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单位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3537655 上传时间:2022-11-23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34.6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爆破作业单位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爆破作业单位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爆破作业单位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爆破作业单位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爆破作业单位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爆破作业单位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x

《爆破作业单位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爆破作业单位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爆破作业单位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x

爆破作业单位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汇编

 

修订日期:

2010-11

 

编制说明

为了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提高爆破作业单位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安全管理,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防范要求》(GA837-2009)、《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安全规范》(GA838-2009)及《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编制了《爆破作业单位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汇编》,作为爆破作业单位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的参考。

希望各县区局和从业单位在《爆破作业单位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汇编》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重新修订。

其他涉爆单位储存仓库参照此汇编并结合单位爆炸物品管理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

因编制仓促,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不完善的地方,欢迎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及时完善。

 

2010-11-10

目录

第一部分安全岗位责任制

1、法人、主要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2、仓库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3、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4、仓库保安员岗位责任制

5、爆破员岗位责任制

6、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7、押运员岗位责任制

8、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第二部分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保卫制度

2、安全例会制度

3、安全教育制度

4、安全检查制度

5、消防管理制度

6、定员定量制度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9、报废销毁制度

10、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11、出入库及流向登记制度

12、技防设施管理制度

13、值班守护制度

第三部分安全操作规程

1、搬运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2、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3、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部分应急救援预案

1、应急救援预案

第五部分其他

1、入库须知

2、炸物品储存仓库需建立的登记簿册

 

第一部分

 

爆破作业单位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岗位责任制

 

法人、主要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一、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购买、储存、运输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贯彻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组织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本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涉爆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职责。

五、定期督促检查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并整改。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各类涉爆案件和事故,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爆炸物品仓库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仓库的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搞好日常管理工作。

二、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三、检查督促保管员、保安员履行工作职责,对不服从管理或不适合在涉爆岗位工作的人员,及时停止工作,并报告公安机关。

四、检查督促库区人防、物防、技防和犬防等治安防范设施运行情况,随时掌控库区安全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发生涉爆安全事故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妥善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五、及时清库核帐,保证不私买、私卖、私存、转借或转送爆炸物品。

上报过期及质量可疑的爆破器材,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六、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实施细则,报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并对预案内容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七、发现爆破器材被盗、被抢或流失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储存仓库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民用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负责验收、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通过领用发放信息采集手持机按时上报数据,确保上报数据信息的准确性。

二、爆破器材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储存库内,不准超量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要分库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在一起。

三、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规章制度,严格爆炸物品出入库和流向管理制度,坚持日清月结,账物相符。

四、发放爆破器材时,要查对各种证件手续,按批准的品种、数量进行发放,遵守装卸安全规定。

严禁超量发放爆破器材,对无有效证件的人员和领取手续不完备,以及使用不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运输的,不得发放爆破器材,对清退回来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检查清点,严格登记手续。

五、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记录仓库内温湿度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过期、失效和变质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清理,需要销毁时,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部门,经公安机关批准后销毁。

六、发现爆破器材被盗、被抢或流失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七、配合保安员做好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仓库负责人及公安机关报告,确保储存安全。

储存仓库保安员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爱岗敬业,不脱岗、漏岗、睡岗、串岗,遵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二、对出入库的人员和车辆进行认真细致检查,查验相关证件,进行《入库人员须知》等安全教育,并做好登记。

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库区,督促进入库区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严防将火种、火具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

三、严格遵守报警值班室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接到报警信号后,及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按规定报警。

四、落实检查、巡更规定,注意观察库区周围状况,检查消防设施、防雷装置和技防报警设施等治安防范设施状况及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发生涉爆案件、事故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妥善采取措施,并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五、严格监督保管员落实验收、保管、发放相关规定,监督装卸、运输人员遵守相关规定,严防违规储存、发放、领取、装卸和运输爆炸物品等问题的发生。

六、熟悉应急救援预案及实施细则,能熟练操作与治安防范及安全保卫有关的装备器材,发生涉爆重大案件、事故,能够及时有效采取措施。

爆破员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民用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二、严格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细则,确保安全爆破。

三、严格执行领取清退规定,剩余的爆破器材,当班清退。

加强矿山爆破器材管理,严禁乱存乱放和转借、赠送他人,严防被盗、被抢和丢失。

四、按爆破指令和爆破设计规定在指定地点进行爆破。

严禁在非法采(矿)点进行爆破作业。

五、爆破后要检查工作面,发现瞎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和处理。

核对爆破器材的领取、使用数量,认真填写爆破员日志。

六、发现爆破器材被盗、被抢或流失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民用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各项有关规定,对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环节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二、监督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驾驶员严格执行爆破器材发放、领用、清退、装卸、运输等相关制度和规定,监督爆破员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装药、放炮,确保安全。

