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政办发29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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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政办发29号
房政办发〔2009〕29号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区市政管委关于房山区2009年城市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区市政管委关于《房山区2009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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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2009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区市政管委二○○九年四月一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要求,促进首都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和《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结合我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房山区2009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一、目标及任务
(一)主要目标。
根据市级有关部门工作部署,到2012年,城镇地区完成50%的城镇常住人口覆盖区域实现垃圾分类工作达标的目标,到2012年,餐厨垃圾基本得到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处理。
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地区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二)2009年主要任务。
1.良乡新城垃圾分类示范地区(以下称“示范地区”):
在拱辰街道办事处、西潞街道办事处分别划定区域,做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
拱辰街道办事处示范区域范围是北至政通路,南至京周路,东至行宫东路(含行宫社区),西至良坨路。
西潞街道示范区域范围是北至良乡西路,南至长虹西路,东至西潞南大街,西至苏庄东街(保健路)。
实现示范地区的垃圾减量率15%、资源化率10%、无害化率99%的工作目标。
2.党政机关:
在新城地区所有党政机关继续推行生活垃圾
分类,做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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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地区:
除示范地区外的其他新城地区,根据本地区实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通过培养居民的垃圾分类习惯、完善垃圾分类设施配备、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建立专业清洁队伍、制定管理制度、匹配保障资金,逐步探索符合我区垃圾分类实际的工作模式并逐步推广。
年内实现城市地区生活垃圾处理目标为:
垃圾减量化率8%、资源率3%、无害化率82%以上。
二、开展垃圾分类的方法
(一)居住小区垃圾分类方法。
居民家中设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两个垃圾容器,用统一配发的环保垃圾袋(可降解)收集每天产生的垃圾,可回收垃圾自行存放。
原则上每天早晚各集中收集1次:
早6:
30―8:
30,晚18:
00―20:
00。
居民将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自行投放到楼下的垃圾分类收集站点,收集站点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它垃圾三种容器,由专业作业队分类运输到指定地点处理,专业作业队根据投放时间设专人现场指导、监督投放。
可回收垃圾采取定点定时收集或上门收集方式。
各小区的可回收物回收站点由小区负责确定。
厨余垃圾采用分散或集中处理方式,采用集中处理方式的应密闭运输到集中的厨余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理。
其它垃圾由专业作业队每日密闭运输到指定的垃圾处理地点进行处理。
有毒有害垃圾(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和装修垃圾分类存放并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标志,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运输至指定地点处理。
(二)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宾馆饭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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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固定垃圾收集点,摆放可回收物、厨余(餐厨)垃圾、其它垃圾三种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采用在办公区设置容器回收纸张、塑料等可回收物回收点;在食堂设置容器收集厨余垃圾,其它垃圾由专业作业队密闭收集、运输并处理。
企事业单位(宾馆饭店)设置可回收物、其它垃圾两种分类桶,单位(饭店)食堂设置可回收物、厨余(餐厨)垃圾、其它垃圾三种分类桶。
餐厨垃圾处理首先提倡单位内部设置餐厨垃圾处理机就地处理,对没有条件自行处理的单位,委托专业作业队密闭运输至指定的厨余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理,待良乡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统一运往该处集中处理。
以上未提及的垃圾运输、处理工艺参照居住小区的垃圾分类方法。
(三)村庄垃圾分类方法。
将生活垃圾分为“灰土、可堆肥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它垃圾”等五类。
采用设置户用分类桶,定时定点回收、运输,并分类处理的形式,户分类后可回收物可采取每周定期巡回收集方式分别收集至村级的垃圾资源回收站,灰土垃圾收集至村级灰土处置场所就地消纳,可堆肥垃圾采用林地或田间地头堆肥或运至可堆肥垃圾处理站,其它垃圾按现行处理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村庄各户设置户用桶(小于30L);村庄可建设专用垃圾回收房,收集可回收垃圾并按照国家对生活垃圾中危险废物管理要求管理有毒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可利用现有垃圾房、垃圾箱收集,村环境卫生保洁员负责各类垃圾的收集作业工作。
(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地区也可以结合上述工艺确定符合-4-
本地区实际的更加合理的分类工艺。
三、实施步骤
(一)2009年2月底前,制定房山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确定方案。
(二)2009年3月开始组织实施,2009年4月底前完成以下任务:
示范地区完成50%地区的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工作。
(三)2009年4月底前,新城地区各党政机关制定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
