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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暑期社会实践

2010年浙江财经学院暑期社会实践

 

 

共青团浙江财经学院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

目录

 

1.2010年浙江财经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组建及活动程序

2.2010年浙江财经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报送材料清单

3.2010年浙江财经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经费支持方案

4.浙江财经学院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5.2010年浙江财经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预案

6.团队汇总表(附件1)

7.团队登记表(附件2)

8.校级重点团队申报表(附件3)

9.社会实践考核表(附件4)

10.团队个人责任书(附件5)

 

2010年浙江财经学院暑期“三下乡”

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组建及活动程序

一、落实实践地点

团队可根据事先设计的实践内容和团队的实际情况自行寻找实践地点。

为方便联系,可到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分团委开具有关证明,然后自行与实践地联系。

二、组建团队

参加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必须是2010年12月之前仍在校的学生(全日制)。

要求每个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团队至少要有5人组成,可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组队。

团队中至少应有1名指导老师。

三、团队登记、汇总

各团队选定活动内容,确定活动计划后应填写《2010年浙江财经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登记表》,并将此表与详细活动计划上交至学院分团委。

学院分团委进行汇总后,将《2010年浙江财经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汇总表》电子版于7月3日前上交至校团委。

四、重点团队申报

申报校级团队应填写《2010年浙江财经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重点团队申报表》,交到所在学院(如为跨学院组队,则交至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分团委。

以学院为单位于7月3日前将《2010年浙江财经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重点团队申报表》和实践计划书等材料及电子版一并上报至校团委。

五、项目审核

校团委根据各团队申报情况,对申报团队进行审核,7月上旬最终确定并公布校级重点团队和申报省级、全国重点团队名单。

六、动员会议

7月上旬,各学院分团委召开各实践团队负责人动员会议,下发有关材料,明确注意事项。

七、出征仪式

7月上旬,举行浙江财经学院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出征仪式。

八、开展实践

暑期,各团队根据计划自行奔赴实践地开展活动。

九、总结评比

8月中下旬各团队对实践活动作全面总结,将团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课题成果(社会调查报告或论文等)、成员个人小结、实际参加实践人员名单、活动照片、DV等材料上报校团委。

校团委将对各团队实践工作进行评比,并统一组织实践成果展。

十、经费报销

9月下旬,团委集中受理社会实践经费的报销工作。

请各分团委整理好真实有效发票,填写报账清单,交至校团委核实并根据受资助额度进行报销(在实践评比工作中若发现重点团队没有参加实践或实践成果虚假,取消该团队资助经费支持及所在学院当年度社会实践评奖评优资格)。

十一、具体时间安排

今年的活动大致安排为:

6月下旬下发通知,各学院组队,申报项目,并将团队汇总表及相关材料附电子版报校团委,截止时间为7月3日。

7月初校团委根据各学院上交的重点团队申报表所规划的活动内容的可行性、有效性等情况,确定校级重点团队和申报省级重点团队和全国重点团队名单。

7月上旬各学院召开专题会议,对各实践团队进行专题培训,向实践队员讲纪律,提要求,同时签订《浙江财经学院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个人责任书》。

7月上旬举行出征仪式。

7月至8月各团队按照项目书申报情况,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活动项目实施期间,每个团队及时向校团委报送活动信息、图片资料和安全情况。

8月下旬各学院起草各类总结材料,将所完成的总结报告、个人总结、心得体会、活动照片(40张以上)等相关资料上交校团委,以便及时评选校级奖项和向团省委申报有关奖项。

9月上旬校团委对各团队社会实践情况进行汇总,在此基础上进行组织工作奖、先进集体、优秀实践基地评比,9月中旬进行优秀论文、先进个人评比,并将评比结果报送有关部门。

9月下旬各学院及时总结和推广实践经验,通过研讨会、交流会加强交流学习,辐射和扩大实践成果。

10月举行全校社会实践总结、表彰、交流大会。

各学院可参照上述部署安排本学院活动。

 

2010年浙江财经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

各学院报送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报送时间

说明

团队申报

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登记表、团队活动计划书

7月3日

各学院留存

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汇总表

7月3日

社会实践活动重点团队申报表、重点团队活动计划书

7月3日

省级重点团队、全国重点团队申报材料

7月初

由校团委确定申报名单后申报

浙江财经学院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个人责任书

7月初

校团委和二级学院各留一份

活动

开展

活动新闻(包括活动准备情况、活动综述、活动动态等)

活动期间

发送:

zjcjtw@

活动图片

活动期间

安全信息

活动期间

基地共建协议

8月下旬

和总结材料一同上报

个人: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会实践考核表》

返校后

上交至学院分团委。

参加校级评优的由学院分团委汇总后交校团委

个人:

一篇调研论文(报告)或社会实践总结体会文章。

返校后

上交至学院分团委

团队:

活动总结报告

9月上旬

上交至学院分团委

团队:

课题成果(社会调查报告或论文等)

9月上旬

上交至学院分团委

团队:

团队成员个人总结或心得体会文章

9月上旬

上交至学院分团委

团队:

活动照片、DV带或记录片

9月上旬

上交至学院分团委

学院:

活动总结

9月上旬

汇总后统一交校团委

学院:

报道原件和汇总表

9月上旬

汇总后统一交校团委

学院:

活动照片、DV带或记录片

9月上旬

精选部分照片上报,不少于40张,汇总后统一交校团委

学院:

课题成果(社会调查报告或论文等)

9月上旬

具体见总结评比通知

学院:

优秀个人名单和个人总结材料

9月上旬

具体见总结评比通知

学院:

优秀论文名单和论文

9月上旬

具体见总结评比通知

学院:

社会实践成果展KT板

9月上旬

具体见总结评比通知

 

2010年浙江财经学院暑期“三下乡”

社会实践活动经费支持方案

1、各二级学院原则上按照每250人组建一个校级重点团队,校团委对立项的校级重点团队进行资助。

资助金额根据各学院在校生人数,原则上按照一个学生6元的标准下拨给二级学院。

2、经费下拨后,各个学院可根据每支团队的组队规模及路途等实际情况给予资助,费用主要用于差旅费及必要的开支,除学校所给费用外,不足部分由各二级学院和学生自筹。

3、经费在活动前拨给70%,其余30%凭活动结束后凭费用单据(正式发票)结算。

4、活动结束后,各分团委整理好真实有效发票,填写报账清单,交至校团委核实并根据受资助额度进行报销(在实践评比工作中若发现团队没有参加实践或实践成果虚假,取消该团队资助经费支持及所在学院当年度社会实践评奖评优资格)。

 

浙江财经学院大学生暑期“三下乡”

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确保学生安全有益的开展各项活动,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在籍学生。

第三条我校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均应由活动的组织者按本办法中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

第二章安全规则

第四条各级组织实施部门要把安全工作作为整个社会实践活动的重中之重来抓,各项安全措施要落实到人,确保外出实践师生的人员、财产安全。

第五条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外出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1、教育学生在外出社会实践时要服从带队教师的统一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公德、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在活动开始前,向每位学生明确告之活动的安全注意事项,并针对实践服务地的实际情况对服务团队成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3、组织学生外出社会实践活动,要做好车船以及活动地点等的安全检查工作,制订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4、未经组织实践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到实践地附近风景或途中风景区参观、游玩。

5、若遇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或存在其它安全隐患的,已批准的社会实践活动要根据上级组织的具体通知安排延期或取消。

6、学生在外社会实践期间不得擅自到江河、水库、池塘、海边游泳,不得擅自到荒山野岭游玩、野炊等活动,违者造成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第三章审批管理

第六条所有校级实践团队和省级实践团队申报由二级学院根据要求进行申报,由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二级学院领导审批后报校团委。

第七条申报校级和省级实践团队均要有1-2名带队教师带队指导,没有带队教师的团队不予以审批。

第八条所有申报的社会实践活动申请时要陈述活动的内容、活动路线、交通工具和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明确活动负责人。

第九条除以上团队之外,由二级学院、学生班级、个人自行组织的社会实践团队均须征得辅导员及二级学院领导同意后方可组织,并落实具体负责人,所有材料需报校团委备案。

第十条建立联系人制度,各实践队伍如遇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上报联系人,联系人收到信息后须及时报告学校。

第四章责任

第十一条实践活动的带队教师及负责人应对活动的组织管理等承担主要责任,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要负起相关责任,如有替换,要及时报校团委备案。

第十二条凡未按本办法的要求办理活动审批手续而擅自组织活动者,将追究个人或组织者的责任。

第十三条未按申请中所陈述的要求进行活动的,如擅自超出活动范围、逾期返校等,将视情节轻重,活动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带队教师要掌握整个活动的进展情况,妥善安排活动期间的饮食、住宿等问题,加强团队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因组织管理不严密导致活动中发生事故并造成损失或伤亡的,由有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对组织学生外出社会实践的的有关部门和个人,因忽视安全防范工作,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部门有关领导和组织者(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2010年浙江财经学院暑期“三下乡”

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预案

1.把安全工作作为整个社会实践活动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社会实践安全保障专人负责制,各项安全措施要落实到人,确保外出实践师生的人员、财产安全。

2.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在活动开始前,向每位学生明确告之活动的安全注意事项,并针对实践服务地的实际情况对服务团队成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3.各实践团队在策划活动时必须制定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预案,并报学院党总支和校团委备案。

4.实践服务团队必须至少有1名教师全程带队,带队教师要掌握整个活动的进展情况,妥善安排活动期间的饮食、住宿等问题,加强团队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建立暑期社会实践联系人制度,各实践队伍如遇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上报联系人,联系人收到信息后须及时报告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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