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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文志第五篇

第五篇水文情报与预报

水文情报预报是及时掌握、传递雨情水情信息,分析展示已出现的水文情势和预报未来水文情势变化的应用科学技术,是现代水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水文情报预报是防洪抗旱斗争、水资源调度决策和水环境保护的科学依据,是一项适应自然减免灾害的非工程措施,是为水利水电建设和社会各个经济部门服务的一项基本工作。

中国水文情报预报工作是在为防汛抗旱斗争、水利水电建设和各个经济部门服务中产生和逐步发展起来的。

由于防治水害、兴修水利的需要,古代中国就重视雨情水情测报。

向上级报告雨情的记载最早见于秦代(公元前221~前206年)竹简《秦律十八种》。

汉代《后汉书》(公元25~220年期间的史书)也记有规定测报降雨量的制度。

明万历元年(1573年)开始在黄河上建立报汛制度,以快马向下游传递水情,每三十里为一站,日夜不停。

光绪十四年(1888年)中国在黄河下游开始用电报报送水情。

中国水文情报工作虽然开始较早,但1949年以前一直发展缓慢。

20世纪30年代仅黄河、长江、淮河及珠江有少数报汛站,日本侵华战争期间使报汛工作受到很大削弱。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全国接管的水文测站仅有353处,其中水文站为148处,报汛站数量更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自1950年起,由政务院组建中央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简称中央防总),其办事机构设在水利(电力)部内。

而水利(电力)部水文局及以后的水司(下设水文处,1972~1975年)、水利调度研究所(1976~1977年)、水文水利管理司(下设预报调度处,1978年)、工程管理局(下设水利调度中心筹备处,1979~1980年)、水文水利调度中心(1981~1990年)则承担全国各主要江河的水文情报预报工作,成为中央(国家)防总的办事机构之一。

1949年以后,中国的水情站网得到蓬勃而稳定的发展,50年代发展最快,60年代和70年代增势趋缓,而至80年代逐渐趋于稳定。

据统计,到1990年全国有报汛站8604处,其中向国家防总(1988年中央防总改名为国家防总)办公室报汛的为1871处,较50年代初向中央防总报汛站数(78处)增加23倍。

通过多次对水情站的增设和调整,总结出一套较系统的水情站网布设原则。

在总结多年报汛经验的基础上,对于水情拍报办法进行了多次修订,1964年12月由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水文情报预报拍报办法》于1965年汛期开始在全国执行,一直沿用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盾,全国各地广泛应用邮电部门的通信系统传递水情,但该系统县以下电路通信质量差,且遇大风大雨时缺乏保障,1975年11月“全国防汛及水库安全会议”后开始筹建全国水利系统无线电通信网,使水情信息传递有明显改进。

资料处理是水情工作的重要环节,50年代初期至70年代中期主要依靠手工进行,直到70年代末期电子计算机和复印技术的广泛使用,全国防汛水情资料处理技术才得到很快改进。

1986年汛期,水利电力部水文水利调度中心正式应用计算机翻译水情电报,打印“水情简报”和给类水情报表,显示和绘制多种水文要素图,并广泛应用复印技术,从而提高了水情服务质量,扩大了服务范围。

这项工作迅速扩展到流域机构和省(市、区)水文部门。

中国水文预报工作,1949年以前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蓬勃发展和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水文预报工作从无到有、由低到高,由点到面的迅速开展起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水文部门都开展了预报工作,一些施工和管理单位也作预报,许多基层水文站发布当地河流和水库的水文预报。

为推动水文预报工作的开展,1951年6月,水利部水文局出版由叶永毅主编的《怎样

预报洪水》,并发给全国水文部门作为开展水文预报工作的参考。

1955年5月,水利部水文

局出版由华士乾主编的《洪水预报方法》一书,该书总结了建国初期,特别是1954年长江、淮河特大洪水实际预报中的经验,主要吸取了美、苏的洪水预报方法,并用中国实际资料做了分析应用实例,对于全国各地的洪水预报工作起到了推动和普及的作用。