(四)2009年6月-10月,示范地区在全部范围内完成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工作。
(五)2009年11月-12月底前,新城地区所有党政机关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工作。
四、资金需求及来源
为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重点在分类收集、运输及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垃圾分类管理队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
新城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地区创建所需资金以区财政投入为主,除社区外,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按要求自行配备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落实各级责任。
1.成立区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领导及督促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区市政管委环卫办,具体负责协调本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2.垃圾分类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区市政管委、区机关-5-
工委、区文明办牵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地区所在地政府具体组织落实,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建立例会制度。
区机关工委配合做好党政机关及窗口单位实行垃圾分类的指导工作并督促落实;区文明办配合做好中央、市属、驻区单位实行垃圾分类的指导工作并督促落实;区武装部负责组织部队官兵参加垃圾分类工作;区建委配合做好居住小区实行垃圾分类的指导工作并督促落实;区商务局配合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区环保局配合做好对有毒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及设施进行检查、指导;区城管大队负责对垃圾产生、收运、处理的全过程进行日常执法监察并重点打击随意倾倒垃圾、垃圾产生者非法委托清运、处理,无资质单位非法收运以及有资质单位不规范收运等行为;房山工商分局及区卫生局配合做好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实行垃圾分类的指导工作并督促落实。
3.根据新城示范地区垃圾管理现状,按照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的原则,由专业作业队承担垃圾分类运输及处理、可回收物集中收集及运输、垃圾收集站点分类投放指导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广泛进行宣传发动,重点加强居民在家中和单位进行垃圾源头分类宣传。
发放宣传手册、分类指导手册等宣传品。
各示范地区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宣传培训工作,按照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培训。
区内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和跟踪报导,正确引导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奖惩结合,建立激励机制。
设立奖励经费,按减量和垃圾分类成效对单位和居民小区、
乡镇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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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房山区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
吴会杰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苗宗启区市政管委主任
赵磊明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孙宝和区文明办主任
成员:
刘荣秀区信息办主任、区信息中心主任
李进伟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文路区监察局副局长
刘丽杰区文明办副主任
王忠胜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李卫东区武装部党委委员
章戎区建委副主任
杨文淑区市政管委副主任
李力君房山工商分局副局长
王东区卫生局副局长
赵忠平区商务局副调研员
李晓梅区广电中心副主任
刘玉珍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7-
臧金凤拱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谢金海西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贾凤月城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辉燕山市政管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市政管委。
办公室主任:
罗贵焕区市政管委环卫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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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房山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地区范围及要求
序号
示范地区范围
完成时限
总范围
阶段范围
单位名称
1
拱辰示范区:
北至政通路,南至京周路,东至行宫东路,西至良坨路
行宫社区
行宫园小区
2009.4
2
其他地区
区政府、区市政管委、区总工会、房山交通支队、区档案局、区气象局、区建委、区法院、区检察院、房山公安分局、房山药监分局、区国税局、农业银行房山支行、中国联通房山分公司、二街社区、区市政管委家属院、龙建集团、盛通家具广场、中保财险房山支公司、工商银行房山支行、中铁建工、韩建技术培训中心、昊天酒店、湘君府、红色龙乡、龙仙宫、金缘府、功德福饺子宴
2009.10
3
西潞示范区:
北至良乡西路、南至长虹西路、东至西潞南大街、西至苏庄东街(保健路)
北至海逸半岛社区北门,南至长虹西路、东至西潞南大街、西至苏庄东街(保健路)
区发改委、区文委、区财政局、房山公路分局、区环保局、北师大良乡附中、66083部队、西潞东里、房山公路分局家属院、海逸半岛、华冠总店、金粤楼、东来顺、小肥羊、小石锅、小尾羊、三普食府、城一锅、涮活鱼、十二宫、海金瀚
2009.4
4
其他地区
区民政局、房山工商分局、区广电中心、区发改委投资中心、清洁二队、良乡园林所、种植中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中医院、地税第二税务所、咏熹老鸭汤、建委家属院、民政局家属院、财政局家属院、工商分局家属院、农业局家属院
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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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市政垃圾分类工作方案通知
抄送: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4月14日印发
共印2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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