三、爆破时,要按规定设好警戒,确保安全,爆破后要核对炮数,并协助爆破员处理瞎炮,按规定时间和安全情况解除警戒。

四、及时纠正发放、领取、装卸、运输、爆破、清退等环节的违规(章)作业行为,遇有特殊情况,有权制止爆破。

五、核对爆破器材的领取、使用数量,在相关台帐或日志上签名。

六、发现爆破器材被盗、被抢或流失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押运员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民用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做好本职工作。

二、购运爆破器材,必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

不准在市内繁华街道、人员密集和主要建筑附近停留,严防丢失和发生意外。

三、押运爆炸物品时,要跟车押运,严禁携带火种和动用明火。

四、押运爆炸物品时,装车要牢固、严密、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不准同车拉运,同时,不准载运人员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五、运回入库时,要与库管员严格清点核对数量,杜绝丢失事故的发生。

六、装卸民爆器材要轻拿轻放,并在白天进行,运输时不准在阴雨天进行。

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遵守《民用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交通规则,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并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

二、运输爆炸物品时保证头脑清醒,精力充沛,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三、运输爆炸物品时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或批准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指定时间、线路安全行驶。

四、在公路上运输民爆器材时,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前后车辆应当保持避免引起殉爆的距离。

经过人烟稠密的城镇,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按公安机关指定的线路和时间通行。

五、运输民爆器材在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物和人烟稠密的地方,并有专人看管,严禁在民爆器材附近吸烟和用火。

六、运输车辆必须安装灭火器材;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准同载,途中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七、不准使用拖拉机、柴油机车、电瓶车、翻斗车和畜力车拉运爆炸物品。

 

第二部分

 

爆破作业单位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制度

一、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求》,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相结合防控体系。

三、建立、落实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消防、出入库流向登记、值班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爆炸物品储存装卸运输等安全操作规程。

四、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仓库负责人、仓库保管员、仓库保安员在公安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各司其责,严格履行职责,共同确保储存仓库安全,实现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五、仓库保安员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爆炸物品储存仓库治安防范的要求,由公安机关招聘并培训合格后派驻。

其他从业人员也必须具有相应岗位的有效证件和资格。

六、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实施细则,报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并对预案内容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七、储存库治安防范系统出现故障,应在48小时内恢复功能。

在修复期间应采取有效的安全应急措施,并于24小时内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

安全例会制度

一、安全例会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

组长由于特殊情况确无法到会主持时,由组长指定一位副组长主持。

二、每次例会所有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时,应说明情况,经组长批准后方可缺席。

三、应根据会议内容以及涉及到的事项确定,除领导小组成员以外应参加会议的人员。

四、正常情况下,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每月X日为安全例会日。

五、安全例会或临时召开的安全会议,必须指定专人记录。

会后需整改的工作必须落实到人,并提出整改要达到的标准,整改完成的时间,以及整改结束后的检查验收人员等。

六、应对上月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出客观总结,对需改进、完善地方做出明确要求,并安排部署本月工作。

安全教育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万无一失”的安全管理方针,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保证从业人员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安全教育工作有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实施,由组长拟定教育内容,并组织学习及考核。

三、安全教育工作每月至少一次,具体时间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确定。

四、安全教育工作要做到常抓不懈,保证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五、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公安机关发放的相关岗位证件,并针对本单位实际,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未取得相关证件和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或经过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六、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制度,保证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新职工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八小时,所有职工每年教育培训时间累积不少于48小时。

七、教育培训实行形式多样的方法,理论学习与现场实际操作培训相结合,定期不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考核,对连续考核不及格者,给以待岗学习,补考及格后方可复岗。

八、安全教育制度人人必须遵守,组织施教的人员必须精心准备,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必须虚心学习,确保总体安全意识不松懈,安全管理工作无漏洞。

安全检查制度

一、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每月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项安全措施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对日常工作中及检查时发现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

二、储存仓库负责人每周对仓库的出入库情况,防盗报警、消防设施、防雷等各项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记录在案,并及时向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汇报,提出整改措施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三、落实报警值班室专人值守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守,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库区进行实时巡查,发生重大案件、事故,按照应急预案,妥善处置。

