5施工负责人

负责工程的分部分项工作施工参加施工扬尘控制的责任,向生产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随时进行施工参加施工扬尘控制检查检查,发现隐患马上整改。

1.1.2.6安全员

贯彻执行施工参加施工扬尘控制检查的法规和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对工人进行教育,协助领导进行施工检查和宣传教育,经常到施工扬尘控制现场检查,发现有违反法规、标准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出处理。

1.1.2.7保卫负责人

搞好施工区域的环境卫生及施工扬尘控制工作。

1.1.2.8专业队长班组长

根据法规、标准、技术交底,随时检查施工中施工扬尘控制,发现隐患马上解决,有了问题及时向安全员、工长汇报,并参与施工扬尘控制处理。

1.1.3施工扬尘控制组织制度 

1.1.3.1工地施工扬尘控制例会制度 

会议内容:

检查总结上周的扬尘控制工作,安排下周的扬尘控制工作计划,贯彻落实扬尘控制工作以“以防为主”的方针。

    

1.1.3.2施工现场定期检查制度 

采取集中或分散的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扬尘控制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消除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扬尘隐患。

1.1.3.3执行工人入场教育制度 

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和提高工人的施工扬尘控制意识,宣布施工扬尘控制纪律,宣布扬尘控制工作奖罚条款,各工种班组长,负责管理该班组的扬尘控制工作。

1.2扬尘控制要点  

1.2.1项目部控制扬尘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关键在于落实。

1.2.2控制扬尘的经费是否落实,是否是专款专用,是否及时划拨使用。

1.2.3工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清运和堆放。

 

1.2.4土方进出工地时,是否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是否做好遮蔽、清洁工作。

 

1.2.5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是否采取围栏、遮盖等防尘措施。

 

1.2.6工地上易产生粉尘的设备是否安置在相对封闭的操作棚内,产生的尘屑、废料等是否及时得到清理。

 

1.2.7工地在清扫时,是否有洒水或其它防尘、吸尘措施。

1.3环境保护制度

1.3.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环境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各部门在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

建立健全施工环境管理体系和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1.3.1.1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并上墙广泛宣传认真落实。

1.3.1.2施工前,确定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施工过程的重大环境因素。

明确本单位施工范围内各施工阶段应遵循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1.3.1.3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培训、考核程序,定期对直接参与施工期环境管理的人员进行环保专业知识培训,对各层次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环保知识培训,对关键岗位员工进行岗位操作规程、能力和环境知识的专门培训,新工进场和人员转岗都要进行相关的环保培训和教育。

1.3.1.4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阶段《施工方案》时必须有相应的环境保护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根据施工特点,围绕敏感点,制定的噪声、振动控制方案:

根据各工地的具体情况和环保要求,制定的预防扬尘和大气污染工作方案和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方案;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方案;保护城市绿化的具体工作内容;管线迁移和防护方案;施工范围内已有的列入保护范围的文物名称和具体的保护措施等。

工作方案通过环境审核后实施。

1.3.1.5在《施工方案》中安排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括方案、措施、设施、工艺、设计、培训、监测、检查等,减少环保工作的工程量和工作量并做出经费预算。

1.3.1.6按要求作好施工现场开工前的环保准备工作,对开工前必须完成的环保工作列出明细表、明确要求、逐项完成。

1.3.1.7中标后编制潜在事故紧急状态项目(含自然和人为事件),并制定相应的应急计划。

1.3.1.8施工阶段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和施工活动的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施工环保设计方案和环保工作方案中的各项工作。

1.3.1.9将环保工作和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在日常施工中随时检查,程序问题及时纠正。

1.3.1.10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季节特征及时调整环保工作内容,保证工作质量。

1.3.1.11施工过程中,每周对环保工作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并纪录结果,内容包括;施工概况;污染情况、污染种类、强度、环境影响等;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可行性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拟采取的纠正措施;下步环保工作计划;其他需说明的问题,如措施变更、污染事故和纠纷处理等。

1.3.1.12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纠纷的执行,至少每个月进行一次应急计划落实情硬的检查工作,发生事故或紧急状态时、要积极处理并及时通知业主。

事故单位在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后,要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对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原因进行分析,编写事故或紧急状态分析报告,并根据分析报告制订减少和预防环境影响的措施,报送业主批准后组织实施。

