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考勤管理请假5天以上节假日是否应连续word范文 14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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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请假5天以上节假日是否应连续

篇一:

考勤与请假管理规定

重庆宝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考勤与请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1、规范劳动行为,保障劳动秩序,维护劳动者权利,提高劳动效率;

2、明确考勤规范,健全请假制度,细化操作流程。

第二条作息时间

1、公司正常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具体考勤作息时间为:

上午:

9:

00——12:

00下午:

13:

30——17:

30

2、公司作息时间确需变更时,由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拟定具体方案,呈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做出决议后,予以执行。

第三条考勤

1、公司使用纸质签到考勤,以纸质考勤记录作为员工的基础考勤记录。

1.1员工每天上午上班和下午下班必须亲自进行考勤登记,中午午餐休息时间无需登记;

1.2加班或轮班人员也应在开始和结束时间分别进行考勤登记,作为加班或轮班考勤认定依据;

1.3员工当日下班时忘记进行考勤登记的,应于第二天及时在《未打卡登记本》上记明原因,经由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人事行政部门方可认定。

但此类情况每人每月不能超过3次。

具体责任如下:

1.3.1三次(含)以内的,每次迟到按第五条迟到早退规定处理。

1.3.2三次以上的,每出现一次按半天工资扣除;

1.4若因公外出,当天不能回公司进行考勤登记的,必须使用软件进行外出考勤,并于第二天在《外出登记本》上记明原因后,报由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确认,人事行政部门方可确认,否则可视同旷工处理。

1.5因公不能在上班当日上午到公司进行考勤登记的,必须提前一天在《外出登记本》上记明原因,报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

人事行政部门方可确

认。

否则可视同旷工处理。

2、经批准出差的,应遵守出差管理规定。

2.1出差人员出差期间的考勤以批准的出差申请作为考勤核准依据;

2.2员工出差必须提前申请,如遇紧急情况不能提前申请的,必须应以口头

或短信形式办理申请手续,但应自返回公司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差申请补办

手续。

否则考勤管理部门可视同事假或旷工处理;

2.3未经批准出差的,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认定处理。

3、公司免于考勤的人员名单,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在人事行政部门

备案。

4、公司考勤以小时作为最小考勤单位。

5、公司设立全勤奖。

对于当月全勤人员给予100元奖励,随同工资一起发

放。

第四条旷工规定

1、旷工是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1.1员工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不上班;

1.2员工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时间;

1.3超过批准假期,逾期不归又未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时间;

1.4谎报请假原因,或者涂改、伪造证明而未上班的时间;

1.5其它根据劳动法规应认定为旷工的情况。

2、旷工处理

2.1旷工期间,公司按该员工当月标准工作时间的小时平均劳动报酬扣发双

倍报酬;

2.2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者当月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

旷工超过10天的,除按2.1的规定处理外,并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处

理,按自动离职处理。

2.3对于旷工员工,员工所在部门领导应在查明原因后,及时沟通,必要时

应进行批评教育。

公司可视情况予以通报处理。

第五条迟到/早退规定

1、迟到/早退时间在10分钟以上30分钟(含)以内的,扣款10元;

2、迟到/早退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含)以内的,扣款20元;

3、迟到/早退时间在60分钟以上的,并提前通知相关人员的,按半天工资

扣除处理。

未提前通知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六条事假规定

1、申请审批

1.1请假3天(含)以内的,由所在部门领导逐级批准后,报人事行政部门

备案;

1.2请假时间3天以上的,由所在部门相关领导逐级批准后,必须经公司总

经理批准,并报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2、薪资待遇规定

请事假期间工资,按实际请假天数计算扣除。

第七条病假规定

1、申请审批

1.1请假3天(含)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相关领导逐级批准后,报人事行政

部门备案;

1.2请假时间3天以上5天(含)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相关领导逐级批准后,

报人事行政部门领导批准生效;

1.3请假时间5天以上的,由所在部门相关领导逐级批准后,报人事行政部

门审核,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2、请假要求

2.1请假时间不超过1天(含)的,可以不附医院休假证明及病历单;