1954、l958、1960、1964、1977、1981、1983年和1988年,共召开了8次全国水文预报技术经验交流会议,水利(电力)部水文局选辑会议部分文件出版了《水文预报技术经验交流文集》第一辑(水利电力出版社,1958年)、《水文预报技术经验汇编》(水文水利管理司编,水利电力出版社,1978年)、《水文预报论文选集》(水利电力出版社,1985年)等。

有的地区、流域机构、高等院校也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流活动,编写出版水文预报书籍、专题报告和技术文集,进一步推动水文预报科学技术的发展,如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主编的《水文预报方法》(水利电力出版社,1979年),增加了不少新的内容,也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些大专院校编写了3本“水文预报方法”教材正式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40多年来,水文预报研究在河道相应水位(流量)关系预报、流或降雨产流与汇流计算、河道汇流计算以及水文预报模型等方面,都取得许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在开展洪水预报的同时,也注意开展枯季径流、冰情、工程施工调度预报的研究,有些地区、流域机构、科技部门和高等院校还开展中长期预报、沙情、墒情、地下水和水质等预报的研究,取得了不少有价值的成果。

水文情报预报在为防汛抗旱、工程施工调度运用以及其他国民经济建设等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

第一章

水文情报

古代中国就重视雨情、水情测报,据1975年在湖北云梦县睡地虎秦墓中出土的秦代竹简中记载的《秦律十八种,田律》(见文物出版社《睡地虎秦墓竹简》一书)有(译文):

“下了及时的雨和谷物抽穗,应即书面报告受雨、抽穗的顷数和已开垦而没有耕种的田地的顷数。

禾稼生长后下了雨,也要立即报告雨量多少,和受益田地的顷数。

如有旱灾、暴风雨、涝灾、蝗虫、其他害虫等灾害损伤了禾稼,也要报告受灾顷数。

距离近的县,文书由走得快的人专程速送,距离远的县由驿站传送,在八月底以前[送达]”汉承秦制,汉代也有“自立春至立夏,尽立秋,郡国上雨泽”测报雨量的制度(见《后汉书·礼仪志》)。

其后唐、宋、明、清各代都明令全国各地随时报告雨洪、干旱灾情。

如《宋史·河渠志》记载,宋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六月诏:

“自今后,汴水添涨及七尺五寸,即遣禁兵三千,沿河防护”,这是我国制定“警戒水位”的最早记载;宋陆游(1125~1210年)所作《秋雨北榭作》一诗中有:

“津吏报增三尺水”之句。

明万历年间黄河中下游有驿站传报水情,明万恭(1515~1592年)在《治水筌蹄》一书中提到“黄河盛发,照飞报边情,摆设塘马,上自潼关,下至宿迁,每三十旦为一节,一日夜驰五百里,其行速于水汛。

凡患害急缓,堤防善败,声息消长,总督者必先知之,而后血脉通贯,可从而理也。

”这是黄河从上游潼关向下游传送水情的最早记载(《治水筌蹄>,水利电力出版社,1985年)。

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河道总督靳辅奏:

“徐城水势不减,仍复增长不止,高于去年二尺五寸。

”黄河夺淮期间,在徐城(今江苏徐州)、老坝口(今淮阴市郊)设立水志,观测水位向下游驰报水情。

19世纪80年代起中国开始用电报传送水情。

清光绪十三年(1887年)十一月,李鸿章、倪文尉先后奏请总理衙门,架设山东济宁至河南开封的电报线路,得到批准施行。

次年正月,接通线路试通电报。

三月,于开封设立电报局,六月正式发报。

这是黄河最早使用电报报送水情。

民国19年(1930年)春,国民政府中央研究院令长江流域内南昌、青安、赣县、樟树、鄱阳及长江干流少数测站每日上下午两次向中央研究院气象研究所电报水位,这是长江流域开始用电报正规传送水情。

民国22年(1933年)5月,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根据顾问工程师白朗都建议,呈准利用沿江各地电报局及无线电台免费传递水位报告,沿长江及主要支流海关所管辖的各水尺(位)站亦特逐日记录电报到南京,即日汇邀南京中央广播电台每日广播水位涨落消息,嗣后又增报各该地之雨量。

