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的体系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与形式语义学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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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的体系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与形式语义学讲解
意义的体系3
———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与形式语义学
〔荷〕M1斯托克霍夫/文 马明辉/译
提 要:
人们把一般形式语义学的起源追溯到弗雷格、塔尔斯基、蒙塔古和戴维森等哲学家。
但是人们忽略了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
维特根斯坦在这本著作中提出了一种特定的关于语言、意义和世界的看法,它牵涉到普遍论、内涵指称论和组合原则等重要的哲学假定,而这样的哲学假定也是形式语义学先驱的著作中所假定的。
因此,维特根斯坦的意义理论对于形式语义学的基本原则和哲学假定的确立是至关重要的。
斯托克霍夫教授的研究不是历史性的,而是系统地比较了维特根斯坦的意义理论和形式语义学的先驱的著作。
关键词:
形式语义学;意义理论;维特根斯坦
中图分类号:
B51615293 文献标识码:
A
一、导 论
形式语义学在上世纪60年代晚期到70年代到早期起源于理查德・蒙塔古、唐纳德・戴维森、马克斯・克里斯韦尔、大卫・刘易斯以及其他人最初的工作,那时候形式语义学几乎不把把维特根斯坦看作它的祖先之一,这一点很少有值得注意的例外情况。
荣誉被授予弗雷格、塔尔斯基和卡尔纳普。
后来一直是这样。
大多数对3本文是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哲学系邀请M1斯托克霍夫(MartinStokhof)教授2007年10月9日在清华大学举行“法鼓人文讲座”的原稿。
斯托克霍夫教授现为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语言哲学教授,阿姆斯特丹大学逻辑、语言与计算研究成员,曾任该研究所主任。
斯托克霍夫教授在语义学领域发表了许多论文,他系统研究过蒙塔古语法、动态语义、语用学、问句逻辑、意义理论等等。
他的合作论文“动态谓词逻辑”影响了许多逻辑学家、语言学家和语言哲学家的研究,被选为1991年分析哲学十佳论文。
他还与约翰・本瑟姆(JohanvanBenthem)等人合作著有《逻辑、语言和意义》一书———译注。
・126・
这门学科的介绍会提到弗雷格和塔尔斯基(较少提到卡尔纳普)———当然还要加上刚才提到的那些先驱,主要因素。
但是在(通常很简单)显没有出现。
当然,:
斯坦在比如,他坚持特殊性和多,,从而说明这些观点。
但是他的早期著作《逻辑哲学论》(T)又如何呢?
初看起来它要合适得多,因为它提出了一种关于语言和意义的看法,这种看法既是一般的又是统一的,既是解释性的又是形式的。
根据这种观点,一般不提及TLP是很奇怪的。
本文的核心断言就是,实际上这是一种疏忽。
或许那时维特根斯坦对蒙塔古的思想没有明显的影响,但是在确立有助于形成形式语义学并且使它成为如此成功的事业的根本原则和哲学假定时,在语言学和哲学中,起了一种主要的作用。
我们这里不关心产生概念和看法转变的现实渠道。
那是另一回事,而且是一件复杂的事情,它要求我们能掌握更多的历史知识和技巧。
我们宁可满足于讨论一些系统的类比,也就是维特根斯坦在TLP中关于语言和意义的看法,与形式语义学起初流行并且继续在该领域中直到今天仍然有主要影响的看法之间的类比。
对这些联系感兴趣的原因是两方面的。
首先,形式语义学家似乎并不总是重视他们的研究背后的哲学假定。
这是可悲的,因为明白这部分遗产会帮助形式语义学回答关于它作为一门科学学科的真正地位的问题。
多样性是今天形式语义学的处境的特征,它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即这是如何产生的,它是如何被证明有道理的。
答案的一部分可能与处理这些哲学假定所导致的问题的不同方式有关。
追溯维特根斯坦早期著作与形式语义学起源之间的一些系统联系的第二个理由就是,关注“离家更近一些”,也就是“离维特根斯坦更近一些”。
维特根斯坦在他后期著作的许多观点上,阐述了对他早期想法的尖锐批评。
由于形式语义学融合了一些早期想法,那么后期观点也可能适合它。
这些考虑是有关的考虑,但它们是不同的考虑,每一种考虑以自己的方式检验形式语义学:
难道它真是一门经验学科吗?
或者它仍然植根于它的哲学谱系吗?