2.2请假时间1天以上的,必须附医院休假证明及病历单,生病住院的必须

提供住院证明。

否则,按事假处理。

3、薪资待遇规定

3.1工作年限在一年以内的员工,病假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的50%的薪资待

遇,不享受各项津贴福利待遇;

3.2工作年限在一年以上五年以内的员工,病假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的70%

的薪资待遇,不享受各项津贴福利待遇;

3.3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上十年以内的员工,病假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的80%

的薪资待遇,不享受各项津贴福利待遇;

3.4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上的员工,病假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的90%的薪资待

遇,不享受各项津贴福利待遇。

第八条产假

1、员工必须提前提交书面请假申请,报由部门相关领导逐级审批后,经人

事行政部门复核批准生效。

2、产假申请必须附医院证明(怀孕、孕检证明等),否则不予审批。

3、休假时间及相关待遇规定

3.1平产休产假9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名婴儿,

增加产假15天;

3.2妊娠三个月内流产的,享受产假20天;

3.3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或引产的,享受产假50天;

3.4七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正常产假待遇;

3.5休假期间薪资待遇,依据生育保险待遇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产假期间员

工只享受基本工资,不享受各项津贴福利待遇。

4、产前30天内方可申请休假。

5、费用报销按社保机构要求提交申报资料,按社保规定执行。

6、非计划生育产假的按事假处理,不享受计划生育产假待遇。

第九条产检假

1、员工怀孕期间,每月可申请享受半天的产检假。

产检假需要提前书面申

请,报部门相关领导逐级审批后经人事行政部门复核批准生效。

2、员工请假时必须提供医院产检病历,否则不予审批。

3、产检假属于带薪休假。

第十条加班规定

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确因工作需要或部门领导安排加班的,加班人

员需递交加班申请报部门相关领导逐级审批后,经总经理批准,人事行政部门备

案,方可确认为加班。

2、原则上加班人员应提前申请审批,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前申请审批的,应在加班后三日内完成加班申请办理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不确认为加班。

3、不能认定为加班的情形

3.1员工出差期间,不能认定为加班;

3.2未经审批确认的加班,不能认定为加班;

3.3双休日或节假日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不能认定为加班;

3.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部门统一安排的会务活动,不能认定为加班;

3.5因员工自身原因导致工作不能正常完成需要加班完成的,不能认定为加班;

3.6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能认定为加班;

3.7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时间不能认定为加班。

4、员工加班,原则上由公司以调休方式进行处理,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调休的,可按给付加班工资的方式处理。

选择调休的,调休只在加班年度内使用有效,过期作废。

5、员工加班时,不得做与加班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十一条调休规定

1、员工应加班未支付加班工资的,可以调休方式处理;

2、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法定福利休假因公事或公司要求不能正常休假的,可以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或换休。

3、调休申请审批流程

3.1对于三天以下(含)的调休,申请人提交调休申请流程报部门相关领导审批经人事行政部复核批准后方可调休;

3.2对于三天以上的调休,申请人提交调休申请流程报部门相关领导审批人事行政部复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调休;

3.3为便于工作安排,对于三天以上的调休,员工必须提前一周申请,否则不予审批。

第十二条员工请假或休假,必须按规定程序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若因紧急

篇二:

考勤与请假管理规定

考勤与请假管理规定

一、日常考勤管理规定

1.工作时间

后勤类办公人员:

实行8小时/班,上午8:

00-11:

30,下午:

13:

00-17:

30,实行单休日(周日)休息;

车间生产类人员:

实行9小时/班,白班:

上午7:

30-11:

30,下午:

13:

00-18:

00,晚班:

19:

00—23:

30,1:

00—5:

30,每月休息两天;

2.打卡制度

2.1员工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人脸识别录入/打卡制度;

2.2打卡次数与时间:

一日四次,即早上上班、下班,下午上班、下班各打一次;

2.3每天到公司上班必须打卡,上班迟到或私事请零星短假的,到达或离开公司时必须打卡;如上班当天漏打卡一次,当日考勤在相应的半天时间内只予计算一半考勤并罚款20元/次;如打卡时考勤机无法识别打卡,需立即电话上报部门领导,并及时填写未打卡说明,报部门主管审批,在当天找行政相关人员解决打卡遇到的相关问题,否则按照制度处罚;因停电未打卡的员工由各部门主管在月考勤中说明。