民国23年(1934年),国民政府交通部电政司正式通知各报汛站在所在地区电信局,免费拍发水位电报,并根据报汛站变动,逐年增减更换电报免费执照,使电报报汛制度化。

中国水文情报工作虽然开始较早,但1949年以前发展缓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由于中央和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视以及防汛抗旱、经济建设的实际需要,水情工作才系统地全面地发展起来。

现就全国水情站网、水情拍报办法与标准、水情传递与资料处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分述如下。

第一节水情站网

水情站网是水情工作的基础,是为满足水情服务的需要,能够控制和掌握所需水文情势的变化和发布水文预报而科学、经济合理地布设水情站点所形成的网络系统。

一、水情站网布设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全国接管的水文测站仅有353处(其中水文站148处、水位站203处、雨量站2处),报汛站为数更少,当时中国最大的长江流域也只有报汛站20余处;黄河流域属黄河水利委员会管辖的报汛站为9处(根据黄委所辖水文站、雨量站逐年报汛站数统计表),占当时黄委所辖水文测站数(20处)的45%;海河流域有报汛站28处。

1949年以后,水情站网的建设发展很快。

1950年5月17日,水利部召开全国防汛会议,明确了当年防汛的方针和任务,并对组织领导、经费、报汛等有关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其后,于6月3日,中央防汛总指挥部成立。

各大行政区、各省、市、区和各流域机关,亦都先后组成了以地方行政为主体、有当地驻军首长参加的防汛领导机构,研究并布置防汛工作。

各级防汛指挥机关内的水情工作均由水文部门承担,根据需要拟定报汛办法,布设报汛站网。

1950年全国共布设水情站386处,其中直接向中央水利部报汛的有78处,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首次布设的水情站网。

在以后40多年为防汛抗旱和各个经济部门服务中,历年布设水情站网的范围和水情站的数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和变化,50年代报汛站数增长最快,如海河流域,1949年有报汛站28处,而到1958年发展到422处,其历年布设摄汛站数,见表5-1。

1985年全国有报汛站8381处,其中向北京中央防汛总指挥部报汛的有1541处,较50年代初向中央报汛站78处,增加了近19倍。

1990年全国报汛站8604处,其中向北京国家防汛总指挥部报汛的1871处,较1985年又有增加。

1985、1990年全国各流域向中央报汛站数统计如表5-2。

50年代初期所布设的水情站网,大都为当时防汛需要而布设。

1954年全国多数江河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大洪水,洪水期间一般都感到原布设站点不足,如位于江、淮流域中下游的安徽省,该年有报汛站67处,其中有20多处是在淮河汛情紧张时布设的。

鉴于这一情况,1955年以后全国大部分省区按防汛、抗旱和生产建设的不同要求,将报汛站分为常年站、汛期基本站和汛期辅助站三类,规定辅助站在水位或流量达到和超过规定标准后应即拍报水情。

这种做法,使所布设的水情站网,在实用、经济、合理的原则下,既能满足一般洪水年份,同时也能满足大洪水年份的防汛水情需要。

水情站拍报项目,在50年代中期以后一般为水位、流量、雨量,湖泊和江河的一些重要水文站还拍报风力、风向,有涵闸控制的湖泊、水库和蓄洪区除拍报水情外,还需拍报涵闸过水时的闸门启闭情况;含沙量大和冬春季有凌汛的河流,需分别拍报沙情和冰情。

60年代在我国一些易旱或易涝地区曾布设了一些墒情站和地下水位站,分别拍报土壤含水量和地下水位。

二、水情站网布设原则

1949年以后,通过多次对水情站网的增补和调整,使全国的水情站网逐步适应防汛、抗旱和生产建设的需要,并在站网的规划和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经验,总结出一套较系统水情站网布设原则,其内容如下。

以最经济的测站数达到能够控制和掌握所需水文情势的变化,满足水情服务和水文预报需要的目的。

水情站通常是在现有水文、气象站网的基础上选定布设。

布设时应考虑:

①在水情雨情掌握上的代表性和控制性;②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特别是防汛抗旱、水利水电建设和工程运用对水情的需要;③满足作业预报的需要;④情报的传递通信条件等。