下面采取的方法大体上是系统的方法。
在第2节,我们回顾TLP的“意义体系”的主要特征———意义是什么、它的结构是什么、它如何与语言相联系以及它如何与世界相联系,从这分出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特别是与它和形式语义学的比较有关。
第3节简单概述卡尔纳普的著作传达TLP的一些想法的方式。
然后在第4节,我们开始详细分析形式语义学先驱的著作中突出的看法。
我们集中考虑理查德・蒙塔古和唐纳德・戴维森的著作,但是在相关地方我们也提到其他作者的著
・127・
作,比如大卫・刘易斯和马克斯・克里斯韦尔的著作。
这一部分说明之后,5节我们开始探讨TLP和形式语义学之间的相似和差异。
最后,在第6节上面确认的两个问题:
根斯坦自己对形式语义学TLP-,因为至少表面上,T含有一种实质性的意义理论。
它大致描述了意义的实质和结构,,它详细说明了世界在这些方面的作用等等。
这一节的目的是概述这种意义理论在TLP的整体看法中的地位,从这得出这种意义理论的一些一般的和核心的特征。
在这里,我们不是要卷入近年来由所谓的“新维特根斯坦主义者”提出的围绕对TLP“坚定解释”的争论①。
但是应该指出,从TLP提取一种一般的意义理论的想法,确实处于这样一种争论之中,因为它预设一种对这本书整体的解释,这种解释允许这一想法,而且这种解释在某些观点上与“坚定”解释不一致。
事实上,除了坚定解释以外,有许多种解读TLP的方式使这一点是可能的。
幸运的是,对于我们这里的目的来说,不需要讨论各种根据解释性的或系统的论证而在它们之间做出的选择和决定。
相反,只要维特根斯坦关于意义的想法的最终图画仍然与这些变种无关,我们就可以找出一种适合我们目的的解读。
这就是我们在这一节要做的事情。
简单来说,我
②们的解读如下。
维特根斯坦在他整个一生中主要关注的东西是伦理学。
如何生活这个根本问题,这个基本的道德问题,乃是维特根斯坦一直研究的问题。
他写作TLP的时代也不例外。
哲学和其他行业的同时代人的报道、他在那个时期保存的幸存下来的笔记,以及他在TLP完成以后关于TLP所说的一些东西,毫无疑问地表明,在那个时代,伦理学对于维特根斯坦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而且一直如此。
对伦理学的关注遍及各处,它不是维特根斯坦探索的某个兴趣点,而是在他所做的每一件事情中呈现出来的需要和态度。
详细论证这一点会使我们离题太远,但是一段明显的证词就是维特根斯坦写给路德维希・冯・菲克尔的一封著名的信件,在这封信中,他说道:
③
[……]这本书的要旨是一种伦理的要旨。
我曾经想在序言中写一个句子,这①这种彻底治疗的解释是从克拉・戴蒙德的著作开始的,其他人发展了这种解释,比如詹姆斯・科南特、托马斯・里克特和鲁波特・里德。
参见克里和里德(2000)的论文集,对一些观点和论证给出了具有代表性的一般看法。
②参见Stokhof(2002,第1章和第2章)沿着这些思路的详细说明。
③参见Wittgenstein(1969)。
这是我的翻译。
这封信写于1919年10月或11月。
・128・
个句子现在实际上不在序言中,但是现在我写给你,是关键的:
我想写道,我的著作由两部分构成:
分是所有我没有写下的东西。
从我的书的内部限定的;我确信,严格说来,西。
简言之,我相信:
今天许多,行了详细说明[]
免受逻辑分析、形而上学思索和神学教条,,它是关于要做什么(或者不要做什么)的,它应该在这一范伦理学不属于思想和推理、证明和反驳的认知领域,伦理观点不能讨论、论证,它们甚至不能在有意义的语言中表达。
为了表明这一点而不仅仅说出它,维特根斯坦需要一种关于意义和思想的理论,从这种理论中得出,伦理学处于它们的范围之外。