2.5员工未按规定时间到岗:

迟到、早退时间在15分钟(含)以内的,处罚2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在15分钟至30分钟(含)以内的,处罚40元/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每次扣罚50元(旷工一天扣罚本人3天工资)。

2.6行政人事中心在每月3日前收取车间上一个月的考勤表,考勤表需车间

员工本人签字确认,车间主管审批签字方才认可有效。

考勤表不得涂改,发现有涂改3处以上者,将退回相关部门重新填写,行政人事中心根据考勤机数据、各部门记录的考勤表和相关请假单据进行核查,在当月10前对出现的违规情况处罚,所有罚款由行政人事中心发通报公示,并于当月工资中扣除。

当月考勤表电子档将同时打印张贴公示。

3.加班管理规定

3.1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需提前填报加班申请流程,由部门主管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签字后生效,否则视为无效加班;未经审批的,不计加班;

3.2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工作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

3.3员工加班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不计加班;

3.4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开会等集体活动,原则上不计加班。

3.5员工可在加班后第二个月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加班隔月作废且不做累计;

3.6以上加班规定适用于计时工资员工,车间计件工资员工按照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4.调休管理规定

4.1后勤类办公人员加班,可换取调休单,根据实际生产情况申请调休,调休以半天为基准单位。

4.2员工调休需提前申请,填报调休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根据加班时间天数审批调休;

4.3无加班批准而批准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调休的天数;

4.4员工自行调休的按旷工处理。

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没有任何补偿。

二、假期种类及标准

1.事假

1.1请零星假的以小时作为计算单位,当天出勤以实际出勤时间(打卡确认)计入考勤工资。

1.2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的,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紧急情况来不及提前申请者,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休假,假期结束后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且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1.3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突发紧急情况除外);

1.4请假当天没有工资;

1.5员工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连续请事假最长不得超过20天;每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或连续请假超过20天的,公司在超出期满后一个月内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三、请假审批流程

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填报请假申请流程;

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

如因紧急情况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当在休假当天上午上班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在假期结束后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7.各部门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将连带处分。

8.请假的核决权限:

总经理:

江苏大业家居有限公司201X年8月7日

篇三:

考勤与请假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促进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基础

本制度是对全体员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和执行基础。

第三条必要说明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与请假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员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共同职责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各部门员工要严于律己,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考勤管理工作,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常抓不懈,以保证本制度的顺利实施。

第五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本部,各子公司可参照执行;物业公司和餐饮公司因工作性质差异,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另行制订。

第六条考勤负责部门

人力资源部是考勤工作的管理部门,除定期检查、监督集团本部员工的出勤情况和考勤制度的落实外,还须不定期地对其它考勤点进行抽查。

各考勤点须于每月5日前将考勤记录汇总到人力资源部。

每月10日前人力资

源部将考勤汇总表报总经理批准后,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也是各类休假、加班的原始依据。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七条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是员工依照公司的规定,在工作场所执行所指派任务的时间。

本公司执行一周工作日6日制度,为了便于管理,公司常规工作时间规定如下:

1、各工作时间的起止日期由公司另行通知。

2、因工程管理、销售等工作需要将临时统一调整员工工作时间。

3、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调整部分人员的常规作息时间,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4、项目部、策划营销部按单休制度执行,其他部室每周一天公司另行安排。

5、策划营销部日工作时间根据集团通知执行。

第三章相关定义或说明

第八条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上班未在规定时间打卡者为迟到;未经请假提前下班者为早退;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岗位者为擅自离岗。

第九条事假、病假

工作时间因事或因病请假并经领导批准后,为事假或病假。

第十条旷工

未经请假缺勤为旷工。

迟到半小时以上及擅自离岗半小时以上者视同旷工。

第十一条值班、加班

1、值班指因工作需要经审批后安排在非工作时间守岗的情况。

2、加班是指由公司安排的,且超出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外从事工作。

3、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值班、加班二种情况。

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延时工作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

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由部门经理安排工作时间,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分管领导,否则为无效加班。

4、外派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等以提高员工工作能力为目的的活动不属于加班范畴。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十二条考勤规定