同时,施工要根据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后,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有关的应急纠纷进行评审、修订。

1.3.2综合管理

1.3.2.1开工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知识的学习,增强环保意识,保证环保工程质量,采取有效措施,使施工过程对生态环境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1.3.2.2施工期不影响当地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使用,不影响群众的通行,不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和工作。

施工中采取各项有效措施:

施工道路、弃渣场地经常洒水处理,减小粉尘对大气的污染。

1.3.2.3施工用地统筹规划,合理布置。

生产生活设施均应布置在用地线以内,尽量不破坏原有植被,不随意砍伐树木,并在其周围植草或植树绿化,创建优美环境。

1.3.2.4做好生产、生活的卫生工作,保持工地整洁,定时打扫,垃圾定点存放,定期运到环保部门指定的位置,定点投药,防止蚊蝇鼠虫滋生传播疾病。

1.3.2.5在施工前做好各类市政管线的调查,施工中做好防护,防止施工破坏管线,并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管线进行监测,发现过量变形,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1.3.2.6爱护和保护现有文物古迹,发现地下文物,保护现场,及时上报。

1.3.2.7严格履行各类用地手续,按规定的施工场地组织施工,不乱占地、不多占地。

1.3.2.8在施工工地地界处设实体围挡,不在围栏外堆放物料、废料。

1.3.2.9必须落实门前“三包”环境保洁责任制,在门外两侧不准堆放任何材料物品,存放垃圾等。

1.3.2.10场地内工地废水排入城市管网之前应进行沉淀和栅栏,防止泥沙、杂物堵塞排水管网,防止污染地下水和环境,若发生堵塞应及时处理,且这一切活动前必须征得主管部门的批准。

1.3.2.11所有的生活和其它污水必须处理后方能经排水管道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废浆和淤泥须用封闭的专用车辆进行运输。

弃土外运应符合天津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先办手续后施工。

1.3.2.12施工中必须保护市政设施的完整和安全,妥善保护地下管线。

对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要征得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报监理工程师确认。

1.3.2.13在土方施工中如果发现文物,应局部或全部停工采取有效的全封闭保护措施,及时通知文物主管部门及业主处理后方可恢复施工。

1.3.2.14为了减少和避免对周边环境的干扰,保证周边居民有一个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措施使施工噪声控制在规定的标准之内。

1.3.2.15在居民密集区一般夜间不施工,需要连续作业不能间断的施工工序,必须将噪声控制最低点,并制定有效措施报主管部门批准,监理工程师备案。

1.3.2.16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对地下水和周围地面的沉降进行控制,防止周围建筑物有变形或开裂,若一旦发生上述事故,承包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妥善处理事故及事故的善后工作。

并将上述的一切活动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出具书面材料)。

1.3.2.17在产生扬尘的季节或有扬尘作业的地段,应采取防尘隔尘和通风措施,确保扬尘含量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1.3.2.18施工工地不许自焚会产生有害气体的物质和恶臭气昧的物质(人体不能进行正常呼吸的气体),如果施工需要应制定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用密闭和消烟除尘处理装置的设备进行加热。

1.3.2.19严禁使用有毒物质的土作为回填材料。

1.3.2.20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建立与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并行的环境保护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的环保设施和技术力量,争取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的指导监督,全面控制施工污染、减少污水、空气粉尘及噪音污染,严格控制水土流失,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1.3.2.21施工方案同时要具备环保防范措施,以保护现场环境,避免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环境污染和破坏。

1.3.2.22强化环保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使环保意识全面深入人心,真正认识到环保的重要作用。

1.3.2.23把环保作为文明施工的首要工作来抓,抓措施、抓设施、抓落实,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目标责任书,定岗定责,责任到人。

1.3.3施工准备阶段

1.3.3.1由项目经理参加的环境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各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

1.3.3.2建立、健全施工期环境管理体系和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1.3.3.3核实、确定施工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施工过程的重大环境因素。

1.3.3.4明确施工范围内各施工阶段应遵循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1.3.3.5制订培训计划,建立培训、考核程序,定期对直接参与环境管理的人员进行环保专业知识培训,对各层次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环保知识培训,对关键岗位员工进行岗位操作规程、能力和环境知识的专门培训,新工进场和人员转岗都要进行相关的环保培训和教育。