这就是为什么维特根斯坦在序言中把TLP的目的描述为“为思想画一条界限,或者相反———不是为思想,而是为思想的表达划一条界限”。
思想的表达式的总和就是所有可以有意义地表达的东西的总和,也就是有意义东西的领域。
这种想法就是,一旦划定界限,我们就可以把伦理学的领域刻画为有意义的东西不能关注的领域。
(TLP6142)
所以TLP提供的关于意义(以及语言和世界)的理论是有特殊目的的。
这种观察不仅与理解整个逻辑哲学论的计划有关,而且它也表明这个理论自身的一些明显的特征。
下面将会详细讨论三种特征,即普遍论、内涵指称论和组合性,它们都是维特根斯坦的意义体系的核心特征。
这里“普遍论”指TLP自身设定的任务,即对语言如何一般地运作,也就是说,不是说明任何特殊语言的运作方式,而是对任何表达意义的语言的可能性之中基础的东西给出一种说明。
“内涵指称论”指一种(从对象的实质建立起来的可能情形所构成的)内涵本体论和一种真值函数的、外延的语义学的结合。
最后,(在各个领域中)组合性对整个TLP-框架起一种关键作用。
但是让我们首先简单地看一看这个理论的全局结构。
意义的图像论起核心作用,根据这种理论,一个句子的意义就是它所描绘的情形。
这种图示关系有两个基本因素。
第一个因素是简单表达式“名字”和简单实体“对象”之间的“描绘”关系的存在④。
第二个因素是进行图示的句子和被图示的情形的逻辑形式的同一。
把逻辑形式看作世界和语言的最根本的结构,这种想法对于维特根斯坦这里的思考
④这段引文表明,这些术语在TLP中有特殊的意义,正是在这种特殊意义上,我们在这里使用这些术语。
在《逻辑哲学论》的系统中,对象和名字的一种更重要的性质是它们在“形式”上展示变化,这是另一个在技术意义上使用的术语,也就是表明它们可以进入的可能配置(TLP210122,3121)。
名字和对象在它们可以进入的与其他名字和对象的结合中可能是不同的。
尽管维特根斯坦关于对象和名字的各种可能形式并没有说什么,但是似乎包括某种接近函数应用的东西。
・129・
是根本的:
如果我们要揭示使意义可能的根本原则,那么使一种实际语言有意义的每一种偶然特征、在一种语言中被把握的某种情形的每一种偶然特征,出来。
在最一般的层次上,示关系。
同样,把名字和对象放入一种1-1,内容,,然的问题。
就是一种、两方面的作用。
一方面,,他努力给出一种说明,这种说明尽可能是一般的,因此抽掉了进入意义关系的各种因素的任何偶然特征。
另一方面,偶然性是有意义东西的根本特征。
因为如果有意义东西的领域与偶然东西的总和相同,那么伦理学更加被排除了,因为无论伦理价值是什么,它都是必然的(TLP6141)。
当然,与伦理学一起,其他范围的必然的东西,比如逻辑、数学和科学的某些方面,都处于有意义东西的领域之外。
维特根斯坦在TLP最后一部分连续处理这些东西,在每种情况下说明为什么看起来是必然的和有意义的东西,事实上不是必然的和有意义的。
逻辑是世界和语言的超验脚手架,它使有意义的东西是可能的,它是“不可表达的”,因为它不能有意义地描述,而是通过对偶然情形的有意义描述来显示的。
数学也一样。
伦理学也被称为“超验的”(TLP61421),也是不可表达的,但是它不是通过语言来显示的,而是通过行动来显示的。
伦理价值正是处于行动自身中(而不是在行动之后的结果中或者在行动之前的意向中,因为这样的联系是时间性的和因果的,因此是逻辑上偶然的)。
把伦理正义和伦理不正义区别开来的东西,不是在世界中偶然发生的事情的某种偶然变化中反映出来的,不是在世界的某个特殊方面,而是在世界作为一个整体向主体呈现的方式中反映出来的。
这样一种在有意义和无意义的东西之间做出的必然和先验的区分,需要一种自身就是必然和先验的意义理论。
这意味着它必须不仅对某种特殊的语言(比如英语)或者某一群语言(比如阿尔泰语)成立。
它也不足以刻画所有自然语言的有意义的东西。
不!