第二节水情拍报办法与标准

一、水情拍报办法的制定与发展

中国制定报汛办法,开始于20世纪30年代。

民国25年(1936年)全国经济委员会制定各河流《报汛办法》16条,规定电码型式,每日上午8时,下午4时各报一次水位、流量,每日上午9时报一次雨量。

日本侵华战争期间,全国大部分地区沦陷,防汛报汛工作受到很大削弱。

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民国35年(1946年)1月,国民政府行政院水利委员会重新颁发《报汛办法》共18条,规定雨量、水位、流量、冰凌等拍报要求和电码型式。

民国36年《1947年)6月,国民政府水利委员会改名为水利部,并于本年颁发全国统一的《报汛办法》,通知全国各报汛站,自民国37年(1948年)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1950年6周13日,水利部颁发《报汛办法》共21条,对水情拍报有关问题做了规定。

1951年4月30日,水利部颁发《报汛办法》共19条及直接向中央报汛一览表,对拍报时制、拍报办法及报汛站有关考证资料内容及汛期水情旬、月报表,作了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各水情站水情传递一般用电话或明码电报,1952年水利部颁发《修正报汛办法》,并同时发布“报汛电台通讯网及传递报汛电报办法”,统一规定了雨情、水情电码型式.电文由明码改为密码。

1954年,水利部水文局修订报汛办法并重新颁布执行,对报汛站进行了编号,从此所有报汛站均用站号代码。

1954、1955、1956年和1957年,水利部曾根据每年报汛的实际情况连续四次修订印发《报汛办法》,对降水量、降水历时、水位、流量、水势、水库堰闸不同泄水设备、闸门启闭等电码型式进行了补充和修改,1955年并补充了洪水预报电码型式。

1957年汛后,水利部水文局在总结多年报汛经验的基础上,对水情拍报办法进行了较全面系统的修订,1958年2月提出《水情电报拍报办法》(初稿)。

在该初稿中除水情、雨情、冰情外,还包含了水文预报电报拍报办法,并规定了各流域、地区、河系报汛站站号组的控制字码。

1959年9月,水利电力部水文局召集长办、黄委、广东等七个流域和省(区)的代表,讨论编写《水文情报预报拍报办法》,初稿完成后,委托长办代为汇总修订写成送审稿,于同年12月完成。

1960年3月由水利电力部颁发于当年汛期执行。

1963年底,水利电力部水文局根据近四年报汛实践曾函请各地有关部门对原拍报办法提出修改意见,后经综合并于1964年10月组织审查讨论,于11月底完成《水文情报预报拍报办法》的修订,1964年12月水利电力部颁发《水文情报预报拍报办法》和《降水量水位拍报办法》,规定1965年汛期开始执行并一直沿用。

为掌握旱情、涝情,逐步探索旱涝规律,为农业生产服务,1958年以后,北方一些省、区增加测报土壤含水量、地下水埋深、蒸发量、气温等项目,并根据需要自行编制墒情、涝情拍报办法。

1959~1961年连续干旱,为及时掌握华北地区的旱情,水利电力部曾于1961年春起,先后与晋、冀、鲁、豫、苏、皖、京七省市水利部门共同研究并立即开展测报旱情工作。

为统一技术标准,提高测报精度,1963年2月,水利电力部水文局制定了《旱涝水情电报电码型式及拍报规定(试行稿)》。

通过两年实践,再次修订并经1965年春华北四省一市春旱座谈会上讨论修改,1966年1月水利电力部水文局制定了《旱涝测报须知》(初稿)统一了全国旱涝测报规定。

二、水情拍报办法的制定原则

中国自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制定水情拍报办法以来,经过多次修改补充,已基本臻于完善。

其制定与修改过程基本上遵循以下一些原则。

(1)实用性。

制定拍报办法注意切合实际需要,避免繁琐。

所制定的电码型式力求简明,便于编码和译电,同时还注意节约报汛经费等。

(2)规范牲。

在编制水情拍报办法时注意科学性和系统性相结合,使电文中不同类型的电码组前后排列次序具有系统性。

如在制定站号编码时,既考虑按流域分区和自北而南的习惯顺序。

同时在一个流域内又考虑先上游而下游,先干流后支流等原则,使用户在收到水情电报时即可知道该水情电报的所属流域、地区和河系。

(3)统一性。

指所编制的各类水情电码相互间不能发生矛盾。

即根据该电码组所在顺序置只能有一种译法答案,而不能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混淆的译法答案。