考勤以自然月为周期,即每月1号到每月最后一天为一个考勤周期。

员工工作期间考勤方式实行指纹考勤法,上午和下午的上下班均应及时在考勤机上打卡记录,一个正常工作日须有四个记录。

原则上,每位员工对应一个考勤点,即每位员工只能在一个考勤点考勤。

特殊岗位和人员,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复同意后才能在多个考勤点打卡。

第十三条非正常考勤

1、员工因公外出导致无法正常打卡的,须及时向直属上级汇报且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填写《非正常考勤审批单》,并报直属上级审批。

2、因公出差或培训,须提前填写《出差审批单》或《员工外部培训审批单》等相关单证作为考勤记录。

3、因停电、机械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打卡的情况,各考勤负责人须第一时间做好记录,并填写《非正常考勤审批表》。

4、因公出差回来超过午夜1点的,第二天上午自动享受半天休息(第二天下午上班时务必及时填写《非正常考勤审批表》)。

第十四条罚则

1、迟到(

早退):

同月内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的,第一次、第二次不扣罚,第三次扣50元另加每分钟5元,第四次及以上视同旷工0.5天。

2、旷工:

旷工0.5天扣1.5天工资。

旷工1天,扣3天工资。

日工资按月工资基数进行计算。

3、连续旷工3天或者全年累计旷工5天者,可作无条件辞退处理,公司不负担一切善后事宜。

4、绩效工资实施后,考勤与请假均纳入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补充罚则

考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隐瞒或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次,扣500元工资,公开通报批评,并纳入年终考核指标。

每发现一次绩效考核扣5分。

第十六条说明

各部门负责人应随时掌握员工出勤情况,对本部门考勤工作负全责。

负责考勤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五章加班管理

第十七条即时完工

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循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并力求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加班规定

1、超出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另因工作需要加班者,须由部门经理安排,并填写《加班通知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人力资源部根据提交的《加班通知表》结合考勤记录统计加班时间,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告知均视为无效。

2、加班时间可根据工作情况安排调休。

原则上先调休国家法定节日、假日加班时间,再调休其他加班时间。

考勤加班统计周期为15个月,即每年3月底截止上一年度的调休。

3、中高层管理人员、驾驶员,在法定节假日被安排工作时方可调休,仅可调休,无补贴。

4、非工程现场管理人员晚间加班至21:

00后计0.5天(不小于3小时),24:

00后计1天。

第十九条晚班费用标准

工程现场管理晚班补贴费:

按照15元/小时的标准核发。

核发补贴后无调休。

第六章各类休假规定

第二十条病假

1、病假须附相关证明。

2、月病假3天(指工作日,包括连续和累计,下同)以内(含3天)的,病假期间不扣发工资。

3、月病假4-10天(含10天)的,病假期间发放本人工资数额的80%。

4、月病假11-15天(含15天)的,病假期间发放本人工资数额的70%。

5、月病假16-26天(含26天)的,病假期间发放本人工资数额的50%。

6、月病假超过26天的,病假期间仅发放本人的基本工资,不发放岗位工资。

7、以上病假期间的工资,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8、符合政策条件的工伤休病假,本人各类奖金、津贴、福利等按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非因工致伤按病假处理。

9、病假仅指工作日而不包括公休节假日(休息日、五一、国庆、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在内的连续计算。

第二十一条事假

1、事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和奖金待遇,一个月连续或累计超过10天以上的(不含第十天),将纳入年终考核指标。

2、事假仅指工作日而不包括节假日在内的连续计算。

3、职工累计入职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带薪事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带薪事假10天;满20年及以上,享受带薪事假15天。

带薪事假在当年享受,不跨年。

第二十二条婚假

员工入司工作满一年才能享受婚假。

员工本人结婚,给予5天的婚假。

假期仅指工作日,不包括公休假日在内连续计算,工资照发。

申请婚假需提前30天向本部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二十三条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由总经理批准,给予5天(含节假日)的丧假。

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在内连续计算,工资照发。

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假期内返回公司上班,应提前请假,假期按事假处理。

第二十四条产假

1、产假时间规定:

女员工入司工作满一年才能享受产假。

产假为98天,其中含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在内连续计算,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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