这个理论的确切目的、它要达到的目标,要求它是完全一般的,要求它对任何可以设想的语言形式、任何可能的符号表达形式都成立。
换句话说,TLP对意义的看法是彻头彻尾的普遍论的。
TLP提到语言时,它的意思是所有逻辑上可能的符号表达形式;它提到“世界”时,它指任何逻辑上可能的情形构造;它提到“意义”时,抽掉了任何使特殊表达式意谓特殊东西的偶然特征。
这样,TLP的意义理论在处理“可能性的条件”这种宽泛的意义上是超验的。
它借助图示关系构造意义,此时它由本体论、关于语言(符号)结构的理论和关于二者之间关系的说明组成。
这三种要素是由对世界、语言及其相互联系的根本性质的重新构造构成的,这些性质对于任何具体的语言意谓任何具体的情形来说都是必・130・
要的。
维特根斯坦在逻辑中发现的根本性质,(至少在TLP中)提供了一种唯一的没有问题的基础。
这样,维特根斯坦在TLP,即确定可以有意义地表达的东西的界限,达式得以可能的基本逻辑形式。
回顾一下,这种务产生的,,,而是,(这样,伦理学仍然,它关于意义、语言和世界所陈述的许多东西是,常常难以与我们在日常语境中对这些概念的理解联系起来。
比如对象的概念,在逻辑哲学论的意义上,对象是“简单的”,也就是缺乏任何偶然特征,对象的概念拒绝提供具体例子的尝试,这恰恰是由于简单性的抽象的逻辑实质,而简单性是对象的特征。
然而,要使这种理论是普遍的,就需要这种特征⑤。
同样的东西对于名字这个语言范畴也成立,虽然看起来在自然语言中没有对应的东西,但
⑥它们是一种纯逻辑的实体。
TLP的普遍论的另一个推论就是,维特根斯坦自己没有某种类似于对象语言和元语言之间的区分的东西,现代读者从塔尔斯基的著作完全熟悉这种区分。
这里的要点不是维特根斯坦没有这种区分或者某种类似的比如使用和提及之间的区分这样一种作为分析工具加以利用的东西。
相反,这样的工具是没有用的,因为它经常把根本问题转换到下一个层次。
使用一种合适的元语言,我们对某种对象语言的语义学给出一种完整的说明,但是只有这样一种元语言的语义学已经在那里,这才会起作用⑦。
这反过来又可以借助另一种元语言来具体说明,但是意义简单所是的东西仍然是不清楚的。
例如,如果我们要给出一种关于名字和对象相联系的基本方式的描述,那么我们表达这种描述的语言预设它所描述的东西。
对于维特根斯坦来说,这是一种不可行的方式,他的普遍论目标迫使他以一种猛然下降和确定的方式决定有意义东西的实质,包括它的范围和结构:
它可能不依
⑤参见Stokhof(2002,第3章)关于简单性在《逻辑哲学论》系统中的作用的详细讨论。
⑥在Kamp和Stokhof(即出)中,语义学的发展被描述为两个方面:
即“揭示结构”的方面和“恢复内容”的方面。
在第一方面,驱动力就是展示形式原则从而发现必要的特征,研究方式是古典的:
抽掉实质的和偶然的东西。
TLP在这一方面是典型的,但是在形式语义学早期的工作中我们会看到另一个方面。
在形式语义学中,紧随“揭示结构”这个方面的是另一个方面,即把抽掉的内容放回去,但是这大体上在第一个方面的框架中进行。
在维特根斯坦的例子中,事情并不是这样。
他没能够把TLP-原则应用于(相对)具体的颜色排除的问题,这使维特根斯坦以一种更彻底的风格改变了他的方式。
他使整个研究颠倒了,我们可以把他的后期著作看作正在进行的尝试,要使必要的和在先的东西自己从偶然的东西中出现。
⑦如果我们参与语言描述,这是完全清白的假定,但是它直接公然违反普遍论的假定。
・131・
赖关于意义或有意义性的假定⑧。
这意谓他必须接受任何对意义的根本原则的“描述”是无意义的(TLP6154)。
为了努力实现这一点,念工具:
说-显示关系和组合原则。
最显著的特征之一。
分。
,表达:
“能()。
这也适合意义自身的领域的基本结构,决定它的原则都是必然的,因此不能在一种理论中把握。
“逻必须照顾自己”是1914-1916笔记中第一句话⑨,这句话在TLP51473中重复。
不能有逻辑理论,因为逻辑是所有结构中最基本的结构,这是
υ任何理论所预设的λ。
所以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照顾逻辑。
那么逻辑如何照顾自己呢?