三、水情拍报标准

为使水情信息的收集符合实用、科学、经济等要求,在制定报汛计划时常规定各类水情站水情拍报标准,其形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一)定时雨情、水情拍报标准

这一标准是为掌握日常情况下水情而规定,如规定汛期每日8时电报前一日降水量,这是从雨量观测8时分界和一般日常情况下防汛抗旱对雨情的需要而确定的,又如规定一些站每日拍报8时水情一次,也是为在日常情况下掌握水情和编制、发布《水情简报》、《防汛简报》和《抗旱简报》等需要而确定的。

1981年中央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办公室为使中央领导和有关部委领导能于每日上午看到当天的《水情简报》,曾规定七大江河主要水文站和重要水库站汛期每日向北京中央防汛办公室增加拍报6时水情一次。

这一作法使《水情简报》发布时间大为提前,使中央领导能较全面地及时了解到全国的雨情和水情概况。

(二)时段雨情、水情加报标准

为掌握一次暴雨降雨强度的变化过程和江河洪水涨落的变化过程,常在报汛计划中对一些站制定时段雨情、水情加报标准。

暴雨的加报标准常根据不同地区降雨强度和洪水预报的需要来制定。

一般在山区常制定较密的降雨段次加报标准,如海河流域永定河官厅山峡地区、黄河三门峡至花园口区间以及山东南部的沂蒙山区,由于暴雨强度大,洪水涨落迅猛,其一天内雨量拍报次数均按水利电力部1964年12月颁发的《水文情报预报拍报办法》规定的五级标准拍报,即遇暴雨时每隔2小时拍报雨情一次;在淮河上中游和长江支流汉江水系常用三级拍报标准,即遇暴雨时每隔6小时拍报一次雨情。

遇洪水时,江河、水库水情站亦按洪水涨落迅猛程度选用不同水情拍报级别,一般在涨落愈迅猛的河流其拍报的级别也愈高,如沂蒙山区的沂沭河和黄河中游支流伊洛河,遇洪水时其涨水段常采用五级或六级拍报标准,即每隔2小时或1小时加报一次水情,而在落水段则采用级别较低的拍报标准。

此外,在一些大江大河也有以水位或流量高低作为选用拍报标准制约条件的,如黄委1973年起曾规定黄河高村以下流量小于2000立方米每秒时按1级拍报,即每天拍报一次;2000~5000立方米每秒时按4级拍报,即每隔3小时拍报一次;当流量达到5000~10000(孙口以下5000~8000)立方米每秒时按5级拍报,即每隔2小时拍报一次;10000(孙口以下8000)立方米每秒以上按6级拍报,即每隔1小时拍报一次。

(三)辅助水情站起报标准

为满足大洪水时对江河水情监视和预报的需要,各级防汛水情部门在基本水情站网的基础上又布设一些辅助水情站作为补充。

辅助水情站的起报标准常根据防汛或预报的需要来制定,也有考虑此两者共同需要来制定的。

当辅助水情站水位(流量)超过某一规定值后,即按规定要求向收报单位拍报和加报水情。

四、报汛时制

1953年以前报汛时间采用地方时,1953年起水利部规定统一用北京时区标准时(即东经120度标准时)报汛,按24小时法计时,规定日分界为9时,即每日上午9时拍报雨情、水情一次。

如用四段制,即以9、15、21、3时为各时段的分界。

1954年起采用国际规定,改为上午8时(北京时)为日分界,即每日上午8时拍报雨情、水情一次。

如用四段制即以8、14、20、2时为各时段分界。

1961年3月中央防汛总指挥部通知,为了满足防汛要求,从5月1日起,规定每年4月至9月全国水情测报一律改按北京时6时为日分界,10月至次年3月按北京时8时为日分界。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以6时为日分界,西部地区大部水文站观测有困难,为此1963年10月,中央防汛总指挥部(62)水电文字第338号通知,汛期测报时间,自1963年恢复原规定,即全年水位、降水的观测时间均以8时为日分界。