按照巡更要求,每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妥善处置,并立即向仓库负责人汇报。

四、储存仓库保管员,每天必须对所保管的火工器材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

五、每次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情况均须详细记录备查。

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好集体和个人生命财产安全。

二、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储存仓库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仓库保管员、保安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与维护知识和技能,负责对灭火器换粉、维护。

四、进入库区任何人不准将火种、火具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

库区内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方可作业,并做到严格限定动火区域,人走火灭、人走物清,火种及可易燃物不许在库区过夜。

五、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等。

库区内消防器具、设备等消防器材定期检验,严禁挪作它用。

六、定期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七、经常对库区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仓库负责人。

定员定量制度

一、危险库房的定员、定量应进行审批和监督检查。

二、危险品库房外墙的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牌,内容包括:

危险品库房名称、库房危险等级、危险库房定员、定量、危险有害特性。

三、进入危险库房的人员,应认真阅读标牌上的内容后,方可进入。

四、严禁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同库存放,库内危险品堆放整齐,库内干净、整洁,不准存放废品和其他物品。

五、公司核定的仓库的最大存药量为:

炸药库:

##

雷管库:

##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略)

应要求企业统一发放,管理,涉爆从业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服装或纯棉服装。

爆破员、押运员、安全员为橘红色外套,这三类人员服装应有明显区别或标识,保管员为深蓝色外套,保安员穿着保安服装。

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参考)

一、管理职能

在单位和主管领导下,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安全事故,并妥善处理。

二、报告程序

1、发生一般轻伤事故,负伤人员或事故现场的其他人员应保护现场,单位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做出相应的应急处理决定。

2、发生多人死亡以上的事故,应立即上报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3、发生事故后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抢救人员和财物,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的调查

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的组织、领导、协调下,组成事故调查组,并落实整改措施。

四、事故的处理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发生事故单位负责落实。

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写出书面报告,上报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统一协调解决。

五、事故统一、报表、建档

1、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和报表格式按相关规定执行。

2、发生的事故要整理装订成册,保存备查。

民用爆炸物品报废及销毁制度

一、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须登记造册,报告单位领导,经公安机关批准在指定的地点及时报废销毁或送往生产厂家协助销毁并做好记录。

二、销毁作业前必须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妥善选择场地,正确选择销毁方法。

三、所要销毁的各类爆破器材,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数量进行销毁,做好场地周围的安全警戒工作,销毁后所有参加的人员必须逐一签字。

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一、仓库区域内严禁动火、动焊。

二、仓库因生产、储存设施损坏需动火、动焊的,必须办理动火、动焊申请表,需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经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现场检查,确认批准后,由消防部门现场监督,方可动火动焊。

动火动焊工作完毕后,经检查确认无危险后,现场监督人员方可离开。

三、需动火动焊的建筑物内,严禁储存任何危险品。

出入库及流向管理制度

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及进行其他活动。

二、必须做好民用爆破器材的出入库登记,认真登记并有效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的流向,流入、流出、和库存的民用爆破器材应与登记记录的内容一致。

民用爆破器材流向登记的记录应保存2年以上备查。

必须保证能随时接受公安机关监督检查。

三、民爆器材入库时,保管员应按送交的品种、规格、数量与交库人员当面清点,确认无误后才能入库,并及时办理入库验收凭证,由双方及保安员核实签字,当天入库完毕。

四、爆炸物品出库时,应先查验领取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核对领取凭证是否真实、有效,检查提货车辆是否符合有关运输要求,是否有安全员随车押运,然后按领取单所列品名、规格、数量发放,由保安员、安全员当场监督检查核对是否有误。

发放给爆破作业单位爆破员的雷管,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发。

五、做好出库登记,登记出库日期、时间、提货车号、品名、规格、数量、编码等,相关人员签名。

六、如发现手续不完整或出库凭证有差错或非专用运输车或无安全员随车押运的应拒绝发放,并报告单位领导。

七、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

工业炸药及制品、工业导爆索允许在储存库内以最小包装单元分发;拆箱后的工业雷管应在专门的发放间发放;黑火药应以原包装发放。

八、民用爆炸物品应先进先出,按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

九、通过领用发放信息采集手持机按时上报数据,确保上报数据信息的准确性。

十、出入库应在白天进行,暴雨及雷电等恶劣天气下,不准出入库。

十一、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进入库房;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库房。

进入雷管库房和发房间作业前,应触摸泄静电装置。

十二、民用爆炸物品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发现爆破器材丢失、短少、被盗,必须立即向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安防设施管理制度