这里“显示”概念出现了。
对于维特根斯坦来说,不能描述刻画有意义东西的基本的逻辑原则,但是它们恰恰是这样的原则,语言借助这些原则才是有意义的,也就是说,它们是在每一个有意义的表达式中运作的原则,它们在逻辑哲学论的“显示”意义上,通过这些表达式和我们对它们的使用来展示(TLP41121)。
这样,借助图示所必然要求的逻辑形式的同一,语言的逻辑同时也是世界的逻辑,这种逻辑在下面这种意义上可以达到,即对有意义语言的分析最终将显示这种逻辑,这种逻辑在完全分析的表达式中展示出来(TLP3124-3125)。
这把TLP的大部分看作某种超验演绎,这种演绎从给定有意义的语言出发,然后得出它的可能性的基本条件,这基本上是通过抽取任何进入现实的有意义语言的
ϖ偶然东西而进行的λ。
正如在这一节开头提到的,这是一种特定的解读TLP的方
式,这种方式不是普遍的。
但是这种解读不仅提供了一种对意义的实质性说明,这种说明是维特根斯坦后来在他的生活中在许多地方有争议的说明,它也适合维特根斯坦在写TLP时公开声明的目的,也就是关于伦理学给出一种特殊的要旨。
要为这
⑧在这种联系中,维特根斯坦也拒绝逻辑中的公理化方法(TLP61127–611271)。
“自明”可以用来确定逻辑的公理集这种想法早已被维特根斯坦拒绝了。
“[……]‘自明’完全是骗人的,而且一直总是这样”(Wittgenstein,1979a,8/9/14)。
他坚持逻辑形式的可考察性:
所有逻辑性质和关系从表达式的形式来看必须是可考察的(TLP61113以下)。
根据维特根斯坦,公理化方法不保证这一点,这是他在TLP中列出的真值表方法的一种性质。
可考察性这种要求一定不能与这个词在现代意义上的可判定性的要求相混淆,尽管二者有亲缘关系。
⑨参见Wittgenstein(1979a,22/8/14)。
υλ这也是维特根斯坦拒绝罗素类型论的根据。
参见TLP31331–31334。
在另一点上逻辑的不可表达性显示自身,也就是在维特根斯坦这样一个断言中,即逻辑常项不指称(TLP410312,514),这也是维特根斯坦很早发展起来的看法;它已经出现在1913年以后的“逻辑笔记”中。
(Wittgen2stein,1979b)
ϖλ维特根斯坦使用的这种抽象的例子是在他从TLP3132以下得出“符号”概念中。
・132・
种对它关于语言和意义、逻辑和本体论那几节的解读进行辩护,西,比如“逻辑常项不表示任何东西”(410312)时是意义的基础,它们都不是世界的实体,结构(61124),因此“逻辑是超验的(),ω,对于一种关于T样λLP,,也就是“内涵指称论”。
如果主T,研究它提出了什么种类的语义理论,那么一个语言的所有句子是由初等句而初等句子是单独由名字组成的。
这取决于展示“类型多样性”的名字(和对象),也就是,具有不同的组合可能性,这些可能性允许比如函数-自变元结构(参见注脚4)。
名字由于成为对象的“代理”而有意义(TLP3122):
它们的意义是它们所指的东西(TLP31203)。
初等句子借助这种直接的指称关系和逻辑形式的同一来描绘初等情形,这种逻辑形式是由它们的成分的逻辑形式决定的,也就是
ξ说,分别是由名字和对象的逻辑形式决定的λ。
所有其它句子是从初等句子借助真
值函数运算构造起来的(TLP6,61001)。
这以一种非常强的方式保持初等句子的指称特征:
任何内涵表达式或构造,比如模态或时态算子、内涵动词等等,乃是没有地位的。
意义的每一个方面被名字和对象之间的指称关系以及真值函数运算穷尽了。
但是如果人们从另一个角度接近事物,也就是从世界的角度,那么另一幅不同的图画就会出现。
TLP的本体论是非常丰富的本体论,其中我们不仅找到现实的实体和现实的情形(事实,Tatsachen),而且还有所有种类的可能性。
对象的概念同样超越了存在的问题,相反,对象的总和就是“世界的实体”(TLP21021),维特根斯坦的意思是,每个可能世界在某种程度上是从这种总和“建立”起来的(TLP21014)。
因此,情形(Sachlage)这个概念,包括初等情形的事态(Sachver2halt)这个概念,不仅涵盖现实的东西,而且涵盖一切逻辑上可能的东西。