第三节水情传递与资料处理

一、水情传递

水情传递畅通、及时、准确是做好水文情报预报工作的关键环节。

中国水情传递条件随着电信技术的发展而逐步得到改善,在历年防汛抗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应用邮电部门通信系统传递水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历年防汛中主要依靠邮电部门的通信系统传递水情。

50年代,报汛站将水情电报送到附近邮电局拍报,常深夜冒雨涉水送报,为简化手续,省(市、区)防汛指挥部颁发汛期“报汛电报凭证”,邮电局按规定给予优先办理。

电报传报至收报邮电局后,常由邮电局派人送到收报单位。

为节省送报时间,50年代中期开始在邮电部门与防汛水情部门之间设置电传机传报。

其后,随着有线电话线路的发展,一些基层报汛站用本单位专用电话或借用电话向邮电局传报水情,有的报汛站还架设短途报汛专用线路,如江西省于1952年,架设报汛站至邮电局(所)的电话专线4处,长29公里,1953年增设报汛专线15处,长84公里;安徽省防汛指挥部曾于1965年拨款在省境内淮河和长江22个水文站架设(或搭线)短距离报汛电话专线交邮电部门代管。

为避免话传差错,保证通话及时,从1963年起,按水电部和邮电部联合通知规定,汛期水情电报列为“R’’类报(全程最大时限不得超过90分钟),非汛期列为“C”类报,以保证水情电报及时拍发。

对于一些地处偏僻、通信困难的重要报汛站,则于每年汛期前向邮电部门租设短波无线电台报汛,1952年江西省租用电台10部。

到90年代初,利用邮电通信系统仍是中国防汛水情传递的主要手段,但有线通信系统不仅传报时效差,而且县以下的有线电路通信质量差,遇大风太雨时缺乏保障,线路易于被洪水冲毁,如1955年6月,赣北大洪水,有9处主要报汛站的电信中断,而这时正是防汛抢险紧张时刻;1969年7月中旬淮南大别山区发生暴雨洪水,安徽省的几座大型水库有线通信均中断,临时决定租用电台12部,分设在各水库上游恢复报汛。

从多年实践可知,在山溪性涨落迅猛的河流利用有线电路传递水情,其可靠性及及时性常不能满足防汛要求。

(二)建立水利系统防汛无线电通信网

1975年11月,水利电力部在郑州召开了“全国防汛及水库安全会议”,讨论了加强防汛和水库安全的措施,提出加强和改进水利调度工作,建立通畅可靠的防汛通信网。

1977

年1月,水利电力部与电子工业部在湖北荆州召开了“全国防汛报汛无线电通信网建设经

验交流会。

”在各级领导重视和关怀下,全国水利系统无线电通信网的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

到1984年全国已有30个省(市、区)水利部门和一些流域机构相继建立了规模不等的防

汛报汛无线电通信网,共建立防汛报汛无线通信台站5800多处'共有备类无线电台近

12000部。

从而使水情信息的传递有了较大改进,其传递形式为:

一部分站通过电话将水情

电报由邮电局逐级传报到收报单位;一部分站自设无线通信电台经地区基层网中心台转报;

少数站租设邮电部门电台拍报水情。

1984年11月,水利电力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水利系统无线电通信经验交流会”。

此后,全国水利系统无线通信建设又获得进一步发展。

至1990

年全国重点防洪地区通信网建设情况如下:

1.完成了黄河、淮河、海河流域重点河段干线通信网建设

在黄河流域完成了郑州至三门峡区间的数字微波通信干线建设;在淮河流域完成了信

阳至蚌埠、徐州的数字微波通信干线建设;在海河流域完成了天津至廊坊、北京、涿县、新

盖房的800兆通信系统建设。

2.完成了重点蓄滞洪区警报通信网建设

1989年以后,经过两年的努力,已在长汪、黄河、淮河、海河等大江大河的19个重点

蓄滞洪区建立了45个警报中心发射台和6250个警报接收点。

3.各省(市、区)防汛报汛通信网建设

各省(市、区)的防汛、水文部门都根据本地区的防洪需要,建立了不同规模的防汛

报汛通信网。

(三)在重点地区和重要水库建立水文自动测报系统

为提高传递信息的时效,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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