一、保持报警值班室室内整洁,温湿度适宜。

二、安防报警终端24小时专人值守,未经过培训的值守人员不得操作安防设备,不得实施安防设备培训内容之外的任何操作。

三、严禁随意挪动机柜等安防设备,严禁将安防设备挪作他用,严禁对摄像头、红外对射探头进行遮挡、破坏,严禁故意切断电源。

四、安防系统出现故障,应在2小时内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并在48小时内恢复功能。

在修复期间应采取有效的安全应急措施。

五、报警、视频监控应具有备用电源,要求对控制台设备视频部分供电不小于1小时,报警部分供电不小于8小时;交流供电恢复后,备用电源自动充电。

六、库房内无人时,入侵报警装置应进入设防状态;库区无人员、车辆进出时,周界报警装置应进入设防状态;

七、入侵报警装置、周界报警装置每次撤防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紧急报警装置应全天处于设防状态

八、技防、消防、防雷等安防设施由专业人员或部门定期维护和检测合格,并准确记录每次的检测维护详情。

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经常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自身政治觉悟,积极履行工作职责。

二、储存仓库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值守人员必须是经公安机关培训合格、持有相关证件的保安员或保管员。

每班值守人员不少于3人(保安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1人专门值守报警值班室),必须按规定着装上岗。

值守人员应每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视,巡视时携带自卫器具,并如实登记形成台账。

三、值班人员严格请销假,严禁脱岗、漏岗、睡岗和串岗,严格交接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

四、报警值班室24小时专人值守,室内严禁放置床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在室内会客、娱乐。

值班守护人员熟记与当地公安机关和派出所的通讯联络方法,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妥善处置。

五、认真落实出入库检查、登记、教育和巡更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严格监督保管员落实储存、发放、领取、装卸和运输等制度和要求。

六、熟悉应急救援预案及实施细则,能熟练操作与治安防范及安全保卫有关的装备器材,发生涉爆重大案件、事故,能够及时有效采取措施。

第三部分

 

爆破作业单位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安全操作规程

 

搬运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一、装卸爆破器材前须对装卸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严禁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库区。

一、装卸人员必须懂得民爆物品的安全常识,遵守操作规程,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撞击、抛掷、踩踏、翻滚、侧置危险品;

二、装卸作业的场所严禁明火,装卸人员不准穿戴化纤衣物或穿带钉子的鞋,不准携带火具、火种;装卸电雷管时,现场不准有带电的设备。

装卸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三、民用爆炸物品的装卸作业宜在白天进行,遇雷雨、暴风等恶劣天气,禁止进行装卸作业;路面有冰雪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四、作业前要检查运输工具是否完好,清除运输工具和车辆内的一切杂物。

车辆必须熄火、制动,不应在装卸现场添加燃料和维修车辆,驾驶员不准离开驾驶室。

运输车辆离库门不应小于2.5米。

五、装卸人员应严格按要求的品种、规格和数量搬运,民爆物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二层。

六、包装破损、来源不清和性质不明的民用爆炸物品不应入库或装车;如包装损坏需更换时,应在指定的安全地点操作。

七、如包装损坏需要更换包装时,必须经技术人员鉴定后在指定地点操作,不准在仓库内或装卸过程中处理。

八、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场所必须清理干净;不能遇留民爆物品。

九、保安员、押运员和库管员必须对民爆物品搬运装卸实行全过程监督。

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一、外部运输爆炸物品,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矿区内运输爆炸物品,必须遵守矿区有关规定

二、卸时,必须遵守搬运装卸制度。

三、同车不准运输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

四、运输爆炸物品时押运员必须随车押运,车内不得乘坐闲杂人员,不得将载有爆炸物品的车辆停留在公共场所或人员较多的地方。

五、汽车行驶在能见度良好时不超过40km/h,能见度低时速度至少减半,在平坦路上行驶时,车距不小于50m,上下山时不小于300m,遇有雷雨时,车辆应停在远离建筑物的空旷地带,寒冷天气时,要采取防滑措施。

六、禁止在上、下班期间或人员集中时运输,车头和车尾分别安装特制的危险品标志。

七、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必须办理公安部门签发的《民爆物品运输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运输,不得提前或推后运输。

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一、爆炸物品储存仓库须经过安全评价合格,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仓库保管员应了解所管物质的化学性质、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并能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及应急知识。

熟悉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三、外来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进入库区,如需进入的,应先关闭通讯工具,并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合同协议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