所以TLP的本体论是由内涵实体组成的。
句子是可能情形的图像,可能情形是句子的意义。
所以语言的语义以内涵实体作为意义,而不在允许语言表达式(比如模态或时间表达式或内涵动词)提及的意义上使用这种内涵性。
只有在TLP的真之定义中,TLP对意义的看法才利用了意义的内涵特征。
被描绘的情形总是可能的,真可以简单地定义为句子在描绘不仅可能而且现实的情形时的一种性质(TLP21221,
ωλ参见Stokhof(2002,pp1241ff1)。
ξλ在TLP410311中,维特根斯坦与一种生动的场面进行了适当的比较:
“一个名字代表一个事物,另一个名字代表另一个事物,而且它们相互结合在一起:
整个群体以这种方式———像一个生动的场面———表现一种事物状态”。
・133・
ψλ21222)。
在其他地方,维特根斯坦没有使用内涵特征。
维特根斯坦为什么选择这样做,这一点并不完全清楚实体的原因是清楚的:
包含所有可能的情形作为可能的意义。
是可以利用的。
大概维特根斯坦主张)求意义上的逻辑,。
由于它引入概念关系,,这种关系不是()。
某种证据大概来自维特根斯坦处理一种特,也就是颜色排除的例子。
在TLP613751中,他断言句子a是红的”的真的必然性排除了比如句子“a是蓝的”的真的必然性,这个句子一定是逻辑句子,因此这些句子不能是初等的。
这蕴含它们不能完全分析,进一步分析是必要的。
显然,内涵语义就会以另一种方式来处理这种排除,比如通过一条预设限制所允许的解释。
为什么这不会吸引维特根斯坦,一个原因就是对逻辑的看法:
不仅对于他来说逻辑是外延的,而且不完全在我们今天赋予“句法”这个短语的意义上,他的逻辑也是“句法的”。
语义和句法,也就是对逻辑有效性的模型论说明和证明论说明,二者之间的区别当时还没有以今天的方式概念化。
对于维特根斯坦来说,一个表达式的逻辑最终是在它的形式中展示的:
正是由于考察一个完整分析的表达式的形式,并且只考察这种形式,它与其它表达式的所有逻辑关系才应该是可以考察的。
没有其它规则或预设可以掺进来。
这排除了一种现代意义上的内涵语义学。
这样一种句法和语义方面的混合物,从一种现代视角来看是混淆的,但它也显示了维特根斯坦使用真值函数的特点。
真值函数不是我们与这个词相联系的纯语义实体[从真值(n-元组)到真值的函数]。
真值函数是借助句子上的运算来定义的(TLP515),这就使它们在我们的看法中成为句法概念,而它们也有我们会看作语义结果的东西,因为它们借助构造复合句子的那些句子的真之条件来决定复合句子的真之条件。
正是在这些方面,维特根斯坦具体说明了有意义东西的结构,也就是句子的有意义性,而不是像一个熟悉现代内涵语义学的人会期望的那样借助直接对意义的运算,也就是对情形的运算。
最后是组合性。
正如上面表明的那样,维特根斯坦要能达到他的目标,也就是通过确定有意义东西的领域来确定伦理学的领域,他不仅需要一种对意义的看法,这种看法排除任何必然的东西,包括伦理学,而且需要一种对有意义东西的结构的说明。
假定初等句子通过描绘偶然事物状态从而获得偶然意义的方式,那么需要表明,复合句子如何以这样保持偶然特征的方式获得意义。
这里组合性出现了。
维特
ψλ事实上维特根斯坦竭尽全力把语言中内涵性看起来像什么“解释过去”,恰当的例子是他在TLP51542以下对“A相信p”这种内涵构造的外延重构。
・134・
根斯坦特别相信的一种看法就是,有意义东西的逻辑不需要“中间人”,没有任何东西形成符号的有意义的组合而自身不是有意义的符号。
因此,ζ成配置、初等句子(TLP4122)λ正是只有借助名字的逻辑形式,能的组合,也就是所有初等句子的总和,,常项(,,
维特根斯坦对复合表达式的逻辑的处理在技术上实际
不能详细讨论,因为事先可以探知这些细节。
维特根斯坦的处理在下面这种意义上是组合的,即除了初等句子和超验的东西,也就是语言和世界基本的独立的逻辑结构以外,没有什么东西在决定有意义东西的领域时会起作用。
意义是确定的、非语境的,并且有一种自足的逻辑。
那么维特根斯坦把真值函数组合看作得出复合句子的唯一机制确实保持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