1.3.3.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阶段《施工方案》时有相应的环境保护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根据施工特点,围绕敏感点,制定的噪声、振动控制方案;

制定预防扬尘和大气污染工作方案和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方案;

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方案;

保护城市绿化的具体工作内容;

管线迁移和防护方案;

1.3.3.7施工范围内已有的列入保护范围的文物名称和具体的保护措施等。

1.3.3.8在《施工计划》中安排环境保护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括方案、措施、设施、工艺、设计、培训、监测、检查等,计算环保工作的工作量并作出经费预算。

1.3.3.9做好施工现场开工前的环保准备工作,对开工前必须完成的环保工作列出明细表,明确要求,逐项完成。

1.3.4施工阶段

1.3.4.1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和施工活动的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施工环保设计方案和环保工作方案中的各项工作。

1.3.4.2将环保工作和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在日常施工中随时检查,出现问题及时纠正。

1.3.4.3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及时调整环保工作内容,保证工作质量。

1.3.4.4每周对环保工作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内容包括:

1.3.4.5施工概况;污染情况—污染种类、强度、环境影响等;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可行性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拟采取的纠正措施;下步环保工作计划;其它需说明的问题,如措施变更、污染事故和纠纷处理等。

1.3.4.6指定专人负责应急计划的执行,每月进行一次应急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状态时,要积极处理并及时通知业主。

1.3.4.7在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后,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对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原因进行分析,编写事故或紧急状态分析报告,并根据分析报告制订减少和预防环境影响的措施,报送业主批准后组织实施。

同时,根据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后,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有关的应急计划进行评审、修订。

1.3.5加强检查和监控工作

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噪声、振动、废气、强光的监控、监测及检查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环保工作评定。

1.3.6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

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并按规定处理。

生活区设置化粪设备,生活污水和大小便经化粪池处理后才能排入污水管道。

施工废水、清洗场地、车辆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标排放。

1.3.7清理现场

工程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施工现场清理,拆除临时设施,多余材料及建筑垃圾清运出现场,作到工完场清。

1.5.3节能与能源利用

1.5.3.1节能措施

施工现场制订合理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

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如选用变频技术的节能施工设备等。

施工现场分别设定生产、生活、办公和施工设备的用电控制指标,定期进行计量、核算、对比分析,并有预防与纠正措施。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

安排施工工艺时,应优先考虑耗用电能的或其它能耗较少的施工工艺。

避免设备额定功率远大于使用功率或超负荷使用设备的现象。

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1.5.3.2机械设备与机具节能

现场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开展用电、用油计量,完善设备档案,及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低耗、高效的状态。

选择功率与负载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避免大功率施工机械设备低负载长时间运行。

机电安装可采用节电型机械设备,如逆变式电焊机和能耗低、效率高的手持电动工具等,以利节电。

机械设备宜使用节能型油料添加剂,在可能的情况下,考虑回收利用,节约油量。

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降低各种设备的单位耗能。

1.5.3.3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节能

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的体形、朝向、间距和窗墙面积比,使其获得良好的日照、通风和采光。

临时设施采用节能材料,减少夏天空调、冬天取暖设备的使用时间及耗能量。

合理配置采暖、空调、风扇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实行分段分时使用,节约用电。

1.5.3.4施工用电及照明用电节约

临时用电优先选用节能电线和节能灯具,临电线路合理设计、布置,临电设备宜采用自动控制装置。

采用声控、光控等节能照明灯具。

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20%。

夜间作业的照明大灯,在无人作业后随时关闭,减少光污染,节约能源,增加环保意识。

对于公共场所有的照明,应酌情处理,灯泡设置不可太密,厕所和走道可采用声光控开光,以有效的节约用电,保护环境。

1.5.4节地及施工用地保护方案及保证措施

1.5.4.1临时用地指标

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如临时加工厂、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的占地指标。

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应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

要求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1.5.4.2临时用地保护

本工程临时用地全部控制在红线以内,严禁占用红线以外土地。

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绿色植被。

1.5.4.3施工总平面布置

施工总平面布置做到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

施工现场仓库、材料堆场等布置均靠近现场临时交通线路,缩短运输距离。

施工现场围墙采用连续封闭的轻钢结构活动围挡,减少建筑垃圾,保护土地。

施工现场道路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

施工现场内形成环形通路,减少道路占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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